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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浮世绘--情人啊-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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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正你推我搡,兴高采烈,仿佛是在过盛大的节日,他们在把他送向派出所,可他们完全没必要朝他脸上吐唾沫。有谁是天生的贼?有谁天生就喜欢做贼?他触犯的法律,法律会制裁,用不着去羞辱他,他还是人,与你一般同样有着生命所赐于的灵魂,并不是万恶不赦,更不是农夫与蛇故事中的那条蛇,更何况蛇之所以会咬人,多也是因人给过它们太多伤害,它们对人这种东西感到惊惧,所以就算遇见善良之人,本能反应也会先咬上一口,以保全自己。设想一下,假若你因为万不得已而做了贼又不幸为人所抓,别人如是对你,你会如何?    
    不要羞辱自己同类的灵魂。    
    我黯然无声,我挤不进喧哗人群,也不喜欢那样做。我帮不了这个乡下人任何忙,更不敢想像他被送进派出所后又会遭遇什么。怜悯是廉价的,可耻的。嘻嘻哈哈的看客正纷纷踮起脚尖,他们惟恐看不见那个贼脸上被伤害的表情,他们渴望茶余饭后的谈资。年轻的乡下人一脸冷漠,在这个城市中跌跌撞撞,眼中没有一点儿生气。祈愿他不会因此而仇恨同类,祈愿他在被送入派出所后能遇上一个严格按法律办事、把他当人的警察。我从人群边走过,只是落寞。    
    天气很冷,干燥,皮肤像是要裂开,隐隐生痛。路过商场便拐进去,给家里人都买上几样护肤品。有些女孩儿爱用口红、粉、艳丽的服饰把自己装扮成漂漂亮亮赏人悦已的风景。我也喜欢看她们那样,可却不喜欢用这些女孩儿家常用的东西来装扮自己。我不想成为别人视线的焦点所在,那会令我不自在。商场正在播报午间新闻,本市人大代表兼城建局长贪污挪用公款两百多万,现已逮捕归案。单位同事间这些天也一直在说这个,说这位局长是正在反腐倡廉大会上声竭力嘶做报告时被抓,这可真是绝妙的反讽。    
    一辆自行车不过两百块,他们向乡下年轻人脸上吐口水,是因为年轻人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是只无足轻重的蚂蚁,蚂蚁对人又怎么会有危险可言?所以完全可以戏弄“蚂蚁”,并把平日里所受的一些闷气全撒在他身上,反正他也不晓得叫唤,就是叫唤也没有人听得见。没有谁敢直接吐口水在这位贪污两百多万的局长脸上,相反许多同事啧啧有声,一脸羡慕,说这位局长光情妇都养了四个,就是挨枪子,这辈子也值。何况瘦死骆驼比马大,能当上这么大官,并贪污这么多钱,那张多年辛苦经营编织而成独具中国特色的关系网就一定会把贪污变挪用,死刑变缓刑。    
    敲山震虎,杀鸡给猴看,这里讲究得是举重若轻,手扬得高,大家看得见,落下去时轻轻打,这样就不用因用力过猛而蹦脱衣缝,露出见不得人处。这也是艺术,而且多半是无字天书,只可意会不能言传,运用之神,存乎一心。只能苦笑。忽想起李雯说的话,这个世上只有钱最实在,为了它可以连亲爹娘都不认,钱是人活着的脊梁。李雯说,要想有钱,那只有去骗,因为钱本身就从来就不会是个老实的东西。李雯还说,你骗我我骗他上面骗下面下面骗旁边没完没了你来我往,这样也很有趣。李雯真让我越来越觉得可怕,虽然她说的一点也不错,可我不敢再深想下去,给不舍也买了瓶男士护肤品,我匆匆离去。    
    晚上与爸爸开车的司机小刘把几箱水果搬进家,一脸媚笑,说是局里吴主任叫送来的。苹果很好吃,可我却咽不下。那个乡下年轻人面黄肌瘦,脚步飘浮,看起来像是很多天都没吃过一餐正而八经的饭。我们这个市虽不是省城,但还是有不少乡下来找活干的民工,他们多聚集在城北天桥下,听人说他们夜里就在那水泥路面上睡。我很少去城北,就算万不得已非得经过,也是低头一路快走,不敢看他们的脸。我胆小、自私、懦弱。我不是南丁格尔,不是那位蕾什么修女。我是虚伪的既然利益者,虽然爸爸是泥腿子出身,但我却是矫情的小资,我所渴望的爱与被爱在浩瀚生命中又有多少意义?    
    不舍,我还是想你,你似乎是我生存着的惟一理由。我爱你哪里?我不知道。菩提对至尊宝说,需要理由吗?这话说得很好,凡事并不一定都要有理由。种花并不定得花,有时或会长出一逢逢棘蒺出来。    
    爸爸回家看见苹果很高兴,说钱虽不多,但吴主任还记得他这位老朋友。爸爸好像忘了调离组织部后的那年吴主任连路上相逢一声寒喧也没有。我不忍心去把事情说白,爸爸心里又何尝不知道这个?他也很孤独。人在世上或许就是孤独的,所以大家都要学会自己骗自己。我所以为的爱是否也是这样?真不敢往这方面想,这简直就是罪过。这些天来给爸爸送礼的人很多。真希望爸爸不会在这上面栽跟斗,很想与爸爸聊天,可他老是把话岔到我的学习上,真是没劲透了。也许在他眼里,我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儿。    
    睡在床上,看一本黑色诙谐小说,用夸张的笔法写的,主人公是个穷女孩儿,因忍受不了别人对她无止境的嘲笑,便想死。可她没钱买绳子,想跳江登山去寻死又被人在路上拦住,说是此山为他开此树为他栽要从此间过留下买路钱。女孩儿交不起买路钱,自然也死不成。思来想去,最后就用身体贿赂一个商店肥经理说是要为田里打农药弄来瓶敌敌畏喝了下去。女孩儿死得很安静,因为她知道死了后,就再也不会有人嘲笑她了,至少是她自己可以不再听到别人的嘲笑声。仔细看了看这本书作者的名字,是个叫〃一人〃的家伙,我讨厌他,活在世上本来就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他干嘛还非得要把这些不好的东西写出来说大家心里不舒服?    
    《归去来兮》辞中〃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还是世故得很。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潜这种消极的避世其实还是妥协。不过我喜欢。我是小人物,所以只需要想自己的事就好了。    
    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这话我总觉得可疑,隐还分大小的吗?只存在真与假,这里应该是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思想作怪。这种沽名钓誉的思想其实还就是只缩头乌龟。真隐士随意自然,发长啸于清风明月间,无所谓生死,又何来一个隐字?心隐而非身隐,随意而安,自由自在。坦坦然,自自在,我歌我舞落尘埃。所谓的〃达〃,所谓的〃穷〃,都是过眼眼云,它们都是命运的赐于,而不是生命本身。无所谓兼济天下,无所谓独善其身,我只是我自己。    
    有种很不好的感觉,在某个时候,握紧手上笔的仿佛不是我,而是生命本身,是生命本身在笔尖跳舞。现在停下来看上面这段文字,真怀疑这是出自于我手,这些真的是我自己的思想吗?这一点也不好玩。我是个疯了的丫头。    
    昨天,小姨从老家乡下来,在我们家住,夜里一直给妹妹讲故事。我坐在旁边听,那些恍恍惚惚的故事渐然生香,从记忆深处渗出,一丝一缕。依稀还是从前,风在屋子外吹动,木板门发出呀呀哑哑的响声。有些害怕,怕风中忽然跳出长头发女妖,便缩进小姨的被窝,蜷成一团,央求她给我讲故事。那时候的小姨很漂亮,水灵灵,闻着都香。小姨弄来一大瓶香粉胭脂,灯光下,翘起葱玉般的手指,在我额头轻轻一点,说是美人痣,然后抿嘴笑开了。但小姨现在老了,看上去比妈妈的岁数还要大。乡下农田里的活很累,小姨的手像柴禾,很粗糙,但她似乎浑然不觉,轻轻摸着妹妹的头发,讲着那些狐狸与老虎的故事,目光有些悠远。妈常说,我们家心性最高最聪明的就是小姨。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小姨这辈子算是完了。不大记得姨夫长啥样,他也不来我家,小姨当初为何要嫁给他?爸妈似乎都讨厌他。我总觉得奇怪,爸爸应该能帮得小姨,可不知为何小姨还是老家乡下的一个民办老师。也许是鞭长未及。大人之间的事也只有他们自己明白。爸爸看小姨的眼神很怪,妈妈似乎不太喜欢小姨在我们家久呆。小姨今天回去了,爸妈开始在家里吵架,声音压得很低,但妈妈显然很生气,好像还哭了。    
    心情忽然变得很不好,晚上做了一个梦。这些天总是梦见不舍,但今天没有。梦很有情节,而且还色彩缤纷,艳丽得很。醒来后记得一清两楚。我被一伙人追杀,便慌慌张张上了公交车,到处都是可疑的人。没过一会儿,有人上车,三个人,不知是男是女,但我却清楚他们也是来追杀我的。我向他们跪下,求他们收为我徒,引我入空门,可我说的竟然是〃师太,救救我。〃我不明白自己为何在梦里会喊出师太这词。他们同意了,但带我去的并非古刹,而一间平房。外屋住个单身女人,仿佛是知识分子,性子怪怪的,坐在门口仔细地涂口红。我穿上灰道袍后,她便冲我笑,笑得很凄凉。我觉得害怕,央求那三个人留下我的长发,可他们这下说什么也不同意。我夺门而逃,他们就在身后哈哈大笑,跑着跑着我又跑回了他们身边,骇极了,一身冷汗,然后便醒了。很诧异这个梦,那三个人的面容一直看不太清,好像就是爸妈还有小姨。这个梦真是一点意义也没有,但有头有尾。    
    


第二章情人啊(13)

    13    
    刘琴走后,我又继续请过几个女孩儿,现在都忘了她们的名字了。人是会遗忘的,皇帝老儿也不能把过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清清楚楚全部想起。人是必须要学会遗忘的,否则过去一旦成为巨石,沉甸甸压在心底,滋味可就不好受了。有谁能够在腰间系块大石,还能游过黄河长江?万幸的是,人的大脑很争气,像一面筛子,自动地把许许多多东西渐然滤去。还能停留在筛面上的,也只剩下那些粗糙的沙。这样的沙子,风吹不起来,我们不再担心风吹来的沙,当然也就不再莫名其妙地流泪。    
    我认识了我前妻。那天生意很淡。我在另几家店里忙乎了一整天,着实累得够呛,便来到卡拉OK,自娱自乐。我懒懒洋洋躺在与刘琴做过爱的那张沙发上。地上很干净,看不到一片玻璃碴子,我不死心,聚精会神地继续寻找那种会闪光的东西,可终究是没有。于是,我拿起话筒,开始唱歌,我的嗓子一向比破锣还要糟糕一点点,所以若谁想奉承下我,也只需要说一声你在敲破锣,那我就很满足了。    
    店里那个女孩儿却不敢这样奉承我,因为她弄不明白这对我来说,到底是奉承还是辱骂?她当然不知道我的要求会是如此微不足道。否则说不准,我会爱上她。她曾经夸过不少客人,说他们的歌喉若让四大天王听见,那些人准会羞愧难当,抹脖子的抹脖子,上吊的上吊。但她若这样夸我的话,我立刻会怀疑她准贪污了我不少钱。她是老实的,我第一次引吭高歌时,她吓得一哆嗦,把手中的茶杯给摔地上了。我问她怎么了,她涨红脸,什么也没有说。我明白,她会是一个忠心的店员,但不会是其他。于是我更为怀念刘琴,她在我唱歌时,总会让她的长发披落下来遮住耳朵,然后抱紧我,用灵巧的舌头轻舔我的耳垂。这样,我就不能继续唱歌了。    
    我眼角的余光瞥见店里这个女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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