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继女的重生日子-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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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娶她并不是他的心愿,如果要娶早就娶了,何必在妻子去世了那么多年之后才娶。
唐娆知道季盛扬娶林秋菊其实是季满福的主意,因为季盛扬单身经常引来一些女人的纠缠,那些女人中当然有一些想要钓金龟的平凡女人,只要用些钱就可以打发了,但是也有一些有背景的女人,好们看上的可是季家女主人的宝座,那就不是钱可解决的了,经历了一次两次之后季满福想到了让季盛扬娶一个不能对季予凡产生威胁的女人,而林秋菊正符合标准。
林秋菊相貌拿的出手,年轻不大但也不小了,不会像那些年轻女人们一样有野心,性子也是逆来顺受的,而且她还给季家生了一个女儿。最重要的是她的身世普通,名声不好,永远也不要想压过柳无爱。
这些都是唐娆前世亲耳从季家人口中听来的,当然知道季家对柳家这个亲家有多么重视,婚礼重大可以说是为了面子,这个蜜月不明摆着是让柳家觉得‘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吗?这词可是前世出自季予凡之口,她记得清清楚楚!
所以,林秋菊嫁入豪门看上去是件很风光,好像是件喜事,其实她注定了只是一颗棋子,是个牺牲品。
‘而自已,也只是一个附带着的牺牲品罢了。’唐娆暗自叹息,看着欢喜的林秋菊却只是微笑。
“阿娆,你看你这孩子,不但不和我们一起住进季家,连一起去玩都不去,真是让我伤心。你知道的,妈妈即使嫁进季家也还是你的妈妈,是念着你的。”
林秋菊看着唐娆,一向温柔的脸上有些埋怨,她真是搞不懂这个女儿了,以前可是很怕她丢下她不管的,现在却是说什么也不要和她一起住了。不过这个女儿最近真的变化好大,变得又漂亮又能干,居然还好运地救了郁家的爷孙两人就成了郁家的小姐,那可是比进季家还要好处多多,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她才不想进季家了吧?
唐娆笑笑:“我知道,妈妈,你对我一直很好,只是我长大了,也想要自已的生活。”
唐娆说的是真心话,林秋菊是对她真的不错,虽然因为季楚楚是季盛扬的亲生女儿她会多疼一些,但是她还是很关心自已,只是自已因为季楚楚说她花的全是季盛扬的钱,外公他们又说是她连累了林秋菊,所以她自已拒绝她的关心,才把自已弄的那么寒酸凄惨。
‘如果今生你一直这样对我,不要向前世那样在进了季家之后就变了,变得不断地利用我,我会帮助你在季家好好地生活下去,不会像前世那样狼狈,但是,如果你还是像前世那么愚蠢,我也不会再听你的摆布了。’
唐娆看着林秋菊关心的脸,心中暗暗想。
“妈妈,你别再和她啰嗦了!快走吧!否则飞机要飞走了!”
季楚楚这次也和父母一起去玩,她看着妈妈一直拉着唐娆不断地嘱咐,心里十分不满,这次唐娆进季家,她高兴极了,想着从此以后终于摆脱这个讨厌的丫头了,可没想到妈妈好像对唐娆比以前更加关心了,难道是因为她有了郁家那个靠山吗?哼!人家说不定明天就把她扫地出门了,又没有血缘,谁会把钱交给一个外人,她等着看好戏呢!
“楚楚,不要那么和唐娆说话。”季盛扬对季楚楚说,转过头对唐娆微微一笑,成熟魅力尽显,“唐娆,你再想一想,等我们回来后就一起住进季家吧?那样你妈妈也放心一些。”
唐娆笑笑:“季伯伯,多谢你的好意,但是我长大了,想一个人生活,我会照顾好自已,也会多去看妈妈的。”
季盛扬也不强人所难,不再说什么了。
送走了一行人,唐娆回到了家里,看着这座别墅,她知道自已在这里住不了多长时间了,林秋菊在这里,她可以住,但是林秋菊不在了,她也不想再住季家的房子。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去找个住的地方,最好是买下来。
唐娆卖那株七彩牡丹得了五万块,后来她又种了一些花草去卖,又得了一大笔钱,买珠宝衣服花了一些,还剩十二万。这笔钱也够买一座不错的房子了。
不过最近她是不打算再去卖花了,因为花店的老板告诉她有人打听过她,他认识,是郁家的人,因为那人陪着郁百川去他那里买过花。唐娆想郁老爷子认自已当孙女肯定不是只因为她救了他和郁浩,还有可能是想知道她和这些花的关系,毕竟她救他们那天一池子莲花全变成了金色是个异象,而那次郁浩的哮喘病就好了,后来她又送了那么罕见的黑牡丹,她见他这些天脸色红润不少,天知道那牡丹有没有什么治病的奇效!现在她庆幸的是她卖的那些花只是稀释的泉水浇的,并没有什么金花金蕊的,不算太过神奇。
不能让人发现泉水的秘密,所以不能再卖那些花了。
一想到钱,唐娆就想起了她参加的那个服装设计大赛,虽然她还用不到奖金,但是她留的是这里的地址和电话,不接到通知,她还不能离开这里。
过了一天,电话响了,唐娆接起来,说:“你好,我是唐娆。”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悦耳动听的声音:“你好,我是香港孟氏集团下的雅色服装公司总经理秘书莫莉,恭喜你获得了我们这次大赛的桂冠,因为你的五件作品都十分出色,所以我们公司决定破例一回,将你的作品设立为特等奖,一等奖的奖金是五万块,你这五件作品全按一等奖计算,总共是二十五万。”
莫莉说着停了下来,她说到这个数字时也是有些羡慕的,这些钱她得赚十年吧?却教一个人这么快就赚到了。听这个唐娆的声音也不大,应该才毕业没多久吧?却有了这么多钱,像她这样的毕业生还有好多没找到工作为了一日三餐发愁呢!她一定会很高兴吧?她停下来就是给她一个欢笑的时间,可是为什么没有笑声呢?是不是吓傻了?
“是这样啊?那我是不是该告诉你们一个帐号,你们把钱打过来。”唐娆想还好办了身份证,才去办了一张存折,否则还真是有些麻烦。还有,买房过户也是要身份证的。
莫莉发呆,她想这人也太冷静了,不会是个有钱人吧?说不定是个有些名气的设计师了,看中了这次大赛可以提供工作机会,想上我们孟氏来工作,那么下在的消息会让她欣喜若狂吧?
“那个,唐小姐,是这样,我们公司总经理孟华吟非常欣赏你,这次你的作品被列为特等奖就是她的提议。她希望你可以过来领奖,然后商议一下请你到孟氏工作的详细内容。你能亲自过来吗?”
唐娆想了想,她倒是想去见见那个孟华吟的,她可是打算吃服装这碗饭的。
“我可以去。”
莫莉松了口气,只是郁闷这个唐娆好像对这从天而降的金饭碗好像也不是那么欢喜。“那好,唐小姐,请你告诉我你的账号,我把你的奖金打进去。”
唐娆的记忆非常好,不去找存折也迅速地把帐号报出来了,倒是把莫莉弄的一愣,想这唐娆怎么说的这么快,不会存折就在手边吧?
“唐小姐,我们的颁奖礼会在四天后的六月二十五号,到时我们会派人去接您,我告诉您一个电话话码,您可以把您的到达时间告诉我们。”
唐娆把号码记下来,把电话挂断。
看看外面好像很好,唐娆笑了一下,想可以去找个房子准备搬家了,这里对自已已经没有意义了。
多谢一仙难求亲亲的更新票,我也很想吃下,但是真的对不起,我正好今天很忙,真的没有时间加更了,这一章都是晚上码的,谢谢你的支持。希望大家喜欢这一章。
正文 第四十一章 比唐娆更可怜
林海市公墓,那里有无数的墓碑,而其中的一个上面没有照片,只是刻着‘唐忠之墓,女唐娆敬立’和日期,墓碑前的石台上放着一束白菊花。
唐娆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裙子,长长的头发束成马尾,十分的清纯淡雅,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悲作,坐在墓碑前,抚摸着冰冷的石碑,心里也是冰冷的,眼泪扑簌簌地落了下来,砸在那洁白的花朵上。
“爸爸,我来看你了。本来我是应该去陪你的了,但是天可怜我,让我又重新活了一回。爸爸,我好想你,虽然你在我半岁时就去世了,但是我知道你是爱我的,否则你怎么会在我一出生就把家里的房子给了我呢?你一定是倾其所有的爱我吧?爱到忽略了妈妈。”
“爸爸,如果你没有死该多好啊,那么我的前世就不会那么痛苦。妈妈就不会为了给我治病借不到钱,最后去当了别人的情人,让人唾弃,让我也被人唾弃。她虽然后来嫁给了那个人,却过的不幸福,从无助至疯狂,最后牺牲了我,却依然没有过上好日子。”
唐娆的表情浮起嘲讽的神色,她想起了前世在季家的日子,那真像是一场荒唐的噩梦,让她每每想起都觉得压抑。
“我是恨她的,但是重生给了我一次重活的机会,我选择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我会坚强起来,过自已的生活。如果我们一起相安无事,我会当她的靠山,不会让她像前世那么悲凉,毕竟她是我的母亲,我们是骨肉至亲,她是为了我才落的那样一个下场。”
“但是,”说着,唐娆话锋一转,清浅的语气变得冰冷,淡漠的神色变得坚硬,“如果今世她再一次出卖我,那么我也绝不会妥协,再不会原谅!她是死是活,是快乐是痛苦,都与我无关!”
说完这句话,唐娆的表情松懈下来,有些疲惫,只要一想到可能再次面对亲人的背叛,她的心就会紧缩,那是亲人,不是路人,爱情可以慧剑斩情丝,友情可以割袍断义,恩情可以涌泉答报,亲情却是砸断骨头还连着筋的!
“她结婚了,我也要搬出来过自已的生活了,您不要担心我,我有神奇的泉水和金莲,它们会让我过上最好的生活,而且你女儿还是重生过的人呢!我很聪明的,过几天就要去深圳领奖了,我获得了服装设计大赛的特笔奖,我很厉害吧?!”
唐娆说着说着,心里的忧愁渐渐地淡了许多,她真是憋的太厉害了,这么一说觉得轻松了许多。
又坐了一会儿,唐娆站起来离开了,她远远地看见前面有几个人,里面有一个背影很熟悉,好像是沈小夕!她觉得有些惊喜,有一个多月没见过沈小夕了,又没有她的联系方式,还以为要到英帝上学时才能见到她,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可是她在这里干什么,难道也是来扫墓的?她旁边那些面色不善的人是她什么人 ?'…'
唐娆快步走上前去,叫了一声:“小夕,你也在这里?”
沈小夕看见唐娆很惊讶,她好像更瘦了,一张尖尖的瓜子脸像梨花一样,白里泛青,短短的头发有些乱,野草一样,但却让她显得很有生气。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胸口处有一朵白花,看起来真是丧服。
“唐娆你怎么在这里?”
“我来给我爸爸扫墓,你呢?有人过世了?是长辈么?”唐娆看了一眼那些人,又看了一眼墓碑,上面倒是有一张黑白照片,是个中年妇人,她猜不出来是沈小夕的什么人。
沈小夕脸色黯了下来,说:“我奶奶去世了,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唐娆没有说什么,只是过去拍了拍沈小夕的手,看了周围的人一眼,想那这些人是干什么的?怎么一脸好像讨债的样子。
这群人中三个男人,两个女人,都是中年人,全是一脸不耐烦,没有一点悲伤的样子,那个墓碑中的女人微笑地看着他们,他们却是全都盯着沈小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