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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顺流而下-第5章

小说: 顺流而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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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

  “姓于”

  “错了。”

  “姓宁。”

  “对了。”

  “你真的姓宁啊?”我说。

  “我姓丁,一开始你就猜对了。你是不是知道我的名字?”她说。

  “不知道。”

  “为什么说我姓丁。”

  “因为在百家姓里面,丁字的笔划最少。”

  “笔划少我就得姓丁吗?”

  “不是,我觉得你有种简单的美,可以将你身边的人都变得纯洁,所以觉得你可能姓丁。”

  “你的嘴真甜。”

  其实猜对一个人的姓,只有1%的机会,我怎能这样神呢。只不过我太紧张,弄得勺子叮当作响,我就随口说出她丁。你看,“于,宁”两个姓里也带有丁字,这就是我的心情啊,丁,丁,丁。既然歪打正着,说明我佛慈悲。希望让她觉得尽管我这个人外表邋遢,可内心总有些内容吧。

  “你是不是在音乐系?”

  “为什么?”

  “丁——,你的姓,多象乐器的声音。”

  “你真会联想。”

  “我乱猜吧,那你后面那个字是不是也很像乐器的声音。”

  “不像。你想套我名字。可我不想告诉你。”

  “那我见到你只能叫你丁丁了。”

  “反正宿舍里有朋友都这样叫,随便你了。”

  当一个女孩对你说出“随便你了”时,她给了你多大的权利啊,尽管这可能是随便说的。丁丁,我喜欢这个名字,尽管她可能欺骗我。因为我对她还知之甚少,她既然能在超市偷东西,肯定要比我的嘴描绘得要复杂得多。

  丁丁丁丁丁丁丁丁,我就是这样紧张,我的心里一直这样叫着。

  整个下午,我的手习惯性地颤抖,在课堂上记笔记时,所有的字都拉长并带上一个勾,满纸都是丁字,垂直于讲台上的教授不过是一个倒立的丁字,课桌前面的女生的辫子与衣领形成丁字,这个世界触目都是丁字。丁丁呢,也许正在音乐楼上引吭高歌吧,她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一个穷小子额上布满了汗珠,血液凝结在一起想她。

  下课时,我晕倒在课桌上。坐在一旁的胖子曹路先是胳肢我,接是使劲拍我的背,我由于意识过于聚焦,血液流通不畅,晕厥不醒,我在医务室里躺了很久,当我醒来时,一位阿姨和蔼地望着我。

  “小子,你有点贫血,营养不良,得注意饮食啊。”这位阿姨在我的眼里朦胧成一团灰影,我从病床上坐起来很久,眼前才逐渐明亮起来。外面已经是深夜,幽深的夜空中,星相全都是丁字的形状。我很饿,沿着路边的冬青丛走着,像一个孤魂野鬼,但是结识丁丁的场面在鼓励着我,渴求被她了解被他透析被她感化被她包容的心情在灼烧着我。在小卖部想买包牛奶或者买块面包时,我发现口袋里的钱不见了。一切都无所谓,既便把一切都丢了,可我已经让丁丁有所认识,这就是当天我最大的收获,这是资产无法置换的。

  “你是不是有遗传病?”张野在宿舍里见到我立即问我。

  “你才有遗传病呢。”我说。

  “他绝对是知识厌倦症,一听到老师讲课就恶心。”李思齐躺在床上,把蒙在脸上的汽车杂志挪开,对我呲牙咧嘴。

  “我以为你死了呢。”胖子说。

  “你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呢,一块肥胖的行尸走肉。”我说。

  “怎么说话呢?小心我扁你。要不是看在你刚从死神身边回来……”

第六章
翻过山我看到那片散发着潮气的湖,水面上有一座绿洲,四周村落的白墙掩映在绿树之中,村落之上就是郁郁葱葱的低矮青山,湖水温和,偶而看到一驾汽艇驶过,泛起一道白色的波浪。

  六

  躺在船上,看到万千萤火在水面旋转,时而明亮如发散的万丈霞光,时而微弱如一道被风吹斜的烛光,最后所有的光化成两条银蛇,尾巴连接着天际,头钻进我两只即将闭合的眼睛,远处那端渐渐缩短,直至两条银蛇消失在我的眼睑底下。最后一刻,我的念头就是让肉身离开舢板,飘向无际的夜空,无语的黑暗也许就是我的归宿。

  当我醒来时,我闻到周围全是鱼腥味,我转身看到身旁摆满了大缸,有鱼在里边翻动,噼噼啪啪。我支起上身,试图起来,但是全身酸软,又倒在床上。我试了好几次,才能立在地上,我扶着缸沿看到里边挤满了大鱼,翻来覆去,希望能够跳出去,但是终免不了要躺在海鲜店的鱼缸里,等待被宰。

  “哥哥,你醒了?”门口进来一个小女孩,头发乱糟糟的,皮肤黝黑。

  我“哦”了一声,想说几句话,可是说不出来,我就用手比划了一下。

  “等一下。”一会小女孩又转回来,端来一瓢水。我咕咕得喝下去,嗓子顿时好受了些,我想问一下这是什么地方,可是舌头发直,只能发出咝咝的声音。

  “你别说话,那个药可难吃了,舌头难受,但是好得快。”小女孩说。

  她把一只黑黑的温暖的小手放在我的额头上,眼睛里充满母性的慈爱。是的,我的烧已经退了,死神没有挽留我,我又可以在这个世上想我的女孩。我比划着让小女孩拿一把镜子,小孩子懂了,三跳两跳地拿了来。我看了看我自己,竟被自己吓了一跳,因为我的脸干净了,露出白皙的皮肤,如果拿这个样子和照片对照,谁人不认识我。我疯了似地扑到地上,用鱼网抖落的淤泥糊满我的脸,将沾满泥的手指伸进头发。小女孩吓哭了,跑了出去,许久才出现的门口,双手扶着门框,一抹夕阳落在她的半边脸上。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和这个小女孩,我愿意悉心地呵护她,让她成长为我最心爱的女孩,带给她一生一世的幸福,可是我知道这个小房子外面肯定有更多的房子,一定有很多人居住在这里,我不愿落在人堆里。

  我爬起来,冲出屋子,迎着夕阳的余晖走出院子。这是一个湖边的小山村,街上潮湿的风和若隐若现的鱼腥味给我强烈的异域感觉,偶而见到几个人都以为我是疯子,远远的躲着我。小女孩在身后跟着我,舍不得我走,我不能理她,直到我走到一条山涧时,我才停下脚步。小女孩也落下脚,我走到她身边,把她抱起来,亲了她一下,弄得她脸上全是泥,我笑了,她也笑了。我放下她,打手势示意让她回家,她摔着身子不愿意,这样坚持了很久,她才两步一回头地回去了。

  我跑下山涧,又沿着一个坡跑到山上。山不高,树木茂密,我找了棵树坐下来。山中非常空灵,除了偶而几声鸟鸣和风吹起的松涛声,只听到我的喘息声。我试着想发出“丁丁”两个字的声音,只听见“嘀嘀”的声音,我真的哑了。我曾经想不再说话,没想到在这座不知名的山上我实现了,我可以不再对任何人说话,失去了语言也许增加了一点安全度。我咯咯地笑起来,惊动了树上一只鸟。思念,饥饿,我总是同时陷于这两种感受。我在山上走来走去,寻找可以吃的东西,终究找到一些野柿子吃了。后来我就开始寻找山洞,想在里面暂时躲一躲,但是没有找到。很快天就黑了,我躺在一块大石头下面的夹缝里,铺着一些杂草和树叶。

  下起了雨,又湿又冷。荒诞不经的人生将我送到了这座我尚不了解的山上,让我躲在巨石下面忍受孤独和寒冷,因为杀了人我也许永远不能回到繁华的城市,只能在荒山野岭中度过余生。但是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我不能保证不被别人看到,除非命运把我送到《荒岛余生》中汤姆&;#8226;汉克斯所求生的岛上,我将像一个原始人一样从钻木取火开始,将头脑中的私欲杂念消除,只为肉身能够自然地生存,直至衰竭而死,只为思想能够飞扬跋扈地畅游,直至超越生命。雨点溅起的泥点冲到我身上,我想起第一次和丁丁站在太平洋超市门口老太婆的遮阳伞下,大街上雨点飞舞。眼前勾勒出丁丁漂亮的形状,如救世观音来超度我。

  第二天我早早醒来,再次吃野柿子,观看四周的地形。藏刀已不在身上,我觉得我需要一把利器和一只打火机,我得去有人的地方寻找。翻过山我看到那片散发着潮气的湖,水面上有一座绿洲,四周村落的白墙掩映在绿树之中,村落之上就是郁郁葱葱的低矮青山,湖水温和,偶而看到一驾汽艇驶过,泛起一道白色的波浪。可能黄金假日还没有过完,慢慢地湖边游人如织。我沿着清净的地方走开,直到看到一片鱼塘,分割的整整齐齐,边上有一间木屋,我看没有人,就进去翻找,还好找到一把弯刀和几盒火柴。我再次回到山上。有弯刀和火,我放心了许多。我翻过山坡走到另一处,岸边尽是高而直的岩石,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我坐到一块椭圆形的石头上,将鞋扔到一边,任凭湖水抚弄我的脚板,我想起汤姆&;#8226;汉克斯在荒岛上用尖利的木棍刺鱼的情景,但是我没有看到鱼。

  我想妈妈,想丁丁,想我的妹妹。我使劲想。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这三个女人对我关心有加,我想我得为她们活着,我想我可以变成另一个人,我想没有人可以抓到我。在中国我去的地方不多,我只熟悉生我的村子和我上大学的城市,现在我却要周游中国那么多地方,看到那么多好的风景,原本我是要带着丁丁一起来的,现在所有的风景都是那样生硬。我想我得写封信告诉她们我还活着,但是这样太危险了,后来我想如果我可以上网的话,我可以在QQ上给丁丁留言,但是我的样子又怎能入得了网吧呢。我想我得弄一部手机,我多么渴望再次听到丁丁的声音啊。有手机又有什么用呢,我已成哑巴,但我总可以发一些短信吧。怎么弄呢,我的手并不灵巧,在人群中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把手伸进别人的口袋又让别人发觉不到。我必须硬抢,但是硬抢我的身体又不够强壮。我想我得加强锻炼,把肌肉练得像健美先生,一个手指就可以把人扳倒。这真是好主意。因为我有时间锻炼,锻炼好了我还可以跑得更快,格斗能力更强。我要改变,从肉体上我将变成另一个我,我将拥有无敌的体质和超强的意志力。

  在岸边我想呼喊,我想惊天动地。可是我是一个哑巴,但我可以书写,于是我在旁边的岩石上用弯刀刻下几个字:丁丁,我的爱。我想如果有一天,一定带丁丁到这个地方来看一看。我用力把笔划刻得很深,纵使一百年也不会被风蚀掉。

  我渴了,肉体如火烧一般,湖水有点咸,差点把我呛死。我再次回到山上,在山腰找到一个水潭,然后又在水潭边找到一个山洞,洞有五六米深,洞口全是树藤,正好适合我。我进去用弯刀打扫干净,又运进去一些松针,然后找了更多藤条把洞口堵严实。弄好了以后我想我不能总是吃野柿子,于是开始捉鸟。我用藤条扎了一只篓子,一条长长的绳子,摘了一些柿子弄烂了放在倒扣的篓子下面,然后把绳子引进洞里,躲在里面等鸟儿上勾,小时侯我经常玩这个游戏。等了一个多小时没有鸟儿过来,然后又等,整个下午我只捉到一只麻雀,捉到后立即点火烧烤,连骨头都吃了,边吃边想这只麻雀的生命是如此无常,就像我也许不知哪一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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