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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谜案追凶-第2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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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所以市面上女孩子比比皆是,男孩子就不多见了。一些旁门左道的炼丹师,为了炼出一炉好药,不惜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买下童男童女,用他们来炼制丹药,据说要过十分惊人。所以有一些人会暗中买女孩子回来,自己想办法弄男孩子。所谓的想办法不外是偷、抢、拐、骗而已。可是秦泰马上推翻了这个可能,因为炼丹不需要这么多的男孩子。炼丹的方法秦泰不是十分明白,但是秦泰也曾经涉及过,知道阴阳互补的道理。也就是说当药引的男孩子和女孩子不但要数量相等,而且需要响应的时间和次序。再说了就算炼丹也不需要这么多的孩子当药引,要这么多的男孩子的话,这需要多少女孩子配合?就算女孩子买得到的话,有这么多钱买吗?所以不会是炼丹,也可以排除什么祭祀,不会有人花上这么多财力物力和精力办这种事情的。

    可是对方要这么多的男孩子干什么用?男孩子不是女孩子,就算是女孩子的话,也不能找这么小的孩子。这么小的孩子就算要培养的话,也需要十几二十年才可以成才,就算是女孩子当**卖钱,也需要花费天文数字的财力物力和精力。加上不小心养不活的、还有不成材的、将来得病夭折的,绝对是得不偿失。更何况这都是一群男孩子,难道集体送到边关当士兵,或许一起进宫当太监吗?养大了送去当兵真的是一个大笑话,就算培养杀手也不值得。送进皇宫当太监,更是一个不合理的事情了。因为太监的录取有相当严格的规章制度,不是随便任何人都可以进宫的。太监虽然是一个没有尊严又低三下四地职业,但是由于他的特殊性,所以要调查很清楚。所谓的后|宫阉人其实分三个等级,第一个等级是杂役,就是一些犯人家属或者是敌国俘虏。他们受到牵连终生残疾,而且没有一点出头的机会。他们不但要老死在皇宫,而且将来没有一个葬身之地。第二等是贱民的后代,也就是**的儿子,这些男孩子一生下来就没有父亲,也不知道谁是他们的父亲。送到皇宫当太监是他们最常见的下场,这些人因为没有户籍所以只能是低等太监,很少有机会出人头地。第三等是老百姓的后代,这些家人养不活的孩子,经过专门的阉割手续之后,带着户籍进宫当太监。这些人只要能活下去,有运气有手段,就能成为有权有势的大太监。可是这种太监不但需要户籍,而且需要再三核实户籍,确保这些人不但干净而且没有什么案底。

    等等,秦泰突然想到了一个大胆的猜想,不由得自己吓住了自己。虽然这不过是秦泰一时的猜想,但是令秦泰很是心烦,好像令秦泰很不高兴。秦泰努力想忘记,不去想这个问题,但是这个念头如影随形地总是出现在秦泰脑海里。秦泰所以故意去忘记,不想想更不愿意提及。

    三个县的捕头带着他们的得力下属还有一大捆卷宗赶到了大兴县县衙。由于绝大多数的捕快不认识字,就算认识字也怕遗漏什么重要信息。所以三个县的知县要他们把所有的相关卷宗,全部整理在一起带给秦泰。因为他们手里已经没有了案底,所以三个县衙的捕快带来他们知县同样的口信,就是在整理卷宗的同时,请大兴县书办们誊抄一份让他们带回各自的县衙存档。

    虽然这些捕头没有仔细看过所有的卷宗,但是大致上知道一些重要信息。秦泰简单的问了几句,就知道了一些比较直接的线索。三个县加上大兴县,四个县加起来起码出现了三千多起失踪案,绝大多数都是婴儿失踪案。看来这起案子真的不小,而且对方好像不怕被人知道。秦泰担心一些失踪孩子的家属没有及时报案,所以要求大家去各自的地盘进行排查和核实,彻底弄清楚失踪人数。三个县的捕头比较认真,听了秦泰的话之后,马上交代自己的手下回去照办。后来才知道这三个县失踪孩子之中,有几个孩子是县衙捕快的远亲,有一个还是某县捕头的亲外甥,怪不得他们这么上心了。秦泰马上灵机一动,叫大兴县的书办找出和大兴县县衙人员有关的失踪人口家属,并通知他们的县衙亲属。这样一来大兴县也会比较上心起来,至少不会消极怠工了。不打听还好,一查才知道大兴县县丞的表侄子家的孩子也不见了。县丞得知之后马上下令,全力追查失踪人口,一个要把凶手找出来。

    这时候展小小也会来了,但是没有带来刑部的人。展小小一脸疲惫地告诉丈夫秦泰,张居正愿意帮忙,但是刑部的人一听说秦泰的名字之后,马上有了一个新的条件。刑部的人说他们手里都有案子,只要秦泰能够帮他们破案了案子,他们就可以帮秦泰破案。要是秦泰帮不了他们的话,只有等他们了了他们的案子才能来帮秦泰破案。说着展小小拿出一些案子的卷宗,说对方只给秦泰三天的时间,破不了案子的话他们就当秦泰自动认输了。

第十八回 圣婴大王十八

    秦泰没有时间理会展小小的情绪,马上拿过卷宗仔细分析。虽然对方的人给了秦泰三天时间,但是秦泰没有三天时间花在上面。秦泰决定了,要是一天之内能破案的话就破,不能破的话就放弃。秦泰手里的案子比这些案子重要,小平安也不能等。大不了不依靠刑部的人,秦泰夫妻两个人亲自去找线索破案好了。

    刑部的人让展小小带来了三桩案子的卷宗,分别是一件淹死案子,两件烧死案子。都是刑部现在比较棘手的案子,故意想刁难一下秦泰的。秦泰虽然也算是刑部的人,几年前是他们的同事,至少同在刑部衙门内。但是秦泰一向来都是独立办案,从来不和大家联合办案。再加上秦泰的风头盖过了大家,导致大家对秦泰很是不满和嫉妒。这些年来刑部没有了秦泰,大家才有了出人头地的感觉,没想到秦泰就这么又回来了。不但破了刑部大牢这种长年以来任何人不敢办的案子,而且现在通过张居正要求他们配合秦泰办案,大家当然不高兴了。所以他们找出了这三件几乎没有线索的案子,故意给秦泰来一个“下马威”。

    秦泰翻看了淹死的案子。刑部不愧是大明王朝最高的办案机构,不但有查案高手,也有出色的仵作勘验尸体,做出比较详细的尸检报告。秦泰虽然对这个仵作的专业知识有所保留,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个仵作很细心。不但记录仔细而且写得很详细,几乎有点嗦。但是就是由于这个仵作的嗦,才给秦泰看出一丝的端倪。

    案发所在地在京城一个小巷的臭水沟里,一个玩闹的孩子用一根晾衣服的长杆捞东西玩,竟然捞起了一件衣服和一条已经是白骨的手臂。刑部的人赶到现场之后,一边封锁现场驱赶看热闹的老百姓,一边马上打捞白骨,做出详细的记录。仵作以自己的经验,判断出死者至少在臭水沟里面浸泡了半年以上,导致死者全身腐烂最后变成一具白骨。死者已经腐烂,衣服怎么会没有破损?是因为死者身上穿了一件南方的丝织品内衣,因为这件衣服经过特殊处理所以并没有**。就是从这件衣服的样子和材料判断,这个人不但是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有身份地位的男人。这个人不是一个商人就是一个读书人,甚至于有可能是一个官员。不然一般的老百姓不可能买得起穿得起这么贵重的丝质内衣。仵作可能上了年纪,所以有点唠叨,说了写了不少可有可无的东西。刑部的人只判断出两点,第一是这个男子大概三十至四十岁左右,第二这个男人有点经济地位。

    可是秦泰却从仵作的唠叨里看出了别的东西。第一,这个死者左腿有一处旧伤,曾经受到过外力的伤害。可见这个死者不会是一个读书人,因为读书人一般呆在家里读书,很少有机会外出,更不会受这么重的伤。朝廷有规定文职官员不能有残疾,一个脚有残疾的书生绝对不能当官。所以读书人不但爱护自己的双手,也爱护自己的浑身上下。所以秦泰判断这个死者不是年轻时候当过兵,就是一个经常走南闯北的生意人。第二,死者四肢舒展,并没有扭曲或者异样。可见这个死者在丢进臭水沟的时候已经死了,或者没有努力挣扎。鉴于死者身上没有明显的外伤,秦泰怀疑凶手可能是从后面突然袭击死者。将死者打晕之后,再将死者丢进了这个臭水沟里面。当死者渐渐清醒过来,准备挣扎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了。第三,死者的头颅没有明显的肿块,可见凶手并不是直接打中死者的头部。放弃死者的头部不打,反而攻击死者其他不起眼的部位,这个很怪异。秦泰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判断,这个凶手不是有把握一定能制服死者,就是一个身高和力量都不如死者的人。凶手不可能是一个强壮的男人,不然不会把死者这么随意的丢进臭水沟。可见这个凶手不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就是一个力量偏小的女人。打晕死者之后,不敢也没有能力处理死者,只好把死者就近丢进臭水沟里面。这也导致死者身边没有什么财物,但是身上穿着名贵的衣服。

    秦泰根据仵作的卷宗,做出了两个比较合理的分析。第一,这个死者也就是生意人来京城做生意。交易完成之后遇上了一群小乞丐,小乞丐们看见了生意人身上有钱,就上前来乞讨。生意人不但不给小乞丐钱,而且对他们恶言相向。小乞丐们一是生气二是为了钱,索性跟踪生意人来到一个小巷。小巷里面没有人,小乞丐们拿着临时找来的家伙事,从背后攻击生意人。打倒生意人之后,抢走了生意人的钱袋,索性把生意人推进了一边的臭水沟里面。然后这些小乞丐们一哄而散,离开了京城。第二种可能性,这个曾经当过兵的生意人,买了一个女孩子当老婆。夫妻两个人来京城做生意,丈夫对妻子并不好,时不时地拳打脚踢。妻子实在忍不住了,走到小巷后从后面攻击丈夫。将这个男人打晕之后,本来想一走了之,但是想到男人醒来之后依然会来抓自己,再加上自己身无分文不好生活,这个女人索性拿走了丈夫身上的钱,将这个男人推进了一边的臭水沟。惊慌失措的女人不敢看着男人死去,把男人推下去后就转身拿着钱袋离开了。

    其他两件烧死案件,虽然都是烧死,但是里面有很大的区别。秦泰用他多年来的经验,马上分出了其中的不同。一件案子里面,只有一个死者,但是他双手呈鸡爪状。秦泰判断出这个死者是被大火活活烧死的。在自己家里,一个成年男子怎么会逃不出去呢?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想走走不了。死者不是被人绑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就是这个男人不良于行。秦泰做出了一个提醒,建议刑部的人打听一下死者有没有疾病,是不是不良于行。要是这样的话,有没有可能是他不想连累自己的家人,宁愿**而死。因为就算是一个不良于行的人,只要想活下去的话,就是滚也能滚出去。这个人虽然有点挣扎,但是并没有往外逃生的意思,挣扎只不过是人的本能而已。所以秦泰怀疑这个人可能是自杀,自己撞倒油灯烧死自己的。

    还有一件案子有四个死者,分别是一户人家的男主人和女主人,还有他们的一对儿女。虽然仵作判定为失火烧死的,但是秦泰却有不同的看法。第一,死者夫妻和孩子分住两个房间,夫妻就算逃不出去也应该赶到孩子们的房间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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