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后·宫生还传之七) 作者:盘丝 完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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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书籍作者盘丝写作进程全书完更新时间2013…9…25 13:03:08作品分类架空历史作品小类古色古香责任编辑侠女闯天下作品性质封面推荐收藏统计1完成字数本周点击6本月点击60总点击数3639 本周推荐0本月推荐0总推荐数0【书籍介绍】
盘丝《酷吏》(后.宫生还传之七)
一开始耳闻她这个酷吏用刑惨无人道的恶行时
他其实并不欣赏她,也不打算与她有任何交集
但不可否认的,她在破案上确实有点能耐
若非为了手中令他十分头疼的案子,他也不会请她帮忙
他原以为她会因为上面要她收敛而藉故推托
没想到她不但爽快答应,甚至还要求最终刑罚由她定夺
随着两人相识,她的智计百出让他心里佩服不已
面对犯人,她的手段凶残得连他一个大男人都心惊
对於受害者,她却是那麽有耐心又慈爱
如果说她偏走邪道,她可是正义凛然,判案大快人心
如果说她出身卑微,她又是一身铁骨铮铮,极为傲气
教他的目光开始追随着她,更想跨越友情的界线……
(一)
这年冬天不平静。
距离盛辉皇朝首都西南约三百里处,有一座名曰宜县的小县城。宜县在前两年迎来了一名新知县,与一名女知县。比起知县是女人这点,更为人以充谈资的是,这知县是出了名的酷吏!
这名知县姓程名盼儿,名字倒是极甜,偏偏每次断案用刑,都让人不由得背上发寒。县民皆对她又爱又恨,爱她判案大快人心,恨她用刑惨无人道。
这年,宜县发生了件大案。
宜县南市上有个卖猪肉的张屠夫,孔武有力,人品不怎麽样,手上倒还宽裕,前些年娶了名卖身葬父之女阮氏为妻。
这阮氏原也是出身书香世家,只因家道中落,才沦落至此。张屠夫娶了阮氏後,对她极为疼爱,却因出身不同,两人话不投机,夫妻感情并不融洽。
阮氏是个有心眼的女子,有什麽不痛快,都藏心里从不明说,逐渐地便将张屠夫恨上了心。
张屠夫是个糙人,只求有妻有子,两人凑合着过日子,哪懂得媳妇那点小心思?两人便这麽过了几年。
这年初,张屠夫发现儿子愈长愈不像自己,逼问之下,才知阮氏给自己戴了绿帽,儿子非自己所出,张屠夫一怒之下掐死了阮氏,更将向来疼爱的儿子杀害後,烹煮来吃。
宜县民风淳朴,这杀人烹屍一事爆发开来,众人皆惊,有人指责张屠夫杀妻烹子太过凶残,也有人说阮氏不守妇道,张家小儿是个杂种,两人都该死。双方意见僵持不下,是以这案子从一开始就特别受到民众注目。
直至今日,张屠夫杀妻烹子案的审训已告终结,是时候该判刑了。
朝廷将判刑、处斩等当作杀鸡儆猴的手段,因此每次判刑,都会有民众围看,愈是大案、悬案、惨案,愈是人多。
这日,县官程盼儿进入堂中时,早已里一圈、外一圈地围满了人,若不是有所管制,外面还有人想往内挤。
「阮氏不守妇道与人私通,你夫妻二人恩义已尽,依我朝法律,此案可减罚两等,发配南荒,然……」程盼儿音量不大,咬字倒是清晰,将判决说得明白,这「然」字略一沉吟,便将众人的心都吊到了嗓子眼。
「男子与妇人私通生子,依律只需赔款便可赎回,那小儿既是阮氏与人通奸所生,非你所出,你便不能决定他的生死,看在你其情可悯,本官不判你死罪,可你杀人吃肉一案不得不严判,以儆效尤。」
程盼儿顿了顿,堂中静得像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
「你既喜吃人肉,本官便让你嚐嚐滋味。」程盼儿面色苍白,穿着朝服坐在座上的模样,恍惚间竟像白无常索命而来。
她以同样白皙的手执起令牌丢落於地,「来人啊,从今日起,每日由犯人身上片下肉片,用白水煮给他吃,记得片得仔细点,别让人家说我们这儿的刀工比三条街外那家『一口涮』差。」
众人听得这刑罚,莫不面色如灰。
程盼儿冷声道:「那小儿约莫少了十斤重,你什麽时候吃完十斤,便什麽时候出发吧!」
惊堂木一拍,「退堂。」
(二)
在中土这块大地上,流转过数个皇朝,其中盛辉皇朝算得上是最为强盛的几个皇朝之一。盛辉皇朝国强民富,在这数百年的昌盛中有一段时光,其男女平权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
这是个女皇统治的年代。
被後世称为锦文帝的女皇原是太子第五个女儿,太子平庸无能,当了四十年太子也没太大作为,对於政治的敏锐、权利的争斗皆不擅长,几次生死交关,都是当年的锦文帝──安国公主陈宇治献计才得以保全。
前代夺嫡之争斗得可凶了!
抄家灭族的臣子不算,光皇族就死了将近数十人。锦文帝手上就沾过许多鲜血,有兄弟的,也有叔侄的。
先帝薨毙时,太子并没有「活着」的儿子,这对他而言是个硬伤,所幸他有掌握实权的安国公主,旁的人就算不满,也是敢怒不敢言,顺利即位成为後世所称的锦惠帝。
锦惠帝当不了三日,就禅位成了太上皇,终日只知吃喝玩乐,锦文帝以终生不婚、不留子嗣为代价登上皇位,并立誓若锦惠帝终生无子,她便要由皇族中择一继承大统。
皇位之於安国公主来说易如反掌,其实她大可不必如此。後世之人议论纷纷,但终究没个定论,倒是女皇锦文帝终其一生在位三十年,丰功伟业多不胜数,留为後世无数佳话。
锦文帝登基後,改年号建功。建功二年,盛辉皇朝举办了第一次女性科举,考试题目、录用标准一律比照男性,当年女科探花袭非然、女科榜眼程盼儿、女科状元……从缺。
☆☆☆ ☆☆☆ ☆☆☆
盛辉皇朝首都京城有四条大街,将城中分为四个区块,每个区域中各有各的市集。西区大街大都是一般平民消费的地方,这里卖的东西质量一般,价格公道,城中大部分的人都爱到这里消费,是以由早到晚人声顶沸,好不热闹。
盛辉皇朝首都治安良好,便是女子上街也不奇怪,唯独女子独自上街需以男装示人。这不成文的规矩也不知是从何开始,後来居然蔚为风潮,即使不是独自上街,也经常见女子做公子的打扮。
街角缓缓行来一人,那是名年约二十来岁的女子,脸是雪的白,发是墨的黑,宽大的男装虽掩去了几分娇媚,却不容错认她的性别。
那人便是第一届女科榜眼──程盼儿。
程盼儿身量较一般女子稍高,容貌好不好看,旁人着实说不出个准,诚然她五官端正,但众人见到她第一眼注意到的,全是那太过苍白的肤色。
她很白,白得近乎透明,白得隐约发青,双唇更是淡得几乎没有血色,寒碜得教人背上发毛,难以多看一眼。
这样一张不带人气的脸到了七月半,即使不到天黑也能上街吓人,谁又能好好看清她究竟生得是俊是丑?
程盼儿踏进街上一间药房,「掌柜,抓药。」
她的声音比一般女子略微低哑一些,讲起话来发声少,气音多,鬼气鬼气的,庆幸咬字清晰,不难听懂。
掌柜见是她来了,连忙迎上前来。
这姑娘才搬来四、五个月,每个月都上门拿抓一、两次药,掌柜第一次见到这位过於白皙的女子时,着实被吓了一大跳,幸好他病人见得多了,总是较旁人见多识广些,多看个两三次,便也就习惯了。
「程姑娘,你来了,都跟往常一样吗?」掌柜在柜台上铺上药纸问道。
这位程姑娘每次过来拿的药都相同,几帖温补药方外加二两膨大海,只有一次多要了一份治风寒的药材。
说实话,就她那张平时都比重病之人还要惨白的脸,她不说,他还真没看出她得了风寒。
「掌柜上次送我半两清音丸,着实好用,给我包四两吧。」程盼儿提着气,以丹田发音,尽可能让自己讲话咬字清晰些。
众人只知她鲜言少语,说话怪异,像是舍不得喉咙多用一分力,哪知她嗓子早已毁去,一稍用力,便有如火灼,如今全靠丹田发音。
买过了药,程盼儿告辞离去。路过一间饭馆时,香气扑面而来,一回头,一只只烧得澄亮通红、油汁直滴的烧鸭就挂在梁下。
程盼儿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以前跟着戏班子唱戏时,日子清苦,练戏练得再累,都只有烧白菜吃,唯一能吃到肉的机会,是去大户人家唱戏,唱得老爷夫人高兴时,偶尔会赏他们些吃剩的残羹冷炙,那是他们少数能沾到油荤的时候。
她从小在戏班子长大,也不怪班主为何如此小气,一整个班子,十几二十张嘴要喂饱,着实不容易,还有各项杂支都大,多点钱傍身,总是不会有错。
程盼儿特爱吃鸭,以前她小,班子里的人都疼她,只要拿到鸭肉,大都是让给她。想起那些人,程盼儿眼神柔和了些。
她伸手摸摸怀里的荷包。薄是薄了点,要吃块烧鸭还是行的,只是自她重伤後,伤了身底,家里的人就不让她吃鸭了,说是鸭肉太毒,她不能吃。
她看着那肥滋滋的鸭,闻着香喷喷的香气,着实馋得不得了!
店家见她盯着鸭肉不放,双眼似有青光闪烁,心中感到奇怪,便提声问道:「这位女公子,全京城最好吃的挂炉烤鸭就我们这间,老师傅三十年手艺的,女公子要不要来一份?」
程盼儿馋得受不了,心一横,踏进店里,「就来碗烧鸭饭。」
大不了吃完,嘴擦乾净些,别让邓伯知道就好。
☆☆☆ ☆☆☆ ☆☆☆
这厢,程盼儿在饭馆大堂里啃着几年没吃过的烧鸭,一边急得狼吞虎咽,一边又舍不得太快吃完,一口鸭肉在嘴里嚼得都快化成泥了才肯吞下。
那厢,就在饭馆对面,西大街最好的酒楼知味斋二楼包厢,坐了一圈襦衫男子,谈得口沫横飞,气愤不已……
(三)
「什麽女科?我呸!是女人,就要乖乖在家里生孩子,跟人家考什麽科举?」一个蓝衫男人怒气冲冲地道。
「杜兄,那也要那女人嫁得出去才行啊,那女人据说之前还是个戏子呢。」穿红衫的男子冷冷地道。
所谓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戏子这行当可是与乞丐、妓女合称下三滥!也怪不得他们这些自幼念圣贤书的文人不齿。红衫男子心想。
这知味斋包厢里的七名男子,便是与女科第一届同场考试的学生。刚才穿蓝衫的叫杜彦博,红衣的是高世昌,除此之外还有陈家庆、袁以玄、林哲维、黄仰纶、孙潜等人。
「谁说的?这女科倒也有些用处。」林哲维笑道:「这袭家千金不正因此才当上了容太妃吗?」
说到这,众人不由得相视暧昧一笑。
第一届女科探花袭非然是肖阳袭家的千金,这肖阳袭家说是世家,其实已经没落,族中子弟几十年没有人在试场中取得好成绩,没想到睽违数十年之後,居然是被一个女子高中探花,光耀门楣。
说到这袭非然,不只出身世家,知书达礼,甚至还是一名相当美丽的女子,皇上设宴祝贺当届进士时,一眼就被前来凑热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