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终将远去-第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比较轻松。
我是真的没力气去自首,后来就只是失神地坐在小公园长椅上发呆。当我所凝视的自己的双膝,因陷入夜晚的黑暗而变得模糊时,公园内的游民也开始聚集,我这才总算起身。
回家也没有钥匙。虽然明白这一点,我想不论如何还是先回到自己房门前,然后再冷静想想该怎么办。
我边走边想,先到派出所去借坐到离家最近的电车站的车钱,此时却看到一家当铺。我这才想起,学生时代的男朋友没钱时,就会把音响或电视拿去典当。我正好戴着香奈儿(Chanel )手表,虽然当的钱比想像中少很多,但是我的手上至少出现了现金。
我莫名地感到欣喜若狂。这么一来就能搭电车了,能回家了,肚子饿的话也能买面包。
稍微恢复精神的我,在电车中开始研拟今后对策。仔细想想,离开房间时到底有没有上锁,事到如今记忆也已经模糊不清。联络房东前,还是先回家看看吧。
我怀着这样的想法,匆忙走在夜晚的道路上。走到拐弯的老地方时,我停下脚步。因为公寓二楼我住的那间房,竟然灯火通明。
拥有备份钥匙的只有男友,不过他说今天要打工来不了,是预定计划有变吗?
我急忙步上阶梯,打开自己房间的大门。脚边放着男人的皮鞋,我男友才不穿什么皮鞋。那这双鞋是……我这么想的同时,缓缓探出头来的果然是武史。
「怎么这么晚啊。」
我实在是无言以对,衬衫加领带打扮的武史,倚靠墙壁望着我。
「你是怎么进来的啊?」
「门没锁啊。」
「所以你就觉得自己可以随便跑进来啰?」
「我特地为你跑一趟,你又一直不回来嘛。也没待在咖啡厅。」
「你在说什么啊,我一直都在等你耶。」
「哪有,我问店里的女店员,人家说你帐单放着人就消失了,所以帮你把钱付掉了。你啊,都已经是个有模有样的成年人了,别做这么丢脸的事情嘛。」
我已经不想再回嘴,怀着疲惫的心情脱去高跟鞋。
「你说的麻烦是什么啊?」
武史天真地问。
「没关系了,谢谢。不好意思,你回去吧。」
武史双手插在口袋中,露出遗憾的神情。
「什么嘛,亏我还担心你跑过来。」
「所以跟你说谢谢啦,不过已经没关系了。」
「是有男人会来吗?」
被他嘲弄地这么一说,我粗暴地将手上的提包扔到榻榻米上。
「对啦,如果我男朋友今天跑过来不就糟了吗?你赶快回去啦!」
「喔。」武史沉吟着嘟起嘴。
「你说的麻烦,和那个男人有关?」
「才不是哩!」
「那你去找那家伙商量不就好了,还来我这边干嘛啊?」
听他口气不像在讽刺我,感觉上似乎是纯粹提出心中的疑问。不过,我却无法回答。
「是交往不顺利吗?」
「很顺利啦。我下个月就要从这搬走,去跟他一起住了。像今天,原本应该去签约把那间房子订下来的。」
「原本应该?」
「就跟你说没关系了,你回去啦。」
「那家伙,是个可靠的人吗?」
「这不关武史的事吧。」
我瘫坐在榻榻米上,低下头。
我哪有办法去找新男友商量什么「钱包掉了」嘛。在那孩子面前,我永远都是一个稳重可靠的成熟女人呀。我实在无法跟他坦承这种少一根筋的事情。而且,「希望你帮帮我」这句话只要一说出口,他似乎就会夹着尾巴溜走。
那个男生只是个在卡拉oK包厢打工的打工族,明明无心找份正经事来做,却很喜欢买名牌包、吃大餐,是个无药可救的男生。嘴巴上说要一起住,但是押金、仲介费还有搬家费用都是我一手包办,反正房租也会全由我来负担吧。那孩子是说过「餐费让我出」,那也仅止于一个没带钱包仍会大刺刺走进餐厅的男孩的发言罢了,根本不可能相信。
即便如此,我还是希望那孩子能在我身边。我希望他能永远在我身边,两人彼此凝望、相视而笑、双手交握。我希望能从我自己以外的其他某人嘴里,听到「你好有气质」、「你真是个美女」、「我喜欢你」、「我爱你」之类的话语。即便对方是个什么都不会,唯一优点只有可爱,像宠物一般的男孩。
「你啊,就是爱面子,所以我才会有点担心。」
背后的武史说。
「明明拿的只是一般水准的薪水,却会买些贵得要命的手表或名牌套装。像你的钱包,价值不是比里头装的钱大概高上十倍吗?」
是的,我和那个无药可救的男孩没什么差别。穿着香奈儿套装,住在木造老旧公寓六个榻榻米大小的房间里。现在甚至领出最后一笔积蓄,准备搬到和自己身份地位完全不相衬的高级公寓去。还想增加晚间的打工量。
「那我回去啰,你可别钻牛角尖啊。」
我感觉武史在背后穿外套,然后听见开门的声音。
我到底应该怎么办才好呢?如果找不到钱包,今天早上计程车钱、武史帮我代垫的咖啡厅钱、下个月房租、每个月的卡费,还有从明天起的生活费,这些钱该怎么付呢?离发薪日还有一段时间呢。
干脆把男友、工作,所有一切全都抛下,回乡下去怎么样?请老家让我借住,到附近超市之类的地方工作,平平淡淡地只管付贷款就好。
这么一想,心情顿时轻松到让人惊讶。是的,干脆就把所有一切一笔勾消,按下「RESET」键吧。
「喂。」
原本已经关上的大门又被打开,武史出声对我说。我虚弱地回头。
「外面洗衣机上有个钱包,是你的吧?」
我呆呆地张大嘴。
啊,我这才想到出门时邮差来了,我领信时就顺手把钱包放在那里……
「钱包别放在这种地方,很危险耶。哇,这里头不是放着巨款吗?」
擅自偷看别人钱包的武史发出暸亮声音,我则是慢吞吞地搔搔头。
准备按下「RESET」键的手停在半空中,我也搞不清楚这是喜还是悲。
甜甜圈戒指
有一天,我发现结婚戒指拿不下来。
白金的细环戒指,紧紧嵌在我那像是奶油面包的手指上。我心血来潮,试着想把戒指拿下来,却发现连一公厘都动不了。
结婚十五年,体重也增加十五公斤。想取下戒指,除非时光倒流,不然就必须瘦十五公斤,对我而言,两者同样都是不可能的任务。
「哇,真的耶。我的也拿不下来。」
周日,吃过早午餐后,无意间对太太谈起戒指的事。她也试着想拿下自己的戒指,果不其然,她立刻像是干脆投降似地这么说。我和她初次见面是在十六年前,相亲时的她虽然不是美女,倒也是个皮肤漂亮的苗条女性。自从那以后,一定胖了二十公斤吧。
我接过坐在餐桌对面的太太的手,感慨万千地紧盯不放。银色戒指深深埋在如同蘑菇般的指头根部,手指和戒指在这种情况下竟能安然无事,实在不可思议。
「你的血流得到指尖吗?」
「真没礼貌耶,爸爸哪有资格说我啊。」
「我的还转得动,你的根本动都不能动啦。」
太太气呼呼地把手抽走,就在那时候,坐在电视机前玩电玩的儿子转过头来。
「你们刚刚握手了喔?」
儿子以嘲弄的语气说:
「好恶喔,爸爸跟妈妈有一腿呀。」
废话,就是有一腿才生得出你啊。我虽然想这么说,但是跟一个小二生认真也不是办法。我默默拿起草莓大福,躺在地毯上翻阅漫画杂志的女儿突然说:
「可以请消防局帮忙拿喔。」
「啊?消防局?」
太太反问女儿。
「嗯,戒指拿不下来的话,只要去消防局,他们就会帮忙把戒指切断。」
「你怎么会知道这种事?」
「以前不知道在哪读过的。」
女儿五年级,最近开始会突然冒出一些很成熟的话来。不过,她的外表看来比实际年龄年幼,大概也是因为长得又矮又胖,圆滚滚的吧。不只女儿,儿子的体型在过去那个年代,或许会被表扬为「健康优良宝宝」。说实话,我们一家四口都是难分轩轾的胖子,就是这样。而且,也没人把「你们不觉得,我们瘦一点比较好吗」这样的话说出口。
在平静的周日中午,太太和孩子们个个都满脸幸福地大啖草莓大福。我盯着手上那颗刚吃过的草莓大福,本想要不要放着别吃了,不过内心对于把刚吃过的东西扔掉还是有所抗拒。「明天起再来戒甜食吧」,我姑且在心中发誓后,将茶一饮而尽随即起身。
「那,我出去一下。」
埋头看报的太太头也不抬,随便答了声「喔」。
「爸,你去哪?」
儿子回头,以敷衍的感觉问。「消防局」,我这么呢喃一边踏出家门。
近两年来,我周日都在车站后面的咖啡厅消磨时光。那家店也不是说感觉很好,或是咖啡特别好喝。只是位于巷弄中较难找的位置,气氛又阴暗,即便是周日店内照样比较空也安静。
我任职于一家小型出版公司,主要负责企画书籍等编辑工作,另外也帮朋友在做的杂志写些简单的书评或专栏,当作副业。因此,每逢周日也必须看书撰稿。我也不是说和家人处不好,只是在狭窄公寓中,听着孩子和太太高亢的笑声以及电玩声响,还是会逐渐感到烦躁难耐。
就这样,我每周日都会到那家咖啡厅去,边工作边打发半天时光。或许是因为我的副业对于家计大有帮助,又或许是因为老公不在家反倒让人轻松,太太对这件事不曾有过埋怨。顶多就只是女儿和儿子常会抱怨,「偶尔也带我们出去玩嘛」。
一想到这,我可能是个失败的父亲。但是,这份副业反倒成为我不做「家庭服务」的正当藉口,甚至让我萌生感激之意。
我其实觉得,一家四口共同出游实在有够丢脸。毕竟女儿和我长得一模一样,儿子又和太太长得一模一样,然后四个人又一样胖嘟嘟地满脸福相。有一次不知道什么时候,当我们和两个走在一起的女高中生擦身而过时,还曾被对方大笑说「有没有看到刚刚那一家人?」我走着走着,很想过去发顿脾气,可是对方会笑也不是没道理,所以姑且还是忍了下来。
「欢迎光临。」
一打开那扇看来不太牢靠的老旧门扉,便听见打工女孩开朗的声音。今年春天开始,周日的乐事再添一桩,就是这声音。端着水杯的女孩走过来。
「今天天气很好耶。」
「是啊,走过来都觉得热了。」
「那要喝冰的吗?」
「嗯,就喝冰的吧。」
她点头微笑后,就到柜台去传达点单。头一次看她穿短袖衣服耶,我边想边在靠窗位置坐下。她从白色Polo衫伸出的双臂,像Pocky饼干棒一样细。
她没多久就把冰咖啡送来。刚过正午的店内还有些拥塞,我今天有样东西想尽快交给她,可是又不能妨碍她工作,所以决定等店内顾客稍微散去再说。
我拿出刚开始读的书,专心阅读。就在我贴便利贴标签、做笔记之间,大概两小时就这么匆匆流逝。注意力一时之间分散后,我抬起头,发现店内不知道什么时候只剩下两、三名客人。
打工女孩在柜台撑着脸庞,轻声与老板交谈。我窥视她嗤嗤发笑的侧脸,听老板叫她「小美」,大概是名字里有个「美」字吧。她那剪得短短的发际边,露出来的双耳还留有稚气,不过嘴角和细细下巴却透露出女人味,看来很成熟。大概十七岁吧,总之她很瘦。最近媒体都在谣传一个当过模特儿的女明星,该不会罹患了厌食症,而她也一样那么瘦。实在无法想像她和我家老婆都一样是人类。
结婚十五年,我到这个时候会试着想把婚戒取下,不用说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