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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章

御剑江湖-第3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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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他好像已经完全习惯了愤怒的小马说粗话的习惯了。

    等小马的愤怒完全平息下来之后,聪明的丁喜才平静地告诉他说,学院之所以收那么高的学费,是理所当然的了,你身上穿的制服,你训练用的兵器,你集训请的专家,哪一样不得是花钱的买卖呀,而且,他们将你由一个小平民老百姓培养成一个吃国家俸禄,替皇帝老子办事的差人,稍微地收点儿费用还是说得过去的嘛,平常你去酒楼吃饭的时候不是还要付小费的吗?

    愤怒的小马总算是不愤怒了。

    甚至还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也不知道是真的明白了,还是根本就没有听丁喜在说什么。

    此刻,他正呆呆地望着南方。

    我想,他一定是在想念他的家乡,江南了。

    我的家乡也是在江南。

    多山多水的江南。

    多风多雨的江南。

    多桥多树的江南。

    可是,离开江南这么长时间,我好像也已经渐渐地适应了北方的生活了。

    现在,即使再去想江南的时候,甚至已经没有了当初的那种憧憬。

    我总是觉得,江南的气候多了些粉脂的气息,就像是柳三变的“今宵酒醒何处,杨柳暗,晓风残月”,虽然妖冶艳丽,却总是缺少了北方那种“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

    在离开江南之前,我还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

    他的名字叫做铁枪。

    他的人就像是他的名字一样,暴躁,冲动,自负。

    而他的性格更像是一条刚刚出炉的铁枪,不容易弯曲。

    那个时候,他几乎每天都要找我去喝酒。

    无论是几百两银子一坛的竹叶青,还是只有几个大钱一碗的烧刀子,我们都不在乎。

    其实,我们并不是真的想喝酒,而是在找喝酒的那种感觉,找喝完酒之后那种将一切都淡忘的感觉。

    每次捧起酒杯的时候,他总会大发感慨,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一个人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可以把前天所发生的事情全部都忘掉的话,一定会很幸福的。

    我不知道他究竟想忘记什么。

    可是,我却知道,他有心事。

    在他看来,能够忘记那些蜂拥而来的心事,才是喝酒的最大目的。

    他说,能够将过去的东西全部忘掉,那么,每一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就是一个新的开始了,当我们站在新的起点上的时候,也就不必再为昨天的成功与失败而耿耿于怀,你明白我的话吗?

    我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我不是不明白他的话,而是不懂。

    我问他,如果人真的可以忘记一切,那么,在你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居然将最爱的人都已经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

    铁枪没有回答。

    我想,他一定不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只好继续喝酒。

    4

    其实,对于酒这种东西,我向来是很难接受的。

    不管它是陈年的竹叶青、女儿红,还是刚出锅的烧刀子。

    每次陪着铁枪将那些清冽的液体倒进肚子,我都会难受上好几天。

    而且,在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还会头疼如裂。

    但作为朋友,我从来不会拒绝铁枪的好意。

    每次都是静静地陪着他把酒喝完,一直喝到躺下为止。

    当然,在整个过程当中,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在喝酒。

    对他来说,我只不过是他用来下酒的小菜,如此而已。

    他这样整天地喝酒,你们根本就不必为他的酒钱发愁。

    因为他家里的钱多得简直可以把世间所有的竹叶青作坊,大曲作坊,茅台作坊,烧刀子作坊买下来。

    你们也不必担心他因为整日喝酒耽误了前程。

    因为他的前程,都在他刚刚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已经被他那个能干的父亲安排好了。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将会在他十八岁成人的那一天,去接管他老子的一切。

    而这一切,本应该是由他那个能干的哥哥接管的。

    但是,哥哥却偏偏早早地死去。

    所以,千斤的重担只好落在他的肩膀上。

    有这样一个显赫的家世,有这样一个有钱的老子,照理来说,他本来应该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快乐、最忧无虑的人才的。

    但我和他在一起喝酒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一点儿也不快乐。

    我就曾经问过他,如果你的心里真的有痛苦,那么,当喝醉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可以忘掉?

    铁枪摇了摇头,不是。

    我说,为什么?

    铁枪说,因为当我清醒之后,那些本应该忘掉的东西却在我的脑子里变得更加清晰,更加痛苦,所以,即使喝醉了也没有用,绝对没有用。

    我说,那你为什么还要喝?

    铁枪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我将那坛还未开封的女儿红一掌拍开,替他斟上,说,其实,你并不是真的喜欢喝酒?

    铁枪点了点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说道,是。

    我重新将他的酒杯斟满,不解地说,那你为什么还要去做一些你自己根本就不愿意去做的事情呢?

    铁枪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

    我想,他是真的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

    5

    我记得,在那年秋天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们喝完了最后一场酒,就各奔东西。

    我来到了墟上,开始一场新的生活。

    而铁枪,则去了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据说,他所去的那个地方没有尘世间的一切烦恼,没有乱世中的喧嚣,只有一条可以让人快乐的街道。

    而在那条街道上,则住满了很多快乐的人。

    他说,他去那个地方,有他一直想寻找的真正快乐。

    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见到过铁枪。

    只不过,在几个月之后,江湖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人。

    这个人不仅喜欢喝酒,而且,还喜欢用一柄铁枪般生硬的冰冷刀子在木头上雕刻一个女人的头像。

    但奇怪的是,他却总不把这个女人的头像雕刻完。

    有的时候,即使已经把大致的轮廓都雕刻出来了,也不会让人看见,只是找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继续雕刻。

    所以,就有人说,其实,他所雕刻的女人并不存在,假如真的存在的话,他早就把她雕刻出来了。

    还有人说,他之所以刻了埋,埋了继续雕刻,是因为,他一直在寻找这样一个与想象相符合的女人,当他把想象中的那个女人雕刻出来的时候却忽然发现,手中的这个女人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模样。

    所以,他要把她埋到地下,继续雕刻。

    而以上具体哪一种说法比较贴切,作为他最好的朋友,我也说不出来。

    不过,根据交往多年的经验来看,我觉得,后一种说法更接近一些。

    他真正要雕刻的,并不是一个女人。

    他只是在享受那种雕刻时的快乐时光。

    或者说,他只是在雕刻中寻找那些真正属于自己的快乐。

    如此而已。

    只要他自己觉得快乐,无论雕刻什么,都不太重要。

    在此,我还听说他给自己取一个特别奇怪的名字,李寻欢。

    ——寻欢,寻欢,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寻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快乐。

    自从那次分别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我想,此刻我已经明白了铁枪当年不得不选择离开那个显赫的家庭的原因了。

    因为一个人一生下来,就被别人安排好了一切,其实,并不幸福。

    你会不会觉得舞台上的那些被人玩弄于鼓掌的木偶很幸福?

    不会。

    因为真正的幸福不是被人事先安排好的。

    而是靠自己的双手挣回来的。

    6

    今天,小马从外面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一封信。

    尽管没有署名,可是,我仍然一眼就认出了这是铁枪写来的。

    因为铁枪的字就像是他的名字一样,生硬而不易弯曲,就像是用铁枪刻出来的。

    但是,我喜欢他这种生硬的字体,就像是喜欢他的人。

    在信上,他说话的口气依然像以前那样,吊儿郎当,故做潇洒。

    他说,哎呀,丁喜呀,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所在的地方,穷得几乎连老鼠都要饿死了,一家人只有一条裤子穿,你说多好玩。

    他仿佛知道了我要问的问题。

    别担心怎么出门,因为这个地方花不香,鸟不语,甚至连兔子都不拉屎,方圆几十里之内都看不到一个人影,用来拍摄鬼子进村的电影更合适。

    当然,他的原话并不可能是这样的。

    我只不过是在借用数百年之后,甚至是数千年之后时髦话来转述他的意思而已。

    我想,也许只有这样说才能表达出他在那个地方的苦闷心情。

    更何况,在那个时候,鬼子进村的事情还没有发生。

    那个时候,我大天朝的国力,别说是鬼子进村,哼,天朝老百姓不进鬼子的村就已经够客气的了。

    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

    在信的最后,铁枪还说,呆在这种贫瘠清苦的地方,生活虽然艰难了一点儿,但过得却很快乐。

    因为他本来就是想出去锻炼自己,而不是去享福的。

    更况且,在那个地方,也让他体会到了以前在家的时候很多无法体会不到的东西,比如说团结,比如说奋斗,比如说考验,比方说人情世淡,冷暖情薄。

    那种恶劣的环境,本来就是一个锻炼人的地方。

    其实,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勤劳的人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只要肯努力,荒漠也会变成绿洲的。

    7

    铁枪的话使我想起了自己初次出来闯荡的经历。

    那个时候,我刚刚从和风送暖的江南,来到风大沙狂的墟上,还没有完全适应这里的环境,也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心里落寞至极。

    但是,我却又偏偏眼高于顶,总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天才。

    其实,我确实是个天才。

    我几乎什么都可以干,唱歌,跳舞,弹琴,对弈,吟诗,作赋,练剑,踢球,甚至还能勾引风骚的小妞儿。

    我甚至跟人夸过口,除了生孩子,根本就没有我什么不会的。

    可是,当我来到墟上真的想用自己这浑身的本事来养活自己的时候,却赫然发现,自己其实什么也不会。

    而我以上所说的那些本事,都是用来花钱的。

    他做过镖师、做过教师、做过厨师。

    但无一例外都是以失败告终。

    唯一一件做成的事,就是街头卖唱的。

    当初在家的时候,聪明的丁喜对音乐比较感兴趣。

    他曾经还下过苦功夫研究古今中外各种流行的或者不流行的乐器,什么鼓啦锣啦吉他啦三弦啦……

    他甚至还特别研究了一种西洋的打击乐器,只是想比较一下东西方的乐器究竟有什么不同之处。

    研究之后才豁然发现,它的样子虽然看上去和山东大鼓差不多,但听起来却好像要比山东大鼓更带劲儿些。

    因为那种打击乐器本来就是流行于西洋民间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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