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之旅-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太阳光照得人头昏眼花,长岛铁路候车室里人头攒动,反而使这阴暗的地窖显得活泛起来。我站在这候车室门口,突然看见她正在高架铁路线下横穿车道;阳光投射在庞大骇人的建筑物上,滤出一道道金黄色的粉尘。她身穿缀着小圆点儿的瑞士服装,看上去有一种雍容华贵的气度;微风轻轻吹拂着她那光泽柔滑的黑发,秀发就像拍击着峭壁的浪花撩拨着她那粉白的面庞。她走起路来风风火火,婀娜多姿,透着一种自信而又机灵的劲儿,看得出,她那花一般的典雅气度和弱不禁风的美丽在她的肉体中已荡然无存。她衣着十分简单,说起话来孩子气十足,是个精力充沛、身体健壮的尤物,她白天就是这个样子。我们打定主意在海滨度过良宵。她衣着单薄,我担心她会受凉,她却说根本感觉不到冷。我们感到非常开心,说起话来喋喋不休。在电车司机的分隔间里,我们拥作一团,脸贴在一起,面容因落日烟霞而泛着红晕。记得那次周日的早上,我离开孤寂难耐的家,乘车来到她家,爬到楼顶上要约她出来。与现在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这世界转眼间就变成了另一副模样,可能吗?
火红的太阳正徐徐西下……多么让人欣喜和温暖的象征啊!它使我们心潮澎湃,思想得以升华,灵魂产生磁铁一般的魅力。它在深夜仍然给这世界散发着温暖,并冲破夜色从崎岖不平的地平线上再次光照大地。在这蔚为壮观的景色中,我把手稿交给她过目。我可能再也找不出这样一个更为理想的时机或者一个更为称心如意的批评家了。这篇作品是在暗中孕育成稿然而却是在明朗的阳光之下得以洗礼的。看到她翻阅时的表情,我欣喜若狂,觉得我交给她的好像是一份出自造物主本人的信函。我无须知道她的想法,我能从她的脸上察言阅色。许多年来,我一直对这个有意义的东西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我同一切人断绝往来的困境时刻,我时常将它把玩回味,在陌生城市的寂寞的小阁楼上来回踱着方步思考,翻阅着这些墨迹未干的书稿,极力想像着我未来的读者是如何流露出对我的作品的热爱和崇敬的。当人们问我,我坐下来写作时是否考虑到为某一特定的读者群而写,我的回答是否定的:我什么人都不予以考虑。而实际上,我写作时面前浮现出一大群无名氏的肖像,他们都长着一副亲切友善的面孔;在那群人中,我看到曾经是单个儿的人在慢慢地聚积,激情如火一样燃烧;我知道这会蔓延、起火,迸发出一场大火灾(作家得到人们承认的惟一时刻就是有人按捺不住作家独处写作时煽动的激情而与他产生共鸣。如果想得到的是毫无节制的激情,为激情而激情,那么诚实中肯的批评就显得没什么意义了)。
一个人精力有限却非要硬着头皮干时,要想寻求朋友的支持,可是白费功夫。最好的朋友是患难之交……至少我经历过,他们要么彻底击败你,要么超越他们自身。悲哀与不幸是最重要的一环,然而,当你一试身手时,当你极力投入新的工作时,给你使绊子的极可能是你的朋友。一旦你向大家宣布你那虚幻的思想,他那甜言蜜语的吉利话足以挫败你的锐气。只有他特别了解你他才信任你;如果你藏秀于拙,大智若愚,他就会寝食不安,因为朋友之间的情谊建立在相互共知的基础上。当一个人铤而走险时就必须摆脱一切束缚,这几乎是一条人生法则。他必须让自身狂野起来。当他历尽千辛万苦磨炼成才时,就必须从狂野中恢复过来。选收门徒,门徒的品质如何莠劣并不碍事,关键就是他要绝对地相信。因为要生根发芽,这个群体中的某一个人就必须表现出坚定的信仰。同伟大的宗教领袖一样,艺术家要在这方面显示出异乎寻常的敏锐力。为了他们的信仰和目标,他们从来不敷衍塞责,但是总有某个糊里糊涂、常常滑稽可笑的人这么干。
初尝创作的滋味使我很难堪,甚至被证明是一场悲剧,无论是作为一个人抑或一名作家,我发现,人们都不会心甘情愿地把我奉若神明。玛勒倒是真的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但她不是朋友。还有一个人,我们相处得亲密无间,但他根本不信奉我。这邪恶的圈子里到处活跃着虚伪的崇拜者和嫉贤妒能的诋毁者,我需要圈儿外的人,需要来自蓝天、大海的人。
乌瑞克极力要弄清楚我的心理状态,但是他本身却没有觉察我注定要成为什么人的能力。我怎么能忘记他是怎样得知玛勒的消息的?那是我们在海边相聚后的第二天。我早上同往常一样去了办公室,可是到了中午,灵感大发,似有排山倒海之势,我就乘电车赶到乡下。我文思如泉涌,趁别人还没打断我的思路,就一气呵成。结果我达到了那种只能意会言传的境界,你根本来不及记下你的思想火花,最后只能对着幻想中创作成功的辉煌唏嘘哀叹了。你要知道,所有混沌杂乱和非常贴切的语句犹如通过孔眼溅落的锯木屑,都要经过你的脑子过滤、精选,你再也捕捉不到这些思想,甚至连一行也记不住。这些天里,你同最要好的伙伴打得火热……他为人谦良恭让,干什么都碰钉子,暮气沉沉的,这姓甚名谁的作用无非就是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可以在公家的登记簿里找出来。但是,能够左右局势的人,其真正的自我几乎是一个怪人。他是个主意很多的人;他是个不畏谣言而顶风写作的人;如果你对他的英雄业绩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最终会让你的自我脱胎换骨,你的名字、地址、妻子、过去和将来,一切都得服从他的意志。一旦你兴致勃勃地去会一位老朋友,他自然不愿意马上承认你有另一种与他沾不上边的生活。他说得相当幼稚:“今天感觉相当好,嗯?”你羞愧难当,点头称是。
“瞧,乌瑞克,”我突然来到他面前,他正在绘制《军营钟声下的浓雾》,“我给你说个事。我实在憋不住了。”
“行,说吧,”说着,他把水彩刷蘸在身边凳子上的盆子里。“要是我继续画这该死的玩意儿,你不在意吧?我晚上之前得绘完。”
我假惺惺地说我不在乎,但已没有了兴致。我压低些声音为的是不打搅他。“你记得我给你讲过的那个姑娘吗?就是我在舞厅里碰见的那个。真好,我又碰见她了。昨晚我们一起去了海滨……”
“怎么样……很带劲吧?”我看到他伸出舌头舔着嘴唇,他想听听带刺激性的故事。
“听着,乌瑞克,你知道恋爱是什么滋味吗?”他根本不屑于回答这个问题。一边在浅铁盘里灵巧地调和着颜色,一边又不由自主地咕哝着。
我很不知趣地继续问道:“要是有一天,你遇上一个能彻底改变你生活的女人,该怎么想?”“我已经碰上了一两个想改变我的女人……不过你也看见了,她们并没有如愿以偿。”他回答道。
“讨厌!你等会儿再干行不行?我想告诉你……我想给你说我恋爱了,而且爱得死去活来。我知道这事挺傻的,但这不同于其他……我以前从来没有恋爱过。你想知道她是不是好样的,是的,她出类拔萃。可是,对这事我可不能轻举妄动……”“噢,你不能?哼,这倒新鲜了。”“你知道我今天做的事吗?”“可能去休斯顿街的伯雷斯克那个地方吧。”
“我去乡下了……我疯子似的到处乱窜……”
“你的意思是……她已经回绝你了?”“
不,她说她爱我……这一点我清楚,这挺幼稚的,是不是?”
“我可说不清。总之,你会神魂颠倒的。人一谈上恋爱,行为举止别扭得很。我们要摊上这事,就更没完没了。我可以投入更多的感情听别人讲,但我不想要这烫手货。你等会儿不回来吗?说不定我们还能一起进餐,如何?”“没问题,我一小时左右就回来。你小子可别把我给涮了,我可是一分钱都没带。”
我冲下楼就朝公园奔去。我心里很窝火。当着乌瑞克的面把这事给抖落出来,真愚蠢。那家伙总是不动声色,城府很深。你怎么能使别人理解你内心的真正冲突呢?要是我折了一条腿,他当然会不顾一切地来照顾我,但是,如果你因为特别开心而伤心……那好,这就有点儿烦人了,你总该清楚吧,悲痛可比快乐更容易对付些。快乐具有毁灭性,它使别人心里不自在。“哭泣,而且你独自饮泣吧。”……多么美妙的谎言啊!你泪流满面,你就会发现有百万之巨的人滴着鳄鱼的眼泪。这个世界就这样长久地悲叹,浸泡在泪花里。笑声,是另一码事。笑,转瞬即逝啊,而快乐,是一种付出满腔热血的狂喜状态,是绝对称心如意而且充溢着你每一个汗毛细孔的羞于出口的那种心花怒放的状态。你不能仅仅使自己快乐而让人们不快乐。快乐抑或是不快乐,必是源于自身。快乐是由于世事过于深奥而不为人所理解,人们由此进行联系、交流而产生的。要想快乐,就要做一个阴暗幽灵、亡界的狂人。
我记不得我是不是见过乌瑞克真正地快乐过。他总爱开怀大笑,而且笑得坦坦荡荡,但是,一旦他情绪低落,他就不那么爱笑了。至于斯坦利这个人,模样特别逗人,外表就像个“笑”字,他常咧着嘴笑。在我认识的人中,没有一个人内心真正快乐,甚至性情开朗的。我有一个名叫克伦斯基的朋友,现在是一名医生,要是他看到我整天乐哈哈的,他准会大吃一惊。他谈起快乐和忧愁,就好像它们是病因……在时而癫狂、时而抑郁的症群中起着反作用。
我回到乌瑞克的画室,看到这里挤满了他的一些不请自到的朋友。这都是些被乌瑞克称之为浮荡少年的南方青年,他们都一律驾着赛车从弗吉尼亚和北卡罗来纳赶来,而且还带着几罐质地上乘的白兰地酒。我谁也不认识。起初浑身还有些不自在,不过,酒过三巡,我就如鱼得水,开始同他们海阔天空地聊。使我惊奇的是,他们似乎听不懂我说的是什么。他们闪烁其词,难为情地为自己的无知辩解,说他们只不过是俗不可耐的乡巴佬,聊起赛马来头头是道,而书本知识却知之甚少。我都没有想到要谈什么书方面的事,正如我很快觉察到的,他们的托辞提醒了我。毫无疑问我是个知识分子,可以说我愿意做一个知识分子,而他们,充其量就是个穿着靴子和马刺的乡下绅士。不管我怎么费劲地随着他们说话,气氛还是相当紧张。随后他们中有人向我乱说了一通惠特曼的情况,说得愚不可及,这场合一下子就变得荒诞不经了。这天我玩得挺过瘾,情绪高昂。他们为炫耀而开车兜风多少使我神志清醒些,但是,随着上好的白兰地酒斟了一杯又一杯,聊天也松松垮垮地不怎么说了,我的情绪又渐渐地高昂起来。这帮体格健壮的南方恶少,他们那无聊空虚的喧哗打闹使我胸中积闷,不吐不快,我想借这酒劲儿同他们斗一斗。所以当一个来自达勒姆的颇有教养的年轻家伙就我最喜欢的美国作家同我进行讨论时,我就唇枪舌剑地同他激烈地辩论。同往常这种情况一样,我做得过甚其词。
这个画室里吵吵闹闹,一片喧嚣。显然他们从来没遇到过有人会对这样一件鸡毛蒜皮的事如此上心。他们的笑声使我恼羞成怒。我就大骂他们是一帮醉鬼,婊子养的懒虫,肤浅无知、狂妄偏激、分文不值的嫖客,等等诸如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