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千年岁月中-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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疚之心,这次我要跟着自己所‘爱’之人走,他一定会成全我,就算萧同志真的追走了,他也不会将我交到轩辕御天手上,说穿了,他就是牵制轩辕御天最重要的一步棋!
我讪笑着道,“陛下既然已经知道了,那……”
萧亦炫猛的抬头,望着我想要说什么,我被他的样子吓了一跳,往后缩了缩。他却摇了摇头,命令马车停了下来。
这次,我真的笑开了,“那么,炫王陛下,就再见了,不,应该说,用不再见了!”
我高高兴兴的跳下马车,还俏皮的挥了挥手,就差没来个飞吻了,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面无表情的命令马车继续前进,我望着逐渐远去的马车,突然想到了什么,追了两步,将手放在嘴巴上作喇叭状,“祝你和我王陛下白头到老……”
话一出口,顿时胸臆间全然轻松下来,痛苦了这么久,被伤害了这么久,总算,一切都放下来了,从此不管是身或者是心,从此真的,天涯海角,任我遨游……
我大大的伸了个懒腰,嘴角间逐渐浮现出笑意,那么,好玩的异世界,我来啦。我不再是笼中的凤凰,而是能自由自在飞翔的鸟了。
当然,没忘记一直缠在腰上的,经我改良后几乎看不出来的隐形腰包,啊?你问我是来干什么用的,当时是——装着从皇宫里面A出来的宝贝咯,我怎么可能空手出发呢?是不是呢?嘿嘿,是从各个国家的皇宫里面A出来的哦,绝对价值连城!当然不算我外面背在身上的包袱,鞋底下的,小腿上的……咳咳,哎呀~~讨厌,人家不能再告诉你了啦~~
拍拍涨鼓鼓的,起码上我的腰围大了几寸的腰包,我满心愉悦的,踏上新的旅途……
第三十四章
四年后
江南三月,群莺乱飞,杂花生树的时节。
是夜,如水的月光轻柔的洒在湖面上,缠绵出一段潋滟的柔情,远处,山寺传来悠远的钟声,一声声,意迟迟。
清风拂过,掀起画舫上朦胧的一方轻纱……
美人卷珠帘,素手把酒杯,红酥手,黄藤酒,满船春色,莫言笑,莫道迟,最是醉人乍现还隐时……
停停停,卡卡卡,你们当是拍唯美派的电影。
重复,以上,纯属某人无聊时的自行想象的画面而已。
真实的情景是——
某人,哈哈,也就是大家各位熟悉的超级可爱的香儿我。(被不明物体一下打飞,坚定的爬回来,继续~~)
超级可……咳,咳,我什么也没有说,反正就是我啦,正和某人泛舟湖上。
酒过三旬,(果汁过三旬??)当然我也要附庸风雅一回,从广袖中抽出玉笛,放在唇边。
一曲终了,自我感觉超级良好。(= =+)
呵呵,也不是啦,我旁边坐着的那位仁兄也一脸陶醉的样子哦,而且还毫不吝啬的为我鼓掌呢。这当然说明我吹得好啦。如果,没有以下的对话的话。
“香葶,很不错嘛,至少还能听出是首曲子。”
= =+你什么意思。
“啊,不对,我错了。听得出是一曲远别离哦。”
这还差不多,可怎么听着哪里不对呢。
“不枉费我教了你四年啊,”某人抹泪状,“想当年,你说要学点乐器,我最先给你挑的古琴,你竟然能弹得我们当时呆的那个村子里的鸡都不感打鸣,真是厉害啊,我就给你换了二胡,你竟然能拉得方圆十里的人都以为我们家发生什么惨般都冲到家里来,更不好说以后的琵琶,我没让你用那么大力啊,呜呜,害得我重新续弦都弄了好久,我的珍贵的琵琶啊,呜呜……”
“你够了没有,至少我还有点笛子的天赋嘛。”什么意思嘛,说得我好象毁坏狂人一样。
“是啊,有点天赋,四年终于学会了一首曲子。”某人很不给面子的戳我的短。
我使劲的捏着酒杯,捏捏捏,将这个杯子想成某人的头就好了!我捏~~
啊?你问我某人是谁啊?我没说吗?哎呀,真的是老了,老了,记忆力不好了啊。
他是黎清啦,啊?哪个黎清,看吧,我就说你没存在感吧,虽然长成那样,哼哼……
就是那个神主啦,当年我才前脚离开那个麒麟还是麒龙的山,他后脚就离开了,然后在路上一脸惊讶的望着我,好巧啊~~是香后耶~~
当时单纯的我也这么认为,所以当他提出结伴而行,畅游河山的时候,被他外表所蒙骗的我丝毫没有犹豫的答应,可是,经过四年的反复实践,我才知道,我,当时绝对被这个貌似无辜的神子给欺骗了,绝对!
虽说如此,四年来,我还是和他用着兄妹的名义一起遨游四海。
据他说,神主的位置是从黎国的皇子中挑选出来的,他才得以卸下神主的身份,重新获得自由之身。但是,四年来,他的面貌在我眼中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气得我直牙痒痒,什么嘛?一点都不变老,害得我心里都不平衡。
而四年中,变得最多的就是我的容貌了,完全脱离了以前的稚气,整个轮廓成熟了圆润了,最令我高兴的是,走在街上会有人回头看我,这不能不算是四年来最大的收获。
而这四年中,那三国的局势虽然动荡不安,却也没有发生什么大的战争,杜修宇顺利的即位,成为北觐新的国君,号修王。
南冥的事我知道得不多,也不知道萧亦炫有没有找到杜骏宇,而轩辕御天在这四年中铲除了他的两个兄弟,坐闻了皇帝之位。
然而,这些事不再和我休戚相关,最多是在无聊的时候,拿出来闲聊一翻,打发一下时间而已。
四年来走过无数的地方,最令我惊讶的是,南冥竟然也有一处名为扬州的地方,而现在,我和黎清就慕名前来。
果然,是烟花之地,觉得好玩的两人(绝对不只是我一个人的主意啊!)当即买下一艘画舫,学人家风雅来了。
偶尔,黎清也在心情好的时候弹上一曲,没想到的是,竟然红了起来。成了什么传说中的画舫。什么世道啊?太诡异了~
不过这山清水秀的地方我们两人确实都非常喜欢,便多在这里停留了一段时间。
“够了,本姑娘要去睡觉了,不和你计较了!”
不想再听某人不住嘴的讽刺,我使劲摔下某个可怜的酒杯,拂袖而去。
月色,皎洁如水。
睡在被水面轻轻摇晃的船舱中,仿佛回到温暖的母体,安全,有舒适。
但是,我睡得不熟,因为,我在等待……
子时
一阵扑翅声从我未曾关拢的窗口传来,我悄无声息的下床,行至窗前,那灵巧的猫头鹰立刻顺从的落在我的手背上。
我微微笑着抚了抚它柔顺的羽毛。
从它脚上取下一张纸条。
这聪明的小东西,也只有他,能在夜色中毫无顾及的展翅翱翔。也只有它,能够安全的将信送到我的手中。
挥手送走了它。
我打开纸条。
果然,不出所料。
刚刚揉碎纸条,扔到水中毁灭证据。
一阵剧烈的咳嗽仿佛从喉咙深处涌了出来,我捂住嘴,不发出一点声音,却无法阻止鲜血从指缝中溢了出来。
咳嗽过后,我随手擦干净唇角的鲜血。
嘴角拉出一个残酷的笑意,终于,要开始了。
第三十五章
“早啊,香葶。”一出船舱,就有人微微笑着向我道早安。
“早!”真是很‘早’啊,都是午时了,也只有我才会在这时间和别人道早安,谁叫我早上喜欢赖床呢。
“昨晚睡得可好?”
我扬扬眉,走过去拿起筷子,面不改色的撒谎,“睡得很好啊,怎么了?”
“没什么,睡的好就好,就会有心情和力气应付今天的事。”黎清笑咪咪的说道,给我夹了一筷子菜。他虽然已经卸下神主的重任了,但这么多年以来,他的笑容还是一如初见,纤尘不染。
“今天?什么事啊?”我边嚼着菜边问道,呜,出了皇宫真是太幸福了,不用整天守什么规矩,可以边吃饭边说话,虽然我以前在皇宫的时候也没有守过。不过吃饭的时候可没什么人和我说话啊。
“今天一大早,扬州的花魁之一柳惜君就送来了拜帖,约我们三天后一叙呢。”
“什么?”我差点跳起来,“拜帖,她送拜帖给我们。”
“是啊。”黎清笑意未变。
“不去,不去,坚决不去,又是眼红我们的名气的人吧,说什么一叙,其实就是请去比什么弹琴啊,吟诗啊,作画啊什么的,我才不要去,坚决不去,反正是你的琴惹出来的祸,要去你自己去。”
说到拜帖,我就是一肚子气,第一回的时候我不明所以,以为人家是好意,就傻傻的去了,结果一上去人家就叫比唱小曲,幸好我见势不对,立即撤退,装着弱不经风的样子往黎清身上一倒,才逃过了当众出丑的下场。
都怪那个死黎清,对外坚决不肯承认是自己弹琴,非说是我弹的,你说他没事弹这么好干嘛啊?惹些事出来。
那些女孩子也真是的,我们这画舫又不接待外人,她们争些什么啊,真搞不懂。
“这次,你是非去不可了哦。”我怎么觉得黎清的笑容中,有那么一丝幸灾乐祸的味道呢。
“柳惜君可不同他人,她可说是扬州花魁之首,这湖上的所有人都要卖她三分薄面,你不想去,也成,那么我们就乘早卷铺盖走人吧。”
卷铺盖走人,可我还没玩够呢,怎么办?
算了,去就去,反正,嘿嘿,山人自有妙计。
三日后
这天,我破例起了个大早,再怎么说,也不能全把面子丢光吧,都是美女去的耶。
精挑细选了一套鲜艳的衣服,那些花魁们多喜欢素雅的,我就来个彻底颠覆,衫子穿上身,拦镜自照,我不得不佩服黎清的好眼光,选的衣料和样式是绝对的上品。
头上的发髻,靠着四年来东摸西骗闲得无聊学来的东西搞定它,梳梳拆拆,一上午的时间就这么过去。
吃饭的时候,黎清看着我头上包着的一大块布,眼睛瞪得比灯笼还大,我尴尬的笑笑,不想弄乱了嘛。
吃过午饭,就是化妆时间啦。
我兴冲冲的将三天来准备的“道具”摆满了一桌子,想当初我上大学的时候上过那么多美容课,不知道现在忘完了没有,有多少年,没这么精心修饰过自己了。
所谓女为悦己者容。
没有悦己者,是不是人人都会对镜洗红妆呢?
没有粉底,就用三天来缠着黎清配的不知道什么粉代替,让我颇费了些时间告诉他我要的是些什么东西,还好他懂一些医道,不然可就麻烦了。我还在里面加了很细的碾碎的花瓣,不过已经挑了出来,只余淡淡的清香。
用自制的毛刷均匀的将粉抹在脸上,当然不会忘了露出来的脖子,三处厚,三处薄。
其实香葶的皮肤很不错,白得晶莹,因此不需要画得太厚,否则反而不自然。
碳粉用来描眉,不要呈现条状,要微微的散开,自然美观。
睫毛本来就非常漂亮,不用再加工。
勾上眼线,使眼睛看来大而有神。
眼影要画得深些,因为是晚上,灯光下看人,总不会那么清楚,晚妆和日妆总是不同。
腮红从颧骨处蔓延开,千万不能出现团状的不明物体。
画唇的药膏被我特别要求要亮一点,这样唇色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