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乡遇故知-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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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康小乔是这么认为的。
“连锦,你今天看起来也好像不太对。这几天总是闷闷不乐的,怎么了?”
连锦摇摇头说:“大概是最近太累了,虽然不用陪客,但现在楼里的客人多了,姐妹们应付不过来的事情也多了。晚上的时候总要担心有什么意外发生,要守到所有客人都走了才放心,熬的太晚了些,所以不大精神吧。”
连锦是施则瑜的左膀右臂,施则瑜自然是舍不得让她卖身卖笑陪客的,最多是偶尔出去跳个舞,唱首歌。而自从胭脂楼的员工守则出现了以后,每天的工作都奇多无比,按照康小乔所指定的路线规划,楼里面的姑娘还有很多事情要学,很多思想教育还没有跟上。康小乔与连锦白天都要哄着楼里的姑娘进行心理辅导和员工培训,可以说是起得比鸡早。
康小乔不必抛头露面,至少晚上还能早些休息,可连锦就不一样了,施则瑜想让她接自己的班,于是每天晚上都带着连锦‘实习’。
据说施则瑜在铁匠铺定做的钢管已经快要交货了,过一段时间晚上有了钢管舞,估计楼里的生意会更加火爆。届时连锦作为楼里的头牌,可能还需要跳一段钢管给客人们看。所以又是培训员工,又是丰满细则,又是调解矛盾,又是积累经营经验,又是学习舞蹈,连锦最近确实累坏了。
康小乔不疑有他的点点头,又开始滔滔不尽的说起了她今日在城中的所见所闻。连锦在一边听着,一边小口的吃着点心,偶尔风从窗外吹进来,窗口的风铃叮咚作响,也是十分惬意。
当天晚上,康小乔照例想趁着大家都在楼下接客的时候睡上一觉,却忽然听见楼下有不同于以往的吵闹声,生来喜欢热闹的她仔细听了听,原来据说今晚对面回雁阁的头牌姑娘年满十八岁,到了拍卖破瓜之夜的时候了。
她她一直在胭脂楼里过活,回雁阁的姑娘她完全没有见过。一听说对面楼的花魁要公开拍卖,想想自己枕头底下压着的四百多两银子,康小乔便想去凑凑热闹。
——小说里都是这样的,都是去看热闹,然后就会有好事情发生的。这么好的机会,绝对不能错过!
于是,康小乔又换了一身男装,摇身一变成了乔少康,慢悠悠的往回雁阁去了。
在康小乔进驻胭脂楼以前,回雁阁一直与胭脂楼不分高低,都是长安有名的大场子。虽然连锦美名早已响彻长安,但始终没有入幕之宾,也从来不肯与客人有太多交集。相反,回雁阁的花魁红莲虽不如连锦美貌,可却每天晚上都在楼中迎来送往,与不少客人暧昧不清。
如今胭脂楼生意越发的好了,有施则瑜的保护,普通的客人们想跟连锦多说半句话都十分困难,故而有许多人便常去找回雁阁的红莲了。
回雁阁的老鸨早就曾说过,红莲会在十八岁生辰时许给恩客,到时候不论权势,不论年纪,不论身份,只看哪个男人出价高,红莲的初。夜便属于谁。
而今天的晚上,就是红莲十八岁的生辰,也是她的破瓜之期。
康小乔倒是没心情解救那个素未谋面的红莲,只是想去看看热闹就算了。人各有各自的命,她不是圣母,也没有心情去做这种圣母。
回雁阁今晚的生意极其火爆,各路土豪共聚一堂,都是为了得到红莲。从他们的言行之中康小乔发现,这些人根本不是因为喜欢红莲才来参加今晚的拍卖,一小部分人是因为贪花好色而来,而大部分的人则是为了‘睡过长安第一名妓’的‘美名’。
康小乔冷眼旁观,不由得为连锦担心。
连锦其实已不算年轻,眼看二十三了,在长安城中早已算是剩女,奈何人比花娇,从来没有人说过相关的问题。而连锦迟早也是要嫁人的,对于施则瑜的眼光,康小乔真的不怎么放心。
和所有地方的拍卖一样,最重要的商品往往是最后才登场的。于是当拍卖刚刚开始的时候,台面上有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
有美丽的西域女奴,有珍藏了数十年的美酒,有稀奇古怪的小玩意,有宝刀宝剑,康小乔也兴致盎然的叫了几声价,不过最终也都被人盖了过去,没有买到什么东西。
台面上剩下的东西越来越少,价格也越来越高。恩客们的情绪逐步高涨,都期待着最后一件商品的登台。
终于到了最后,台面上只剩下了一张黑漆漆的古琴,样子十分古朴,光从卖相来看,连康小乔都能看出不是普通的玩意儿。
果然,这张琴一开价就是一百两银子。
为了证明这琴的价值,回雁阁还特地找来了长安城著名的琴师上台试奏,声音清远悠长,确实不是一般的货色。老鸨又再三介绍了一番,来头不小,据说是个古董。康小乔有点不太好理解这个东西的价值。
——在唐朝就算古董了,那要是拿回现代,这得算是个什么东西?
爱琴之人还是很多的,何况红莲琴技超绝,也算是闻名长安的。于是这些恩客中有不少人想要借花献佛,一掷千金买来这张古琴换美人一笑。
“我出一百四十两!”
“我出一百五十两!”
“一百八十八两!”
康小乔在下面听着,越听越觉得这张琴真是贵的吓人。连锦也是爱琴之人,平日闲暇有空就会弹上一曲。想起今天折腾了一整天也没买到合适的礼物,康小乔决定把这把琴买来送给连锦。
反正自己身上这小五百两的银子也都是有了连锦的帮助才赚来的,即使一口气花光了,也不过就相当于自己送了一颗珠子给她。
想通了关节,康小乔一咬牙,举起手喊道
“二百!”
“二百二十两!”
“二百五十六!”
她的出价很快就被压下去了,康小乔忽然升起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心思,她自小拮据,极少大手大脚的花钱。这次好不容易口袋里有了银子,于是很想趁机过把瘾,出一次风头。
“三百两!”
果然,三百是个分水岭,这个数一喊出来,顿时有许多竞价的人就放弃了。
毕竟大家都是打算送给红莲的,若是花三百两买了一张古琴,那么再拍红莲的时候便会资金不足,到时候空买到了琴,却没有就会送给美人,那可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但是有钱人还是有的,当康小乔本来已经快放心的时候,又有一个声音从角落里喊出来
“三百三十两。”
康小乔一伸手:“三百五。”
“四百。”
此时回雁阁里已经是一片安静,能掏出这么大的一笔钱的人实在不多,大家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人竟然愿意一掷千金。
然而康小乔是个女扮男装的假公子,自然不会有人认得出她的来历,而另外角落中的人也戴上了面纱,摆明了不想让人知道身份。
“四百五十!”
康小乔白天买了许多东西,身上的银子已经不到五百两了。如果那神秘人再出价,这张琴就只好拱手让人了。
然而那神秘人似乎也到了强弩之末,低下了头不再说话。
康小乔一笑,这张琴总算是到手了。
取琴的时候台下的人都用十分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她,康小乔轻轻的拍了拍琴,忽然想到了缺德的商业竞争手段。
站在台上双手摊开,虚虚的往下压了压,原本就算安静的台下立刻鸦雀无声。
康小乔倒了一杯酒,端起酒杯对着众人举杯道
“我对琴艺一道是一窍不通,不过正是宝剑赠英雄,名琴送佳人,今晚拍下这琴,就是为了送给我心中最美的女人!”
台下的人都会心一笑,等着她对红莲一诉衷情。
然而康小乔一仰头干了杯中酒,豪气干云的一笑
“祝诸位今晚玩的开心!小可要去胭脂楼找连锦姑娘了!”
说完,康小乔狡黠一笑,带着琴扬长而去,大摇大摆的走进了胭脂楼。
——四百多两买一张古琴,还顺手替连锦和胭脂楼做了广告……
——这笔买卖也算不亏!
第十章
才子佳人,金童玉女,这样的故事总是喜闻乐见的。
康小乔本身长得就不错,穿上男装更是显得粉雕玉琢,风流俊俏,加上腰缠万贯,又对连锦一往情深,简直是一出百年难得一见的爱情大戏。
在今晚的回雁阁,本就有不少经济实力一般般的客人只是来凑凑热闹,现在见到了康小乔千金换美人一笑的样子,又看到有更热闹的事情即将发生,本着哪里热闹就往哪里去的心情,不少客人直接跟着康小乔往胭脂楼去了。所以当康小乔大摇大摆的抱着价值近五百两银子的古琴走进胭脂楼的时候,回雁阁的不少客人也跟着来了。
演戏当然要演到底,楼里有许多姑娘已经认出了康小乔,为了避免西洋镜被拆穿,康小乔一把拉过今晚负责迎宾的姑娘小玉,吩咐她跟自己联手一把。
胭脂楼的人都知道康小乔是个特立独行的人,小玉姑娘一听她的想法,便很快懂了小乔的心思。于是捏紧了嗓子甜蜜的腻人的喊道:
“连锦姐姐~乔家公子少康又来找你啦~少康公子特地从回雁阁买了上千两银子的名琴,要请你过门……哦不不,要请你过来赏光呢!”
——乖乖,几百两银子的东西一转手就成了上千两,这小娘皮有传销的天赋……
心里暗笑不已,为了怕人们一时间没听清楚自己找的人是谁,康小乔还特地又重复了一遍:
“连锦姑娘!在下乔少康,携古琴欲赠予佳人,请连姑娘赏脸一聚!”
连锦此时正与施则瑜在一起,康小乔如此张扬而高调的举动,早在她踏进胭脂楼的第一时间连锦就收到消息了。
乔少康?倒过来再减一笔不就是康小乔?连锦不需多猜,只听名字便知道是康小乔跑出来吆五喝六。只是不知道她忽然间葫芦里卖了什么药,一时间不知应如何应付。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施则瑜一听回雁阁三个字就明白了康小乔的心思,摆出一副市侩的嘴脸推门一步三摇的出来,甩着手帕笑着看楼下的康小乔道
“哎呦~这不是乔公子嘛……公子来的不巧呀,今儿晚上我们连锦身子骨不舒服,不见客……您要是想找人切磋琴技呀……回雁阁的红莲姑娘可是个高手,恰好我听说今晚是红莲十八岁芳辰,乔公子腰缠万贯,何不去回雁阁呢?”
打虎不离亲兄弟,上阵不离父子兵,康小乔与施则瑜也算得上是母女连心,一听施则瑜说连锦避而不见,她立即顺着施则瑜的话喊开了:
“弱水三千,小可只取连小姐一瓢饮。红莲虽俏,又哪里比得上连锦姑娘名动天下?瑜老板不要推脱,快快请连小姐与我一聚吧!”
施则瑜一笑,把手伸到背后偷偷招了招。屋子里的连锦听到时机已到,看见施则瑜的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