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之旅-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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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还一直想着她?”他微微转过脑袋,突然抛出这个问题,而且这句话是从嘴角挤出来的,“唉,我为你难过呀!我想你除了要娶她就无所事事了吧?你就该受这份罪。你想过自己靠什么来糊口吗?你心里清楚这工作也干不了多长,事到如今,他们肯定把你看透了。我纳闷的是他们咋不早开除你!到现在几年了?三年?这当然算你的工作履历了。我就认为干三天也难熬呀。当然,她要是那种愿意养活你的姑娘就好了,你就用不着担心找工作了。这可是个美差呀,不对吗?你老是信誓旦旦地对我们说要写几部杰作,这下就如愿以偿了。你老婆找你的碴儿,她把你当做拉磨的驴,不辞劳苦地忙活,我想,难怪你这么急着要抛开她。嗨,每天早上起床,上班,肯定把你折腾得够呛!你怎么干那事的,愿意告诉我吗?你以前老是懒得要命,都不想起来吃饭……听着,乌瑞克,这个杂种一连三天都在床上躺着,倒没出啥事,只是一想到要直面人生,心里就难以承受。有时患了相思病,要么就是要自杀,动不动就拿这吓唬我们。这是他惯用的伎俩(他透过镜子看着我)。你忘了那些日子,没忘吗?他现在可想活命了……我搞不清楚……什么都没变化……一切还是那么糟糕。他讲自己要奉献给世界的,无非就是写部杰作。他就是给我们写不了一部销路很广的平庸之作。哦,不,他才不写呢!他这部力作独树一帜,前无古人。那好,我就翘首期待吧!写得成写不成,我都不说,我就是等待。况且我们这些人还得为生计奔波呀!可不能因老想着名作的问世而耗费毕生精力呀(他喘了口气)!你知道,我有时还觉得自己好像愿意写一部作品,这只是想让这家伙知道,你用不着这样把自己当猴耍。我认为,只要自己想写,六个月保准交稿,而且还不耽误正事。我可不敢说它能获奖。我向来不以艺术家自居。让我恼火的是这家伙居然自诩为艺术家,他就敢断定自己比什么赫吉什默,或者德莱赛之类的作家艺高一筹。其实呢,他一成都没有,倒想让我们盲目地接受他的作品。你要是求他展示一下作品的手稿,他会大发雷霆。我是个能干的律师,没什么学位,就想靠自己的真才实学给法官留下印象,你想想我行吗?我清楚你不能当着别人挥舞着学位证书,以此来证明你是个作家,不过,你还要把手稿拿出来让人家看看呀,不能吗?他说已经写了好几本书了,那么,在哪儿?有人见过吗?”
乌瑞克这时替我插了句话。我坐在后面柔软的位子上抿嘴轻笑,很欣赏马格瑞哥这些充满激情的长篇大论。
“哦,那好,”马格瑞哥说,“你只要说见了一部手稿,那我就信你的话。这小子可从没给我看过一个字呀,我猜,他是不吃我这一套的。听他高谈阔论,你觉得他是个天才,我知道的就这些。提到任何一个作家,谁也比不上他,就连阿纳托勒·弗朗西也不济事。他要让这些人靠边站,自己就必须高水平。按我的想法,像约瑟夫·康拉德这样的人既是艺术家更是大师,他觉得这种评价过高。他跟我说,梅尔维尔可是难以望其项背的呀。而且,老天作证,你知道他将来要承认我的说法吗?他可从来没读过梅尔维尔的作品!不过他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咋跟这种人讲理呢?我也没读过梅尔维尔的一个字呀,除非我读过,不然我死也不相信他能在康拉德之上。”
“嗨,”乌瑞克说,“也许他不太热衷于康拉德的作品吧?这就比如很多从未见过吉奥托作品的人就满有把握地断定他在马克斯菲尔德·帕里什之上。”
“这可不一样,”马格瑞哥说,“我们根本用不着怀疑吉奥托和康拉德作品的价值。梅尔维尔呢,我看他就是匹横空出世的黑马。这一代人可以看出他比康拉德优秀,不过,再过一二百年,他就如彗星一样逐渐地被人淡忘了。等他们一回过神来,他早就销声匿迹了。”
“那么,你怎么就觉得康拉德的声望再过一二百年还会如日中天呢?”
“因为他的作品经得起推敲,已被译成多种语言,深受全世界的喜爱。如果我清楚自己谈论的事情,那么杰克·伦敦或者欧·亨利也是这种情况。他们这些作家显然处于社会的底层,但是众所周知,他们的艺术生命永恒。社会地位高不能代表一切,享有盛名与身居高位可是同等重要。最能迎合人心的作家,假如他身居某一高位但根本不充当雇佣文人,那么就现有的艺术才能而言,他必然是那种永远身居高位、十全十美的作家。几乎每个人都能读懂康拉德,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读懂梅尔维尔呀。你要是举一个极好的例子,比如刘易斯·卡罗尔吧,我就敢打赌,凡是说英语的人都知道他会胜过莎士比亚的……”
他沉思良久,接着说:“按我的看法,美术作品可就有些不同了。欣赏一幅好画可比看一部作品费时多了。人们好像认为自己知道阅读与写作的奥秘就能分辨良莠。即使作家,我指的是杰出的作家,对良莠作品的分辨也没有一定之规。鉴于此,画家之于画也是一样;但我有这样的看法,一般而言,比起作家之于作品来,画家对名家之作的良莠评判要一致得多。打个比方,只有愚蠢透顶的画家才会对齐真尼的作品的价值嗤之以鼻。但是,我们从狄更斯或者亨利·詹姆斯的身上可以看出,才华横溢的作家和批评家对他俩各自优点的评价真是大相径庭。要是当今的一位作家在自己的艺术领域与毕加索一样稀奇古怪,那你就很快明白我的真正意图了。即使他们看不上他的作品,大多数深解艺术个中滋味的人都公认,毕加索是个旷世奇才。就说乔伊斯吧。他这个作家相当怪癖,能达到毕加索的那种赫赫声望吗?除了一些专家学者,除了一些无所不欲的势利小人,他现在的名声主要是基于他的怪癖。他的才华举世公认,这我赞同,不过,可以这样说,这种才华已受到腐蚀。即使毕加索不常为人理解,但他能赢得众人的尊敬,而乔伊斯却是人们茶前饭后的笑料,他声誉鹊起恰恰因为他不能被广泛理解。犹如英国港口城市加的夫的巨人一样,他是作为怪才、奇人被公众接受的……另外呢,就是我现在说的,无论这个天才画家多么地桀骜不驯,要比起与他的才能不相上下的作家来,其艺术的转化过程要快得多。锐意创新的画家至多过上三四十年就能被人接受,而作家有时就得几个世纪。反回来说梅尔维尔,我是说,他耗费了五六十年的光景才功成名就的。就这还不清楚他是否能一直那样如日中天,也许过了两三代,他就落花流水春去也。他是在勉强维持,可以说徒增笑料而已。康拉德苦心经营自己的作品,他早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你可不能轻易否认这种实际。至于他是否名符其实,是另一码事了。我认为要是这一真实情况已是路人皆知,我们就会发现许许多多本该活下来的人却被扼杀、被遗忘。我知道名实之事实难证明,不过,感觉众人的话中还是透露了某种真实。你只得在日常生活中环顾四周去观察各处发生的同一事情。我了解自己,在我的生活圈子里,好多人完全配得上最高法官的职务,他们在竞争中败北,一切都灰飞烟灭,可是能说明什么呢?能说明他们与那些我们让其坐在法官席上的老朽一般无二吗?美国总统每四年才选一个,这是不是说,有幸当选总统的人(常常不公平)就比竞选失败者或者比成千上万个连竞选议员想都不敢想的无名小卒强呢?不,似乎多半被荣幸选上的人结果最次也是功过分明。对人类社会有贡献的人要么出于谦逊,要么由于自重,常常甘居人后。林肯可没想当什么美国总统,这事儿他也勉为其难。谁都知道,他几乎是被大家推上总统宝座的。所幸的是他不孚众望,当然也不排除另一种情况,因为他正是总统的苗子,就没有被选上。事情恰恰相反。哎哟,他妈的,我说岔了。不知道到底从哪儿谈起……”
他停下来,慢悠悠地点了一根烟,接着又娓娓道来。
“还有一件事我想说说。我明白说到哪儿了。是这样,我为这个天生是块作家料的人感到难过。我对这家伙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也缘于此。我知道他目前的困惑,就千方百计地让他气馁,他要真的经不起打击就好了。有人这样跟我说,画家一年作六幅画简直不在话下。但是作家呢,不知怎么搞的,有时写部作品要费十年功,然而,像我说的要质量上乘的话,找人出版又得十年,这样,等这部作品名扬天下,起码要等十五至二十年的时间呀。注意,为一部作品几乎耗费了一生的精力。他平时怎么生活?唉,跟狗有什么两样呢?相比之下,叫花子过得也算花天酒地了。人要是有自知之明,谁也不从事这一事业。创作在我看来无异于痴人说梦。我敢说干这事可真划不来。艺术可不是这样创造出来的。关键一点是艺术乃当今的难得之品。我不读书,不欣赏画,照样生活得好好的。我们杂事多如牛毛,根本不需要书籍和绘画。音乐,说真的,还总要欣赏的。我们并不需要阳春白雪,只要是音乐就成。反正没什么人创作阳春白雪的音乐了……看得出,这个世界就要土崩瓦解。这年头儿,你无需动什么脑子就能活下去,其实,你越不聪明就越富有。把什么都算计好了,你干什么都能唾手可得。你需要清楚的是如何把一桩小事办得称心如意,你加入一个协会,尽可能干些零敲碎打的活儿就行,这样,一到年龄就能领一笔退休金。你要是略有审美趣味,你才不会年复一年地干这乏味单调的工作呢。艺术能激活你的心灵,使你不满足于现状,我们的工业体系根本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就给你提供许多舒服可爱的代用品,让你忘记自己是一个人。我跟你说,久而久之就根本没有什么艺术可言。你就得掏钱让人们参观博物馆或者去听音乐会。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老这样下去。不,就在他们重视这个问题时,一切都在顺其自然地发展,再也没人怨天尤人地诉说苦衷了,也没有人心起波澜、大胆尝试了,这种局面犹如大厦之将倾。人类本不该是机器,而政府的所有这些乌托邦制度是很荒诞可笑的。这些制度总是信誓旦旦地给人类以自由,然而,他们首当其冲地要把他当个能跑八十天的钟用,让他疲于奔命。为求得人类的自由,他们把每个人当奴隶使唤。这真是个狗屁逻辑。我不清楚现行的制度有什么好,实际上,再也没有比我们现在的处境更糟糕的了。不过,我知道,放弃我们现有的可怜的权利根本无助于条件的改善。我觉得我们想要的不是更多的权利,而是深远的思想。主啊,看到律师和法官都在想着法子明哲保身,我不由地想呕吐。法律是一帮社会的寄生虫吵吵闹闹的聒噪,与人类的需求根本不沾边。只需翻开一部法律书,随意地高声念一段,如果你感觉正常的话,那你恐怕就是非同一般的愚不可及。法律是完全脱离实际的东西,我再清楚不过了。可是,主啊,要是我开始怀疑法律,那其他的事情更是如此。倘若我看清尘世,准会发疯。即使你画地为牢,也无法摆脱法律的魔掌。你动辄就要出岔,可还得装模作样地把法律敬若神明;你让人们觉得你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