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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豪门继女的重生日子-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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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两人吃完了饭,一起坐在长椅上看电视,只开了一盏淡黄色的壁灯,温暖的光线中,唐娆穿了一身银白色暗纹绸衣,是唐装的风格,她做了当睡衣的。长发披散,透着一股英气。她雪白的双脚懒懒地放在身侧,又有一丝娇媚。沈小夕坐的端端正正的看着唐娆,她在家里一向很端庄,可能是以前面对她奶奶养成的惯性。这两人正好相反,一个人前端庄人后放松,一个人前放肆人后沉稳。

唐娆发现这点之后有些想笑,她对沈小夕说:“我参加服装设计大赛获了奖,要去深圳,你和我一起去吧!也好散散心,旅行费用我出了。”

沈小夕挺惊讶,点点头,说:“好啊。”

三天后,唐娆和沈小夕坐着飞机飞到了深圳,在机场大厅,她寻找着接机的人,她在昨天晚上就打电话通知了雅色服装公司的莫莉她的到达时间,说了会有人来接。

人群中有一个人举着牌子,上面写着用红笔大大地写着唐娆两个字,唐娆提着包走到他面前,那个年轻人一直看着唐娆,他觉得唐娆长的很漂亮,男人看见美女都是会多看两眼的,看到唐娆走过来,他看着两边,都是年纪不大的男子,想也知道是哪个幸运的家伙认识这么漂亮的少女。他可不认为那个幸运人物会是他,他今天来接的是参加大赛获特等奖的专业人士,总得有三十以上了吧?

唐娆走到那个穿着白衬衣打领带的年轻人面前,浅浅一笑,说:“你好,请问你是雅色服装公司来接人的吗?”

年轻人愣了一下,确定美女是和自已说话,忙点头,这个美女近看更漂亮了,连身上的香气都那么的淡雅,好像是莲花的香气。

“我是唐娆,这是我的朋友,她是和我一起来的。”

年轻人瞪大了眼睛,张口结舌地问:“你、你是唐娆?获奖的那个、那个唐娆?!”

唐娆点点头:“如果贵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莫莉小姐没有通知错的话,就是我。”

沈小夕有些不耐烦,皱着眉问:“有什么好怀疑的?年轻小点就不能获奖了不是?”

年轻人连忙摇头摆手,好声好气地说:“不是,不是,我只是太惊讶了!唐小姐真是个天才。我叫李然,是公司的员工,公司已经为二位订好了酒店,就在要举行颁奖礼的酒店,你们一定累了,我们走吧!”说完就去提唐娆和沈小夕手中的包。

坐上车,李然一路上给两人讲着途中经过的风景,他现在是舌绽莲花,妙语连珠,看着唐娆脸上的微笑,讲的更欢了。

沈小夕听的烦了,低沉地说:“闭嘴!太吵了!”

李然一下子安静了,想同样是女孩子,两个人还是朋友,怎么差距这么大啊!一个让人觉得如沐春风,一个就让人觉得如履薄冰呢?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躺着也中枪

颁奖宴会在晚上七点开始,唐娆和沈小夕到达酒店时已经下午两点了,两人睡了一个午觉,起来一看才四点。

“啊,好饿!唐娆,我们去外边吃饭吧!饭店的饭肯定不好吃。”沈小夕不爱吃飞机上的饭,只吃了几口。

唐娆点点头,她也很想去外边逛逛,说起来可笑,她前世就算只是个继女,但是也算是豪门中的人了,后来又嫁了个豪门,不缺她的钱花,可是她却是连林海市都没有出过,哪像那些千金少爷们似的把飞机当汽车坐,把出国不当一回事。今世她也想要闯出一片天空,对这繁华的世界非常有兴趣。

今生,和心爱的人一起走遍天涯海角。

唐娆想到这个愿望时脑海中出现了江映月俊雅的脸,微微一笑。

深圳发展的很好,比林海市繁华多了,无数的高楼大厦冲天而起,让人越发显得渺小。但是唐娆和沈小夕还是都表示更喜欢林海市,这里没有林海市的古朴的铺着青石板的街道,没有林海市的标志性的蝴蝶路灯,没有那无处不在的香樟树飘出老远的香气。

天空有些阴沉,并不是太热,两人走到了一条热闹的街道。

“哎,鱼头,快看!好靓的小妞儿!”

一个站在台球桌旁的黄发男子捅了捅他身边的男人叫道,一双眼珠子转都不转地盯着一个方向。“哎呀!歪了!黄仔你找打啦!这一局算你……”那个叫鱼头的被黄仔一碰那个小球没有进袋,气的哇啦哇啦叫着,然后他也看见了那个漂亮的女孩子,同样的目瞪口呆,嘴有些像鱼嘴,这时张着,就像是一条上了岸的鱼一样。

沈小夕见这两个混混状的小子色迷迷地盯着唐娆,皱起眉,恶狠狠地叫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回家看你妈去!”

唐娆莞尔,想沈小夕的脾气总是这么火爆。

鱼头和黄仔被沈小夕骂的有些火,但是看到唐娆的笑容就觉得一腔怒气全卡在了喉头,这女孩子真是挺漂亮的,而且气质高雅,当着她的面骂人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沈小夕见两人没回骂也没动手,哼了一声,拉着唐娆向前走,进了一家路边的店吃东西。

鱼头看见两人进的店,看了一眼黄仔,有些担心,说:“她们去的好像是郑记,郑少爷可是出了名的色佬,那小美女不会被调戏吧?”

黄仔摇摇头:“不会吧?听那个女爆龙的口音不像是这里的,又穿的挺光鲜,郑少爷还是知道轻重的。”他虽然这么说,但是还是有些担心的。他们虽然也是小混混,但是却并直伯太坏,只是不爱上学,爱玩,爱骂人,看到漂亮的女孩子会流口水吹口哨。

唐娆和沈小夕进了店里找了个干净的角落坐下来,叫了这家店里最出名的海鲜和米线,沈小夕埋头苦吃,唐娆慢条斯理地吃着,帮沈小夕剥虾壳,看的旁边桌上的一个小伙子眼睛发直,再看自已对面的女友只顾着自已吃,觉得往日里还算可爱的人真是看不下去了,瞅瞅人家那女孩,不仅漂亮还体贴,而且吃的这么优雅,好像是在法国餐厅里吃大餐一样。

“看什么呢?!”那女孩子见男友的眼珠子一直看着唐娆,火了,拍桌子的声音招来全店食客的注目,小伙子见唐娆也看过来,脸红了,急了。

“你凶什么?!什么素质,老说在这种小店里吃不浪漫,就你这样,如果让你去西餐厅里也吃的像在小店里,只会丢人吧?”

女孩子气的站起来,指着唐娆骂道:“这妞高雅你和她一桌吃去啊!”

小伙子也生气了,说:“如果她能和我一桌,我天天请她去吃西餐!”

那女孩子一听这话气的脸都红了,猛地站起来甩了男朋友一耳光,然后拿起桌子上的酒杯向唐娆泼来。

唐娆本能地一躲,却不是被泼到了,肩膀处全湿了,愣过之后也有些生气了,想自已怎么这么倒霉啊!这算不算无妄之灾,而且是那种躺着都中枪的无妄之灾!

“你干什么?”沈小夕一下子站起来,抓起桌子上的杯子就往那个女人身上泼,她本来就把唐娆当朋友,这几天同居下来,她在失去最亲的奶奶之后已经把唐娆当成亲人了,见有人这么欺负她,当然不能忍受。

那个女人被泼了一脸的果汁更生气了,上前就要打沈小夕,沈小夕那是在拳来腿往中过日子的女中魁首,一脚蹬上去,那个女人就蹬蹬地往后退了好几步,撞到了桌子上,把桌子撞翻了,倒在了一片狼藉中,开始哭嚎。

那男人一看女朋友被打了,也有些傻眼了,忙上来扶她,叫道:“阿花,你没事吧?”

阿花拉住男朋友哭道:“明哥,你给我去打她!不,是她们!那个漂亮的也要打!”

这是一个穿着大花衣服的年轻男人走过来,后面跟着两个壮汉,大声说:“谁还想打?先打过我后面的两个兄弟!这是郑家的家,有眼色的就没人敢在这里干架,今天倒是破了例了!真是给我这里添名气啊!”

阿明和阿花的脸色一下子全白了,他们是第一次来这个店,不知道是在背后撑着,今天一看这势头好像不好惹啊!沈小夕一见这男人的样子,撇着嘴说:“这他们先动的手,你找他们要去!”

花半袖看了沈小夕一眼,就看着唐娆,眼睛色迷迷的,笑道:“我只看见是你踹的人,把桌子踹翻了,这帐你别想赖!”

阿花连忙在一边说:“对!让她出,她还要赔我的医药费!哎哟,我好痛啊!”

沈小夕气的想再上去踹一脚,让唐娆拉住了,她冷着脸问:“这位老板,不知道我们要赔多少钱?”

花衬衣笑道:“这郑记是我的,你就叫我郑少好了。小美人,我不要你的钱,钱我不缺,我只要你留下来陪我一天,这笔帐我们就一笔勾销,否则,你们没好果子吃的。听你们的口音不是本地的吧?如果进了派出所可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出来的哩!我那里有人,就说你们偷窃不成就出手伤人,把这个小妹子的孩子打掉了,那可是人命!”

沈小夕觉得这郑少比她认识的赵老虎之流还要卑鄙无耻,看来林海市还是太地杰人灵了,连混黑社会的都比较纯朴了。

唐娆冰冷的脸听了这话不但没恼,反而一笑,如同春回大地百花争放,看的郑少惊艳不已,想这回真是赚到了,没想到他这个小店里能来这么个金凤凰,如果能留下来,到时送给上头的老大一定可以得到重赏啊!

郑少正做着春秋大梦,挥到脸上的一个耳光扇醒了他,原来是唐娆打了他。

唐娆甩了甩手,觉得有点疼,看着郑少说:“你把嘴放干净点,本小姐是你能留的住的人,不要说派出所,就是上法院本小姐也奉陪,就怕你不去!”

郑少气的正要伸手去抓唐娆,沈小夕正要回手,门外跑进两个少年来,正是鱼头和黄仔,他们见到郑少站在唐娆面前好像要伸手,忙叫道:“郑少,唐老大来了!”

刚说完,门外就进来一个中年男人,那男人冲着外面满脸堆笑地说:“俞少,您请,小心台阶。这家店里的海鲜可是一绝,您何必在这种小地方吃,那大酒楼的海鲜才真是鲜呢!这是怎么回事?!”

中年男人一回头看见店里一片狼藉脸色一沉,完全不见了刚才那种谄媚嘴脸,像个高高在上的国王在询问办事不利的臣子。

郑少脸色一白,忙指着唐娆和沈小夕说:“这两个妞和人打架,结果就成这样了。老大,我不知道你要来,如果知道你来我一定早收拾好了。您请里面包间坐,我马上就把这里处理好了,一定不打扰到您和您的朋友。”

唐老大看了唐娆一眼,瞪了郑少一眼,看向他刚才正巴结着的人,脸上又是堆满笑容:“俞少,让你见笑了。您进包间,那里清静雅致。”

那个俞少却是不动,只是看着唐娆。

这个俞少长的非常出色,发色如夜,闪着星一样的光泽,长眉斜飞入鬓英气勃发,一双单凤眼寒光流转,鼻子很挺,嘴唇抿起如同一线,显得薄情而且严肃,下巴尖尖,让他整张脸显得清隽雅致。

最奇特的是,这个俞少穿了一身大红色的绸缎唐装,通身的儒雅,但是腰间却缠了一条皮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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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 孟华吟

唐娆从这个俞少一踏进这家店开始就注意到了他,因为这个人的视线一直盯着她,虽然他长的一点都不可怕,但是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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