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绘--情人啊-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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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是不会说自己被女人甩了,哪怕女人甩他的那个动作再为干脆利落,他们也会在朋友身边满脸春风,打了个响指,说自己又刚玩腻了一个妞。我是过来人,对此也算是有点儿心得。后来一直觉得自己很贱,也许人都是下贱的,这道理与人都要吃喝拉撒一样。为了不让自己心里太过于难受,我翻开字典,开始查找什么是“贱”。A:价钱低;B:地位低下;C:卑鄙。我越看越伤心,但很快我又看见了第四条,于是便笑起来,原来还有D呢,只不过藏在下面呢——D:谦词,称有关自己的事物——我终于明白,我说自己贱,原来我是在自谦呢。
结婚的第二年,吴晴的一个同学找到我,是个男的,很帅,有点儿像现在电视里的当红小生。我很客气地问他,“有何贵干?”他嘿嘿直笑说,“你捡我的破鞋,有什么得意的?不就仗着钱多?钱多好牛逼哦。”我眨眨眼,想起床单上那朵花瓣样的血迹,我很开心,这应该是个神经病,我问他,“我就会仗着钱多,你咬我啊?”他仍然笑,不过笑得有点儿阴森森,令人毛骨竦然,“你不相信我?”我不耐烦了,挥挥手,示意他出去。他哈哈一笑,“小晴的字迹,你总认得吧?这个东西送给你,也算是我给你们的结婚礼物。虽然迟了一年,但愿不会让你失望。”
这是一个封面都有点儿泛黄的日记本。我漫不经心地打开,里面有一页被折叠着,我还是第一次发现吴晴的文章原来也能写得这么情深意重,温柔缠绵。里面有段话被红线勾出,是吴晴的字迹。
“那天是他生日,他说他家人都不在,希望我去陪他,我们在气氛很好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我们两个都是第一次,所以很紧张,也一度想放弃,但是我抗拒不了。耳朵、脸颊、嘴唇、脖子,他温柔地亲吻着,我意乱情迷了。每星期都有一次甜蜜时光,我爱他,我们以身相许,将来也会共组家庭,我们要甜甜蜜蜜过一生……”
没有再看下去,啪地一声,我把日记本重重合上,脊梁骨似乎被抽去一般,牙齿缝里传来丝丝凉气,我瘫坐在椅子上,聚精会神打量着眼前这个帅哥。他的眼神充满怨毒,这让他整个人都变得非常生动。他站起身,像一条被人踩了尾巴的眼镜蛇。他一字一字说道:“恭祝两位鸳鸯戏水,白头到老。”没听清他还说了什么,只是有点儿想不通,女人的第一次原来竟然还可以有两次?闭上眼睛,我慢慢地想。
第二章情人啊(18)
18
生命并不是神的旨意,只是偶然。无数个偶然叠加在一起就成为必然。哲学有两大流派,唯物与唯心。唯物是个好学生,只相信自己眼睛看见的,但往往因为无法理解某些问题陷入困惑。唯心是个坏老师,问什么,他就给出他自以为是的答案,所谓立地成佛,只在我心,中间是不需要什么论证过程。不喜欢这个〃唯〃字,心是物,物也是心。刀没有刀锋,就不是刀;没有刀,也就没有刀锋可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既不神秘,也不机械,岂不更好?
我是在胡说八道,我连自己心中的痛都解决不了,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回答存在与意识这个哲学上最为基本的问题?陈自立写给我的情诗都有厚厚一迭了,虽然文采欠乏,却是真情实意,只是我无法做他的读者,他也真是痴情,落花有意,流水无心,真是对不起。
孙菊为我介绍了一个基督教徒,我不想再遇上一个〃一米零八〃也就没去。有时,在经过医学院的路上,可以看见不舍与那女孩儿一起走过的身影,眼泪就不听话直往下掉。我想我应该算得上聪明,但所谓聪明人的心结多半就是个解不开的死结。聪明不是智慧。亚历山大拨出长剑,狠狠劈下。什么时候我才会有他那样真正的大智慧大果断?
我曾千百次设想,假若战争爆发,我会如何?答案却是毫不犹豫的,我会跑去他身边,不管他身边有多少个女孩儿,战争让生命随时烟飞灰灭,我能守护的只是心中的爱。日子本身并没有多少意义,有意义的或只是在日子里等待。我很矛盾,很烦,我真渴望此刻会有一场战争。战争本身的确是残忍无情,但它也是伟大的,人性所有的丑陋或是善良在战争这块试金石上会立刻彰显,无所遁形。
生命存在于有形,消逝于无形,恒足可贵的是生命本身。也许生命并不仅仅只是生物上的特性。一块石头、一堆泥巴,也可能是生命的另一种存在形式。我现在就渴望成为石头、泥巴,不再思想,不再爱,只是简单存在,也无视于风或人再或是其他什么生物把我如何厮弄,我都沉默,都不知道,当苍海桑田,便就安安静静地告别。又假若真有转世轮回,我成了条小溪,潺潺流动,天空蔚蓝,鱼儿留影,那会有多好!
我不想成为大家眼里的正常人,我爱不舍,我想跑到他身边去,可我不敢,我怕。我为什么怕?我在乎父母,在乎他,在乎这世上所有人,我不是我,我非我,我什么也不是。
头很晕,为自己开了一小瓶葡萄酒,嘴对嘴地喝,喝急了,有点儿反胃,我咳嗽起来。来到这个世上并不是我的选择,可我还是来了,我就应该是发自于本性地生长,可我又不能。我拿脑袋往墙上轻轻敲,要是爸妈看见了,他们怕是会吓傻了。想起在画苑看见的那幅谢稚柳老先生的〃忍〃字,忍字头上一把刀,老先生已经不在世,可他留下的字却深深刻入心底,我真的读得懂它。我应该与老先生是一般之人。一切尽可言,一切不必言,老先生,你用书法,我用文字,我们说的都是一回事……
噫,时间过得真快。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转眼,我就二十三了。很多同学都挺着大肚子在街上骄傲地走来走去,有些羡慕我们。这两年追我的男孩更多了,有事没事就到单位上瞎转悠,弄得同事取笑,领导黑起脸说单位不是恋爱场所要注意影响。这真是冤枉啊,我最多就是拿他们当朋友,连给个好脸色都吝啬得很。可端人碗,服人管,我也就毫不客气把领导训我的话转达给他们听,日子这才好一点。
总是在做梦,梦与现实都快有点儿分不清,霜花、梅花、雪花、玫瑰花……希望有一天,我的梦能与另一人分享。春绿似有若无,夏雨热烈真诚,秋叶婉转缠绵,冬月寂静无声。单位上新来了位同事,长得与雕塑〃大卫〃差不多样,实在是好看,真奇怪造物主怎么会对他这么慷慨。他看了我一眼,很深地看了我一眼,那是种微妙,应该属于互相欣赏。心砰地轻轻跃动,这把我吓了一跳,还好,他只能让我跳一跳,而能让我想发了疯大叫只有他不舍。
我还是忘不了他,也忘不了他说的等四年。世事不必认真,感情更是糖纸。我把墙壁上那个〃宁静致远〃的横幅换成〃吃亏是福〃四字。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倚,辩证法倒确实能把人的思想拨得团团转。吃亏是福,当然要笑眯眯,这种感恩的心态怕是比那阿Q精神更要惊天地,动鬼神。耶稣也说,人家打你左脸,你又把右脸送上去,这些真好玩。我得让自己好玩些。其实祸福这二个概念本来就毫无必要,什么是祸?什么是福?有人病了,委托你于今日某时某刻务必把某份材料送到某大厦。等你赶到那儿,正欲进门,大厦倒了,你也被砖头砸了几下,差点要了命去,但你毕竟是没有死。这是祸还是福?祸福是唯心的,你以为它是,它就是;以为它不是,它就不是。
说实话,我想不舍,但我并没有愚蠢到标榜自己用情专一,相反在我眼里,为道德等等所约束的用情专一反而是愚味。用情专一,应是发自于心灵,并不指望结果会如何。这里还有个天性的问题。花开得很鲜艳,乱花渐欲迷人眼,有人既喜欢百合又喜欢玫瑰,有人喜欢这世上所有的花,还有人终生到老只爱那凌波水仙。他们都无可厚非。我当然也是无可厚非。只是夜里有时隐隐约约会想,我是不是在做戏给自己看?卡尔在《悲剧的超越》一书中说,人有奉献的欲望,在潜意识里,我是否也在渴望把自己奉献于爱的祭坛?
不敢下明确的结论,无人知我心,我也不知。那些心理学家只能根据一般原则给出似是而非的理论与建议,他们并不真正通晓世界上每一片不同叶子的不同所在处。上帝也不知,当他说,起来吧,我可怜的罪人,我就发觉他并不可信,因为我没有罪。简单说,上帝说人生而有罪,只不过是希望人能成为他驯服的羔羊。羊是种领头羊往那走羊群也往那儿走,就算是上屠宰台,也是一群整整齐齐绝不乱走的生物。
第二章情人啊(19)
19
夜晚总是湿漉漉,若是往里面渗入一些酒,那更会让人迷糊。不记得与吴晴上床的那个晚上,自己喝下了多少酒。我在不停说着话,她好像也在不停说着话,但我不敢肯定这一点。那个夜晚,她所说过的任何一句话,我都没有一点儿印象。她的小嘴很香,吹气若兰,四周空气香喷喷。
我找到吴晴,她正在看电视。我笑着问她,“你与我上床前,就已不是处女。怎么还有本事弄出那么多血来?”她正在涂口红,唇晶莹诱人,她吃了一惊,也不说话,直愣愣抬起眼睛盯着我,似乎有点儿想不通,眼神像极了一个受冤屈的孩子。我又冲她笑,“没别的意思,只是有点儿好奇。因为一直觉得你不会为想套牢哪个男人,就肯跑到医院做处女膜修补手术。那多令人难为情啊。”她把脸沉下来,目光炯炯,“姓马的,你别血口喷人!”
对于女人是否是处女,凭良心说,我并不在意。对于女人来说,第一次心甘情愿奉献的意义,当然珍贵无比;但对男人来说,处女满足的只是占有欲,它与爱情或其他什么毫无关系。若哪个男人整天嚷着非处女不娶,那这个男人只是把女人当成一个物体罢了。
其实不管吴晴是不是处女,我照样要娶她,我爱她。我一直羞于承认这点,仅仅是因为她或许从头到尾都不曾爱过我,可当我把文章写到这里,我发现,自己那时确确实实深爱着她。这让我很沮丧。我当时一定属于不可救药的愚蠢。我完全可以不向她提出这个尴尬的问题,把那个男人忘了,把那本日记烧掉,当整件事根本不曾存在。就算她原来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婊子,只要我把她当成处女,她就是处女。别人如何想,与我毫无关系,这只是我与她两个人的生活。可该死的好奇心压倒了一切,又隐隐约约也觉得她骗了我。处女与否不是很重要,可通过种种手段把自己打扮成处女,这不仅是对我的嘲笑,更是对我的侮辱。我那时真是太过于年轻,愣就没想明白,别人吐在你脸上的唾沫,本质上也只是些水分子。翻开二十四史,有人在擦去别人吐在他脸上的唾沫时,娄师德同志及时纠正了他的错误说,唾沫过一下就会干,犯得着伸手去擦它吗?说不定,你这举动会让向你脸上吐唾沫的人更为生气。我那时更没想明白,夫妻之间的这种嘲笑侮辱,若能抱着唾面自干这种精神去接受,完全可以视作闺房里的淫词艳语,不仅有利于夫妻关系的安定团结,更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