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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章

明朝伪君子-第4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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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常说“一将功成万骨枯”,这句话的残忍若非亲历绝对无法想象,自古以来很多主将在破城之后默许或公然允许麾下将士在城中奸淫掳掠甚至屠城三日,五日,这种事情常有发生,不是主将真的灭绝人性,而是麾下将士在破城后的那一刻最危险,这个时候若不允许他们烧杀奸淫,恐会发生哗变。

南昌城在顺利占领后,王守仁麾下的将士也没免俗,占了城池后不少将士成群结队四处抢掠,不过王守仁也不是吃素的,他是圣人,圣人绝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在他眼皮子底下发生,何况他是这支军队的主帅。

以伍文定为首的执法队伍迅速集结,开始对城中正在犯军纪的将士们展开了血腥屠杀,本来占领南昌未费一兵一卒,占领南昌后,在王守仁的命令下,竟活活杀了小两千,这才硬生生将南昌城内的混乱局面控制住。

接下来大贴安民告示,指派官员维持城池运转,接收清点南昌官仓和衙门帐簿,将朱宸濠的亲眷正妃侧妃子侄等相关人等拿入大狱严密看守,做完了这些后,南昌城总算是稳住了。

…………

…………

南昌知府衙门成了王守仁临时的帅帐,入驻以后衙门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作为收复江西的第一个城池,王守仁以汀赣巡抚的身份行使着江西督抚的职权,无论军务政务民事悉由王守仁一人而决,每日的忙碌可想而知。

衙门的大堂内略有些凌乱,战时没必要讲究排场和整洁,一把破旧的椅子,一张破旧的案桌,方寸之地便成了王守仁的办公之处。

此时知府衙门内坐着的除了王守仁,还有一位老熟人,老熟人是秦堪的老部下,常凤。

钱宁历经生死回到安庆大营,禀报朱宸濠欲刺朱厚照之事,所言虽不虚,但他的经历里显然掺有许多不实含糊之处,事关军机,秦堪也不敢再用钱宁,索性派了自己的心腹部下负责安庆大营与南昌城之间的联络来往。

常凤未穿公服,着了一身团花绸衫,头戴四方帽,腰间挂着玉佩,手指上戴了三个金光灿灿的大戒指,看起来像一个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的暴发户土鳖商人。

锦衣卫专职刺探情报传递消息,乔装成各种身份,扮什么像什么是所有锦衣卫的基本功。

王守仁很客气,城中战乱方歇,他居然不知从哪儿寻摸了一点茶叶,用来招待常凤。

常凤神情很恭谨,锦衣卫对别人敢飞扬跋扈,但在王守仁面前却不敢,秦堪的老部下都知道公爷和这位王大人的交情何等莫逆。

茶叶显然不是什么好茶叶,常凤小心啜了一口,却喝了满嘴茶叶渣子,想吐又觉得不礼貌,只好嘴里嚼巴嚼巴当烫青菜似的吞了下去,然后抱拳恭声道:“奉秦公爷令,下官特来与王大人互通消息有无,九月廿三日,朱宸濠六万步军与我朝廷王师于安庆城外决战,反军大败,几近全军覆没,却走脱了朱宸濠,朱宸濠领千余残军丢盔弃甲往南昌逃来……”

王守仁目光闪动:“朱宸濠往南昌而来了?”

常凤急忙道:“本是奔南昌来的,后来半路中大抵听说了南昌被大人所破,朱宸濠领着数百残军往鄱阳湖而去,王大人,朱宸濠这些年暗中招揽山贼水匪,打造船舰,鄱阳湖上的水军反贼已拥众四万,若朱宸濠与那四万反贼会合,对朝廷不大不小又是一桩麻烦……”

王守仁沉吟半晌,道:“秦公爷怎么说?”

“秦公爷什么都没说,只下令追击的王师迅速改道鄱阳湖,于湖边巡梭查缉。”

王守仁静默许久,叹道:“秦堪这是要送一份天大的功劳给我呀……”

聪明人之间不需要过多解释赘言,简单一个动作彼此已然心照,王守仁瞬间被感动,他知道活捉朱宸濠是怎样一份功劳,这份功劳秦堪原本可以亲自来取,却无私地送给了他。

常凤笑道:“大人与我家公爷是知交好友,再说自朱宸濠谋反以后,大人在江西用兵神鬼莫测,诡谲智变百出,大人早已名扬天下,就算我家公爷什么都不做,这桩功劳十有**也是大人的。”

王守仁笑了笑,接着脸色一整,肃然道:“回去告诉秦公爷,王某承情了,请秦公爷放心,有王某在南昌,朱宸濠绝不会与鄱阳湖的四万反贼会合,他已是我瓮中之鳖了。”

常凤告辞出城之后不到一个时辰,王守仁点齐五千兵马也跟着出了城。

秦堪大方将泼天功劳拱手相送,若王守仁没抓住这份功劳,他会一头撞死在秦堪面前。

王守仁也需要功劳,他是圣人,圣人不代表淡泊名利,淡泊名利的人不是圣人,是和尚。

五千兵马匆匆出城,这次由王守仁亲自领军,他要赶在朝廷王师追上朱宸濠之前,亲手将朱宸濠拿下。

短短两个月,朱宸濠从轰轰烈烈的造反藩王变成了群雄共逐的失鹿。当然,这是文艺的说法,通俗点说的话,也可以把他当成一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

…………

共逐这只失鹿的不止是群雄,还有一位女子。

唐子禾骑马在山林中穿行,黑色的秀发被清晨的露水沾湿,与她黑色的夜行衣混为一色,狼狈的神态仍带着绝美的另类风情。

安庆决战之后,唐子禾追朱宸濠已一天一夜。

皇朝兴亡,朝代更替,这些与她无关,她追朱宸濠不仅仅因为他是秦堪的敌人,还有另一桩恩怨,这桩恩怨也是当初她无缘无故出现在凌十一大营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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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还有一更。。。昨天过节喝多了,一整天没缓过劲,更新晚了一些,抱歉。。

第六百二十八章成王败寇(上)

一个柔弱女人敢独自一人千里追击上千残兵,这事儿怎么看怎么离谱。

然而事实上并不离谱,唐子禾从不做离谱的事,一个弱质女流能在霸州带着十数万人轰轰烈烈造朝廷的反,大明北方被她一人闹得沸沸腾腾长达半年之久,虽然失败却也轻松逃离囹圄,同样以弱质女流独自行走江湖却分毫不损。

一个女人能做到这一步仍活得风生水起,自然有她的本事,没有把握的事她是不会干的。

马儿疾驰,眼中的景色在飞快倒退,人和马都已快累倒,马嘴里甚至冒出了白沫儿,显示出它已筋疲力尽,然而主人的一记鞭子逼得它不得不继续往前跑。

跑了多远唐子禾已不记得,她只知道自己一定已超过了朱宸濠,她要做的,便是在朱宸濠的必经之路上等着他,给他最后一击。

一天之后,快到江西南康府地面时,唐子禾终于勒马停下。

带着歉意温柔地爱抚了几下满嘴白沫的马儿,唐子禾轻轻拍着它的臀,马儿虚弱地嘶了一声,颠颠跑向路边迫不及待地啃草喝水。

唐子禾也盘腿坐在路边的草地上,从行囊里取出一块干瘪的面饼和一囊清水吃喝起来,尽管饿极渴极,她的吃相依然十分斯文秀气,不急不徐地小口啃着味道并不可口的面饼,然后小小喝一口水。

江湖飘零,绝非表面看来那么潇洒。不仅要面对路上的危险和陷阱,还要忍受风刀霜剑,忍受贫苦困顿,更要忍受比贫苦更难捱的旅途孤独。

唐子禾吃了几口面饼便没了食欲,将它放回行囊后,盘腿又坐下来,微抬螓首仰望天空,怔怔发呆。

忽然好想他,忽然好想见他,哪怕远远望他一眼。便已充足了整个人生。

离别了多少日子。她已不记得了,但她却存下了满满一肚子的话,乱世的烽火,江湖的风波。一个人孤独流浪的苦楚。都远远不及比钝刀穿心更难熬的相思。

不知发了多久的呆。唐子禾幽幽叹了口气,终于站起身。

选在这里停下自然有原因的,路边正好有一汪无名清泉。清澈的泉水被附近村庄的百姓用石头砌得更加美观,孤零零地伫立路边,非常显眼。

唐子禾围着泉水转了一圈后,默默从怀里掏出一包白色药粉,然后将药粉仔细地撒在清泉中,药粉无声无味,遇水则化,悄无声息地融入了清泉中。

做完这些还不够,唐子禾在离清泉数百丈之外的大道边找了两棵树,从行囊里掏出一根麻绳系在两棵树底端,绳上用枯叶和土石掩盖,再洒上细沙黄土,一个简易的绊马索很快做好,无声无息地横在大道中央……

一切做完之后,唐子禾嘴角嫣然一笑,笑容满含杀机,最后找了个很远的地方隐藏好了自己的形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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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宸濠仍在策马狂奔,人生最美好的境界是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可惜朱宸濠目前虽然也在策马,但显然离这个境界越来越远,他在逃命。

追兵一拨接一拨,拼死冲过一道封锁线,转眼又来了一道,从安庆到鄱阳湖这一段路简直比唐僧取经的八十一难还多,跟随他的千余残兵,在帮他应付了一道又一道的封锁线后,眼下只剩下不到一百名将士了。

朱宸濠越逃越恐惧,越来越仓惶,绝望的情绪也越来越深重,精神几乎已到了崩溃的边缘。

朱宸濠不是枭雄,更不是英雄,他充其量只是一个投了好胎,没见过风浪的狂妄藩王,干什么事情都不是太精细,凡事马马虎虎就行,包括起兵造反,觉得自己实力挺不错了,也不管什么天时地利人和,差不多就反了吧,于是他就反了。

人活得简单其实是福气,但手握兵权的大人物若活得太简单,这种人一般不会太长寿,而且死法各异,被活活坑死,被乱刀砍死,或者,被自己活活蠢死。

风声急,追兵更急,朱宸濠一路换了好几匹马,明明身后已听不到声音,他总觉得追兵离他只在一箭之地,所谓“风声鹤唳”便是如此了。

策马狂奔了一整天,进入了南康府地面,此时人困马乏,又饥又渴,但大家的速度并没慢下来,对于现状大家都很清楚,现在是逃命,不是相邀踏春,饿了渴了也不可能有时间停下来铺开布来一次说吃就吃的野营。

马蹄隆隆,如急促的鼓点,众人耗尽一切心力企图抓住自己的生机。

眼中摇晃颠簸的景色不断后退,朱宸濠心急如焚,正在心中思量如何避过朝廷追兵,与鄱阳湖的水军会合时,忽然前方传来一声惊叫,接着一名开道的反军军士凌空飞起一丈多高,半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后,重重跌落在地,喀嚓一声脆响,军士的头颅以一种活人不可能做到的角度奇异地扭曲着,着地的一刹那已然气绝。

数十残兵大惊,紧急勒马止步,一连串的马儿长嘶之后,队伍安静下来,荒无人烟的大道中央,只听得到战马和将士们精疲力尽的粗重喘息声,所有人的目光望向朱宸濠。

朱宸濠面色铁青,怔怔看着道路正中,一条粗粗的麻绳绑在大道两旁的树上,显然是一条绊马索。

看清之后,朱宸濠大惊失色,急吼道:“前方有埋伏!”

四周顿时一片刀剑出鞘之声,残兵们迅速在道路中央结阵戒备,神情如临大敌地四下张望。

“派十名斥候散开打探周围!”朱宸濠语带颤音下令。

十名斥候很快派出去,小心地以半圆散开,小心地在附近草丛和树林中打探敌情。

耗费了半个时辰,十名斥候完好无损地回来,神情迷茫地摇着头,附近不着村不着店,别说埋伏了,连条狗都看不到。

“王爷,前方不仅没有埋伏,而且不远处有一处清泉……”一名斥候语气带着几分喜意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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