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合集 byksen-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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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飞扬说:“谁向你那么晚不起来?我早吃了,你快去吃,看凉了。”
一边就拉他坐下。
又说:“我先出去了,你吃过了歇歇看看书吧,等我回来。”
沈未央点头,看着他出去这才坐下来吃饭。
桂花糕细腻香甜,水晶烧卖十分鲜香,里面似乎加了点蟹肉,滋味极好,粥熬的火候正好,软腻清香。沈未央正吃的高兴,却见凌飞扬急匆匆走回来,不由有些奇怪。
凌飞扬进来看到他便说:“忘了嘱咐你,若要出去,记得把前儿做的那白狐狸皮的披肩披上,着了凉可不是小事。”
沈未央笑,站起来把他推出去:“我还以为你忘了什么要紧的东西呢,吩咐下人回来说一声就是了嘛,还自己走回来,你如今是越发罗嗦了,还不快去,那么多人等着你。”
凌飞扬十分无奈:“叫人回来说你会听才怪,我当面说了放心些。”
一边又拉他进屋去:“外头冷,别出来,我真的走了。”
这才转身出去。
沈未央站在门口看他背影,微笑。
哪里冷?觉得好暖呢,果然是暖春。
END
…《任性》
太阳很烈,晒得我有点眩晕,我站在这大厦前,抬起头看著顶楼,眩晕的更厉害了,那麽高,而他就在顶楼。
我闭了闭眼,还是走了进去,这里没有人认识我,但几乎每个人都知道我,我走进电梯,毫不迟疑,直接往顶楼而去,既然已经决定低头,我已不想再纵容自己了。
虽然他很忙,但秘书小姐一看到我就立刻让我进去,看来他对我的确是不一样的,我走进他的办公室,他似乎已经知道我来了,停下手边的工作等著我,几天不见,他仍然那麽漂亮,就算在世人的眼里我才是狐狸精,可我一直觉得他比我漂亮的多。
我轻声说:“对不起!”
他笑了,向我伸出手:“来!”
为什麽要我低了头,你才肯这般温柔?
我也笑,向他走过去,只要愿意,放弃一切坚持真的很容易。
他把我抱在怀里,轻轻的,安抚般的吻吻我的唇,在我耳边笑著低声说:“宝贝,今晚我们去吃法国菜,好不好?”
我说:“不好,我想去风致居,那里来了一批日本清酒,在瓶子里是液体,到进杯子里就像碎冰一样,好奇怪,我要去看看。”我并非一定要去那里,我不过想撒娇而已,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撒娇他会很愿意纵容我的。
他只管笑:“好,我们去看看。”
整个晚上,他一直那麽温柔,丝毫不提之前我们之间的僵持,也没有得意的神色,只是笑吟吟的看著我,附和著我的东拉西扯,而且仍是一贯的体贴,我看一眼还没来得及动手,他已经替我夹到碟子里,感觉口渴,便有杯子递到嘴边,我想我要不是要求太多,他真的是最好的情人,年轻貌美,有钱有势,又是这样温柔体贴,而且这麽多年了,真是难得。
不过,既然已经放弃坚持了,他仍然会把我宠在手心里,呵护备至的,这一点我很清楚,这麽几年了,他容忍了我许多的任性,为我也曾付出了许多的代价,记得有一个夜晚,他紧紧的抱著我,脸埋在我肩上,说:“为什麽我就是放不开你呢?”那一刻,他的声音非常脆弱。所以我一直知道,在他心中我是特别的一个,我也知道,只有对我他才会温柔呵护,在他的辉煌记录里,每一个情人都恍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对他们,他永远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甚至不假辞色,不然,我怎麽会被那麽多人称为“狐狸精”。
缱绻缠绵後,他抱著我沈沈睡去,我却无法成眠,呆呆的看著他,一阵悲哀袭上来,强的让我无法忽略,一直记得一句歌词:“爱情不能容忍任性放肆。”所以我不任性了,我放弃了,我向他低了头,结果也如我所料,他仍然待我如珠如宝,我知道,只要我愿意,他也会一直如此爱我,用他的方式爱我,可是。。。。。。。。。。。。。。。我要他以我的方式爱我,我要的并不多,我要的不过是爱情里最基本的忠贞而已。
爱情里不能任性放肆,可是我承认,我是一个任性的人。
我太低估自己了,我无法改变自己,我仍然任性,我轻轻起身,走到窗边,他熟睡的脸在月光下尤其动人,那麽精致无暇的面孔,我爱了那麽多年了。
最後一次任性让我御风飞扬。
EDN
…《红酒》
一直喜欢红酒,从当年的干红喝到现在的柔红,味道越来越淡,颜色却越来越美,如红宝石般晶莹的液体,静静的放在面前,总让人心情愉快。
看到一个漂亮的男人坐在角落里,啊,他的面前也放著和我一样嫣红的酒,很少看到男人喝这样温和的酒,比金牌嘉士伯的酒精度数还低,和喝果汁差不多,他怎麽会喜欢这样的酒呢?不过再温和的酒也可以让我有眩晕的感觉,会让我变得放肆而冲动,可以做出很多平日绝对不会去做的事情。
我端著酒,走到他的对面坐下来,他抬头望了我一眼,没说话,只是挑了挑精致的眉,算是询问,我笑道:“我只是看到你的酒和我的颜色一样,所以就过来了!”
他很淡很淡的笑了笑:“也只不过颜色一样而已。”
我不是很明白,他端起自己面前的酒送到我面前,我接过来轻轻抿了一口,很烈,酒精的味道完全的压住了红酒所有的甜香,我觉得奇怪,红酒里掺伏特加,实在是一种很奇怪的喝法。
他又笑了笑,说:“我喜欢这个红色,所以在伏特加里加了红酒,很两全其美的做法对不对?”
我说:“温和的外表,暴烈的性子,是你吗?”
他这次没笑:“不,不是我,我怎麽可能有这样特立的个性呢,这不过是有人帮我养成的习惯而已。”
我心里一动,这独自在酒吧喝酒的漂亮男人会有怎麽样一个故事呢?
可惜我的酒喝得不够多,没问出来。
他喝下最後一口酒,温和的说:“我的酒喝完了,我该走了。”
看著他走出去,我收回心思,专注在自己面前的杯子上。
隔了几天,我又去了那个酒吧,这次我去的比较早,所以我看到了他从进门到出门的全过程,他只是要了那样子一杯酒,慢慢的喝著,安安静静的低著头,不过就算低著头他仍然是一个漂亮的男人。他用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喝完那杯酒,然後安安静静的离开。
或许他是每天都去吧,我每次去都看到他,从10点坐到11点,一直很安静,除了拿杯子,几乎没有任何动作,酒吧柔和的灯光打在他清丽的轮廓上,五官非常精致动人。我想,每个人的目光都会忍不住在他身上流连的。
我还是忍不住过去坐在他面前,他对著我笑了笑,算是招呼吧,我笑道:“为谁夜夜立中宵?”他愣了一下,我知道我猜对了,虽不是中宵,却真的是“夜夜”。只是这般执著那人知道吗?所有的牺牲最好的回报就是有人知道,而他却是如此沈默,每一个夜晚都淡如烟尘了。
他说:“除了等待,我已别无它法。”
他或许早已习惯,我却动容了,这样绝望,这样寂寞的等待。
怎麽挣扎,怎麽痛苦,我都可以猜想,可这样长久的等待,是最难消受的。
他淡淡一笑:“其实无论什麽都可以成为习惯的,而对我来说,等待也已成为习惯了。”
我以後再也没有打扰他的等待,只是养成了一个小小的习惯,每次我要去那个酒吧都会在10点以前去,一直会分心看他静静的喝那杯嫣红的酒。
直到有一天,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著大雨,我无处可去,只好去那里消磨一个晚上,他仍然在10点来了,和往常一样开始喝那杯酒,仍然没有什麽表情,喝到一半的时候,他端起酒杯,看著那美丽的颜色,突然叹了口气,没有继续喝,只是放下酒杯,往门口走去,留下桌上那半杯红宝石般美丽的液体。
我呆了一下,连忙跟著追出去,我看到一直停在门口的一辆阿尔法.罗密欧的後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个颀长的男子,打著伞将他接到车上,动作温柔,待他如珠如宝。
原来他在等待的时候,也有人在等著他。
我明白,今後只怕再也见不到他了。
END
『短篇』今日
今日,是麟儿第一天放暑假。
我承诺过带他去外公空置的海边别墅度假。
麟儿五岁了,他并不十分象我,我总是说:“象他的母亲比较有福气。”
这是真话,琪琪长的端庄,家境好,从小一帆风顺,几乎没有遗憾,哪里如我,早已满身伤口。
停了车,我皱皱眉头,今日这海边怎么这般热闹?
不是著名的幽静吗?
麟儿睁大眼睛,十分欢欣雀跃。
我忘了,孩子都是喜欢热闹的。
我拍拍他的头:“去玩吧,晚饭前记得回来。”
麟儿乖巧的答应,他真是最乖的孩子,一向听话,从不忤逆长辈,不不不,不是我带了有色眼镜夸自己的儿子,麟儿真正百中挑一,比他的父亲强许多。
我只会让父母气的头痛,一度断绝关系。
结婚的时候,母亲落下泪来,将琪琪视为大恩人,别人家婆媳关系最麻烦,我家永远不会。
我看着麟儿跑开,一个人开了门进去坐下来。
和琪琪恋爱,从来没有来这里看过海,所有浪漫温柔举动都早已做完,我只会隔一日打个电话给琪琪,和她吃晚饭而已,乏味至极。
但琪琪极包容,温柔微笑,至大忍耐力。
我拿烟出来抽,在烟雾中淡淡一笑,纵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只是我没有资格抱怨,也无必要抱怨,我此生已完结,并无什么难以放下的心事。
或许,如果能再见他一次。
淡淡的寂寥与轻轻的痛又一次迎面袭来,如微雨一般,甚至没有打伞的必要,但毕竟渐渐的浸湿了发丝,眉梢,眼角,唇间……直至心中。
大约再没有干燥的那一天。
已经习惯了这种湿润,整整十年,早已成了我最重要的一部分。
那一丝缠绵的痛楚也是。
可是,我为什么想要见他?
我实在没有见他的理由,我此生已经完结。
或许,我是想问他:“你后悔过吗?后悔曾经付出一切来爱我。”
我希望他说不,因为我会说不。
这是这一生我唯一学会的,也是这一生我唯一确定不后悔的事情。
那个时候,我的生命如花盛放到极致。
看看时间,差不多是晚饭时间了,麟儿怎么还不回来?
我不得不起身去找他。
把刚才放进心中一个角落里,那里存了许多,已经习惯了在平日漫不经心的想起,漫不经心的放进去。
在沙滩上找了一圈,终于听到一丛灌木后面麟儿清脆的童音。
听不清楚,我靠近些,听到了另一个人说话:“你爸爸还好吗?”
我生生的顿住,海浪的声音,沙滩的喧哗,落日的余晖,周围的整个世界悄悄退去。
我从灌木的空隙看到一张仍旧白皙俊秀的容颜。
温柔的微笑着,眼睛清亮。
十年的光阴缩成一束握在我手中,我看到一摸一样的淡淡温柔。
曾经在许多个星夜,清晨,午后,黄昏听到我的声音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