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块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青梅害竹马 >

第16章

青梅害竹马-第16章

小说: 青梅害竹马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记得你在辛蒂忌日那天说过,她的母亲打电话来责备你,觉得你没有保护好她。她母亲是不是不知道离婚的事情,还有那个男人的事情?」她忽然有这种预感,直接抬头问他。

一看到他的脸色,她就知道答案了。

「没必要让她知道吧?意外已经无法挽回,我不希望破坏辛蒂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对她来说,辛蒂还是她可爱的女儿。」他苦笑。

她听了用力地抱住他。「还说你不是个体贴的人?你明明就是,善良的傻瓜,宁愿被骂也不愿说出真相。」

他抚摩着她细致的发丝。「我能为她做的并不多,我对她也是有亏欠的。若我不是一个那么让人失望的丈夫,那么她也不会选择离开,或许也就还活着。」

「不许你这么说,这么说是不公平的!」她坚定地反驳他。「有些悲剧,尤其是婚姻的悲剧,很难完全只怪一方。辛蒂已经去世了,你把这些包袱背在身上,是打算背到什么时候?」

「我已经开始试着放下了。」他蹭了蹭她的脸颊。「以前我是连想都不愿意想起的。所以这些事情,我婚姻失败的种种,我从来也没跟任何人说过。或许也是因为这样,那天晚上我才会喝多了酒。」

「结果一时不察,被我给吃了。」她倒是挺得意的。

老实说,关于那一夜的热情接触,她从来没后悔过。若不是那一夜突破了他的压抑,恐怕两个人到现在还在磨着,说不定他依然没跨出那一步,而她则继续她的单恋。

「到底是谁吃了谁?」他捏住她鼻子问。

「好啦,一人吃一半,这样可以吧?」她笑着说。

「就是这样,我实在不知道我是不是适合再结婚。我很担心妳会失望,会发现这几年对我的幻想都破灭了。毕竟像我这样一个男人,实在不值得妳这么温柔的爱着我。」他哑声地说,声音因为感情的冲击,有点变了调。

「傻瓜。季天牧你是大傻瓜……」她从他怀里挣扎起身,用力捏着他的两颊,往左右两边拧。「哪里不值得我爱?哪里?不准你毁谤我的季哥哥,我警告你喔!」

天牧吃痛,眼睛里面却泛着泪光,深情地凝视着她。

「真的很痛吗?」她懊悔地抚了抚他的脸。

「痛才好,痛才表示这一切都是真实的。」他抱住她,将脸埋进她的发丝间。「小筱,答应我,如果我让妳失望了,妳要告诉我。千万不可以离开我,我受不住的。」

筱墨愣了下,然后脸上漾起温柔的笑容。「我会的,下次你再说蠢话,我也还是会捏你喔!」

他终于笑了,好像被捏也很甘心一样。

天空渐渐泛起白,他也感觉到属于过去的噩梦渐渐在消退了。身边有她,他有了更多勇气去面对过去。他每天都要努力的爱她与被爱,这次绝对不让幸福从他身边溜走。



隔天早上,他让半夜被吵醒的筱墨多睡几个小时,自己帮她跑了趟公司,去送几个重要资料给秋亚,顺便帮她请假。

他还碰到总编辑,一得知他跟筱墨最近就要结婚,还硬要拗他帮杂志多拍一个特辑。大约是觉得现在算是自家人了吧!

天牧好脾气地说可以再讨论讨论。

离开了杂志社,他又跑了几个地方办事。接着买了两棵几尺高的树苗找人运回家,居然开始在院子里面种起树来。

筱墨醒来时,就是在院子里面找到他的。

「你在干么?」她诧异地问,看着他拿着大铲子用力地铲土,好把树的根部给埋好。

「妳醒啦!」他回过头去,看见她穿着一身白色的洋装,阳光落在她头顶,就像一圈有着黄色光芒的光圈,他感觉像是遇到了天使。

「你什么时候开始培养起种树的兴趣了?」她走过去,圈住他的手问。

「我是怕女儿跟妳一样去爬树给摔下来,所以打算把这两棵种起来,在中间架个秋千,这样以后孩子就可以用来玩了。」他笑着说。

筱墨翻翻白眼。「你真的很偏心耶,一天到晚就说着女儿女儿,你这样以后会有父子问题喔!」

「那也得妳生出个儿子,才能跟我有父子问题。」他自信地说。「相信我,这个一定是女儿。」

她无奈地摇摇头,此人中毒太深。

「天牧,我们等一下要去医院检查对吧?」她拍了下他身上的尘土,转头问他。

「对啊,我已经预约了,三点到就可以,我们可以先去吃午饭。」他点了点头,一切他都安排好了。

「那我们检查完后回去你家一趟吧。」她淡淡地说。

「为什么?」他停下铲土的动作,转头问。

「我想不管结果怎样,我们都得跟长辈商量一下结婚的事情,对吧?还是说如果没怀孕,我们就可以不用结婚了?」

「谁说的!我们都说好结婚了,妳不可以赖皮喔!」他赶紧反驳。「喂,我们现在是不是角色颠倒了?换妳害怕结婚了吗?」他有些紧张地看着她。

筱墨见他紧张的神色,忍不住顽皮地一笑。「没有啦,既然你没有意见,那么我们还是跟长辈们商量一下吧!这两天你妈跟我妈真的都不敢打电话来,那天可能真的被我吓到了。」

乖乖女威胁着要离家出走,能够不吓人吗?更何况肚子里面可能还怀着一个孩子呢!万一真的跑得不见人影,那可怎么办才好?

「我看这样妳才能清闲一下,不然被两个妈妈疲劳轰炸,我看妳早晚要喊救命。」他没好气地说。

「没关系,反正还有你会来救我嘛,老公。」她甜蜜蜜地说。

「再喊一次。」他满意地命令着。

「讨厌,好肉麻喔!」她拍了他肩膀一下。

「就是要肉麻的,不肉麻的不要喔!」他很坚持的。

见他不肯放弃,筱墨只好微红着脸,再喊了一次:「老公。」

他满意地咧开嘴笑了。

「你真的很讨厌耶,季天牧。」她受不了地说。

他得意地笑了笑,在她脸颊留下一个响吻。「在这儿等我一下,老婆,我去洗个手。」

摸着脸上还残留着的触感,她看着他高大的身影推开门进去屋里,她的心里有种甜滋滋的味道在蔓延着。

老婆。

他叫起来还挺顺口的嘛!

她唇边的笑意还没消失,他已经去而复返了。手里端着两杯茶,他将一杯递给她,拉她在回廊前坐下。

「筱墨,我打算等办完婚礼之后,来筹办我在台湾第一次的摄影展。妳看好不好?」他决定回台湾是对的,除了得到一个很棒的老婆之外,他的创作力也重新找到立足点,最近的作品他都很满意。

「那当然好啊!我好期待喔,我以前就一直很喜欢你的作品耶。」她雀跃地说,真的感到很高兴。

「嗯,届时展出时可能会有几幅妳的照片,不介意吧?」他最近拍了不少以她为主的人物写真,拍出了她各种迷人的风情,拍出了她的温柔与可爱。他自己很喜欢那一系列的作品。

「真的吗?」她惊喜地问。虽然知道他拍了不少她的照片,却不曾想过他满意到要把照片拿去展览。「啊,这样不就全世界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他偏过头去问她。

「知道你疯狂迷恋自己的老婆啊!」她笑咪咪地说。

天牧愣了一下,这才勾起一抹暧昧的笑。

「那又怎样?我就是疯狂迷恋,犯法吗?」他眯起眼逼近她问。

她没想到得到这种回答,脸一下子胀红了。「我只是开玩笑啦!」

「嗯,可我不是开玩笑。」他说着凑过去,结结实实地吻住了她。

筱墨一手轻抚着他粗糙的脸颊,一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认真地回应了他温柔而缠绵的吻。

「天牧,等你开摄影展的时候,可不可以邀请一个人?」她靠在他的肩膀上,轻声地问。

「什么人?」他好奇,什么人让她要特别提出来,请求他邀请?

「辛蒂的母亲。」她轻声地说,然后盯着他,看他的反应。

他身子一僵,然后才放松下来。「我可以寄邀请卡给她,但我不确定她会不会来。」

她搁在他肩膀上的手揉了揉他僵硬的肌肉。「没有关系,慢慢来。我想她其实也是很寂寞的,唯一的孩子没了,你就代替辛蒂尽一点心意。如果她不愿意来也没关系,逢年过节你还是给她寄张卡片,打通电话,至少让她知道还有人关心她。」

「嗯,这是个好提议。」他将她搂进怀中。「我真是娶到一个善良的天使了,这么懂得为别人着想,这么温柔。」

「我们的爸妈都只有我们一个孩子。辛蒂的母亲也是。所以我能体会她的心情,一定格外痛苦,格外难以承受事实。虽然已经两年了,但是我想她还是很需要关心。」

「妳说得没错,这我以前就知道了。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近她,而不引起她的痛苦。」他解释着。

「痛苦会慢慢被时间冲淡,我们的心意她也许有一天能够接受,这样不是很好吗?」她抬头看他。

他伸手摩过她眉角,原本有道疤的地方。「这里真的还有那个印记是吧,所以妳最后还是成了我的新娘。我好像应该感谢那棵树,或许我应该让女儿爬树,别让她玩秋千了。」

「又不是哪里都有个季哥哥,万一摔疼了没人呵护怎么办?」她皱着脸问。

「那就当老爸的来呵护啊!在她找到她的新郎之前,我这个当爸的就辛苦一点喽!」他笑着说。

筱墨也笑了。

她伸手摸了摸那个已经消失的疤痕,知道那痕迹已经烙印在她心里了。那是季哥哥新娘的印记。

她真的成为季哥哥的新娘了。

攀住身边人儿的手臂,她满意地将脸埋进他坚实的臂膀间,相信自己的梦想已经完全得到实现了。

她的嘴边漾起一抹甜呼呼的笑,柔柔地在春光中闪耀着。

那是幸福的光芒吧!

──全书完

后记 湛清

因为要写「新鲜拔辣」这个主题,我挑选了未婚生子、青梅竹马、婚后恋爱三种故事类型来进行。青梅竹马其实大家很熟悉,不然不会被我挑进「拔辣」的类别中,然而事实上,这种类型有其进行上的困难度。

因为是青梅竹马,所以认识的时间长了,从小到大,究竟故事要从哪个时间点切入,实在伤脑筋。当然,我常会把时间拉很长的故事做出时间表,好比男主角几岁时发生什么重大事件,女主角当时又是几岁、做些什么。可是碰到青梅竹马,这个表列得更长。

选择故事的切入点,通常跟感情的演进有关。有的人感情开始于儿时的某段时间,但是又不可能从十岁、八岁开始写起,只好写了个楔子,把那个点单独抓出来,放在文章起始之前。有的故事从十四岁开始恋爱,于是乎就从这边开始进入第一章。

话说回来,以上说了这么多,就是要说一件事情,青梅竹马的时间切入点实在很费工夫思考。开始得太早,篇幅不够写,小时候的事情着墨太多,怕后面不够篇幅发展让爱情成熟。另一方面,也很怕说故事能力不够,让故事的张力跟吸引力减弱了,然后惨剧发生,读者看不到三章就摔书了。

承上面的所谓结论,我做出了一个结论后的结论,就是写这种题材,是作者自找麻烦。尤其是像我这种才华、能力不足的作者,哈哈。所以本人决定,大约在我忘记这个教训之前,不会再写这种题材了。(笑)

把离题的话说回来,我会选择从天牧跟筱墨的重逢开始写,是因为对季天牧来说,这里才是他爱情的萌芽点。

只要是作者,大多难免会在主角的身上表现出部分的自己,就像熟悉清的朋友,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