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块小说网 > 推理电子书 > 部督1号系列绑架杀人案 >

第15章

部督1号系列绑架杀人案-第15章

小说: 部督1号系列绑架杀人案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且这个行动计划必须是有成效的。   
  阎贺廷:不能说每一件事都得有成效吧?   
  王洪强:警察有一条罪……   
  阎贺廷:警察有什么罪?警察又不犯法。   
  王洪强:这条罪就是,没作为罪。遇到了案子,你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干,这就是犯罪。老百姓可以没有作为,但警察不行,出了事,警察必须有作为。这就是警察和普通老百姓的最根本区别。   
  徐彩云:说到立即行动,我记得有一次赵大队正在家睡觉呢,半夜来了电话,说是死了一个犯人,赵大队呼地就从床上坐起来了。当时头晕得就不行了,心跳得也不行了,我嫂子说,可把她吓坏了,停了足足有两三分钟才缓过来。之后赵大队连夜赶到医院,进了停尸间,谁也不问,上去先把罪犯的衣服全部脱下来,来回检查,看到罪犯身上没有伤,才长长吐了一口气。   
  阎贺廷:没听明白。   
  徐彩云:亏你还是个警察。   
  王洪强:赵大队担心侦察员审讯他的时候动手了,要是动手,身上肯定要有伤,那我们这些人就不再是侦察员,而是罪犯了。   
  阎贺廷:看来,立即行动,有所作为,包含的方方面面很多呀。   
  彩云:听口气,就好像你是领导似的。   
  河南省公安厅。   
  到了省公安厅后,几个人匆匆忙忙地进了大楼,乘电梯直接去乔总的办公室。   
  乔总见他们来了,立刻打电话把负责绑架案的张中华科长叫来一道听汇报。   
  听了赵大队的汇报后,乔总说:好!干得好!现在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严密控制、严守秘密,抓紧拿到证据,同时要抓紧挖到犯罪分子的潜址。特别是这个周向阳和韩磊,当然,不仅仅是他们两个人,他们是一伙人,可能是五个、七个、九个,或者十个,所以,这个时候不要被胜利冲昏头脑,不要遗漏任何一条可疑的线索。一经发现,立即深入调查,要打破沙锅问到底,要水落石出,要明白无误,要准确,要有速度。现在每延误一天、一个小时都是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威胁。另外,赵大队,千万不要打草惊蛇。我马上派张中华科长到你们周口去,与你们同吃同住同侦破!   
  赵大队:这太好了,有绑架专家跟我们在一起干,我们可是信心倍增啊。   
  赵大队一行走以后,乔总和张中华科长立即上楼,向杨德胜副厅长和杜国栋总队长进行汇报。   
  杨副厅长指示乔总立刻向公安部五局汇报,求得公安部五局的指导。      
返回部督1号系列绑架杀人案目录        
  抓住这条线不要放         
  猴子在村里逛着,逢人便打招呼。   
  老四家的院子里。   
  猴子:听说你常到镇上卖卖枣,卖卖菜,也挣了点钱?   
  老四:兄弟,你不是来跟我借钱的吧?   
  猴子:这话说的,我要向你借钱,你还能不借给我呀?咱们兄弟关系这么好。   
  老四:话不能这么说,有钱能借,没钱拿什么借给你。听说这几年你在外面混得不错。   
  猴子立刻警觉起来:谁说的?   
  老四:那还用谁说,没人说,是我猜的。我早就知道你是一个不甘于贫穷的人。   
  再说,这个家你也不愿意呆,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   
  猴子:我这点儿底你知道得清清楚楚。其实,我在外面也不容易,东跑西颠的。   
  前些日子不小心,身份证让人给掏了,这不,回来办个身份证。对了,听说,你跟派出所的老张不错,我想着今晚上找上老张咱们仨一块儿在饭馆喝点酒,求他给开个证明,我好到县里补办一个身份证。   
  老四:这没问题。   
  周口市。刑侦二大队办公室。   
  赵大队、樊济波政委、吴振亚、刘振华、王洪强、阎贺廷、吴岭等几个人正在研究案情。   
  赵大队:这个扶沟绑架案和过去咱们掌握的几个绑架案中的绑匪特征差不多,很像是同一伙人干的。那么,韩磊有没有可能也参加了扶沟的绑架案呢?   
  樊济波:从被害人描述的几个绑匪的情况看,好像里面没有韩磊。   
  电话铃响了。赵大队接电话。   
  电话的那头是王志军:赵大队,昨天韩磊在辛集辛兴行政村出现了。   
  赵大队:情况属实吗?   
  王志军:绝对没错,晚上的时候韩磊还和派出所的老张喝酒了。   
  赵大队:喝酒?   
  王志军:对。韩磊说他的身份证丢了,要补办,让老张出个证明。   
  赵大队:这是几点钟的事情?   
  王志军:昨天一整天他都在,晚上他们几个人一直喝到十点多钟。   
  赵大队:白天都谁见到过他?   
  王志军:好几个人见到过他。我已经和老张核实了,其间他去了他的好朋友老四的家。   
  赵大队:这是什么时间的事?   
  王志军:有的是上午,有的是下午,反正这一天他都在辛集呆着,没到别的地方去。   
  赵大队:晚上呢?   
  王志军:是在村里住的。他今天早晨才走。   
  赵大队:好,我知道了。继续监视。你再通过特情了解一下韩磊的妻子,问韩磊回家都做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   
  王志军:这已经布置了。   
  赵大队放下电话说:韩磊不在扶沟绑架案这一伙人里。   
  阎贺廷:这么说他不是这个系列持枪抢劫案的成员了?   
  吴岭:有这种可能啊。但是,这个人实在是太可疑了,我这些天整理材料时,发现这个韩磊的形象是频频出现,他买过枪,当过兵,长年不在村子里。那他都在外面干些什么呢?   
  阎贺廷:我看,反正他不在这个案子里就在那个案子里。   
  吴振亚:至少说,扶沟绑架案可以排除韩磊了。   
  王洪强:赵大队,那我们对韩磊还进行监控吗?   
  赵大队:继续监控,不管有他没他,这条线还要抓住不放,还要像过去一样,加强对他的潜址和他的所作所为,包括他的电话进行了解、监控。      
返回部督1号系列绑架杀人案目录        
  刘森的电子玩具         
  现在,我把豺狼一伙武装犯罪小分队,在江苏省境内作案的情况向读者朋友介绍一下。   
  1998年5月22日。丰县县城。   
  老骚在县城里到处闲逛着,他在寻找新的作案地点。   
  黄昏时分,老骚来到丰县某局家属院的门前。他认真观察了家属院进进出出的人,然后匆匆离去。   
  晚8点,面包车悄悄地停在了那个家属院的门口。仅等了几分钟,小学生刘森就从家里出来上厕所。   
  站在车旁的老骚冲旁边的老虎和豹子示意。三个人匆匆地进院。豺狼守在外面警戒着。   
  暮色之中,豹子夹着刘森从院里出来,把他塞到车里。面包车驶出县城。一直朝西开去。   
  晚9时40分。   
  豺狼往刘森家里打电话。接电话的是刘森的父亲刘立伟。   
  豺狼:你的儿子已经被我们绑架了,现在人在我们手里,你准备好30万赎金赎你的儿子吧。记住,不准报案。   
  刘立伟:你是谁?我怎么跟你联系?   
  豺狼:把你的手机号码告诉我。   
  刘立伟立刻告诉了豺狼。   
  豺狼:你抓紧准备好钱,过一会儿我通知你交换地点。   
  丰县公安分局接到刘立伟的报案后,立刻向徐州市公安局汇报。   
  徐州市公安局局长李开文、副局长王铁林,以及刑警支队的领导立刻赶赴丰县,指挥侦破工作。   
  从23日中午至25日凌晨,豺狼多次打电话给刘立伟索要现金。但却一直没讲具体的交接时间、地点。   
  畦县。深夜。   
  豺狼开着面包车将刘森拉到他们在某县的一个秘密租住处。他们将车开进院内后,把刘森带到了屋里。几个人开始喝酒。但喝酒的时候谁也不吱声,就那么闷闷地喝着。   
  老虎:老骚,你怎么不吱声呢?   
  老骚:小崽子是弄来了,可咋办呢?放到咱们这儿也不是个事啊。头儿,你不是说啥事都要速战速决吗?现在,咱们都拖了三天了,电话又打了那么多,你为啥不跟他们交接呢?   
  豺狼阴沉着脸: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老虎:头儿,我是信你的。你说怎么办吧?   
  豺狼:取消这次活动,把小崽子做了。   
  老骚:现在就动手么?   
  豺狼:等一会儿。既然把他做了,就不怕这小崽子看见我们。去,把他身上的绳子,粘的胶纸都揭下来,让他吃点饭,死也让他做个饱死鬼。   
  豺狼:刘森,你说我们这几个叔叔好不好?   
  刘森:好。   
  豺狼:孩子,你还小啊,不懂事啊。不知道世事艰难哪,其实呢,早早地离开这个世界也好。   
  刘森似懂非懂地听着。然后,他趁豺狼不注意,把一个电子玩具塞给了豹子。   
  吃过饭以后,豺狼对刘森说:小同学,现在我们就送你回家。不过,在你回家之前,我们还得把你绑起来,把你的眼睛蒙起来,行么?   
  刘森:叔叔,我不会叫的。   
  豺狼:不是不是,我们不是怕你乱叫,我们是跟你玩一个游戏。当你睁开眼睛的时候,你就到家了。   
  刘森使劲地点点头,并看着豹子。豹子把头扭了过去。   
  这时,老虎和老骚再次把刘森捆了,并用胶纸封住他的眼睛和嘴。豺狼取了一根绳子,绕在刘森的脖子上,用力把他勒死了。   
  豹子拿出了那个电子玩具,用手一按,竟发出鸡叫的声音。   
  豺狼吓了一跳:什么玩艺?   
  豹子:电子玩具。   声明:本e书由老羊皮整理制作e书内容版权归原书作者。老羊皮所作e书资料全部来源于网络,仅供读者预览,不得用作商业用途,违者法律后果自负。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书籍。更多精采e书请光临 52ebook声明:本e书由老羊皮整理制作e书内容版权归原书作者。老羊皮所作e书资料全部来源于网络,仅供读者预览,不得用作商业用途,违者法律后果自负。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书籍。更多精采e书请光临 52ebook      
返回部督1号系列绑架杀人案目录        
  江苏丰县案件         
  2001年6月,江苏,丰县。   
  6月2日下午6时。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大队长尹克勤接到安徽省萧县公安刑警大队的电话,对方向他通报在当日下午5时在萧县境内发现的那具无名男童的尸体。   
  萧县警方说,根据法医的初步检查,认为,死者系被他人勒颈至死,至死后抛尸于野外。我们想,这可能是你们县5月份被绑架的那个男孩的尸体。   
  尹大队长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李春艳做了汇报。   
  按照李副局长的指示,刑警大队区大队长等人带领死者的父亲刘立伟及亲属,一起连夜赶到萧县殡仪馆进行辨认。   
  殡仪馆里,刘立伟看到儿子的尸体后,不禁失声痛哭:为什么要扒孩子的衣服!   
  为什么要扒孩子的衣服!这帮坏蛋把孩子弄死了,连衣服也不给他穿吗?   
  尹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