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1
一天最美好的时光,是夜幕降临后。这个时候,我喜欢经过广场,穿过孩儿巷,去湖畔的地下酒吧喝点啤酒,麻醉自己。地下酒吧的门脸很小,色彩灰蒙蒙的,远远看去有一点古典的雅致,只是铁艺招牌上显目的“变异”两字,让整个酒吧变得不伦不类。典雅、现代、新潮、怪模怪样,似乎是一个乱七八糟的混合体。衣着鲜亮的女人、头发怪异的年轻男孩、稳重而端庄的中年男士、还有一群分不出是男是女的嗲声嗲气者,纷涌而入。我总是不紧不慢的随着侍者欢迎的手势,向地下室走。酒吧的光线依然是那么蒙胧、琢磨不透。只见人影晃动中,模糊不清的肢体语言演绎着丝丝缕缕的暧昧。低缓的音乐、贴着耳膜滑过的情话,轻笑、打闹,在这里不管是买醉还是买欢都是愉快的生活插曲。
舞池边的罗克拿着萨克斯,朝我点点头,白皙的脸变得热情起来,不再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他吹着一支曲子轻轻的摇晃着,眼神掩饰不住见到老朋友的高兴,萨克斯声音也变得高亢、轻快起来。我坐在角落里的高台边,晃着腿,开始喝酒。我低着头,懒得看酒吧里快乐的人们,一杯接一杯的把酒倒在肚子里。萨克斯的声音一扫轻快的调子,变得忧郁而伤感。缠绵悱恻,如泣如诉,呈现出一派秋风秋雨,残荷寂寥的景象。拉小提琴的女士换下罗克,将风的浪漫、风的形态表现得淋漓尽致,就象我们是一群追风的顽童。罗克坐在我身边,倒了一杯酒,眼睛漫不经心的看着别处说,你好象有心事。我轻轻地碰着他杯子说,干,然后一饮而尽。他在等着我讲述烦心的事情,此刻我除了想喝酒,就想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拼命的叫喊。
罗克劈手夺过我的杯子,声音变得异常的愤怒,你还当我是朋友吗?有什么事不能对我讲?
我一边夺杯子,一边失声的叫道,她走了、安娜走了、她离开我了。
他叹口气,小心翼翼的掩藏起同情的神态,生怕刺伤了我敏感的自尊。他轻松的给我满上酒说,其实这没什么的,你应该感谢她,她让你获得了整片森林。我机械的喝光酒,呆滞的看着吧台边穿着超短裙的女郎。他不理会我的沉默说,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几年前,我比你更惨。她跟另一个男人鬼混,跟我宣称我们之间的爱情死亡了,我可以走了。我一气之下跟她离婚,让自己重新开始一段生活。结果我除了女儿,什么也没有。把女儿送回老家后,我想到了死,我要喝醉后去跳湖自尽,就是在这里,一个女人跟我说,你知道孤儿最渴望什么吗?不是财富,而是有爸爸和妈妈,只要有她就会觉得幸福。你知道吗?你不知道,因为你没有经历过。他捂住脸说,喝多了,声音里满是潮湿的咸味。很快他就变得平静下,坐在我边上跟我一起默默地喝酒。
11点还是12点,我已记不清,那时疯狂的的士高响了起来,大家潮水般的涌向舞池,在扑朔迷离灯光里,让摇摆不定的身体变得支离破碎。我是在舞池边,倒下去的。倒下去的瞬间,我感觉到自己变成了两个人。一个无助的隐在黑暗里,看着躺在地上自己,绝望而悲伤。后来,我看见了罗克,再后来,他把我送上了出租车。经过广场时,我只看见孤零零的灯,没有音乐,没有翩翩起舞的男人和女人。这是什么地方?是梦里我出来寻找钥匙的地方吗?回到家,我又变得清醒起来,她红色的裙子就是挂在床尾的衣架上,现在没有了。前天,她还站在窗前跟我说,让我不要熬夜。昨天,她看着巷子里来来往往的行人说,她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让我再去找一个美丽的姑娘。我跟她说,她就是我的西施,她就是世上最美的姑娘。我跟她耍贫嘴时,一个收垃圾的老太婆从门前低头晃过,一阵扑鼻的恶臭打破了语言营造的美好氛围。我以为她象平时一样,只是说说而已,只是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可是我没有想到她真的走了。我再次拿出手机拨打她的号码,电脑语音清晰的告诉我,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漂亮的信笺纸躺在桌上,这是一周前,我们买巧克力时超市的赠送品。现在它记载了安娜在这个屋子里最后的时光,“我走了,你保重”,从这句话上,我看不出安娜真实的想法。我用被子紧紧的蒙着头,月光霜一样的洒在床边。 。 想看书来
2
罗克是我在这个城市里唯一的朋友,若干年以前他是安徽农村的一个小伙子,后来应招入伍,在这个城市做了文艺兵。一次军民联欢会上他与风叶一见钟情,退伍后,他与风叶结为伉俪。最初住在风叶的父母家,俩个人借了点钱,经营小本生意,由亏到赚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几年来,俩人起早摸黑终于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可房子装修完毕后,风叶移情别恋,喜欢上了另一个男人。两人离婚后,风叶要支付一半房钱给罗克,可是这些年罗克没有收到一个子儿。有次女儿想妈妈想得厉害,他带女儿去看看风叶。结果风叶不在家,后来他要风叶去看看女儿,可是他的话就象一阵风,没有引起风叶的任何反响。他有许多次当保安的机会,但他没有,因为他讨厌这个职业。离婚让他变得极其沮丧,并产生的了此残生的念头。在落魄的午夜,他准备大醉而亡,结果被一个叫咪咪的歌女识破心思,救了一命,从此他就做了变异酒吧里专职的艺人。罗克和咪咪只是她们在酒吧里的艺名,她们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曾经有过怎样的岁月,因此她们不太提起自己的真名。
认识罗克以后,我跟他讲得最多的是安娜。那个时候,不是在酒吧,是在他的屋子里,因为他是我的邻居。现在想来,我有许多次都在跟罗克唠叨,安娜总有一天会离开我的。他总是安慰我,不会的,安娜是一个好女人。我比罗克更清楚安娜是怎么回事,很久以前她还很单纯,常常发誓要做一个诗人。我就是在她发白日梦的年龄里,走进她的生活,充当了一次偶像的角色。我知道梦醒后的惨痛,是失望和逃离。安娜有着太多的理想,她并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女人。现在她走了,记忆成了丰富的宝藏。
一年前还是两年前或是更久以前,我们在茫茫的人海中当着漂漂族,我们从城东搬到城西,又从城南搬到城北,几经周折就成了罗克的邻居。我相信漂漂族之间在这个世界上,成为邻居,成为朋友是一种难得的缘份。我无数次的跟罗克说,我没有什么宏伟的理想,只想过一种平平安安的生活。罗克说,他也是这样,懒得去想将来怎样,他只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小家。其实这也是安娜最伤心的地方,她不能容忍我得过且过的生活态度。说去说来,还是安娜对我了解不深,很久很久以前,我还是一个热血少年时,是有过许多理想的,可是经过岁月的冲刷理想变得淡而又淡,只是在午夜醒来时,暗暗发誓要干出一个样子来。大多数时间里,我不这么想,我跟罗克一样,只想要一个自己的家。
安娜的走,给我一种史无前例的阵痛。我想在父母的那里得到一点温暖,让自己躲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舔平心中撕裂的伤口。我伟大的父亲给我出了一道奇怪的数学题,一个人有几个三十岁;母亲不喜欢数字只喜欢具体的细节,她抢过电话,用女性特有的慈爱将我的生活定格在了童年某个温馨的瞬间。通过电话里循循善诱的声音,我甚至能清楚的看见她启发我时那对扑闪扑闪的眼睛。奇思你还记得吗?就是小时候经常跟你打架的,老是把鼻涕甩在你身上的那个埋汰孩子。现在他伴了个大款的女儿,在北京秀丽的风景区,住上了一套西班牙式的洋房。上次回来举行婚礼,那排场、那架势,风风光光,好不热闹!这时候,侄女稚嫩的声音,问我是不是在外边赚大钱,什么时候回去给带好吃的东西。
遥远的故乡在电话里变得真切而清晰,挂了电话才意识到自己在这坐城市已经六年了,并且这样的生活还将继续下去。前三年,还回去看望过亲人,现在也想在春节的时候陪父亲喝喝酒,听母亲唠叨唠叨。可是每次一想到家,就变得万分的惆怅,三十岁的人了,还一无所有,孑然一身的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回去真不知道怎么叙说自己糟糕的生活。
去年,春节时和罗克一起沿着湖滨路,踏着薄薄的积雪去南屏晚钟上香。他说,他在这坐城市生活了10年,有时真想去一个遥远的地方,守着一个女人过一种古老而淳朴的生活。虽然,我们不相信神灵,但我们还是祈求上天能让家里所有的亲人都平平安安。罗克表示,他不仅要平安,还要一个美丽的姑娘,还要建一个自己家,让女儿得到更多的爱。拥挤的人群、袅袅升腾的香火、虔诚的面孔、往来穿梭的僧人,新年里的钟声;一定不会忘记罗克的祈祷。一想到去年,我就无比的难受,安娜就这样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因此,我现在只能祝愿罗克如愿以偿。 。 想看书来
3
那些日子,我精神恍惚,对工作不感兴趣,常常以酒为伴。那天,我还是坐在角落里,搭拉着混乱的脑袋,醉眼朦胧的喝着酒。咪咪还象我第一次见到时的情景一样,站在舞池后面低矮的舞台上,唱着一支流行歌。咪咪面容娇好,妩而迷人,媚而不妖,修长的身材在昏暗的灯光下若隐若现的透出成熟的风韵。她的脚步合着歌声的节拍,微笑的迎着台下说笑、喝酒、抽烟的男人们缓缓而行,仿佛是一副经典的印象画。咪咪的声音还是那样好,那样饱含深情。可是我还是听出了一丝异样的情绪,怅然若失、无可奈何、自怜自爱。我抬头扫视酒吧没有发现罗克,这家伙惹她生气了吗?
咪咪从台上下来,轻盈地飘过舞池,一脸鲜花般的笑容,佯装娇嗔的和客人打情骂俏。她坐在我边上,夸张的喝酒。
我玩世不恭笑道,罗克又有相好的了?
她嘟着嘴,一副毫不相干的样子,他跟我有什么关系呀,上天我都管不着。声音里弥漫着一股强烈的醋味。
你们女人呀,就喜欢小肚鸡肠。我不屑的晃着酒杯,摇摇头问,罗克呢?
什么都是他前妻好,放个屁都要跑断腿。她生气的喝着酒。
我问她是怎么回事,她告诉我,他前妻的丈夫躲赌债没了踪影,别人找不到她丈夫就把她给揍了,她担心父母年事已高受不了,就求罗克去医院照顾她。你说她怎么这么不要脸?你说她怎么这么不要脸?你说她怎么这么不要脸?她的分贝越来越高,情绪越来越激动。
我故意恶作剧的笑道,这三照顾两照顾,就又是一家人了。
谁希罕他呀?咪咪的声音很冷,目光更冷。
话可不能这么说,我还得着喝你们的喜酒呢?
咪咪没有顺着话题往下说,而是问我,安娜怎么会走的。
我把答案总结为,只有鬼知道。她问我,安娜是不是另有新欢。对于安娜的离开,我不想这样揣测,我宁可相信是她对我彻底的绝望了才导致这样的结局。我说,安娜不是这样的人。
她说,不是就不是,用得着这么大声搞得跟吵架似的。她显然生气了。
我为自己的失态向她道歉。或许她觉得我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是一个十足的傻瓜,但她还是表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