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辫子精灵的情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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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不敢让耿雄天知道夫人成了职业妇女。
十七年的海外岁月,由于孤寂,叶蔚湘一直找机会学习,修了几个学位,只为了打发时间;回国之后又被丈夫塞到恒春来。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几位学术界人士,在他们力邀之下,她在几所高中客任社团老,教授美术与音乐,并且也写一些文章发表在恒春一些地方性的学生杂志中,生活才得以打发,又不会太累。林妈在以她身体健康重要为前提下答应她不告知老爷,一旦她身体无法承受工作量就得辞职。有了这一项,二年来耿雄天一直不知道妻子出去“抛头露面”。洛洛本人则举双手赞成母亲生平第一次背着父亲做自己想做的事。
母亲一直是这样的,以丈夫为天,千依百顺并且死心塌地,死守一生只爱一人的信念,真便宜了她那半负心的老爹!母亲的年轻貌美十几年来可不是没有追哩!尤其在美国,只要身旁没异性,谁管你是否有老公,猛追不舍的大有人在。除去美国的盛况不说,回台湾不过二年,又在恒春这种纯得近似了无生趣的地方,仍是有人殷勤的追求着。
不谈她那没情趣的爹,洛洛一脸好奇的低语:“最近那个方先生有没有什么行动?”
将母亲引进学术界,并且介绍到各校去当社团老师正是恒春的一个大地主兼高中老师。在地方上相当有影响力,为人老实,曾经有过一个妻子,但妻子病死后十多年来一直保持单身;膝下一个女儿,正处于叛逆的青少年时期。洛洛打听得很清楚,也明白那人对母亲居心不良,她没有让那人“好看”的原因在于这一点可以用来刺激她老爹。只不过目前为止还不到利用的时候,才任由他一直搁着。反正母亲又不会动心,生活中有这一点小插曲来让母亲调剂一下也无妨。
说着那个方正德,就不免想到他那个骄纵的女儿,叶蔚湘轻皱眉。
“他有什么好说的?老林才不会让他进大门一步。”
对于男性访客,老林一向尽忠职守的轰走。他那一脸的刀疤与凶恶,足以使附近的人退避三舍。即使方正德恰巧是他们对面的邻居也是一视同仁,因为直接受命于耿雄天,叶蔚湘也不好多说什么;在老林固执的想法中,觊觎老大女人的男人一律该处以极刑,仅是轰人还算是客气了。
“老林会赶人,那他不就追得更辛苦了?死心了吗?上回他见到我还以为我是你妹妹,知道是你女儿后那表情够我笑上好几天!原来他一直不相信你是有丈夫有孩子的人呢。”算一算日子,已有三个月不曾来恒春陪母亲。
“前些天林妈买菜回来,还对我说市场里的人一直向她打探我的来历,以为我是给台北有钱人包养的小姨子或情妇什么的。林妈可不敢给老林知道,怕他火爆脾气冲去揍人。这种事也不是只在恒春发生,我们住美国时,华人圈子中猜测得可精彩了。”
“的确,你独自一个人住,与人家的情妇差不了多少。可以庆幸的是,老爸一直也过着和尚生活——这是我向介桓挖到的情报。开心吗?妈咪。”
“你这孩子,打听这些不三不四不正经的……”
叶蔚湘羞红了脸;她一向是很保守的,但女儿并不那样,什么话都敢说。
洛洛拉起母亲,为她套上一件薄外套。
“脸红了就代表你很开心。走啦!太阳已经没有那么热,我们出去散散步,我要再听一次你与爹地当年私奔的爱情故事。好久没听了!”
还有什么好说的?那故事从前到现在说了不下百次,洛洛老让她一再细说。
“静柔,妈咪都老了,再说这种往事就显得不知羞了。”
“那会!”母女俩走出大门,阻止老林要随行的好意,洛洛撑起洋伞搂着母亲的肩,往下坡的方向走去。“我百听不厌呀。”
在二十多年前,私奔一事可真算是惊世骇俗了。
叶蔚湘含着一抹笑意,再度回想起以往的一切,仿若是昨天才发生过似的记忆鲜明……
其实洛洛早可以倒背如流了,只是想由母亲一次又一次的诉说中让母亲不断的想念父亲的好,与那一段深情,免得夫妻俩因长久分隔而终致感情消失殆尽,真成了无言的结局可就悲哀了。
父亲与母亲是中部同一县市的人。当出身书香世家的母亲还是高中小女生时,父亲已在县市中混出了一点名气,是个小集团老大;二十来岁血气方刚,可没有什么主持黑道正义的念头,天天在械斗、飙车中求刺激,简直可以说是走在刀口上,天天与死神打交道。
二人之间原本该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船的,却在一个下着冬雨的日子中有了交往。初冒出头的老爸因为气焰太张狂不知收敛,惹毛了中部势力最大的帮派老大,举兵攻打他那个二十来人的小组织——当下死的死,逃的逃,她那老爹全身是伤倒在一条巷子中,虽不至于奄奄一息,却也没有什么力气管闲事了。偏偏就有“闲事”上门让他碍眼——自然就是他未来的老婆落难啦!就读名女校的妈咪十六、七岁就出落得标致可人,引来附近一间三流学校小混混的垂涎。挑了那天佳人落单的好日子,在那死巷子中将人堵住,企图轻薄。
洛洛最欣赏的片段就是她亲爱的老爹拖着受伤的身体,因为看不惯那些欺压良善的败类挺身而出,将那几人打跑后也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倒下去。英雄救美到最后,成了美人救英雄来收尾。
事情当然没有完结,即使二人都知道对方不是自己世界的人,不应再有接触,可是两颗不由自主受吸引的心,加上要她老爹辙底垮掉的那个老大以为她妈咪是爹地的女人,一番纠缠下来那分得清界限呀!在营救美人过程中,感情已滋生了……唔,其中有个关键片段她妈咪老是草草带过,只说后来爹地打算北上发展,妈咪连夜收拾包袱赶上火车站找爹地,含泪去求老爸带她走;原本老爸为了她的前途不愿带她北上,后来眼软化了硬汉的心,北上后二人就举行简单的婚礼成了夫妻了。
草率带过的“那一段”,洛洛心想必是老爸将老妈吃了,否则以老爸那种个性,那会真娶一个淑女来当妻子?二人在各方面都是南北两极的差异,尤其北上后那前几年,正是最艰苦的时期,多一个柔弱的妻子在身边还得分神去照顾保护。基本上,这种“小姐与流氓”的联姻,得有些“责任”来驱策才拉拢得成;否则再怎么相爱,二人依然不会有什么结果,更别说乖乖女的妈咪居然敢逃出那个管教严厉的家庭,从一而终喽。
“我一直是他的负担。”叶蔚湘轻叹,眼光由远处拉回到女儿面孔上,轻抚了下。“他一直不让我怀孕的,说我太年轻,身子承受不住,而且……对他也很麻烦。他的敌人都知道我是他的致命伤,所以他总是将我藏在暗处。”
“爸爸就是不会讲话。”她知道老爸有些话深深刺伤了母亲。“说是‘麻烦’,还不如说是他太在乎你,不愿让你有一点点危险产生。”
“我哪有不明白的?他一直是那样呀,否则我那会不顾一切跟着他!”
傍着青山,依着绿水,恒春的四季总长留春天与夏天的翠绿景致;即使是冬天,依然阳光普照……但寂寞呀,这心境。
“妈咪,跟我回台北吧。”洛洛出其不意的提出这主意,自然是吓了叶蔚湘一跳,这根本是在向耿雄天做直接的挑衅。
“他要我待在这儿。”她对耿雄天的绝对的顺从。
“那你就红杏出墙气死他!”又一个馊主意,讲得好像这事多光明正大似的。
来不及驳斥女儿的胡言乱语,几辆拆了消音器的拉风机车由下坡路的转弯处张狂的开了上来,非常的“声”势浩大,吵得连森间休息的飞鸟、藏在草丛间的走兽全起了骚动,逃亡去了。所以说——那几个机车骑士非常的没有公德心。
刺耳的煞车声在洛洛与叶蔚湘身边响起,五辆机车呈马蹄形圈住她们。为首的是一个头发上染了十种以上颜色、发型之怪异就像被狗啃过的一个少女;理应只有十七、八,可是脸上彩妆使她看起来像二十七、八岁。那一身衣服——哎,不说也罢,东一片,西一片,类似乞丐装,全身上下缠了一大堆重金属,使她看起来像是被五花大绑要上断头台似的。她的同伴当然与她是相同气质打扮了,不必多看。
洛洛再三摇头的看着这一群台湾的“太妹”“太保”,庆幸自己的叛逆期不是在这里度过的;她无法想像自己会混这种可笑的名堂……不该想这个,她该想的是这些人来意不善的原因什么?母亲可没有与人结怨的本钱。
“认识她吗?”洛洛问母亲。
“她是方正德的女儿,叫方美纯,也是我教的社团学生之一,比较有个性。”叶蔚湘说得含蓄,洛洛听得也明白,就等方美纯有所行动。
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台湾国语,方美纯很吊儿啷当的边嚼口香糖边开口:“难得叶老师有心情出来散步,不是虚弱得连大门都出不去吗?”那双不怎么大的三角眼在深蓝的眼影中露出狡黠之光,并且隐含妒意的上下瞄着洛洛;尤其在同伴之一对洛洛吹出色狼式的口哨时,得到她一记杀人的白眼。“这个女人是谁?不会正好是叶老师的私生女吧?”
可想而知这女孩必定常找母亲麻烦,洛洛将长辫子的尾端放在手中把玩,露出天真无邪金字招牌的笑容。
“妈咪!这些人都是你的学生吗?我记得您只教授音乐与美术,我对他们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怎么也不像有那种艺术细胞的人,我可以想像你有多辛苦了。他们比较适合去当妖怪才是呀,这样的奇装异服我可大开眼界了。”
“洛洛!”叶蔚湘轻声责备,知道女儿这么做是有心替她出一口气,但她并不觉得有多么委屈;若与这些小孩一般见识,到时候闹大了,只怕老林会气不过,一状告到耿雄天那儿去,那就难看了!再怎么说方正德一直对她很照顾的,可不能因而害了人家。
“你说什么?有胆再说一遍!在恒春,没有人敢对我方美纯说这种话!你有胆再说一次!”方美纯气得跳脚,眼看就要扑上来撕碎洛洛那一张美丽纯净的俏脸。
第二章
洛洛叹了口气。
“我还不知道台湾人有这个癖好,别人骂他的话得一直听才过瘾,还想再听是不是?我牺牲一点,多说几次奉送喽,妖怪!妖怪!鬼妖怪!”
还没念完,方美纯已扑了上来,心想轻而易举的可以把这个都市来的娇小女孩打飞出去,可是接下来一阵天旋地转的大滚翻证明她的推理有待加强。洛洛一个伸腿挡开方美纯双手,旋身一踢,将方美纯踢回她那群喽罗中,干净俐落!
“阿美……”她那群狐群狗党七手八脚忙扶着她。
“别管我!大家一起上!将她给揍扁!谁要是可以扯下她那条辫子,赏金五千元!”
男孩子们仍迟疑着,另三个女孩子可就不客气了!手上各一片刀片,全部瞄准洛洛那头长到小腿肚的乌黑秀发。
“唷!想让我当尼姑呀!这可不成,留了二十年,真要剪掉我会心疼呢。”她将母亲拉在身后,只几下子就将那几只三脚猫摆平。动用人海战术对不谙武功的人或许可以,但对于一位叛逆期在黑手党机械总部度过的女孩而言,根本毫无用处。真正的“混太妹”可不是光会在服装上搞怪而已,那是最下层的“混”法,只会招人侧目而加以唾弃而已。
洛洛将长辫圈在颈子上,撇了撇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