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神-第17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随着一连串的长笑,高大而又魁梧的身影,猛的一阵手中的大剑,顿时……万丈火光冲天而起,酒馆的屋顶,被烈火瞬间气化了,与此同时,周围的所有人,头发都纷纷燃烧了起来,身上的衣衫,更是因为过热而皱在了一起!
伴随着冲天的火光,高大的身影没有多做停留,化为一道十几米长的火龙,就那么横空而起,仿佛一条真龙一般,越过重重的建筑,消失在遥远的天际!
呸!呸!呸……
此刻……酒馆内的一切木制品,己经全部焦黑干枯,并且熊熊的燃烧着了,放眼看去,这里简直就象是火灾后的现场!
包括贝蒂在内,所有人的头发,全部没有保的住,全部枯黄蜷曲了,实力比较弱的,更是烧了个精光!
本来,我就够郁闷的了,没想到,凭空遇到这么件倒霉事,一时间,我简直快气爆了,如果让我知道这个没有公德心的家伙是谁,我一定会让他后悔一辈子的!
呀!
正暗恨间,贝蒂猛的歇斯底里的叫了起来,一脸惊惶的抚摩着自己干枯焦黄的头发,也难怪她会这样了。
无奈下,趁她歇斯底里的时候,我悄悄靠近她,一掌切在了她的颈动脉上,顿时……完全失去注意力的贝蒂昏倒在了我的怀里。
抱起浑身衣衫枯黄皱缩的贝蒂,招呼着和我同样狼狈的木斯塔法和阿兰克斯,我们狼狈的蹿出了酒店,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必须尽快找到光明牧师,恢复贝蒂的秀发,不然的话,她非因此而崩溃了不可,女人爱美的天性,可千万不能小看啊!
走出酒馆,稍微分辨了一下方向,正准备全速离开时,忽然……我的眼角,猛的瞥到了不远处的一具尸体,其实……说是尸体,有点名不符实,因为就在刚才,我看到那具尸体的小指,微微的动了一下。
这具尸体,正是刚才那个红发年轻人,说实在的,对于这个粗暴的小子,我没什么好感,不过……对比起那个把我们害的如此之惨,我却连正脸都没有看见的人而言,这家伙简直可以用可爱来形容了。
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看看自己和伙伴们狼狈的样子,我不由恨恨的咬紧了牙关,奶奶的,顺便把这个红头发的小子救活,让那个家伙头痛去吧。
想到这里,我不由阴阴的一笑,对木斯塔法道:“你去那边,把那个红发小子带上,快点!不然他可要断气了!”
听了我的话,木斯塔法虽然不理解,但是却什么也没有说,直接跑了过去,抱起了红发年轻人的尸体,大步的根在我们的身后,朝牧师所在的牧师协会赶去。
我们四人的伤势倒不是很严重,主要都是些皮外伤,只要稍微治疗一下就可以了,倒是红发年轻人的伤势比较严重,好在光系的治疗,具有神奇的回溯效果,在他只剩下半口气没有断的情况下,一个光系的高级治疗术下去,这家伙就立刻生龙活虎了起来。
不得不说,这小子的命太大了,用牧师的话说,只要我们再晚来几秒钟,这小子的这口气,可就断了,但是恰恰我们及时感到了,所以这小子完全没有问题了。
不过,虽然身体上恢复了,但是光系治疗法术,却不可能连精神都一起治疗了,精神的恢复,是必须自我进行调节的。
红发年轻人复活过来的第一件事,便是探手向后,朝原来背着赤红色大剑的位置摸去,当他的大手摸了个空时,不由露出一脸挫败的神色。
看着一脸颓废的红发武士,我张了张嘴,试图说点什么,可是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我根本就不认识他,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呢。
微微摇了摇头,我救他,并不是为了让他报答我,而是要让那个高大魁梧的家伙头痛,是为了报复他,所以……我己经没必要留下来了,反正,这个红头发小子肯定不会放过那个家伙的。
想到这里,我微笑着摇了摇头,转身朝门外走去,可是……刚走出没几步,红发小子的声音便在我的身后响了起来:“是你救了我吗?”
既然人家说话了,出与礼貌,我是必须回答的,我可不是那种居傲的人,以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绝对不会是!
站住脚步,我并没有回过头来,背对着红发小子,我低沉的道:“是我救你的没错,但是你不必在意,我救你,只是为了抱负那个伤了你的家伙,这家伙实在太可恶了,竟然拔出你的大剑,把我们的头发和衣服都烧怀了!”
听了我的话,红发武士没有说什么,微微一笑中,我迈步走出了房门,会合了其他三个伙伴后,朝旅店走了过去。
三个月的时间,己经在不知不觉间过去了,三个月里,我们都觉得进步很大,可是……就在我们以为自己实力已经很强的时候,却出了今天这码事,我们终于意识到,也许我们进步不小,但是这个世界太大了,比我们强大的人,真的太多了!
就说今天那个家伙,根本没有攻击呢,只是稍微展现了一下大剑的特性,我们便抵挡不住,如果他刻意的攻击我们的话,我们恐怕连一击都抵挡不下来啊。
有了这个认识,我们四人都懒的再说话,早早的便回屋休息了,不过我相信,虽然是回屋了,但是没有人可以安稳的睡下来,大家的心情,肯定和我一样的复杂!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我们在客栈的餐厅内再次聚集了起来,吃过简单的早餐,我们团坐在桌子周围,开始议论了起来。
很所有战败的队伍一样,我们勇敢的正面失败,失败并不可耻,只要从失败中不断的吸取教训,吸取经验,我们才可以一次次的不断超越自我,达到更高的境界。
彼此鼓励,彼此加油后,正当我们准备就此起程,继续去锻炼自己的时候,忽然……门口处一道红影闪过,同时……一道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自己可以和你们一同去修炼,不知道可不可以……”
愕然的转过头,朝门口看去时,只见昨天那个红发小子,此刻正抱着双臂,一脸笑容的看着我,双目中满是诚恳和期待的神色。
面对着这个脾气异常火暴,动则怒发冲冠的家伙,我不由苦笑了起来,让这么一个家伙进入我的冒险团,真的是一件很冒险的事,一个不好,这小子真的要和团里的其他成员“打成一片!”了,我该收,还是不该收呢?
第二零二章 长远目标
这小子的实力,我们都见识过了,不说别的,光是他胳膊上那A级的职业徽章,以及S级的冒险徽章,便己经足以说明一切问题了,面对如此优秀的成员,要说拒绝的话,我能舍得吗?
犹豫半天,我终于还是决定,不能把这个祸害收进团队里来,作为一个团队来说,团结应该是放在第一位的,一个不团结的团队,还不如个人的力量强大,我不能把这个红色的炸弹放在冒险团里!
想到这里,我苦笑着摇了摇头,指了指红发小子的职业徽章,以及冒险徽章,无奈的道:“不是我们不收你,你也看到了,我们只是铜牌的冒险者,职业等级都是最低的E级,所以……我们的庙太小,容不下您这座大佛啊!”
“这不是问题,我都不在意,你又何必在意呢?”听了我的话,红发小子蛮不在乎的道
听了红发小子的话,我不由苦笑了起来,虽然很委婉,但是事实上,我己经在拒绝他了,难道连这个都听不出来吗?
无奈的叹息一声,我指了指身边的几个伙伴,苦笑着道:“我跟你实说了吧,我们冒险团,只收E级的职业者,你的职业阶位太高了,会让……”
当!
不等我把话说完,红发小子竟然一把揪下了胳膊上的职业徽章,以及胸前的冒险徽章,一甩手,扔进了旁边的地沟里,随后洒然耸了耸肩膀,一脸轻松的道:“好了,现在还有什么问题吗?”
这……
面对这一手,我算是彻底的无言了,人家都做到这个份上了,我还能说什么呢?除非说我就是不想收你,不然的话,怎么说也说不过去啊!
可是,不拒绝的话,以这个红发小子的性格,对于团队来说,绝对是一个不安定的因素,一旦爆发开来,整个团队,恐怕要就此分崩离析了。
想到这里,我知道……不能再回避了,对方的行动既然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那么我自然该诚实以待,无论如何,这是对对方最起码的尊重!
想到这里,我一脸歉意的看着红发小子,叹息着道:“对不起,其实……我刚才所说的只是借口而己,事实上,我是因为你火暴的脾气,而不敢收你的,作为团长,我必须为团里的凝聚力和安定团结做出考虑!“
恩恩!
深感同意的点了点头,红发小子一脸认真的道:“没错,你说的真是太对了,一个团队如果不团结的话,还不如个体的力量来的强大,团结,确实是首要的地位!”
不过……
说到这里,红发小子双目中红光猛的一闪,一脸邪笑的道:“你猜猜看,我的外号是什么?如果知道了我的外号,就应该知道我的性格和习惯了吧!”
听了红发小子的话,我不由上下打量着这个红发小子,却怎么也无法想出他的外号,这个世界上这么多人,谁知道这么个年轻小子的外号啊!
天啊!
正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边的贝蒂猛的惊叫了起来,不可思议的看着红发小子道:“老天,你千万不要告诉我,你就是血狼!”
微笑着对贝蒂点了点头,红发小子傲然道:“没错,我就是血狼,其实……我的大剑己经可以说明我的身份了,只可惜……”说到这里,红发小子不由露出了黯然的神色。
血!血狼!
听到贝蒂和红发小子的对话,我简直快休克了,大脑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这怎么可能,他怎么可能是血狼?
称号:血狼。
年龄:不详。
能力:不详。
特征:一头红发,使用一把赤红色的大剑。
战绩:曾经连续击败74位S级高手,16位SS级高手,4位SSS级高手。
性格:暴躁易怒。
来历:血狼盗贼兵团的老大,后被霸刀佣兵团毁灭,仅有血狼一人脱身,随后展开了抱负行动,一直到今天。
看着面前这个特别的红发小子,我的内心不由激荡了起来,说这小子不团结,那简直是开玩笑,当初……他可是在所有手下的舍身掩护下,才逃得性命的,如今……他之所以如此狂暴易怒,为的正是夕日死去的兄弟们啊!
血狼团最鼎盛的时期,人数达到了3000多人,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血狼七大首领,个个都拥有着A级的实力,强悍异常!
个人的实力强悍也就罢了,最重要的是,他们异常的团结,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血狼是世界上最团结的盗贼,当七人联合起来的时候,就连S级的高手,也要望风逃遁!
可惜的是,好汉架不住人多,血狼终于还是败了,那时的血狼,还没有得到火神的裁决,实力远不如后来强大,面对霸刀的打击,血狼终于败亡了!就连血狼本人,也在兄弟们舍身之下,才仅以身免。
面对血海深仇,血狼并没有气馁,过了没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