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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神通渡世-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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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庞谢忽然发现,他的思路有点跟不上越青颜,如果她男朋友的思路跟她一样的话,搬去那里住也许是个错误。

    订好外卖之后,越青颜带路,庞谢紧跟,两人直奔她男朋友家而去。

    她男朋友的住处离南诏大学不远,坐车也就两站路,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溜达过去,顺便瞧瞧春明府的风景。

    不得不说,春明府气候适宜,植物长的也茂盛,花团锦簇,绿树成荫,风景比长安府好了不少,尤其是,华国西南第一大湖——南诏海,就距离春明府市中心不远,空气更加湿润。

    庞谢走在街上,有一瞬间,甚至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金山湖畔,如果不是他忽然看到几位异族少女的话。

    春明府位于华国西南一角,地形复杂,山高路远,一向远离中原皇朝统治,故此,少数民族众多,林林总总加起来有二三十个,又因为地处边疆,常有东南亚其他国家的人过来旅游、经商,常常能在街上看到异族打扮的人。

    庞谢身高腿长,越青颜步履轻盈,两人脚程都不慢,不过二十分钟就来到她男朋友的住处—常青小区。

    市中心的小区都是很多年前建的,这座小区也不例外,外观稍显破旧,环境还算幽静。

    越青颜带着庞谢上楼,掏出钥匙,打开房门,屋里的陈设很简单,但看得出是用心布置过的,收拾的也很整洁,只是落了些尘土,美中不足的是,稍微有些霉变的气味,看得出已经很久没人住了。

    “怎么样?不错吧!”越青颜带着庞谢把整个房间看了一遍。

    这套房子有三间屋子,一间主卧,一间客房,一间书房,剩下则是客厅、厨房之类,南北通透,采光也不错,最关键是非常安静,庞谢对此十分满意。

    庞谢注意到,书房里的书有一大半都是物理学的专业书籍,恐怕这些书的主人就是越青颜,客厅里也摆了几件女孩才会喜欢的摆设,看来这不只是她男朋友的住处,恐怕她之前也住在这里。

    庞谢这才明白,难怪越青颜对搬回爷爷家一脸怨念,原来是因为这个缘故。

    两人看过屋子,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了,越青颜说是肚子饿了,主动提出要去买吃的,留下庞谢在家打扫屋子。

    庞谢自然没有异议,不过,他看越青颜捂着鼻子的模样,只怕不是肚子饿了,是讨厌屋子里的霉味。

    等到越青颜走后,庞谢就开始动手打扫,擦擦桌子,扫扫地,打开窗户散散霉味。

    春明府别的都好,就是空气湿度太大,几天不开窗户,屋子里就是一股霉味,更何况这屋子已许久没有人住了,一时半刻,霉味也散不尽。

    咔嚓!

    半个多小时之后,门锁忽然拧动。

    “回来了啊?”庞谢头也没回地问道。

    “是啊,我怕再不回来,家里东西都被搬空了。”门口有人说道。

    庞谢一怔,回头看去,只见门口站着一个男人。

    这人大概二十七八的样子,古铜色皮肤,五官与平常人有些不同,有些异族的感觉,穿了件户外风的深灰色衬衣,戴了顶黑色鸭舌帽,牛仔裤,工装靴,背了个硕大的登山包,嘴里叼了根草枝,一脸郁闷的看着庞谢。

    “你是那位?”庞谢问道。

    “哈哈,胆挺大啊,你在我家呆着,还问我是谁?先说说你是谁吧?”这个男人哈哈一笑,饶有兴致的看着庞谢。

    “我是庞谢。”

    “我还是龙虾呢,少来这套,你到底是谁?”

    “我的名字就叫庞谢。”

    “啊,好吧,你是干什么的?怎么会在我家?”

    “这个”庞谢眉头一皱。

    要是几天之前的话,他还可以说自家是东海航空的厨师,现在已经离职了,不好再这么说,至于其他身份,总不能说他是修炼成精的螃蟹?或者逆鳞军的预备役吧?

    庞谢目光微微垂下,正好看到茶几上放了本高等固态物理,是南诏大学的课本,封面上写着越青颜的名字,忽然反应过来,他刚刚在南诏大学办了入学手续,已经是南诏大学的学生了。

    “咳咳,我是南诏大学的学生,今天刚刚入学,学校没宿舍了,外面房子租房又太贵,青颜姑娘说她男朋友这有空房子,就带我过来了,这么说的话,你是青颜学姐的男朋友?”庞谢说到最后,忽然想到这个男人是谁。

    “等等,你今天入学?学校没宿舍了?青颜让你住我这?”这个男人顺着庞谢的目光,也看到桌面那本高等固态物理,脸上忽然浮现出奇怪的表情。

    “是的。”

    “那你跟青颜什么关系?什么时候认识的?我怎么不知道?”

    “今天早上刚认识。”

    “你看着我像傻子吗?现在是五月,不是九月,哪有这个时间入学的新生?青颜今天刚认识你就让你住我这?能不能用点心编故事?虽然我很佩服你胡扯的胆子,扫了一眼封面,就敢编这么大一套故事来,不过我要说的是,你这个故事编的很不合理,更不幸的是,因为这个不合理的故事,你马上就要倒霉了。”这个男人说着话,把登山包放在地上,拿起茶几上的书本,朝庞谢晃了晃,然后卷了起来。

    这本高等固态物理又厚又重,卷起来足以当武器用。

    “我也觉得有些像故事,不过,我说的都是事实。”庞谢无奈说道。

    “嘿嘿,你说的要是事实,我就把这本书吃了。”这个男人嘿嘿一笑,右手抓着课本,左手五指张开,缓步向庞谢逼近。

第159章 职业作家() 
对于眼前这种情况,庞谢颇为无奈,明显是一场误会,总不能真动手吧?不过,要是选择不动手的话,恐怕只有先离开这里,等到越青颜回来再做解释了。

    想到这里,庞谢缓步向门口走去。

    这个男人见庞谢要走,向后退了两步,守在入户门前面,说道:“现在想走?迟了!”

    庞谢无语,以他的本事,当真要走的话,这个人是拦不住的,可是那就与他不愿动手的初衷违背了。

    就在局面陷入僵持的时候,门外忽然传来越青颜地声音:“行云,你怎么回来了,没提前跟我说一声”

    这个男人愣了愣,慌忙转过身去,只见越青颜提着两份外卖,好奇地看着他,连忙解释说道:“昨天晚上的火车,今天上午刚到,上车前忘了给手机充电,也就没法跟你说。”

    “好吧,下不为例啊!”越青颜点点头,快步向屋里走去,那个男人连忙闪开,给越青颜让开一条路。

    越青颜把两份外卖放在茶几上,站在两人中间,指着庞谢说道:“介绍一下啊,这个是庞谢,老爷子的熟人,我新认识的朋友,也是南诏大学的学生,今天才去大学报道,结果学校没地方住了,我就让他先住到你这,没问题吧?”

    “没问题”这个男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庞谢,惊讶于庞谢说的话居然都是真的。

    庞谢耸耸肩,做出本是如此的表情。

    “庞谢,这是我男朋友铁行云,云州草原过来的,虽然有点傻,不过人不错,熟悉以后就知道了!”

    “好吧。”庞谢说道。

    “对了,行云,我刚才不知道你回来,只买了两份午餐,你俩先吃吧,我再出去买一份!”

    “不用了,我吃书就行。”铁行云随口说道,放下举在手中的高等固态物理。

    “什么意思?”越青颜泛起狐疑,扭头看了看庞谢,又看了看铁行云,发现气氛有些不对,问道:“怎么了?刚才发生什么事了吗?”

    两人连忙一起摇头。

    “我是说我从云州带了些风干的熟牛肉过来,撕点熟牛肉就行。”铁行云解释说道。

    “那怎么行?你们先吃吧,我出去再买一份!”越青颜转身下楼去了,留下铁行云和庞谢在屋里。

    “兄弟,误会了!”铁行云尴尬地拱了拱手。

    “换我也误会。”庞谢同样拱拱手。

    铁行云愣了一会,忽然用力拍了拍庞谢的肩膀,转身从登山包里掏出一个皮囊来,拧开封口,找了两个杯子,满满倒了两杯,说道:“兄弟,云州正宗的夺命三杯倒!”

    庞谢也不多问,随手接过杯子,一仰脖子,一口闷干,一滴不剩,这才点点头说:“不错,很香!”

    “爽快!”铁行云也是一口干掉。

    两人对视一眼,放下杯子,一起放声大笑。

    越青颜虽然让庞谢和铁行云先吃,但是,他俩又怎么可能自己先动筷子?

    两人又等了一阵,等到越青颜回来,这才拉了几张椅子,围坐在一起吃饭。

    春明府的菜肴最大的特点是鲜,“鲜”这个字由“鱼”和“羊”组成,也代表了传统华国人的想法,鱼和羊的味道就是鲜味,不过,尝过此地特产的菌类之后,“鲜”这个字应该再改改才成。

    铁行云刚从云州回来,带了不少当地的特产,如风干牛肉、奶豆腐、草原烈酒之类,也都摆在桌上。

    铁行云出身草原,一年四季苦寒,要喝烈酒暖身子,自然是海量,越青颜巾帼不让须眉,也是大碗喝酒,至于庞谢,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论缸来喝。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三人边喝边聊,渐渐熟悉起来,说起自己以往的经历。

    铁行云年纪最大,至少从身份证上看是这样的,于是第一个说,他出生在华国最北端的云州草原,年纪很小的时候,父母都去世了,在一个远房叔父的照顾下长大,十八岁那年,因为某些缘故,不像在草原上继续呆着,就全国各地到处跑,直到前年在春明府遇到越青颜,这才一见倾心,决定留在这里。

    跟铁行云比起来,越青颜的经历就很简单,也很特别。

    她在春明府长大,从小就是有名的天才美少女,十二岁的时候跳级上了大学,两年之后结束大学课程,在导师的推荐下,前往欧罗巴联盟求学,在慕尼黑大学用了两年时间,拿了物理和语言双硕士学位,之后,又瞒着家里人,偷偷跑到剑桥大学,读了神学学位,直到前年才回国,回来之后一直在攻读博士,也是顺风顺水,论文发到手软,眼看就要毕业。

    听了越青颜以往的人生,庞谢顿时明白,眼前这个女孩才是真正的学霸,单以学习能力而言,还在李天华之上,当然,这并不是说,她的天赋强过李天华,毕竟她的家庭条件要比李天华好得多。

    越青颜说完之后,一双大眼睛好奇的盯着庞谢,能让他爷爷行使特招的权利,总应该有点特殊之处吧。

    庞谢略微思索一阵,半真半假的讲起自己的经历来。

    他出生于东海之滨,还没记事的时候(就是还没开智的时候),全家人一起到镇江府一带定居(水漫金山的时候被卷去的),后来因为种种缘故,家人全都故去了(螃蟹这种动物的寿命太短,全都过世了),在一位白夫人的照料下逐渐懂事(多亏了那颗明珠精粹),可还没等他真正明白过来,这位白夫人就不在世间了(是飞升了,我可没说她死了),他一个人在金山湖畔住了好久(足足八百年),直到去年才巧遇张胖子(金山湖底下遇见的,巧不巧?)来到长安府。

    后来,在张胖子的举荐下,他参加了一次培训,培训中途有两名学员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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