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宝王-第57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根据李杜猜测,以前应该有中国人和他们接触过,并且双方在一起相处的很好,中国人还费尽心思教导了他们汉语。
李杜等人坐下后,一些妇女放下手中的孩子,去拿了小杯子给他们倒水。
杯子里用热水泡了几个小小的叶子,好像茶叶似的,李杜嗅了嗅味道,有茶水类似的香味。
这些妇女脖子上有用小贝壳做成的项链,手腕上有用树皮做的手镯,树皮上有各种图案,动物、花草,等等。
对于这个俾格米部落来说,李杜一行人是贵宾。
他们招待一行人坐下休息后,除了奉上茶水,此外还开始准备晚餐。
有的树木之间绑着粗粗的藤蔓,里面养殖着一些猪和鹿之类的牲畜。
强壮小黑人一声令下,大多数俾格米男人发出欢呼声,他们赤着脚在地上跳了起来,节奏感十足的摆动手臂和双腿。
李杜等人还以为这是表演节目给自己看,结果跳了一会,小黑人们去将围栏中数量不多的几只猪给拖了出来,放血宰杀。
小娃娃们更加开心,他们也学着父母们跳起舞来,显然这是深入他们骨子里的一种文化。
哥斯拉的背包里有大量食物,这是李杜给芭蕉虫族人准备的小礼物,大多数是糖块,好吃又耐吃。
苏菲将糖块分给小孩子,迅速获得了孩子们的好感,十几个孩子开始围着她跳舞。
还有的孩子将注意力放在阿喵五小身上,有个孩子拿出了一支有着锋利尖头的木棍,想要过来捅阿喵。
阿喵闪电般探头,咬住木棍一甩头,将那孩子一下子给推倒在地。
李杜怕双方起了冲突,将芭蕉虫叫过来,让他告诉族人,这些动物不是食物,而是伙伴,不能吃。
芭蕉虫没去解释,他直接跟驱赶乞丐似的将孩子们推开,挥着双手一个劲大吼。
孩子们笑着跑开,然后回头对他做鬼脸,对他发出野兽般的吼叫:“嗷嗷!”“呜呜!”“吼!吼!”
十多个男人和十多个女人合力处理宰杀的猪,其他人开始干自己该做的活。
有人对李杜等人很好奇,坐过来和他们聊天。
不过,懂汉语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双方语言不通,李杜等人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感觉他们好像在羡慕一行人有高大的身躯。
肥猪被开膛破肚,清理出内脏,然后连同皮毛一起分成几大块。
一些人带着野草做成的编织袋去采摘了很多树叶,回来后他们用简陋的石臼捣了起来。
捣碎树叶,他们将得到的绿色汁液均匀的抹在猪肉身上,再将树叶和猪肉混合在一起。
接着,有人在地上挖起坑来,坑上用石块垒起来,中间留下空隙,用来生火。
这边腌制猪肉,那边不断的加柴火并往火堆里放入干净的石块。
李杜正观察他们做饭,又有一些小黑人出现了,他们是猎手,从森林里走回来,腰上挂着小野兽,手里提着采集到的野果和野菜。
队伍一共有二十来个人,但其中没有大野兽,看来在树林里要获取食物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这些人回来后,小黑人们又欢呼了起来,不用想,欢呼之后他们继续载歌载舞。
雨林里面没有网络,没有电力,也没有什么游戏场所。
可是俾格米人在这里生活的很愉快,他们就是去唱歌跳舞、学野兽叫唤,还有喝一些浑浊的酒水,这样就可以很开心。
更开心的显然是晚上的美食,等到石块被烤得很滚烫时,一些人将浸泡在树叶堆里的猪肉拿出来,铺到石头上。
石头温度很高,又有火焰继续加热,很快,随着油脂被烤出发出‘’声,肉的香味弥漫开来。
孩子们被肉香吸引过去了,他们跟小猴子似的围绕火坑蹲着,一些大人会时不时将猪肉上的树叶挑出来分给孩子,他们吃的津津有味。
这就是俾格米人,非洲的森林之子,他们有着特有的文化,那就是丛林文化。
俾格米人的信仰、风俗以及住所、服饰,都与森林密不可分。这是一个世代生活在森林里的原始部落,森林就是他们的信仰。
随着夜幕降临,篝火变得越来越旺盛,俾格米人越来越兴奋,绕着篝火开始高声唱歌。
这时候猪肉差不多烤熟了,一些强壮的妇女上去将猪肉用钩子拉出来,先切开一些放到木盘里送到了李杜等人跟前。
看着黑乎乎的猪肉,李杜苦笑一声,说道:“大家吃吧,表现的要有礼貌。”
苏菲道:“我们必须感谢他们,在我们看来,这种食物脏兮兮的难以下嘴,可是对他们来说,这是美食,这是待客的最高礼节。”
非洲的丛林经常下雨,空气潮湿,食物在这里不能储存过夜,所以俾格米人无法储备食物,对他们来说每天都是新的一天,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要去找食物。
可是,在野外寻找食物不是那么简单的,他们经常会饥一顿饱一顿,对他们来说,有食物可以填饱肚子就是可以开心的好事。
一行人明白这道理,所以感谢了芭蕉虫和他的族人,他们撕扯猪肉塞进嘴里。
李杜正准备硬吞这猪肉,结果咀嚼一口后大吃一惊:“嘿,挺好吃啊!”
1023。雨林矿场(2/5)
猪肉带皮,从皮往里烤,虽然猪皮烤焦了,可是里面猪肉正好烤熟。
用来腌制猪肉的叶子不知属于什么植物,可以保留猪肉的完美香气。
李杜吃到的烤猪肉很香,就是个香喷喷,没有其他感觉,他似乎从没有吃过这么香的烤肉。
芭蕉虫兴致勃勃的坐在旁边,跟随着正在围绕篝火起舞的同族摇摆身体,李杜问道:“这肉,用什么烤的,很好吃?”
听了他的话,芭蕉虫高兴的笑了,他连比带画的说道:“帕尼查,这是帕尼查,给猪吃帕尼查,载永帕尼查烤,好吃。”
李杜不知道帕尼查是什么,这种植物很适合用来做烤肉的配料,味道很好,能完美的保留肉香。
当然,也可能是他们养殖的猪平时用帕尼查喂养,改良了猪肉品质,吃天然野草长大的猪肯定比吃饲料长成的猪要更好吃。
虽然俾格米人都是小个子,可是几头猪无论如何没法满足他们的食欲,他们除了分享猪肉,还得做其他食物。
其中有狩猎队的人带回了一些竹筒,他们将竹筒架在火上烤,过了一会拿回来打开,里面传出炙烤蛋白质发出的香味。
有人递给李杜一根竹筒,示意他来食用。
李杜嗅了嗅,有点像是他小时候吃过的炸蚂蚱和炸金蝉的香味,他问道:“这是什么?”
一边询问,他一边倒在手里一些,然后看到倒出来的东西,他知道这是什么了。
这是些白色大蚂蚁,竹筒里的是烤蚂蚁。
芭蕉虫挠挠头,说道:“白衣?这系苏查拉拉,好吃的。”
烤蚂蚁有什么好吃?李杜对这东西兴趣不大,可是盛情难却,他不好表现的太过疏远,就抓了一些吃掉。
这下子有意思了,俾格米人对他好感越来越强,纷纷邀请他品尝自己的食物。
他们的食物很复杂,什么东西都有,比如因为火光诱惑,有些飞蛾会飞来,它们被火焰炙烤死掉,立马有人捡起来吃掉。
有人捡到飞蛾不会吃掉,而是好心的交给李杜,让他来吃。
李杜认输了:他要是再不去拒绝,还指不定会有什么东西送来呢,反正他已经看到有人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个大蝙蝠挂在了篝火上……
拍拍肚皮,他表示吃饱了,然后去和哥斯拉一起撑起帐篷,准备晚上的休息。
就像之前在草原动物保护区里和哈扎伊人在一起一样,他们一夜好眠,醒来后就看到当地俾格米人早醒了,开始准备早饭了。
他们的早饭就是昨晚剩下的晚饭,外出狩猎的男人和去采集野果的女人优先,然后其他人蜂拥而上抢食。
天色不好,有些阴沉。
李杜郁闷,他出门之前还看过天气预报,说未来一周天气会不错,起码没有春雨。
可是看天气这样子,已经阴上来了,估计用不了多久会下雨。
他去找到芭蕉虫,问道:“你找到钻石的地方,在哪里?隔着这里多远?”
芭蕉虫想了想,说道:“走一天。”
李杜一听,这矿场隔着部落挺远的,他们必须得及早出发,去看看什么情况,然后好在暴雨之前回到车上。
南非的春夏季节,一旦降雨很容易变成暴雨,这时候的雨林很危险,最好可以去城市里避雨。
他询问芭蕉虫能不能现在出发,芭蕉虫痛快的点头,带上手弩带着他们离开了部落。
李杜挺不好意思的,芭蕉虫才回到部落,才跟家人亲属待上不到一天,就又被他带走,这有点说不过去。
芭蕉虫倒是讲义气,他没有这样感觉,带着李杜等人上路,继续向着西北方行进。
这次出行要方便一些,他们走的路是俾格米人狩猎过程中踏出来的地方,虽然还是不像人工开发的路途那样方便,但好歹有落脚的地方了。
树林里的野兽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多,难怪俾格米人要吃白蚁、蝙蝠,甚至可以说是碰上什么吃什么,生存太难了。
一行人行走在队伍里,芭蕉虫和狼哥一起去前面开路。
走着走着,芭蕉虫突然停下来跪在地上,李杜以为这是什么风俗,结果芭蕉虫举起手弩,对着前面的大树就射了出去。
“唰”,一声脆响,利箭钉在了树上。
一条土黄色的蛇在挣扎,芭蕉虫上去用一根木棒砸烂蛇头,将蛇缠在了腰上,喜滋滋的说道:“好吃的。”
李杜苦笑道:“你自己吃吧。”
他们继续往前走,芭蕉虫时不时就会停一下,每次停下他都是有所发现。
对此,李杜不得不表示佩服,他是真正的火眼金睛,有时候连阿喵都还没有察觉到什么野兽动物,他就先发现了。
这是俾格米人的技能,他们拥有出色的视觉和敏锐的洞察力,这方面是天生的,是世世代代狩猎过程中被大自然筛选出来的基因的结果。
中午,他们恰好碰到了一条大河,就在河边准备午饭。
狼哥去钓了几条鱼,架在火上做了个烤鱼。
芭蕉虫将他缠在腰上的两条蛇烤熟了,但李杜等人不敢吃,他就自己有滋有味的享受起来。
从外表来看,蛇肉应该不错,连皮烤熟,剥掉蛇皮后肉质雪白娇嫩,看芭蕉虫吃起来似乎很美味。
但即使这样,李杜一行也没兴趣去品尝。
吃过午饭,他们顺着河流往下走。
这条河的名字李杜不清楚,狼哥在地图上查了查,发现他们还在南非境内,不过距离边境很近了,这条河叫做‘博平河’,发源于博茨瓦纳,流向南非。
沿着河流走了一段时间后,树木变得稀疏起来。
然后到了下午两点钟,芭蕉虫笑了起来,指着前方说道:“着哩由的,由的。”
李杜惊喜的问道:“有什么?有钻石?”
芭蕉虫点着头说道:“是的,由的由的。”
李杜挥手,狼哥和哥斯拉立马跟了上去,三人兴致冲冲往前跑去,准备寻找这片位于雨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