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经-第7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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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风帅”的绰号之后,庞靖竟然很喜欢,亲自赋予它全新的解释,“我就是风,大风、狂风,所过之处,非得变个模样不可。”
听到这句话,经验丰富的老商人立刻多了一个心眼,开始埋藏财富、转移家人,但总体来说,耽于享乐的璧玉城居民仍然欢迎这位热情的中原人,唯一的遗憾是庞靖不喜欢女人与美酒,也不参与赌博,让很多想要讨好他的人感到无处用力。
顾慎为桌上关于庞靖的情报越积越多,以至于失去了参考价值,在相互矛盾的古怪行为背后,风帅的真实面目反而日渐模糊。
刚刚当上护军尉的钟衡兼任联络官,本以为这是一件轻松的任务,没想到庞靖对他极为重视,几乎天天召见,甚至并开玩笑地建议钟衡留在督城官府办公。
钟衡只得辞去护军尉的职务。专心应对风帅,确保城主比武不会出现纰漏。
顾慎为决定由龙翻云接任护军尉。
龙翻云对此既意外又紧张,亲自来见龙王,诉说自己的意见,双腿失去知觉的他仍然是一名纯粹的大雪山剑客。没有感恩一类的套话,而是直接说出担忧,“我没审过案子,不知道该怎么调整纠纷,连字都认不全,怎么能让众人信服呢?”
“红蝠会帮你认字。至于审案,放手去做,只要你觉得公正就行,没必要非让所有人满意,你是华盖峰族长,就把南城当成人多一点的大雪山吧。”
南城可不是大雪山。这里的居民与山民的性格截然不同,虽然都喜欢用刀剑说话,打起官司来却是另一番景象,各说各理,双方都是义愤填膺,真真假假,神仙也难分辨。
龙翻云遵命上任了。第一天就被几起案子搅得晕头转向,连最基本的事实都没搞清楚,一件没判,加上钟衡留下的案子,一共积压了三十多起。
寻思了一个晚上,龙翻云想出一个主意。
璧玉城是个势利的城市,在这里,由于互不信任,金钱纠纷反而极少,绝大部分来向护军府寻求协调的都是斗殴事件。无非是谁多砍了谁一刀,另一方非要偿还回来。
次日上午,龙翻云叫来本族的剑客和胡士宁手下的刀客,对挤在院子里的当事各方说:“来,和我的人打一架。谁打赢了,我就判谁有理,另一方道歉赔钱。”
对这种新奇简单的判案方式,几对当事人互相看了看,觉得没必要,不打不相识,与其跟龙王的人再打一架,还不如一块喝酒去,于是转身就走,争论内容由当初的恩怨变为哪一家酒馆这时能开张。
也有人不服,愿意打架定案,比武只进行了四场,剩下的人也都撤了,事后,战败的四名刀客像朋友一样坐在酒馆里,捂着青肿的眼睛,对好奇的听众说:“其实不是我们打不过,当时仔细一想,打赢了又能怎么样?赢了案子却得罪龙王,不划算,干脆给龙王一个面子,这事就算了,反正也没有深仇大恨。”
于是,南城护军府接到的案子迅速下降,酒馆的生意却比从前更红火。
但是想让璧玉城一夜之间变成无杀之城是不可能的,一时冲动的刀客们仍然习惯性地拔出兵器解决纷争,金鹏堡虽然不再提供杀手,得意楼也已关张,抢着入行的人却不少,为此甚至发生若干起大规模火并,就是为了证明哪一方更适合当杀手。
胡士宁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杀手有一天会改名叫护军勇士,职责也由杀人变为阻止杀人,但他对这种转变并不反感,与龙翻云配合默契,一个坐镇护军府,一个在街头巡逻。
顾慎为让许小益也加入进来,提供情报,让胡士宁能够提前制止若干起杀戮。
护军府勇士所受的杀手训练一点没有浪费,为了维护龙王的禁杀之令,他们几乎每天都在杀人,以此向城里城外的刀客们表明一件事:龙王的禁令不只是说说而已,龙王也不是心慈手软的父母官。
与此同时,龙翻云大量招收刀客,将他们编入勇士营,成为巡逻力量的一部分。
大概半个月之后,南城的杀戮事件大幅减少,胡士宁手下的勇士们甚至开始无事可做,护军府的地盘几乎每天都在扩张,越来越多的街巷与商行愿意接受龙王的庇护。
一开始只是少数人试探性地缴纳保护费,龙翻云在向龙王请示之后,收下这笔钱,当交钱的人成群涌来进,他定下固定份额,既不太多,也不太少,足够养活勇士营就行。
鲲社的地盘本来就不大,很自然地融入到护军府的范围内,天山宗对此采取姑息态度,地盘日渐萎缩,最后只剩下南城西南方一小块,但却是顽固的一块,吸引不少亡命之徒。
天山宗也颁布了禁杀之令,却从来没有认真执行,在张楫控制的区域内,杀戮虽然不再公开进行,却很少受到约束,这给护军府带来一个很大的麻烦,很多刀客杀人之后立刻逃到那边去,勇士们却没有权力也没有办法惩罚他们。
龙翻云唯一能告诉受害一方的亲友的是,“只要凶手进入护军府管辖范围内,我就能替你们报仇。”
这可不是能让人满意的说法,于是一个新行业诞生了——捕手。
捕手都是刀客,而且是武功不错的刀客,看不上护军府提供的微薄薪酬,也不敢冒着得罪龙王的风险当杀手,于是推出一项业务,专门潜入天山宗的地盘抓人,只要给钱,让抓谁就抓谁,到手之后直接扔到护军府门口,由勇士们执行公开的惩罚。
冬尽春来,龙翻云孜孜不倦地执行护军尉之责,备受全城关注的城主比武却没有多少进展,许许多多的细节问题需要解决,何时比武、在哪比武、哪些人能参加、如何判定输赢,等等,每一项都会引起无尽的争论。
钟衡全力以赴,没让龙王操心,独孤羡重回龙军,武宗恒掌控疏勒国军队,顾慎为竟然轻闲下来,得以仔细研究死人经,将多日的心得整合到一起,木老头、屠狗给予他大量帮助,初南屏、铁玲珑则是他试招的对象。
要不是因为一名捕手的意外死亡,顾慎为的轻闲或许能一直持续到比武开始。
捕手名叫巫宣,在这个新行当里小有名气,不到一个月,从天山宗的地盘里至少抓回十一个人,得了多少银子无人知晓,但是不少人发现他现在经常在留人巷过夜,对从前的他来说那是过于奢侈的行为。
捕手自然也会得罪人,但是巫宣的死与仇杀无关。
他死在南城一所无人居住的宅院里,尸体三天后才被来此打扫的杂役发现,正当杂役头痛不知何处理时,却在死者左手里发现一块残缺的金块。
消息很快传了出去,金块还没来得及熔化,就有各方势力的大批刀客涌上门来,将杂役吓得簌簌发抖,一遍遍解释,“就这一小块金子,别的什么都没有。”
巫宣的尸体已经轻微腐烂,但是仍能清晰地看出伤口是在后背,他的武功不错,却连刀都没来得及拔出来,身上明显有被翻拣过的痕迹,杂役信誓旦旦地表示那绝不是他做的,尸体臭味浓重,要不是为了金子的闪光,他根本不会靠近。
有经验的观察者一眼就看出巫宣是被同伙杀死的。
尸体没人关心,大家感兴趣的是那块金子,经过短暂的争夺,大部分势力都知难而退,只剩下护军府与天山宗相持不下,杂役双手捧着金子,第一次发现它是这么的炽热。
这座宅院的主人早已搬到外地,又恰好位于护军府与天山宗交接处,到底算是谁的地盘还真说不清楚。
双主都想得到这块金子,倒不是贪图这点小钱,而是金块上的半枚印记,那是清晰可辨的“孟”字右半边,右下角还有一个小小的“内”字,确凿无疑证明金块原先的主人是孟家。
孟家是大商人,钱财出现在府外很正常,但这块金子与众不同,印记上的“内”字表明它是孟家的私藏,流出孟府之前必须重新熔化去掉印记。
这块金子显然属于孟府被盗走的那批财富,它在璧玉城燃起的热情甚至超过了城主比武。
顾慎为接到消息之后不禁感到吃惊,只有他知道孟家的钱藏在哪里,从来没有拿出来过,怎么会有漏网之鱼?
很快又有消息传来,西域都护官庞靖亲赴南城,抢走了金块。
第九百五十二章手心
庞靖轻轻地上下抛掷金块,每隔两三次就拈在眼前打量一番,乐此不疲,不像是在观察上面的线索,倒像是奸商在计算成色。
孟明恕坐在斜对面,目光随着金块同上同下,仿佛遭到催眠,神情呆滞,全忘了对方向自己提出的问题。
两人已经见过几次面,在庞靖心目中,这大概就是由陌生到亲密的过程,因此更加不拘小节,一脚着地,另一脚放在椅子上,身子歪靠椅背,突然抓住金块,扭头笑道:“老孟,你还没告诉我,这金子到底是不是你家的?”
“老孟”这个称呼让孟明恕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急忙回道:“恕罪恕罪,我走神了,呃,看样子这的确是孟家的,可是……”
“可是什么?”
“不瞒大人……”
“哎,干嘛那么客气?眼前又没有外人,你叫我一声‘小庞’、‘庞老弟’都没关系。”
孟明恕露出受宠若惊的笑容,开口叫的却是“庞兄”,这个称呼更通用一些,“不瞒庞兄说,近两年来孟家内忧外患不断,保不齐有个把家贼,所以,这金子是我家的,是不是被抢走的,我不敢肯定。”
对这个敷衍的回答,庞靖并没有恼怒,反而走到孟明恕身前,在他肩上拍了两下,“不管怎么说,这是一条重要线索,我已经派人去查。你要知道,拿到这块金子可不容易,天山宗和护军府都在那虎视眈眈,还好我去得比较快,一把抢到手,他们两家的头儿都不在。没人敢拦我,哈哈。”
“庞兄当机立断,孟某佩服。”
“其实我更佩服你,老孟,你连家底都没了。还是这么不急不躁,不如我这个外人着急,这份镇定,真是令我惭愧啊。”
孟明恕心中一震,明白自己演得有些过头了,蹭地站起身。右拳在左掌上重重砸了一下,“唉,庞兄,你不知道,我哪是不急?实实在在连自杀的心都有,可到了地下又没脸见父祖兄长们的面。如今只是强颜欢笑,哪来的‘镇定’啊?”
庞靖微显惊诧,“孟家被抢,孟兄是受害者,就算不翻天覆地四处寻找,也用不着强颜欢笑吧,怎么着。还怕得罪人吗?”
“这个……我与庞兄一见如故,庞兄又是中原贵人,我就对你直接说了吧。这璧玉城水深得很,奉行的规矩是大鱼吃小鱼,孟氏充其量是条中鱼,敢抢孟家的自然是大鱼,我是有苦道不出,就怕不小心得罪大鱼,被人家一口吞下,连命都保不住。”
“呵呵。好一堆鱼,告诉我,在璧玉城谁才是大鱼?”
“不用我说庞兄也该知道。”
“独步王跟龙王?”
“正是。”
“孟兄怀疑哪一个呢?”
孟明恕预料到早晚有这一天,心里反而踏实,脸上孤注一掷的神情无懈可击。低声说:“独步王。”
“金鹏堡与孟氏多年交情,又是姻亲,孟兄怎么会怀疑独步王?”
“从前金鹏堡是杀手,有些事情不方便公开进行,就交给我们孟家处理,合作还算顺当,双方相安无事,可独步王想要当真正的王,大刀阔斧消减杀手,再用不着事事躲在暗处,自然嫌孟家多余。我父亲……其实一年多以前就死在杀手刀下,金鹏堡还派来一个假冒者掩人耳目。孟家的东西说是一夜被抢,其实我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