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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逆行精灵-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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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片(2)
猪的此起彼伏的嚎叫声有时会吸引成群的乌鸦飞来。它们也许知道有丰美的猪杂碎等待它们食用。翁史美在菜地里发现了乌鸦,就拣起一些石子撇向空中驱赶它们。想必乌鸦也有脸皮薄的,石子一飞起,有的就离开了零作坊,但更多的还是呱呱呱地叫着不走,看上去就像讨债来似的,不得到实惠绝不罢休。于是,王爷只得拿出一些劣质的肉,引领着乌鸦到麦田一侧去。这些乌鸦闻到了王爷手上肉的气味,就离开零作坊,绕着王爷飞。有胆子大的,就俯冲下来,就势啄一口王爷手上的肉。王爷活了这么大年纪了,什么磨难事没有经历过,又怎能在意几只乌鸦呢!他依然攥着那肉,一直把它们引到很远的地方,这时太阳已落到地下了,有一些橙黄的流光一条一条地横在西边天上。王爷撇下那肉,乌鸦就一哄而上,很快就把它分食尽了。吃毕,它们意犹未尽地绕着王爷盘桓不已,似乎在乞求他再施舍点。可王爷却毫不理会地点起一支烟,吧嗒吧嗒地抽起来。乌鸦只能悻悻飞走。
  天色逐渐昏暗下来之后,翁史美就走出菜地。这时把乌鸦送走了的王爷也从麦田向回走了。翁史美回到屋子洗过沾满了泥土和植物汁液的手,就点燃两盏马灯,提着它们去屠宰间。那马灯被她左右手各提着一只,看上去就像两只熟透的南瓜,呈琥珀色。翁史美每隔两三天就要用棉球擦一次灯罩,不然那上面弥漫着的煤油燃烧后蒙上的黑灰和附着的蝇屎就会使它显得昏昧、肮脏。她一进屠宰间,那里立刻就亮了起来。屠夫们汗流浃背地忙着,他们见了翁史美,总要抬头望她一眼。翁史美不说什么,只是一直走向屠宰台,翘起脚来,把马灯分别挂在廊柱上。那马灯开始时总要摇晃一番,翁史美就在这摇曳的光线中走出门。有时她在门外碰到游手好闲的杨水,她就会说:“你来了这么长时间了,就是学不会宰猪,给他们打打下手也行吧?”杨水总要很无辜地叫道:“我的老板娘,我一直在干活,只不过没有在你的眼皮底下干活。你要是大地主,还不得把我们这些长工都逼死啊!”杨水与翁史美熟了,与她讲话也就没那么多的顾忌了。翁史美对杨水也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了,她想他也许是出来躲债的,大不了是犯了什么罪来避风声的。而且,杨水和王爷一样,不离开零作坊一步,他们俩就像最怕感染病毒而离不开无菌室的生物一样依恋着零作坊。杨水不与外界接触,使翁史美更加安心。至于他喜欢到野地和坟场转悠,她并不介意。野地的虫子和坟地的鬼是不会对零作坊构成威胁的。
  一个周末的早晨,天落着丝丝小雨,李公言进城送猪肉时,王军也搭车去了。王军进城后,通常是先回家看望儿子,然后就到大巴黎歌舞厅找小姐鬼混去了。一般的情况下,李公言出城时,屠夫们会把该办的事做完了,跟着一同回来。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王军。他有的时候会在里面玩上几个小时,然后出来乘433路公交车到汇成站下车,徒步走上三里后到加油站,由吴方帮他拦一辆汽车,再把他带到零作坊。反正零作坊离公路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不会引起过路司机的注意。王军虽然贪玩,但他从来没有误过工作,他肯定会在黄昏前如期归来。他常常说,他的生活被两样东西给搞得昏天黑地的,一个是猪,一个是女人。他从猪身上赚来的钱,最后又都用在女人身上了。他用哲学家的口吻总结说:“看来人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一个‘肉’字。”大家就笑,说他如果不想被肉折磨,就唤一群乌鸦来把他吃掉。他就说:“你们看,连乌鸦活着也是为了一个‘肉’字。”然后他又开玩笑说,乌鸦吃了他的肉,怕是以后就不会回零作坊徘徊了,它们会飞到城里歌舞厅的屋檐下了。
  王军在这个微雨的黄昏没有回来。屠宰开始的时候,刘铁飞因为找不到同伴而急得到路边张望了许久。翁史美倒是比较镇静,因为她记得有一回王军也是这样让大家等得分外焦灼,当第一头猪被捆绑起来而发出凄厉的嚎叫声时,王军打着口哨回来了。有的时候他回来得早,就睡在麦田中了。不过雨天他是不会睡在麦田中的。鲁大鹏见王军连个人影都没有,就说:“没准他这回是让儿子的事情给耽搁了。他儿子现在三天两头就逃学,整天去游戏厅和录像厅玩,考试时没有一门是及格的。”刘铁飞插言说:“我看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他这个样子,他儿子不学他学谁?他进城就和儿子待那么几分钟,又不教育他,那不等于把儿子往邪路上领?”刘铁飞是有权力批评王军的,因为他的儿子很争气,初中升高中时,他以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进了重点中学十六中。刘铁飞的儿子很俭朴,很少添置新衣裳。据他讲,儿子的一支钢笔都用破了,他自己用胶布缠上后照样使。总之,零作坊的人都认为,刘铁飞的晚年有指望了。他儿子考个清华之类的大学看来不成问题,没准将来还会出国留学,挣点洋钱给他花呢。
  
陶片(3)
王军没有回来,翁史美就唤杨水给刘铁飞当个帮手,杨水苦着脸说:“让我给猪煺毛和注水都行,可别让我接猪血!我一见猪脖子里流出红鲜鲜的血来就想吐!”
  “把这血灌成血肠你就不吐了!”翁史美说他,“我看你吃血肠比谁吃得都香!”
  雨天的时候,天比往日黑得要早,翁史美提前把马灯挂在廊柱上。当屠夫们宰了十几头猪、王军仍然没有踪影的时候,翁史美感觉情况不妙,她连忙打开了手机。她嘱咐过屠夫,若是在城里遇见了突发事件而不能回来,一定要给她打个电话。翁史美这一段很少开手机,她是怕自己加重失望。自从上次与孟十一不甚愉快的通话后,她就再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不开手机,她还存有幻想: 孟十一给自己打过电话了,可她关机了。而一旦她打开手机,期待孟十一送来那温存的声音时,她得到的往往是失望。其实她没有一天不在期待他的声音,尤其是黄昏降临之后,在昏暗的氛围中,她有一种无比的凄凉感和孤独感,她往往因为思念这个没有真实形象的人而泪流满面,她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病。通过对他声音的回忆,她似乎能捕捉到他的脉搏,感觉到他的心跳。她不止一次幻想着孟十一把她拥在怀中,用湿润的唇轻轻吻她,用他纤长的手指抚弄她又黑又亮的长发。她这样想的时候,心就会怦怦乱跳,脸就像靠近了炉火似的,变得热辣辣的。她认为孟十一的手指不是普通男人所具有的那种又宽又厚、骨节突出而粗糙的手,他的手指应该修长而有韧性,它灵巧、柔软而细腻,就像他所制作的陶的质地一样。他的脚,也不会是那种像渔民似的异常宽大、松散的脚,而应是五趾围聚在一起的瘦长的脚。
  翁史美正失魂落魄地想着孟十一,她的手机唱歌了。以前她一直用的是响铃,自从孟十一认定她是个搞音乐的人之后,她就把它设置为音乐铃声。那是《西班牙斗牛士》的曲子。
  “姐呀——”果然是王军打来的,他的声音蔫软极了,“我让派出所抓起来了,你快带两千块钱来交罚款,交了罚款我就不用被拘留了。”
  “你现在在哪里了?”翁史美问。
  “就在长青派出所里。”王军可怜巴巴地说,“我给你打了十几个电话,你都没有开机。姐,你就给弟弟一次机会吧。”
  不用说,王军是嫖娼时被派出所的人给抓住了。翁史美骂了他一句“笨蛋”,然后就打开密码箱取出两千块钱。王军泡小姐时遇险,已不是第一次了,不过前两次他自己都顺利把事情摆平了,没用翁史美出面。这次看来是把麻烦惹大了,不好收场了。
  翁史美把钱装进兜里后兀自骂了一句:“狗改不了吃屎!”然后换上一条灰色连衣裙,把头发盘上,到门房去叫李公言。
  李公言已经鼾声大作了。可窗前的油灯还醒着,它依然亮着。
  “起来!”翁史美搡了李公言一把,“再出趟车,跟我进城去!”
  李公言嘟囔着坐了起来,说:“我累了一天了,踩油门都没力气了。”
  “没力气了你给我也得踩!”翁史美说。
  “进城干什么去呀?”李公言打了个呵欠说,“天都黑了,又下着雨。”
  “赎王军去!”翁史美没有好气地说。
  “他让人绑票了?”李公言大声地问。
  “是被野鸡给绑票了!我们去派出所给他交罚款领人!”翁史美咬牙切齿地说,“你们这些男人,我看改天请个兽医来,把你们全都骟了,你们也就老实了!”
  李公言嘿嘿笑了,他说:“美姐要是亲自操刀骟我们,我们谁也不会吭声。要是兽医来骟我们,我们就先把他骟了再说。”
  翁史美跟王爷交代了一下,说是王军惹了点麻烦,她和李公言进城去一趟。王爷点了点头。屠夫们宰猪宰得热火朝天的,不知谁又讲了什么笑话,笑声像出笼的鸟一样欢快地飞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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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公言和翁史美上路了。卡车很快驶出乡间小路,上了公路。公路上往来的车辆极为稀少。雨刷器像钟摆一样有节奏地运动着,车窗外的树木和庄稼已是一派模糊。李公言点了一支烟,一边开车一边吸。吸完,他摇下车窗,把烟蒂吐到路上,然后对一直沉默着的翁史美说:“我看你也不能一辈子领着我们在零作坊宰猪,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你还是留意着找个男人,将来过安稳日子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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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片(4)
翁史美有些伤感地说:“我都三十来岁的人了,离过婚,有过孩子。好男人谁蹚这道浑水,找我这样的女人?”
  “崔炎和老婆闹离婚呢,他向我打听你好几次了。”李公言说,“他在市场管理所有实权,虽然胖了点,头秃了点,嘴唇厚了点,岁数也大了点,可他喜欢你。他的‘外快’很多,我看你可以考虑考虑。要是你乐意,下个周末就跟他吃顿饭,看场电影。”
  翁史美想起崔炎就没有好声气,她说:“我就是找缺鼻子少眼睛的,也不能找崔炎这个肉葫芦吧!”在翁史美眼里,崔炎属于那种胖得无边无际、胖得没心没肺、胖得傻里傻气的人。如果你不知道肉是什么,看一眼崔炎就一目了然了。他满身的肉都像灯笼似的一盏一盏地坠着,两个腮帮子的肉鼓鼓囊囊地下垂着,下颚的肉层层叠叠地延伸着,脖子上的肉像挂满了果实的枝条似的一嘟噜一嘟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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