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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永远的冬日-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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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萧远的身体素质虽然很好,却明显缺乏运动训练,无论篮球还是羽毛球都远远不是我的对手。萧远对这一点显然不大介意,每次我比比划划地指点他上篮的时候,他总是微微地笑着听我说,可打的时候还是没多大进步,被我骂也不生气。
我住的宿舍在阴面,因为照不到太阳,长期冷得象冰窖一样,因为忙得没空晒,被子总是潮漉漉的,散发着隐隐的霉味。宿舍的恶劣条件成了我往萧远那儿跑的最佳借口,经常下了班不回宿舍直接去他家,早的时候就先去买菜,晚了自然是吃现成的。
后来我渐渐发现无论我去得多晚,萧远那里都有现成的饭菜在等着我。虽然有的晚上他要上班,可总会记得把钥匙放在花盆下面,把饭菜留在微波炉里,有时甚至亮着台灯。这种被人牵记有人照顾的感觉对一个单身青年来说是一种最最不可抗拒的诱惑,而我也完全无意抗拒,甚至是满心欢喜地享受着这种几乎可以称得上完美的幸福滋味。
第一次留宿是个意外。那天一早就出了太阳,我高高兴兴地晾上被子就去查一件入室抢劫案,下午查完就直接去了萧远家吃饭,打算晚上回去再收。吃饭的时候天下起了小雨,开始我还没在意,后来不知怎么突然想起被子还晾在外面,‘啊’的一声就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嘴里嚼了一半的鳝丝差点喷了一地。
萧远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一眼,说:“想起什么要紧事啦?这么激动。”
“我的被子啊!”我捶胸顿足地哀叫,“今天刚晒的……忘了收。”
“那你现在回去也早湿了啊,自己倒白淋一场雨。”
“我知道。”我垂头丧气地坐下,“我就这么一床被子,这下惨了,只好跟小朱挤一床睡,还不知道他会不会半夜做梦把我踢下来。”
萧远笑了:“那你睡我这儿吧。反正我今天上班,回来都半夜了,好歹挤挤就凑合睡了。”
对这个提议我当然求之不得,把萧远送走后就一个人在房间里漫无目的地转来转去,怎么也抑制不住心里的兴奋。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有什么可兴奋的,我不是第一次在这张床上睡觉,也不是第一次在这间屋子里过夜,虽然以前那两次胡里胡涂的经历不算正式留宿,可是在一个朋友家里留宿又算得上什么大不了的新鲜事呢?又不是刚上幼稚园的小朋友。
我在屋子里转了几圈,想帮他做点家务,可找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可做的。他的屋子保持得非常整洁,衣服都干净整齐地挂在衣柜里,桌面和钢琴一尘不染,厨房也收拾得没有半点污垢。因为无事可做,也定不下心来看书,最后我早早就上了床,可是怎么都睡不着觉。以前我总觉得萧远床褥上的气息好象有催眠的功能,让人一躺上去就会安心地睡着,现在才知道那是因为有他在的缘故,而不是因为那张床。
萧远在十一点半准时回来,那时我正在床上辗转反侧。听见门响我连忙躺好装睡,一边悄悄睁开一线眼睛观察他的动作,有一种偷做坏事的小小喜悦。他显然没想到我还醒着,进门都没开台灯,摸索着找出睡衣去浴室洗澡,过一会儿轻轻进来走到床边,好象对着我的方向看了一会儿,低声叹了口气,在我外侧躺下了。
我原以为萧远回来我就能很快地睡着,就象前两次那样。可不知为什么,尽管这一次他近在身边,近得随便伸一下手都能碰到,我却反而睡不着了。萧远就在离我不到半尺的地方背对着我,呼吸轻而均匀,半湿的头发在淡淡的月光下泛着微光,被他随手拢在耳后,露出了线条优美的侧脸。我在书桌的阴影里凝视着他,一动也不敢动,怕他知道我还醒着,又怕他问我为什么不睡,而这个问题连我自己都答不出来。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想不出,也不敢去细想,就那样躺在月光的影子里独自发呆到天亮。
后来我再也没有想过那夜的问题,但是因为天气和经济的双重原因,朱建军在冬天转移阵地,开始在宿舍里与女朋友频频约会。为了给他们腾出个私人空间,我开始经常在萧远家留宿,渐渐的也就不再失眠,可睡前看着萧远的背影出神已经成了一种不变的习惯。我从来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睡着,他一躺下就很少动,而且总是非常安静,既不打呼噜也不说梦话,以致于我始终都无法找到他梦与醒之间的界限。
冬天就在这无数个安静而微妙的夜晚中悄悄过去了,春天到来的时候我结束了实习期,第一次以非见习身份全程参与侦破了一件恶性入室抢劫杀人案。案犯的年龄小得让我吃惊——十六岁,一个应该正在教室里专心读书准备中考的年龄,而他却在一个晴朗的初春下午拿着一把街头小摊上买来的西瓜刀闯入了邻居家里,向曾经一起踢球玩闹的十三岁男孩要钱,男孩反抗,被他在扭打中连刺了七刀。男孩的外婆闻声进屋查看,也被当场杀害,临走前还搜光了被害者家里的全部现金。
案情并不复杂,侦破过程也很顺利。年轻的凶手虽然胆量惊人,经验却实在太嫩,不光在做案现场留下了大量脚印,而且连凶器和沾血的衣服都没好好处理,居然随手一裹就扔进了垃圾箱。恰巧被捡破烂的外地老头发现,到派出所一报案,那把刀正好跟被害者身上的伤口吻合,血型也完全一致,从血迹的新鲜程度来看跟做案时间也相符,基本上可以肯定就是此案的物证。
排查疑犯也没费多少力气。门锁完好,熟人做案的可能极大。凶手不大可能是身强力壮的成年男子,否则不会留下那么多挣扎搏斗的痕迹。但年龄也不会太小,因为被害男孩的体格很壮,一般的同龄孩子很难在打斗中占到上风。根据脚印和步态不难推断出凶手的身高体重,再加上上面的条件,疑凶的范围立刻缩小到有限的几个人身上。
用作案条件和捡到的血衣一排除,凶手呼之欲出,立即传讯。
毕竟是初犯,年纪又小,很难在训练有素的刑警面前保持不动声色,三言两语就露了马脚。经验丰富的秦队步步紧逼,攻势凌厉,凶手几乎连抵抗的机会都没有,当场全盘崩溃。
审讯的时候我忍不住一直在看案犯的眼睛,那还是一双多么年轻的眼睛啊,黑白分明,清亮见底,几乎看不出一丝凶狠暴戾的影子,可它的主人却为了区区的六百多元人民币毫不犹豫地杀死了两条人命。如果不是证据确凿,事实俱在,我直到现在都很难相信本案的凶手真的就是这个坐在我面前小声哭泣的脸色苍白的十六岁少年。
“为什么杀他?”我问。
“我……我本来没想杀人的,拿着刀也就是为了吓唬他让他给钱。”少年抽噎着说,“谁知道他不信我会动手,说什么也不给,还想抢我手里的刀子……一打起来我就什么都忘了,就想着今天说什么也得弄到钱不可……”
“为什么不顾一切地急着要钱?”
“因为……毒瘾犯了,自己又没钱买……”
接下来的交待我已经懒于复述了,一个因吸毒导致犯罪的典型故事。逃学,鬼混,被人引诱吸食毒品,然后越陷越深,最后彻底堕落。一切已经发生并且无可挽回,再去详究事情的前后经过对案犯与我均无意义,我更关心的是毒品的来源,为了让这样的命案不再发生,斩断这只无形的罪恶之手才是我们当前最需要做的事。
“毒品还有吗?在哪儿?”我简短地询问。
他还在无声地抽泣,一边从贴身口袋里摸出一只小小的透明塑料袋。
案犯身上吸剩的毒品有些特别,看上去应该是冰毒,但是与以往查获的冰毒相比,在颜色和颗粒形态上都略有差别,粉末的颗粒比较粗,颜色更白也更透明,真象是晶莹剔透的细小冰晶,纯净而美丽。
难怪叫‘冰’。我忍不住想。如果不是看过那么多触目惊心的案例和资料,我几乎很难想象,这些看上去纯净无瑕的细小冰晶,竟然能如此地令人沉溺、疯狂、无法自拔,甚至为之铤而走险,不惜做出任何罪恶的事情。
秦队、我、朱建军分别对着这袋东西看了一会儿,彼此交换一个眼色。秦队沉得住气,倒还看不出什么,朱建军脸上的喜色却象待嫁的新娘一样掩都掩不住。这种毒品我们并不陌生,前些时候朱建军他们曾经紧盯着追过好几个星期,最后却以线索中断而被迫告终,朱建军还为此耿耿于怀了很长时间。
现在终于又冒头了。走出审讯室的时候我和朱建军大力击掌,脸上的表情喜形于色。
“小子们,先别高兴太早喽,还不知道怎么样呢。”秦队叼起一支烟,声音含糊地说。“上回不就白忙活半天?”
“上回抓住的几个都是瘾君子,用处不大,这回总算抓着线头了,咱们就来个顺藤摸瓜……”朱建军嘿嘿地笑着摩拳擦掌,眼睛闪闪发光。
“你呀,就知道做梦。”秦队戳戳他的脑门,转身走了。
“方永,跟我一起去怎么样?反正你手上这个案子也结了。”
“是不是需要我的指点了?有困难早说吗,叫声方老师我就去。”我笑嘻嘻地跟他开着玩笑。
“想的美,我比你还早工作两年呢,你叫我老师还差不多。”朱建军笑着捶我一拳,心情持续无限好。
就在我们两个嘻嘻哈哈地笑闹着下楼的时候,0176的影子又在我心里不知不觉地悄悄浮了起来。当初我和朱建军几乎是同时在这两个不同的案子上遭遇滑铁卢,现在他的案子重现曙光,可我的呢?那个可怜的年轻女孩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瞑目?
秦队真是个老狐狸,有时候对案子的预感简直灵得吓人,可是也准确得恼人——我和朱建军果然白忙一场,只落了个空欢喜。
少年交待的毒贩是抓到了,可他拒不交待贩毒的事实,只承认自己吸毒,偶尔也帮朋友捎带着买一点儿。我们在他身上只搜到不足十克毒品,家里更是一无所获。这点数量不足以构成贩毒罪名,没办法起诉,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态度笃定得很,对毒品的来源一问三不知,只说在歌舞厅里打几个暗号就有人上来搭讪,别的再问什么都说记不清了。我和朱建军又是没办法,又舍不得放,可到最后还是放了。是秦队的指示。反正也问不出结果来了,倒不如放出去监控一阵,也许还能钓到大鱼。
监控的工作很累人,因为没规律,得跟着监控对象的节奏活动。可是也有优点,比如说,工作时间不那么固定,自己安排的余地比较大。这段时间的案子不算太多,也没什么紧急的大案要案,人手的调配上相对宽松,那就显得更自由了。
相比之下萧远好象比我还要忙,除了白天上课,晚上还要去俱乐部弹琴,十一二点回来睡一会儿,第二天又早早起来整理屋子和买早饭。有时候点曲的客人多,得一直弹到一两点钟,就干脆在俱乐部的休息室睡几个钟头直接去学校。我好几次劝他多睡一会儿,说以后早饭让我去买就好了,反正我睡得比他早。他淡淡地笑着看我一眼,眼里的神色意味深长,好象知道我说谎,也知道我总是要等到他回来才睡,可最后他只是口气平淡地告诉我他习惯了,从小就这样,跟妈妈学的。
这是萧远第二次跟我提到他的妈妈,第一次是在春节前。当时我们局里发福利品,每人发了一大堆毛巾香皂洗发水,我直接就拿到了萧远家。他不要,说他有自己用惯的牌子。我说你也是跟上时代的步伐啊,现在连五十多岁的老太太都知道用什么飘柔力士海飞丝了,你还用那个老掉牙的青苹果,也不换样新的,实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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