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块小说网 > 其他电子书 > 秘密机构美国国家安全局揭秘 >

第76章

秘密机构美国国家安全局揭秘-第76章

小说: 秘密机构美国国家安全局揭秘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1980年,在截获出人利比亚的所有通讯信息过程中,国家安全局情报分析人员发现总统吉米。卡特的哥哥贝利正与利比亚做生意,而且担任未经注册的利比亚政府的代理。当时的国家安全局局长将截获的通信内容交给美国司法部长,由此产生的调查活动后来发展成有名的“贝利门”丑闻。
情报分析人员不仅不能在他们的报告中提到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的真实姓名,而且也不能提到相关的美国公司的名称。按照内部文件,“分析人员通常必须选择代替词指称美国人,并且在报告细节部分时也应用此方法,以免读报告的人看出其真实身份”。
在信号情报报告中,美国人身份每被提到一次,行动指导处必须对其进行记录,并且每季度向总检查官报告一次。一份内部备忘录上这样写着:“请务必记住,无论以何种方式向信号情报系统之外的人或组织泄露了某个美国人的身份,国家安全局都要为此负责,不管这种泄露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为避免不当的截获和传播信息行为,情报截获和分析人员经常接受培训(例如,1998年11月就举办了17次)。培训中,假设出一些会碰到的情况,情报分析人员学会如何做出正确反应。如假设“你有理由相信使用移动电话的某个人与国际贩毒有关,但是,你没有相关资料来判断他是不是美国人。你能对他的材料进行收集吗?”
不管在假设中会设想出什么情况,现实世界的工作总会产生更复杂的情况,如在最终完成的报告中应保留和删除什么样的人名和头衔。下面就是在过去的几年中出现的一个实例。
1993年1 月,当选总统克林顿即将宣誓就任的几周前。截获的情报涉及他和他的内阁班子,如何称呼就成了一个问题。因为使用姓名是违反美国法律规定的,但无需特殊许可,美国行政部门的高级官员是可以用头衔来指代的。但问题是,在他尚未宣誓就职情况下如何称呼。
国家安全局的一份文件显示:“国家安全局办公室总顾问建议在报告中对这些候任人的称谓可以用如下方式表示:在他们即将担任的职位的前面加上‘候任’两个字(如:候任国防部长)。这种头衔应一直使用到这些候任人已被正式任命如克林顿内阁正式就职为止。候任人的名字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有趣的是,我们观察到,国家安全局的情报分析人员必须把联合国官员的名字也从报告中删去,高级官员则只能保留头衔,而低职位官员必须用“联合国官员”
这类一般称谓。
在总统就职六个月后,国家安全局分析人员发现希拉里。罗德姆。克林顿的名字出现在监听报告中。她是什么人呢?联邦的一个法庭认定她从事有关保健政策的工作,应属于全职政府官员。安全局内部的一份备忘录里提到:“如果情报的内容与她的工作有关时,只能用职务头衔来指称克林顿夫人(当时她是全国保健改革事务总统专门调查委员会的主席)。如情报涉及她在其他行政部门的工作,也可用她的这些头衔来指称她。当无法确定外国情报的内容是否与克林顿夫人有关时,一定要进行核实。就像行政部门其他高级官员的情况一样,涉及克林顿夫人私生活和缺乏犯罪证据的活动也不得公布于众,即使在有证据的情况下,也需经过国家安全局高级管理部门及总顾问处的审核才可公布。”
1994年,应波斯尼亚塞族总统拉多万。卡拉季奇的邀请,前总统卡特应邀到波黑去调解那里的旷日持久的战争。1994年12月,卡特表示暂时接受邀请并声明他将以“卡特和平中心”代表的身份前往波斯尼亚。
对安全局来说,巴尔于是重点监听地区,所以行动指导处估计会截获到卡特收发的通讯信息。因此,国家安全局就卡特的名字是否出现在发给“情报客户”的报告中这一问题发出一条指令:现任美国(克林顿)政府对这一进展表示谨慎的欢迎,但明确指出,前总统卡特将不代表美国政府而以一个美国公民的身份前往波斯尼亚。
既然前总统卡特将不正式代表美国政府,任何有关他去波斯尼亚旅行及参与结束那个地区的战争的报道,都只能称他为一位“美国人”。只有他在这次活动中最终成为美国政府的使者时,他才能被称为“美国前总统”。
1995年,华盛顿开始对两个人的命运忧,G 忡忡,一个叫米歇尔。迪瓦恩,他是美国人,在危地马拉的热带雨林中开了一个旅馆;另一个叫埃弗拉恩。巴马卡。
贝拉斯克斯,是个游击队长,与美国律师结了婚。有迹象表明他们被受雇于中央情报局的危地马拉军官所杀害,而中央情报局也许知道谋杀者。一位新泽西州的参议员罗伯特。托里切利气愤地给克林顿总统写信说:“中央情报局直接参与这次谋杀,使我得出惊人的结论:中情局已经失控,而且局里还有一个只能被称做犯罪分子的人。”
由于中央情报局和国会都要求调查这件事,国家安全局被要求到它庞大的信息库——多年来所有储存的原始通讯信息——去进行核查,即从1987年1 月至今任何与迪瓦恩及贝拉斯克斯有关的信息中进行核查。鉴于安全局可能因此事陷入困境,安全局总顾问提醒行动指导处,依照联邦法律,在未得到安全局局长。司法部长或国外情报监视法庭批准的情况下,不允许收集美国人之间的通讯资料。“他还说:”
安全局无权为执法或调查目的收集信号情报。“律师们担心这种监听行为会引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
1996年6 月,正当前参议员鲍勃哆尔和总统克林顿开始为秋天的竞选厮杀时,分析人员收到特别指示,不要提及任何候选人或政党无意间被监听的事情。一份备忘录说,“如同候选人一样,美国政党也被看做是美国公民,因为读取情报的人能够判断出某一美国公民的具体身份,所以应避免使用真实名字、独一无二的头衔、个人特征及具体的语言环境,以免暴露政治党派或候选人的身份。
这份备忘录还说:“我们预测1996年的总统大选期间,有时为了解外国情报或评估其重要性,有必要提到一些政党或候选人。在这种情况下……就只用笼统的称谓来指称那些具体的人和政党:美国某政党,某位美国总统候选人,某位参议员候选人等。请注意,即使用了这些名称,其具体的身份还是可以从报告的上下文中判断出来。”
1997年10月,克林顿总统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华盛顿举行了最高级会晤。
在此期间,国家安全局计划进行大规模的窃听活动。该计划需要通过卫星和微波频道进行大范围的搜寻,来确定有情报价值的关键电话。
早在四个月前,国家安全局的律师便向安全局的行动指导处发出了一份绝密的、简短的备忘录,为这次复杂的计划做准备。备忘录说:“这次计划涉及面很广。”
这意味着国内的通讯频道也必须接受搜查。“在执行这一计划的过程中,任何有关美国公民的信息都应按有关要求去做。”
备忘录又列出了一系列监听人员和分析人员可能会提出的疑问,其中有:“你是通过信息库得到的信息吗?”“监听对象是什么人?做为美国人他(她)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外国情报的目的是什么?”“你认为通过电子窃听能得到什么情报?为什么这样认为?”
备忘录还列出一系列的指南。“如果你的监听对象是外国人,但无意间发现有美国公民和他交谈,你就可以报告,这是一份外国情报,只要你强调外国人一方而少提美国公民,而且应用一个笼统的名字来指称这位美国公民……如果有人需要涉及美国公民的情报,你就让他与P ()2 即国家安全局特别信息控制科联系。”
官员们还预感到,分析人员还会尽可能利用国家安全局的“原始通讯贮存系统,这个系统里有能够鉴别美国人身份的信息”。因此,分析人员受到警告:“进入这个系统前,你对你的问题做过研究吗?进入该系统后,你想得到哪种类型的信息?”
安全局尽管受到一些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的严密控制,但仍能钻一些小空子。
国家安全局要下很大力气删除已发出的报告中的美国人的名字,但其他使用其情报的部门(如中央情报局。国防情报局)只要给安全局发传真提个要求,便可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名字。这个要求必须说明原因并指出“这个名字对了解和评估外国情报是必要的”。一旦收到这样的要求,国家安全局将把这些名字储存在信息库中达一年之久,在此期间,国家安全局不会说出这些名字对外泄露了多少次。
“美国人的名字是不会被列人报告的,”国家安全局的一个“情报客户”在报告中说,“只会说‘美国人’。当然对英国人也如此。如果你需要什么人的名字,打个报告便可。有个部门叫美国人身份鉴别处,你可以给他们打电话或写信说,我想知道某某家伙是谁。当然,如你……要给他们寄封信说明原因,他们会告诉你的。
你要告诉他们传送号码和顺序号码。这个美国人在美国还是境外都没关系。只要你把理由讲清楚,安全局的人就会给你打电话说:“我们收到你的信,顺序号码是…
…‘然后他们(国家安全局)又会说:“这个人的名字就是这个,这是控制号码。
‘因此他们(安全局)便有了跟踪号码。“
“如果信号情报报告分送给20个人,并不是所有20个人都需要情报所涉及的人的真实身份,”一个参与信号情报的高级官员说,“也许仅有5 个人需要并提出询问,他们应该用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并且要证明是出于工作的需要,即是为了了解和评估外国情报,否则,我们就不提供。如果他们想得到某个美国人的真实身份,还得进行登记。”
另外,只要安全局局长认定窃听内容涉及重要的外国情报或可能的犯罪证据时,两个美国人之间的国际通讯内容或在外国的通讯内容也会被保留下来并传送出去。
1997年7 月1 日司法部长雅内。雷诺同意对这些规定所做的修订。
涉及普通美国人的隐私问题时,如果对话的一方是政府部门的官员,录音带必须立刻毁掉——即使这位官员是与国家安全局的某位重要的监视对象谈话。
对美国人来说,国家安全局的最大危险是它参与执法活动。在尼克松执政时期,国家安全局常被用来秘密监视一些反战分子和那些对白宫不满的人。而今天,国家安全局所监视的对象是那些“跨国界”的违法行为:毒品交易、恐怖活动、有组织的国际犯罪、武器扩散和非法贸易活动。国家安全局的一份文件提道:“这次收集情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毒品跨国贸易情报。这次行动也是执法的需要。所有活动必须按国家信号情报的要求来安排。所获情报应由国家安全局分析并上报。”
一位参与信号情报的高级情报官员说:“如果信号情报活动可以告诉总统,‘当你监听某个家伙时,你实际上在监听某个卡特尔’,这是个应该让总统知道的好消息。”
关于安全局参与执法行动一事,前任高级律师斯图尔特。贝克表示最强烈的反对。他说:“我在国家安全局任职时,我们经常诙谐地谈论检查官们在搜寻与大的调查活动有关的情报时所表现出来的反应:他们面对情报部门所收集到的情报,第一反应就是惊奇地张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