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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重生之旺妇-第40章

小说: 重生之旺妇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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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是神人匠作,否则不会如此神奇。这个也很珍贵,也是卖不得的。

    只有那套金碗,是原来祖父解甲离开皇城时,前朝皇上御赐了一餐饭给祖父,用的就是一套有八件的纯金器具,大小不一,有钵有碗,还有勺和筷子,是皇上特地请人铸造来,御赐给祖父的。

    寻香拿起最大的金钵,用指头弹了弹,噹地一声,很是清越好听,原来祖父和父亲都极爱这样用指头弹出声音来听,因为碗的大小不同,每个发出的声音都不同。除此之外,寻香看不出这金灿灿的碗有什么特别,说白了,它就是金子做成的碗,是皇上御赐的荣誉而已。在工艺方面,除了铸得细滑、光鉴,别的毫无特点。

    寻香掂了掂最大的金钵,足足有一斤多重。一两金值十两银,五百两金就五千两银子。

    这套金碗最大的意义在于传承着祖父曾经追随老皇上的荣誉。说着是极体面的,可是用祖父的话说,其实那些是过往云烟,虚名虚利。这不过是套金碗。

    寻香一边种土参子一边思付,要不要把金碗出手两个?

    老王大夫的建议很实际,长远来看,自己种一片药林会省很多钱,而且用不完的药,还可以卖钱,巡城的药价实在太贵。极难得的是,老王大夫愿意教寻香种药。他还说,以后要是药种得好,再租个铺子,在巡城开药铺,绝对赚钱。

    看着手上的水参子。以后土参子长出来了,拿出去卖,又怎么样才能卖得起价呢?人们并不知道土参子是怎么样的好东西。

    的确是需要一笔钱来买地,再能买个铺子就更好。

    突然,寻香想到,把金碗的样式和大小画下来,只卖两个,将来赚了钱再用黄金铸出来,不会对那份荣誉有多大的减损。想到一个办法,寻香笑了,自言自语道:“祖父,你不会怪香儿吧?我真的需要钱来治沛林。以后,我一定按原图样子,再铸回卖掉的金碗,来配成套的。”

    想到两全其美的办法,寻香干得更欢。昨晚在船上,遇到劫匪,只种了五窝,今晚得种十五窝。

    昨晚遇两起劫匪的事,她有一种直觉,两起都是冲谷家的孙子来的,但来由却不一样,第一起似有人指使,而第二起是听闻消息是真的想来打劫,只是碰巧,那匪头把沛林认成某人?

    还有,第二起匪头走时,说有缘再见,就是说他还想再遇到沛林?他看沛林时的眼神极特别,似很恭敬,又极爱护。

    沛林的身世是个谜,为什么谷家祖父对沛林看得比亲孙子还重?那个匪头也极忌讳沛林的模样?沛林的父母是谁?

    在谷家没机会好好问祖母,待祖父祖母来了后,一定要问问这事。

    寻香认为黑暗中那神秘的异装女子,一定是沛林的娘。

    沛林的神情,与她有几分相似,长相上也有几分相似,但她记不清楚了,沛林倒底哪里长得象那神秘女人。

    沛林的娘一定是神仙,在她重生时送了个戒指给她,而这戒指在昨晚又救了大家,还有这戒指实在太神奇,里面竟然是个神奇的世界。

    寻香现在天天晚上有劳动,又吃了灵池里的水,还有水参子,干活越来越快,只一个时辰就种好了十五窝水参子。

    次日一早,起床和吴妈妈一起作粥,寻香也不那么吝啬,水里加了灵池水,放了一段水参子,长寿早餐粥人人一碗。

    白胜和郑四只觉这粥好吃,吴妈妈知道寻香加了珍贵的水参子,心中更喜欢她,世上难得有这么好的主子,肯把稀的东西分给下人吃。

    老王大夫尝过水参子,吃出味来,他早怀疑寻香还有水参子,人前也不说破这事,待有机会,再慢慢向她问水参子的事。他总认为,寻香有种水参子的秘方,只是她不能轻易说出来。

    吃罢饭,风伯让白胜把他昨天没卖的一担桃子挑出去卖了,郑四和吴妈妈留在家里。他和寻香带着老王又去看仓家的地。

    他们三个刚走过自家的玉米地,就遇到仓俊和仓老爷迎面而来。风伯走在前面,连忙拱手招呼,“仓老爷,要进城吗?”

    心中却想,仓老爷肯定是来探虚实来了,他一定是急于脱手,没准价格能拉下来一截。

    仓老爷看到他们又带了一个气质清朗的老者来,猜测肯定是林夫人请了长辈来掌眼,林夫人的确是安心买地,昨晚他和夫人商量过,若是林夫人人真有困难,再让一点价也可以。

    “仓老爷,这是我家王表叔,专门来帮我参商买地的事的。他想再看看你家的地。”寻香开门见山地介绍。

    仓老爷见人家带了长者来,定是要再看地的,直率道:“既然林夫人家有长亲来参商,我们直接去地里吧,从这边往东过去,边走边谈。”

    寻香道:“好,我们就从你家外的地看起。”

    “这是茶林,那是花圃,菜地……”仓老爷带着他们走进自己家地里。

    花了一上午时间,仓老爷主仆跟他们一起,把他家的田地走了一遍。仓老爷今天却只字未再提及他家的家神仓颉,谈吐变得极为正常,也极客气。

    老王昨天听说了仓家的特别,今天有心想见识,没见识上,心里倒生出几分遗憾。

    午时,回到仓家院子的楠竹林里,仓老爷又主动提到价格的事,“林夫人。我家夫人极喜欢你,也极同情你。所以昨晚我们商量过了,地价可以再让你二千,还有,我们虽是急于脱手后,好去皇城,培育两个儿子的学业,但再少就没办法了。”

    老王扮演着林家长辈角色,捻一捻胡须,严肃道:“仓老爷,我们现在手上的确紧,还得再回去凑凑钱了,才敢回你的话。”

    “好吧。”该吃午饭了,仓老爷也不请他们进院子里。(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手机网()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9虫儿飞

    收费章节(12点)

    9虫儿飞

    老王道:“仓老爷介不介意,我们再自己去看看你附近的地?”

    仓老爷笑道,“不妨事,我家下人都识得你们了。你们请便。”

    老王他们又去往仓家的花圃林走去,老王跪在地上,仔细检查了多处泥土,又细细看了里面的各种花木,才道:“少奶奶,我们回去吧。”

    “我们往茶林下的小路边,直接穿往我们家的玉米地回去。”风伯在前面带路,寻香走在最后。

    还没出仓家的地,经过一面坡坎,长着一丛奇异的细竹,结着奇怪的淡绿色竹穗。

    “仓家的植物的确稀奇。”老王停下脚步,仔细看这丛奇怪的竹子,他还没见过长穗的竹木。

    风伯见四周无别人,小声问:“老王,你觉得那花圃里有没稀奇的药?”

    “有几样,不过不多,只是奇花异木多,也可能大多是我没见过的,不知道它的特性。”老王老实回答。

    寻香侧头瞟了瞟四周,小声问老王,“你觉得价格方面……”

    “回去说。”

    老王掐下一朵竹穗,闻了闻,惊讶道:“真的是香料植物,这香味,若是用于女子的物品上,女子一定喜欢得很。”

    寻香摘下一朵,嗅了嗅,喜欢道:“真的如此。闻着好清香,不腻人,又清爽得很。”

    风伯是个下人,对这类东西没有感觉,看寻香喜欢的样子,笑道,“少奶奶,你说贵****们会不会特别喜欢这个?”

    寻香点点头,“贵妇们最喜欢这个。”一只手拿着竹穗,一只手扇着小手帕,“这天气越来越热了。”

    风伯看她一眼,正好看见竹丛间跳出个金灿的小东西,飞到她手肩上,连忙叫道,“少奶奶别动,有金壳子虫飞你身上了。”

    寻香怕虫子,背上一麻,站得笔直,苦着脸,闭紧双眼直叫,“快帮我拈下来。”

    老王转头一看,只见一只金灿灿的蟋蟀端坐在她的肩头,看着她举着竹穗的手,仿佛这蟋蟀不是虫子,却是个有思想的灵物。

    老王好奇地看着这只金蟋蟀,玩笑道,“少奶奶,你发财了,金将军坐在你肩上,帮你打江山来了。”

    风伯先时没看清是什么,这时看清是只金灿灿的蟋蟀,细长有眼睛瞪圆,激动得声音都哑了,“少奶奶,别动!真是只金蟋蟀!”

    “蟋蟀?”

    寻香睁开眼,没那么怕了,小心地侧脸看自己的肩,却看不到它。眼前金光一闪,它跳到寻香左手上,爬到寻香手背上间,攀着那枚戒指,一动也不动。

    长长的触觉让寻香手背上有点痒痒的,又有些害怕,翻过手背,金蟋蟀攀着她的手背,头上的触觉轻轻去挠她指间的宝石,看着极有趣,似乎它极喜欢那戒指似的。

    “这虫好宝石?只听说人爱珠宝,没听说虫爱珠宝的。莫非这是只母虫?”老王觉得很稀奇。

    风伯歪着头仔细瞅了瞅,激动而紧张道,“这是雄的。瞧它镇定自如的样子,一定是只上品蟋蟀,没准比铁将军还值钱。少奶奶,我们快带着它回去,千万别让人知道我们在仓家的地里带走了一只蟋蟀!”

    寻香不相信这小东西有风伯说得的那样俏,笑了笑。

    “你信我一回。万一这是个值钱的,卖它过一两万两,仓家的地不是白白拿过来了?”风伯眼珠一转,拉着寻香就走。

    老王啐一口,“天上会落钱?呸!我不信。”不过他边走边瞟着四周,生怕有人看到他们在这得到只金色的蟋蟀。既然巡城流行斗蟀,其实用它去试一试,也没什么的。而且,自古以来民间就有斗虫的娱乐。

    钻进自家的玉米地了,风伯才诡异地道,“我们现在别忙回院子里,去东面的竹林一会,往后传出的话,只能说这蟋蟀在我们自家的竹林里里拿到的。”

    不说话时,表情极严肃的风伯,却喜欢看人斗蟋蟀。寻香庆幸风伯对斗虫没上瘾,不然,她真无法想象风伯是一个赌徒的情况。

    寻香和老王被跟风伯围自家院子兜了一圈,风伯在竹林下拔起一根胡须草,说这种草专用来拨蟋蟀。三人在东面的竹林下坐了会,才回到院子里。

    为了好照顾沛林,吴妈妈多在后厅出入,白胜出去了,郑四帮着吴妈妈收拾了一上午院子,这时坐在正屋外边的石梯上歇气,顺便听着屋里少爷的响动。

    寻香他们回到院子里,看前厅没人,便进了后厅,老王到后厅走廊上,看到郑四坐在正房外边,冲他招手。

    郑四穿过正房的后厅间的小花园,飞跑到后厅,“你们回来了?”

    “我们出去看地,带回一只金蟋蟀。”老王指着寻香的手上说。

    “你们带回一只金蟋蟀?”郑四好不稀奇,一双老实的小眼睛瞪圆了几倍。

    风伯从他屋里抱来个瓦罐子,跑进后厅。吴妈妈跟着追进来,“风伯,你抱着个罐子跑什么?”

    郑四对吴妈妈神秘地道,“少奶奶手上有只金蟋蟀。”

    风伯用马尾草寻香手上的金蟋蟀往罐子里赶,那金蟋蟀扬须冲他凶了几下,竟不愿下来。

    真是奇了,吴妈妈在一边看得笑起来,“这金蟋蟀莫不是好兆头?”

    “什么好兆头?”白胜抱着的抱宣纸从前厅进来。

    他早上按风伯交待的,把桃子挑到斗乐场外的桥头去卖,交三十文钱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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