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没湖底--难忘的八年-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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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一) 序
以前我总以为等到老了以后,再来回忆起以前的那段时光比较好,但忽然发现我已经忘了很多曾经以为会记忆一辈子的事情,我怕现在不写,就会全忘了。因为青春的回忆就像那稚嫩的疤痕;值得回味但却容易淡忘。我想永远能留下这些记忆中的闪光,留给多年后的自己感动或是后悔。
萌发出写点东西的念头,其实也是因为一个小小的原因,昨晚在网上偶遇以前的一个朋友,一起回忆起以前的点滴,许多曾经美好的东西,似乎已经在我的记忆中开始褪色。我想或许那就是记忆衰退的先兆,于是心中涌动着把这一切写下来的冲动。回眸昨日留下的点点滴滴,它像一杯酒,酸涩但是够年头;它像一部电影,怀旧但又充满激情;或者更准确的说,它就是那个萦绕在我青春记忆中的梦。
在那个逝去多年的梦中,我静静的躺在湖底,看着月色中的粼粼波光,享受着湖的恬静与宁谧。我喜欢湖,虽然它不像小溪那样活泼,也没有大海那样宽广,但却拥有一份让人深深感动的深沉与内敛,既然我们留不住青春的脚步,那就让它沉没于湖底。
所以有了这段文字,它记载了青春的徘徊与彷徨,对未来美好的期待和真情的悸动;就像一根丝带串起我记忆中颗颗闪光的珍珠
只可惜文笔有限,也许无法表达记忆中的某些意境,很是有点遗憾。
仅以此文来纪念那逝去的八年。
叶落无声
2003/4/10写于广州
2004/8/1第一次修改
(二)工作是生活的开始
打开手提写下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想都没想。我长久以来一直在做这样的一个梦,在破碎的记忆中,总有一个不知名的梦魇在背后追着我,每次我都会跑得筋疲力尽,然后就纵身跃入湖心,一直沉到湖底,睁着眼,看着那黑色的天空在粼粼的波光中奇异地扭曲。
现在就让我打开那尘封已久的记忆,回到让我魂萦梦牵的岁月,记忆的舞台徐徐拉开了大幕,故事就这样开始。
离开了那幢标着红色“无线电”三个破字的大楼,走出生活了四年的那扇门,我终于自由了。就像一只小鸟,离开这关了我许久的笼子,终于可以翱翔在天空,却忽然发现自己不知到哪里去觅食。
最近一段时间,我都陷入一种莫名的惆怅,我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个男人,怎么变得这么多愁善感。我想一半是因为刚送走同窗四年的兄弟,另一半原因是出于独自游荡在陌生的街头而产生的寂寞。
为了生活,我就不得不在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小城去找工作,我念书那会儿成绩不佳,倒是很喜欢写些程序,所以现在就栖身于一家日本软件公司。每个月两千多的工资让我很是高兴了一阵儿,至少可以不用挨饿了。一个人身无分文流落街头的时候,才会知道有钱真的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老板人还不错。北京人、三十出头,从日本被派回国管理这个三十多人的小公司,有个特点就是特别爱玩,电子游戏、桌球、泡吧、蹦迪什么都玩,我们都管他叫“老大”。
搞定了工作,我就在小城的近郊租了一套毛胚房,那房子除了有水有电就剩下四面墙了。同住的那哥们叫程奇,和我一起进的公司。俩人忙活了一整天,买了两张床还有许多生活必备品,这样总算有个栖身之地了。
我终于工作了,自食其力实在是件愉快的事情。有时候我甚至会忘掉那个纠缠了我十多年的噩梦,也不会在半夜流着冷汗醒来,然后睁着眼睛一直等到天亮了。
(三)男儿本色
人永远是最贪婪的动物,这话一点也没有错,作为凡夫俗子的我,自然也无法幸免;刚解决温饱的问题,很快就陷入了“饱暖思淫欲”的境地。古人这点上早有先见之明,要不怎么会说:“食,色性也。”
就像亚当无法抵御蛇的诱惑而去偷尝禁果,刚走出象牙塔的我也无法抵御内心情欲的诱惑;当欲望无法得到满足的时候,颓废自然也无可避免。
于是我开始了放纵的生活,每天晚上跟着公司的那帮哥们儿出去玩,唱歌、跳舞、泡吧,直到将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消耗掉,然后拖着疲惫的双腿,回到那个只有四面墙壁的家。
我注视着身边形形色色的女孩,因为我感觉我灵魂的另一半也在其中,我们一定是在相互寻觅。我始终坚信那不停游弋的心灵终将找到自己的归宿,它跳动的旋律,将融入我整个的生命。
都说上海的女孩子漂亮,这句话说得一点不错,公司里就有一个很养眼的上海女孩。姓钱,个子不高,但那微笑时俏皮的、微微上扬的嘴角和月亮般弯弯的眼睛可爱极了,因为有一点点的婴儿肥,所以我暗地里叫她“钱包”,没想到她不但没有生气,而且还欣然的接受了这个昵称。
年少的我对爱情有着美好的憧憬,想要爱人,也想被爱;但稚嫩的心灵却无法分辨何为爱情,何为责任,何谓蛊惑?我想当时我的确是为了爱情而迷失了方向。
和钱包单独出去玩了很多次以后,我终于想对她表达些什么了。潜意识告诉我,我怕是春情萌动了,就像黄舒骏在歌里唱得那样:禁不起一片寂寞飘落心底,我实在没出息,为什么春天加上青春期我就克制不了自己,不可以,真是罪大恶极。
我清楚地记得那晚的情景,现在一幕幕就在眼前浮现。
那是个萧瑟的秋夜,我和“钱包”走在街上,十月的夜晚有点凉意,也许是黑夜给了我勇气,我一下停住了脚步盯住她看,她似乎吃了一惊,就站在那里看着我,双眸闪动着,空气仿佛凝固了。我鼓起勇气拉住她的手的时候浑身颤抖,但还是很坚决地抱住了她,她轻轻惊叫了一声,说:“别”,我说:“我喜欢你”。她放弃了挣扎
两个人抱着站了一会儿,忽然我的欲望就像火山喷发出来。我知道,这符合了弗洛伊德的理论,男人永远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本能的欲望压倒了一切。我低头去找她的唇,她的脸冰凉,犹如大理石。在我找到她的唇之前,她仿佛一下子清醒了,使劲推开了我,说:“我想回去了”。我一下子就泄了气,欲望被冷风一下子就吸走了,忽然就没了感觉。
我看着她的眼睛,心里很失落,然后说“那走吧”。
两个人就开始继续走,但谁也没说话,继续着尴尬的气氛,一直走到她的宿舍门口。我忽然觉得自己语言的匮乏,说不出半个字来,就这样呆呆看着她。
她忽然浅浅一笑,说了句“傻瓜”。然后,转身就上楼了。我在这秋风里呆呆地站着,脑子里一片空白,直到感觉双腿不再属于我了,才异常疲惫地拖着它们回家了。
明明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也很喜欢“钱包”,但不知为什么,我一想起那晚的冷风,欲望就会从我的身体被抽干,于是我只能放弃去想。这是不是所谓的有缘无份,我不是很清楚,只记得在哪本书里看到,前世五百年的修行,才换得今世的一面之缘,那我和“钱包”,怕是修炼了一千年也不止了,我也应该满足了。
我和钱包之间的故事就这样无疾而终了,而那个被我遗忘了很久的噩梦,却又开始在我的夜晚出现,它死死纠缠着我,让我觉得喘不上气。
(四)暗恋如歌
瑟瑟的秋风渐渐带来了凉意,街道两旁的法国梧桐如今只剩下几片黄叶在枝头颤抖,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生命被定格在那年的秋天,如今依稀仿佛还能闻到那个秋天的气味,有点潮湿,有点苦涩。我明白又一次漫长的等待即将开始,生命中无奈的叹息越来越重。
我又开始了和哥们儿的纸醉金迷的生活,每天下班就往舞厅、酒吧、桌球房、游戏厅跑。在光怪陆离的灯光、音乐、烟雾中穿行,机械地活动着自己的手和脚。感觉自己正从躯壳里慢慢飘起来,躲在屋子的顶部,冷冷的看着那具没有思想的躯体,还有那些陌生的面孔,我怀疑下面的那个人是不是自己,或者空气中的我只是个寄生体。
我的第一个女人叫小嘉,是和我一个部门的同事。我本来想用女朋友这个词,但我自始至终都没有对她动过真感情,所以只能这样称呼。小嘉长得瘦瘦的一点都不像是个成熟的女人,长相也挺一般,弯弯的前刘海,齐肩的长发,唯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她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我从来也没想过居然这会是我的第一个女人。
我这人有时候在感情上也挺迟钝的,我妈早就说过我,有时候像块榆木疙瘩,一点儿都不开窍。小嘉一直暗恋我,我居然一点都没意识到。直到那一次老大约我们几个一起去动物园玩,我才发现了这个事实。
现在我用零零碎碎的回忆,看到了她当初暗恋我的事实。比如她常常会在开会的时候坐在我后边,还不停的用圆珠笔划我放在后面的手心。在过道里碰面的时候,常常会有意无意的用身体的某个部位来碰碰我。我明白了一个事实就是,每件事存在就有它存在的理由,很多情况下,多想想,你就不会是个笨蛋。
人生本来如戏,可谁又是男女主角呢?是谁掌握着起伏变化和悲欢离合?曾经我怀疑是自编自导,绝对自由的演出,可是当我在放纵的舞台独自狂舞的时候,明明看见另一个冷酷的我正在旁边冷冷地看着。不知是谁正在导演的故事开始了。
那是周六的下午,老大约我们一群无聊的男女去公园里聚聚,美其名曰:“增进感情交流”。我是绝对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那种,当然欣然而至。
天公作美,风和日丽。于是大家心情都很好,就开始胡乱调侃起来。
我喝完水刚点上一支烟,就看到老大正对着大伙儿吹自己以前踢球的风光,我在一边起哄,说:“就您老人家这肚子,说是杀猪杀羊的屠夫还像,说搞运动的,三岁小孩都不信啊!”老大一下就急了,嚷着:“我不行,就你行;那你来个铲球给大家伙开开眼,别光说不练啊”。一付北京痞子的小样表露无疑。
我心里偷着乐,哼,肯定不知道我以前在学校可是足球队的,摆几个秀还不是小菜一碟。我说:“兄弟们都看好了啊,今天让你们都开开眼,做得不好大家多包涵”。于是就飞奔几步,在草地上做了一个漂亮的滑铲,也许是太使劲了,一下子就带起了一块草。大伙儿就一通的拍手,老大在那儿愣了,好半天没合拢嘴。
我走过去坐他身边,冲他一乐说:“嘴咧这么大干嘛,还不赶紧托一把,要不下巴可就要掉了啊。”
“看不出啊,你小子除了骨头就是皮,没想到还会这一手”,老大无奈的苦笑道。
人得意的时候难免就要忘形,可能在我荷尔蒙高涨的时候,忘记了这个哲理。就在我洋洋自得的时候,一条冰柱从我的颈部一直冲到脊背,就像在寒风凛冽中被人往脖子里塞了一根冰棍儿。我就像一只受了惊的猎豹,一下子就从草地上跳起来,并迅速转身,瞪着后面。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敏捷得就像是个体操运动员。
我看到小嘉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手里的瓶子还在往下滴着水,脸上的笑凝固了,就像南京路步行街的那一组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