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眼珠里电光直闪。同时,那只白山羊跑过来站在她前面,抵着两只金色的漂亮的尖角,摆开决一雌雄的阵势。这一切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蜻蜓变成了马蜂,巴不得螫人哩。
我们的哲学家怔住了,目光呆滞,一会儿看看山羊,一会儿瞅瞅少女。
“圣母啊!瞧瞧这两个泼辣的婆娘!”他惊魂甫定,能够开口了,终于说道。
吉卜赛女郎也打破了沉默。
“想不到你是如此放肆之徒!”
“对不起,小姐!”格兰古瓦笑容满脸,说道。“可是,既
然如此,您为什么要我做丈夫呢?”
“难道非看着你被吊死不成?”
“这么说来,您嫁给我只是想救我一命,并没有别的想法?”诗人本来满怀爱意,这时有点大失所望了。
“你要我有什么别的想法呢?”
格兰古瓦咬了咬嘴唇,又说:“算了吧,我演丘必德①并不像我自己想象的那样成功。不过又何必摔破那只可怜的瓦罐呢?”
然而,爱斯梅拉达手中的匕首和小山羊的犄角一直严阵以待。
“爱斯梅拉达小姐,我们相互妥协吧!”诗人说道。“我不是小堡的文书录事,不会找您碴儿,告您藐视府尹大人的谕示和禁令,这样拿着一把匕首在巴黎招摇。您也不是不知道,一个星期前,诺埃尔·列克里万就因为带着一把短剑,结果被罚款十个巴黎索尔。话说回来,这与我毫不相干,我还是言归正传吧。我用我升天堂的份儿作押,向您发誓:不得到您的许可和允准,绝不靠近您。不过,快给我晚饭吃吧。”
其实,格兰古瓦跟德普雷奥②先生一样,“很不好色”。他并非那种专向姑娘进攻的骑士和火枪手。在爱情上也像对其他任何事情那样,倒情愿主张水到渠成和折衷办法。在他看来,好好饱食一餐,又有个可爱的人儿作陪,尤其当他饥肠辘辘的时候,这就仿佛是一出爱情奇遇记序幕和结局之间妙不可言的幕间休息。
①德普雷奥,即法国著名作家尼古拉·波瓦洛(1636—1711)。他于一六九四年曾发表了《对妇女的非难》,雨果可能不同意他的观点,故有此说。
②丘必德:小爱神。形象为裸体小男孩手持弓箭。传说被他的箭射中者,将对他所指定的对象倾心爱恋。
埃及女郎没有答腔。只见她满脸轻蔑的表情,撅了撅小嘴,像小鸟似地把头一扬,纵声大笑起来,随即那把小巧玲珑的匕首,如同出现时那样突如其来,倏忽又无影无踪了,格兰古瓦没能看清这只蜜蜂把蜂刺藏到哪里去了。
过了一会儿,桌上摆着一块黑面包,一薄片猪油,几只干皱的苹果,一罐草麦酒。格兰古瓦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铁的餐叉和瓷盘碰得咣咣直响,仿佛他全部的爱欲都已化做食欲了。
少女坐在他前面,默默看着他吃,显然她另有所思,脸上不时露出笑容,温柔的小手轻轻抚摸着懒洋洋的依偎在她膝盖之间的那只山羊的聪明脑袋。
一支黄蜡烛照耀着这一幕狼吞虎咽和沉思默想相掩映的情景。
这时候,格兰古瓦头一阵子肠胃咕咕直叫过去之后,看见桌上只剩下一只苹果了,不禁觉得有点难为情。“您不吃吗,爱斯梅拉达小姐?”
她摇了摇头,沉思的目光盯着小房间的圆柄顶。
“她在想什么鬼心事?”格兰古瓦想道,并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如此吸引她注意力的,总不会是拱顶上那个石刻的小矮人在做鬼脸吧。活见鬼!我可以同它相媲美么!”
他提高嗓门叫了一声:“小姐!”
她看样子并没有听见。
他更大声喊道:“爱斯梅拉达小姐!”
白费劲。少女的心思在别处,格兰古瓦声音的威力还不足以把她唤回来。幸好山羊来干预了,轻轻拽了拽女主人的袖子。埃及女郎急忙问道:“这是怎的,佳丽?”
“它饿了。”格兰古瓦应道,心里很高兴能同她攀谈起来。
美人儿爱斯梅拉达动手把面包掰碎,佳丽就着她的手心窝吃了起来,娇态万端。
然而,格兰古瓦不让她有时间再想入非非,便放大胆子向她提了一个微妙的问题:
“您真的不要我做丈夫吗?”
少女瞪了他一眼,应道:“不要。”
“做您的情人呢?”格兰古瓦接着问。
她撅了撅嘴,回答说:“不要。”
“做您的朋友呢?”格兰古瓦又问。她再瞪了他一眼,想了想,答道:“也许吧。”
也许这个字眼向来是哲学家所珍贵的,格兰古瓦一听,胆子更壮了。
“您知道什么是友情吗?”他问道。
“知道。”埃及女郎应道。“友情,就好比是兄妹俩,两人的灵魂相互接触而不混合,又像一只手的两个指头。”
“爱情呢?”格兰古瓦又问。
“喔!爱情,”她说道,声音颤抖,目光炯炯。“那是两个人却又只有一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融合为一个天使。那就是天堂!”
这个街头舞女说这话的时候,那样妩媚艳丽,深深震撼着格兰古瓦的心灵,而且他觉得,这花容月貌与她言语中那种几乎东方式的韵味十分相配。两片纯洁的玫瑰色嘴唇半启,笑盈盈的;纯真和爽朗的额头,由于思虑而不时显得有些不那么清澈,宛如一面镜子上哈了一口气似的;又长又黑的睫毛低垂,时时流露出来一种不可言喻的光华,赋予她的容颜一种芳香沁人的姿色,也就是后来拉斐尔从贞洁、母性和天性这三者神秘的交点上所找到的那种尽善尽美的姿色。
格兰古瓦并没有就此罢休。
“那必须是什么样的男人才能讨您欢心呢?”
“必须是真正的男子汉。”
“那我呢,我究竟怎么样?”
“我心目中的男子汉要头戴铁盔,手执利剑,靴跟上装有金马刺。”
“得了,照您这么说,没有马骑就算不上男子汉啦。”格兰古瓦说道。“莫非您爱着一个人吧?”
“恋爱吗?”
“恋爱。”
她沉思了一会,随后表情奇特地说:“我很快就会知道了。”
“为什么不能是今晚?”诗人又深情地问道。“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她目光严肃,瞅了他一眼。
“我只能爱一个能保护我的男子汉。”
格兰古瓦顿时涨红了脸,但也只好认了。显然,少女影射的是两个钟头以前在那危急关头,他并没有怎么援救她。这一晚,其他种种险遇太多了,结果上述这件事他倒记了,这时才又想了起来,遂拍拍额头,说道:
“对啦,小姐,我本该从那事谈起咯,却东拉西扯说了许多蠢话。您到底是怎么逃脱卡齐莫多的魔掌的呢?”
吉卜赛女郎一听,不由打了个寒噤。
“喔!那可怕的驼背!”她边说边用手捂住脸;浑身直打哆嗦,好象冷得发抖。
“确实可怕!”格兰古瓦毫不松懈,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可您究竟是怎么脱身的?”
爱斯梅拉达嫣然一笑,叹了口气,默不作声。
“您知道他为什么跟踪您吗?”格兰古瓦竭力采用迂回的办法,再回到他原来提出的问题。
“不知道。”少女应道,紧接着又说:“不过您①也跟着我的,您为什么要跟着?”
“不瞒您说,我也不知道。”
一阵沉默。格兰古瓦用餐刀划着桌子。少女微笑着,仿佛透过墙在望着什么。忽然间,她用含糊不清的声调唱了起来:
当羽毛绚丽的小鸟疲倦了,而大地……②她嘎然中止,并抚摸了佳丽起来。
①原文为西班牙语。
②她突然改用“您”称呼他,在这里表示感情上的疏远。
“您这只山羊挺漂亮的。”格兰古瓦说道。
“这是我妹妹。”她应道。
“人家为什么叫您爱斯梅拉达呢?”诗人问道。
“我一点也不知道。”
“当真?”
她从胸襟里取出一个长方形的小香囊来,它是用一串念珠树果子的项链挂在脖子上的。这个小香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樟脑气味。外面裹着绿绸子,正中有一大颗仿绿宝石的绿玻璃珠子。
“也许是由于这个①的缘故吧。”她说道。
格兰古瓦伸手要去拿这个小香囊,她连忙往后一退,说:
“别碰!这是护身符。你一碰,会破坏它的法力的,要不然,它的法力会把你魔住。”
诗人益发好奇了。
“谁给您的?”
她把一只手指按在嘴唇上,随即把护身符再藏回胸襟里。
设法问些别的问题,可是她几乎不答腔。
“爱斯梅拉达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她答道。
“是哪种语言的?”
①爱斯梅拉达(Esmeralda)是根据法文émeraude(绿宝石,祖母绿)这个词的变音而成的。前面有定冠词,表示独一无二,若意译,即“绿宝石姑娘”、“翡翠女”。因为格兰古瓦一再寻问这名字的意思,如果意译,便失去其神秘感,格兰古瓦也不会怀疑它是埃及咒语了。
“是埃及语吧,我想。”
“我早就料到了。”格兰古瓦说道。“您不是法国人?”
“我一无所知。”
“您有父母吗?”
她哼起一首古老的歌谣:
我的父亲是雄鸟
我的母亲是雌鸟,
我过河不用小舟,
我过河不用大船,
我的母亲是雌鸟,
我的父亲是雄鸟。
“真好听。”格兰古瓦说道。“您是几岁来到法国的?”
“一丁点儿大,”
“到巴黎呢?”
“去年。我们从教皇门进城时,我看见黄莺从芦苇丛里飞上天空;那是八月底;我还说:‘今冬会很冷的。’”
“去冬确实很冷。”格兰古瓦说道,很高兴又开始交谈起来了。“一冬天我都往指头上哈气。这么说,您天生能未卜先知罗?”
她又爱理不理了。
“不。”
“你们称为埃及公爵的那个人,他是你们部落的首领吧?”
“是。”
“那可是他给我们成亲的呀。”诗人很不好意思,有意指明这一点。
她又习惯地撅了撅嘴,说:“我连您的名字还不知道呢!”
“我的名字?您想知道的话,这就告诉您:皮埃尔·格兰古瓦。”
“我知道有个名字更美丽。”她说道。
“您真坏!”诗人接着说。“不过,没关系,我不会生您的气的。喂,今后您对我了解多了,也许会爱上我的。还有,您那样信任我,把您的身世讲给我听,我也得向您谈一点我的情况。谅您知道了,我叫皮埃尔·格兰古瓦,戈内斯公证所佃农的儿子。二十年前巴黎受围困时,我父亲被勃艮第人吊死了,母亲被庇卡底人剖腹杀死了。我六岁就成了孤儿,一年到头只有巴黎的碎石路面给我当鞋穿。从六岁到十六岁这段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我自己也不清楚。到处流浪,这里某个卖水果的给我一个杏子吃,那里某个卖糕点的扔给我一块干面包啃;夜晚就设法让巡逻的把我抓进监牢里去,在牢里可找到一捆麦秸垫着睡觉。尽管如此,我还是长大了,瘦骨峋嶙,就像您看到的这副模样。冬天就躲在桑斯府邸的门廊下晒太阳;我觉得,圣约翰教堂非得等到三伏天才生火,真是荒唐可笑!十六岁时,我下决心找个差使当当,接二连三,前前后后,三百六十行都试过了。先是当了兵,可我不勇敢;接着当过修士,却又不够虔诚;再说,我喝酒的本领也不行。
走投无路,只好跑去大木工场当木工师傅的徒弟,却又身单体薄,力气不够。我生性更适合当小学教师,当然啦,那时我还大字不识,这是实情,不过这并不是难倒我的理由。过了一阵子,我终于发现自己不论干什么都缺少点什么;眼见自己没有一点出息,就心甘情愿当个诗人,写起韵文来了。这种职业,只要是流浪汉,谁都随时随地可以干,这总比偷东西强吧,不瞒您说,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