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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欢未央-第12章

小说: 欢未央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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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很多时候我到了一个城市,会满大街找当地的小吃,没有吃过的一定要吃一遍,那种趣味,怕是一生的追求了。
  我最俗的一件事情发生在今年春天。
  女友问我去看铁岭的二人转不去?那可是老赵的故乡,二人转的发源地,我连三秒钟都没有犹豫就说,去,当然去。
  坐了一夜火车,到了之后先问出租车司机,铁岭最著名的小吃是什么?我们先要吃最好的,然后看最好看的。
  中午去郊外吃的炖河鱼,据说绝对纯天然,无污染。四斤的一条大鱼,铁锅炖着,我们居然全吃了。
  晚饭去杨麻子吃大饼,有十几种,甜的咸的大的小的,我们最后撑到不能动了,两眼看着对方问:这世界人会不会有人真的撑死?
  她说,即使被撑死,我们也是快乐的。
  晚上七点,准时出现在铁岭大剧院,说是大剧院,一进门就乐了,这是我小时候看到过的露天电影院啊!整排的椅子,随便坐。二十块钱一张票,有茶,有瓜子,茶是大茶子,瓜子是一大碟子。
  我们索性盘了腿,和大多数人姿势一样,欣赏着那过分夸张的二人转。女友说,咱俩这形象,特别像泼妇。我完全认同,虽然我偶尔也去五星级酒店听听钢琴曲,也去保利剧院看场音乐剧,可是,为什么我觉得不如这最底层的东西生动、妥贴、丝丝入扣呢?
  我终于发现原来我有一颗多么艳俗的心。
  因为我喜欢早晨的烟雾里,有女子趿拉着鞋起来倒垃圾,喜欢那天真的儿童流着鼻涕哭着找妈,还喜欢妙龄女子羞涩地笑,喜欢市井里那些小贩的吆喝声,薄暮的秋天,我提着满蓝子菜,西红柿、茄子、黄瓜,红的红,紫的紫,绿的绿,我便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女子,穿过街市,我买一块印着凡高向日葵的花布,那上面还有阿尔的太阳,我准备把它铺在家里的小茶几上。
  行走在小区里,看到每天坐在轮椅车上的女子,她虽然瘫了,可必定每天打扮得极漂亮,然后坐在轮椅晒太阳,她是这样美,美到接近凋零。我们相互微笑,我给了她一只最红的苹果。人和人之间,沟通有时只要一个微笑,灵魂的距离,有时就是这样短。
  我快乐地走到黄昏里,觉得所有的快乐我都有份,小区里放着的背景音乐是《蓝色多瑙河》,优美舒畅。有老人在散步,孩子散学回了家,谁家传来了肉炒青椒的味道?谁家的孩子在拉小提琴?风吹过来,拂在我脸上,这颗艳俗的心,分外的明亮,那明亮,可以开出一朵花来,低到尘埃中去,一直低,一直低,于是,我看到了我自己。

野生的女子
更新时间2009…7…3 14:51:10  字数:2442

 在我心中,一直有些女子,她们永远行走在人群之外,永远是和现实不合拍的,如天地间那棵突然冒出来的树,或者不挺拔,或者不成材,可是在旷野中,却那样骄傲地生长着,生命力极强。
  小时候在外婆家长大,村子小,小桥流水人家的几十户,谁家一点动静就能瞬间传遍全村。
  “德财家的”永远和别人不一样。所以,我听到最多的词语是“德财家的”。
  “德财家的”是一个俊俏的娘们,的确是俊,又俊又俏。还会唱昆曲,可是,她不来凑热闹,不串老婆门子,不说东家道西家,而且,“德财家的”永远收拾得干净利索不算,总和别的女子是不同的。
  比如衣服吧。
  同样的衣服,她会绣上一朵小莲花,在后背上,在前襟上。那风尘味道,立刻就突兀出来了。
  同样的发型,她别上个卡子,再在鬓边别上朵花,那个俏劲,让村子里的女人又嫉妒又羡慕。何况,她总是一个人呆着,不和大家扎堆玩,这还不算,还整天有事没事抱个书看,好象她多有文化似的,其实,她不过就是小学四年级,装什么装?!所以,“德财家的”的坏话就最多了。
  男人亦不说她好,因为得不了手。德财是个实在人,说他媳妇的时候,他就嘿嘿笑,再也没有别的话。据说,大队的队长和会计都曾经想染指“德财家的”,可“德财家的”却没跟他们,跟了他们,其实可以派一些轻活的,但她宁肯去沤粪——那几乎是最累的活计了,但散了工的“德财家的”,还是那样美,还是在门前捧着本书看,“德财家的”俨然成了异类,成了风景,成了人们的茶余饭后的谈资。
  所有人说她不好,包括外婆,外婆说,女人,不作兴这样的。要贤慧,要随和,很显然,她不是。
  所以,我眼中的坏女人形象大概就是她那样的,长大了以后才知道,她哪里坏?她一没勾男人,二没说是非,不过就是不和大家一样罢了。人漂亮,又懂得些许风情,当然就被认定为异类,后来她死活和德财离婚,改革开放后一个人闯世界去了,现在,五十多岁的“德财家的”在上海,嫁了一个二手男人,据说过得一般,可是,她总是感觉幸福吧。
  那是第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女子,不被大众所认可,可是我却十分喜欢,说不出为什么,就觉得她身上有种神秘气质。
  上高中时,有个女老师,教我们语文。姓白。人亦和姓一样,空灵透明,她不是长得多好看,可气质凛然,分外有一种薄凉之感。
  那时,和她一起分来的男女师范生有二十几个,大家总是一块玩,一起打牌看电影抓大头,可是,她从来不参加。一两次不参加之后,大家就不叫她了,她总是一个人,在那蓝砖的老房子里拉琴,她会拉小提琴,琴声如诉,在黄昏里听起来,分外忧伤。
  孤独的人总是人缘不好的人,单位里评什么,她的票数总是最低的,可是,并不妨碍她怎样,她还是那样,独来独往,不合群。
  她穿的也是和别人不一样,总是一身白衣,白到不染尘埃的样子,那些飘逸的白衣有致命的美感,一些同事和她的学生也学她,可是,穿不出她那种感觉,衣服在她身上就是有灵魂的东西,可是,在别人身上,就是衣服而已。
  别人都谈恋爱了,她没有,还是一个人拉琴。
  上课,给我们讲三毛和小泽征尔,给我们读最前卫的诗,我知道张爱玲,是从她开始的。她说,张爱玲是个天才作家,天才和庸才最大的区别是:天才写出来的东西能不朽,而庸才很快就是过烟云烟。
  这句话简直影响了我的一生。
  当然,她这些言论很快被校长知道,她介绍给我们的这些人全不是传统语文教材所能接受的,很快,她就不教课了,学校让她去了图书馆。
  可是我仍然常常去找她。
  她列出书目让我看,几乎全是外国名家的东西,我心里认定她才是我的老师,于是,常常和她呆着,不说话,听她拉琴,闻着老房子外面的合huan树在黄昏散发出奇异的香。那段时光,是我人生最美的时光吧,我感觉两个灵魂的交融,而她对我的影响,如空气一样,蔓延了我整个青春期。
  后来我再次遇到她,她还是一样白衣飘飘,开着一辆越野吉普车,她后来不做图书管理员了,辞职后自己做生意,成了一个大画商,往返于中苏边境,常常一个人去旅行,非州就去了三次了。
  她离了两次婚了,现在一个人。
  和十几年前比,她仍然那么年轻,有朝气,越野吉普车上放着英文报纸,还有2006年最新出版的诗歌刊物。
  我们约了时间喝茶,可谁也没给谁打电话,她说过,有缘就会相遇的。
  这样的女子,总是让我分外动心。
  她们带着与众不同的隔岸气质,分外坚强,分外动人,如一支从铁栅栏伸出的桃花,野生的,可是,带着妖娆的气息。
  在我住的小区门口。也有一个这样的女人。
  听人说她是下岗女工,因为有手艺,就自己搬了台缝纫机在小区门口,做零活,做零活的人好几个,只有她是不同的。
  她每天把自己打扮得很精致,除了冬天,几乎全是旗袍,她身材也好,坐在那里,简直是“缝纫机西施”。
  其它的女人,头不梳脸不洗,大声和男人调笑着骂着,开着黄色的玩笑,可是,她一直淡定的微笑着,在太阳下,忙着自己的活计。
  多数情况下,她听收音机,戏剧台,永远在唱,很久远的声音传来。
  有人骂她,个戏子,天生的戏子。
  她并不恼,照样把自己收拾好了,应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找她改过一条裙子,很细心地为我量着,提着建议,不如,做个荷叶边?声音是媚的,听上去,很舒服。
  问她,怎么老是笑?
  她答,人不能没有这个气,气没有了,神就没了,神没了,韵就没了。
  这二十多年的困扰终于让她瞬间点破了我。这些女人,到底哪里不同?是因为她们有一种气场,有神韵,所以,她们一出现,立刻就会有一种不动声色的震慑力,这种女子,天生具有一种野生的鬼魅之气,永远不雷同,永远行走在边缘,却又永远让人既嫉妒又喜欢。
  野生的、自然的女子,染了这个世界的白,是那一点点的青,晕染开来时,我们的生活,就有了几分神秘的颜色。
  而我,真的喜欢这神秘。

迟暮
更新时间2009…7…3 14:51:53  字数:1173

 再美丽的女人也要迟暮。美人迟暮总是比一般女子更要悲哀的,她懂得自己从前是美的,曾用那美丽换取过什么,至少是男人的喜欢或者爱情,奢侈说就是爱情,如果加上条件就是男人的喜欢。
  男人的喜欢是一种欲。那样的喜欢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远去,没有一个男人对美色的留恋会永久,除非他是爱情,爱德华八世喜欢的女子是幸运的。在她快四十岁还离过婚的情况下,竟然遇到一个为了她放弃王位的男人,很显然,那是爱情,即使她迟暮了,爱德华如果五分钟看不到她就会没着没落地找她,象个孩子一样。
  女人总希望遇到那样的男人。
  但是大多数美女遇到的男人不是这个样子的。林青霞嫁的老公,有多少爱情的成分?还有巩俐。
  最让人不解的是山口百惠,明明,她是嫁了金童,明明她是嫁了爱情,为什么也要凋零?听到他们分手的消息我倒吸了口凉气,你让我如何相信爱情这个东西?
  所以,美人们不必要急着嫁人,倒是长一双慧眼看透什么样的男人可以嫁才是真,如果你怕迟暮了,怕再也嫁不出去,急急地把自己嫁与一个和自己身价差不多的品牌男人,那样的话,迟暮的日子会更快到来,因为到最后会懂得,婚姻如鸡肋的日子还不如一个人过。
  还有些死不认输的美人们,即使迟暮了也哭着喊着装嫩。刘晓庆五十多岁的长发和靳羽西五十多岁的童花头让我不寒而栗,倒是那些知道已经迟暮的人让我喜欢,有一天我看到陈冲,她笑着说,四十岁女人应该有四十岁女人的风采。
  我喜欢她脸上那些岁月的痕迹,因为有了那些痕迹,她变得如此性感而妖娆,在她演《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王娇蕊时,我知道她是女人中的妖精,知道什么时候美丽到什么地步。
  这就足够了。
  多美的美女也会迟暮的。张曼玉不老,她身材比二十年前还要好,她的脸蛋比二十年前还滋润,但是你敢说,她还有二十年前的眼神?不不,她的眼睛泄露了她的秘密,否则她演不了《花样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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