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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碧血多一剑-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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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军法加银子的夹击下,士兵们虽然不至于勇气倍增,倒也放下了对辫子兵的恐惧。所谓富贵险中求,现在就是在险中求富贵的时候了,虽然辫子兵很厉害,可他们也是肉长的,被刀子砍了也流血。

为了银子,拼了!

第五十四章 初战

 得知闯王打败之后,平天军一改前几天慢腾腾的行军,三天三夜的时间,急行军二百里!休息了两个时辰之后,又潜行了三十里,突然出现在清兵的腰肋处,狠狠地捅了一刀。

闯王军败的溃不成军,作为追兵的清兵其实也好不到哪去,同样阵型散乱,难以呼应。不过清兵强在斥候非常出色,在三十里外就发现了潜行而来的平天军,斥候快马回来报信,清兵整好了队伍的时候,平天军还在十里之外。可平天军的偷袭也不是没有效果,清兵的队列拉的太长,即使接到了警报,也只能集合了附近不到两万人马,兵力上并不比平天军多多少,而且骑兵少的可怜,只有不到一千人。

虽然清兵的人数要多一些,但平天军的作战方法太无赖,偷偷潜近就不说了,当双方撞到一起时,他们竟然先扔出十几个炸药包,爆炸声中,清兵被炸倒了一大片,硬生生在清兵严整的阵列中开出一个大口子来!平天军趁势从这个口子杀了进来,将清兵搅的一塌糊涂。

等清兵好不容易稳住阵脚,派出骑兵兜截平天军的后路时,突然又冒出一队火枪手来,几轮排枪,将骑兵打倒了前面的数十骑。前面的骑兵倒地,后面的骑兵为了躲避地上的兄弟,只好稍稍绕了个圈子,这就耽误了片刻。就是这片刻的工夫,平天军的大队就脱离了和清兵的接触,钻进旁边的山林,消失不见了。

莫名其妙挨了一下的清兵当然不肯善罢甘休,立即衔尾急追。可是平天军是钻树林逃掉的,清军的骑兵起不了作用,只能派步兵追击。双方在山林中兜兜转转地捉了一天的迷藏之后,追在后面的清兵被引进了一个地势并不险要的山谷。

因为这个山谷根本不适合埋伏,所以清兵没多大戒心地就跟了进来。可是就在山谷的另一端,奔逃的平天军突然回头阻击,坚决地将清兵挡在了这里。清兵见平天军终于肯停下来硬拼了,都是大喜过望,立即集中兵力进行突击。

可就在双方胶着在一起的时候,两侧低矮的山包上突然出现了几十架小巧的投石机。随着“嗡嗡”的发射声,一个个小包裹被扔进了清兵的人群中。这些小包裹一落入人群,就“轰”地一声爆炸开,火药中夹杂着大量的碎铁片,一下子四射开来,顿时扫倒一大片人。这个时代的军阵,全都是密集排列,结果每一个炸药包都发挥出巨大的杀伤力。追来的清兵几乎一下子就被扫倒一半!

突然遭受如此惨重的打击,饶是清兵一向勇悍,也顿时溃不成军了,还活着的人当中,一半被吓傻了,另一半转身就逃。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肯死命抵抗的,只有了了几个人,很快就被淹没在平天军反攻的大潮中。

孙仲寿和江枫并肩站在山坡上,看着下面汹涌的平天军,江枫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区区几十个炸药包,在孙仲寿的手里,竟然变出这么多花样来,并且发挥出最大的杀伤力,可见孙仲寿才是天生的军人。

清兵一溃千里,平天军士气极旺,追着清兵的屁股杀了下去。可是他们才追出不到三里地,孙仲寿就发出了收兵的信号。平天军上下正杀的过瘾呢,对不合时宜的收兵信号都很是不满。前面那拖着鞭子的脑袋可都是钱啊!怎么能不追了?所以有很多人干脆不理会上面的命令,继续呐喊着追击。

孙仲寿见军队杀疯了性子,竟然不听命令了,急得直跺脚。附近还有不知道多少清兵,平天军应该见好就收。再追下去,等清兵调集大队人马反包围过来,平天军可就惨了!但眼下这个形势,孙仲寿也没了办法,长叹道:“训练了这么久,居然还是不能令行禁止,平天军完了!完了啊!”

江枫虽然也不明白孙仲寿为什么在这么好的情况下收兵,但既然是孙仲寿下了这样的命令,那就一定有他的道理。而军队不听命令,自然是他这个军法官的事。于是他飞身上了马背,带着手下那一百多军法官就冲下去。他的动作太快,孙仲寿想拦却来不及了。这一下他可不只是跺脚,而是跳脚了!

江枫的军法队全都骑着快马,所以很快就追到了那些杀红了眼的平天军步卒。江枫也不客气,马鞭挥舞起来,得谁抽谁,一边抽一边叫:“退兵,退兵!那个王八蛋指挥的部队,敢不听命令,我要他的脑袋!”

江枫内力深厚,他这扬声一叫,声音穿破重重硝烟传遍了整个战场,大部分平天军士兵都听见了。江枫在平天军中凶名赫赫,他这一发怒,立即让不少人从狂躁中清醒了过来,刚才还疯狂追击的人当中,有一多半乖乖地退了回去。但还有一小部分贪心太重,眼看着就要又剁下一个脑袋来,连江枫的淫威都不怕了,非要多杀两个不可。江枫无奈,只好带着人继续追下去。

好不容易追上了跑的最远的一部平天军,江枫找到了带领这一队士兵的百户,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鞭子,大骂道:“你他妈想死自己死去,拉着这么多兄弟和你一起死,你还配当这个百户吗?赶紧给我滚回去!”

这个百户名字叫陈雷,擅使一杆镔铁枪,所以别人都叫他陈铁枪。他出身于绿林道,是江湖豪杰中少有的几个投身到军队中的人。做过山贼的陈雷,秉性狂野,对军中的纪律最不耐烦,和江枫发生过好几次冲突,也被江枫修理过好几次,两人本来就有恩怨。

而这一次江枫更是一点面子都没给他留,陈雷即使知道自己不论从地位还是武功上都远不如江枫,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挨了打,哪里还忍得住?也不管向自己抽来的鞭子,挥舞铁枪就向江枫刺去,大骂道:“你当老子是你儿子不成,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老子今天跟你拼了!”

江枫见陈雷竟然敢还手,也知道自己这事处理的太急躁了,但事已至此,他也只能先压下陈雷的反抗,把这些士兵都带回去再说。于是他手中的马鞭一甩,就缠上了陈雷的铁枪,轻轻一带,就将铁枪带偏了。然后另一只手一把抓住枪杆,用力一夺,叫道:“撒手!”

陈雷哪里能和江枫的功力相比,铁枪一下子就被江枫夺了过去。可陈雷脾气上来了,还不肯罢休,招呼手下的士兵道:“大伙儿一块上!把他给我拖下来!”

江枫将夺来的铁枪一摆,厉喝道:“谁敢上来?”这些士兵久闻江枫的凶名,咋呼了半天,确实没有人敢上来捋江枫的虎须。陈雷气的暴跳,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时,清兵的反击终于到了,两队骑兵终于赶到,分别从两侧夹击过来,显然是要将这股平天军包围起来吃掉。江枫顾不得陈雷了,大喝道:“想活命的,都跟我来!”说着,他当先跃马挥枪,向外冲去。

在清兵包围之中,平天军大约有五百多人,分别从属于七个百户军官。这七个人互不统属,互相之间也互不服气,江枫在这个时候就是当然的最高统帅。他这一声吼,众人立即跟了上来。江枫平时是杀神,可在战场上,杀神就变成了救星。所有人都知道江枫当初能以一敌千,所以大伙儿也都相信今日江枫能带他们冲出重围。

在江枫的带领下,这五百多人开始亡命狂奔,想要赶在清兵合围之前逃出去。可是江枫这边的五百多人,除了几个将领和江枫手下的军法队骑着马之外,其他人都是步兵,如何能跑得过清兵的精锐骑兵?赛跑的结果就是,在江枫他们才跑到一半的时候,清兵就彻底封死了他们的退路。

江枫一看不好,他们如果再按照原来的方向冲下去,必然是和骑兵相对冲锋。步兵和骑兵硬撼,那不跟找死一样?他四处一望,发现左右前三个方向都是清军的骑兵,唯有身后是步兵。那些步兵虽然人数众多,但他们刚刚打了败仗,正是人心惶惶之时,要想突出重围,那里才是最薄弱之处,于是江枫立即率军又杀了回来。

当江枫刚刚回头反冲的时候,清兵确实混乱了一阵,被他们这区区五百人杀了个落花流水。可是这里的步兵虽然混乱,但人数却是最多的,尤其是清兵向来悍勇,在几个将领的人的指挥下,很快就整理好队形,将江枫等人裹在阵中。

江枫不擅长枪法,可在乱军之中,精妙的枪法没什么用处,反而是只要你枪快力大,就能所向披靡。恰好江枫就擅长这些,一杆镔铁枪舞起来,方圆三丈之内无人可以立足。可是江枫杀进人群之后,很快就发现自己陷入了四面是敌的境地。回头一看,就见平天军都被阻截的寸步难行,只能围成一个圈子勉强抵挡四面八方的攻击,有他一个人穿透了清军的防线。

第五十五章 大胜

 江枫当然不能自己一个人逃命,只好调头又杀了回来。他刚刚杀到近前,就见陈雷手中的木杆长枪被一个清军将领一刀砍断,紧接着的第二刀陈雷已经无法抵挡。陈雷见自己必无生理,狂吼一声,干脆不闪不避地反手将一截短枪向那清将刺去,想要来个两败俱伤。

眼看着两人就要同归于尽之时,突然一道影子一闪而过,那个清军将领就像是被冲城车撞了似的,一头栽倒在地。陈雷吃了一惊,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个清将的尸体上竟然插着自己的镔铁枪。陈雷大喜,急忙抛掉手中断成两节的木杆枪,将镔铁枪抓在手中。

铁枪在手,陈雷才想起这杆枪应该在江枫的手里,急忙抬头看去,果然见到江枫正在不远处。此时的江枫手中没了兵器,被周围的清兵打的手忙脚乱,才一会儿的工夫,身上就挨了好几下,鲜血透出盔甲。

陈雷见江枫为了救他,把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急的他眼珠子都红了,“呀”地一声狂叫,使出他赖以成名的枪法,连挑了十几个清兵,冲到江枫的身边,替他挡住了一面的攻击。江枫感觉压力一轻,立即趁这个机会夺了一个清将的大刀,两人合力杀出了重围,与其他平天军汇合。

这个时候,平天军的五百多人已经只剩下了三百人左右,可见战斗的惨烈。江枫顾不得说什么,大刀一挥,大叫道:“跟我杀出去!”

这一次,江枫有经验了,他在头前开路,时刻注意着自己的速度,让普通的士兵也能跟上自己的脚步。如此一来,众人结成一个紧密的军阵,互相之间能够彼此照应,只需应付一个方向的敌人就行了。有了江枫这个枪尖,平天军如烧红的刀子割牛油,摧枯拉朽一般向前突进。

可是清军本就比他们人多,而且勇猛善战,平天军突破一层,溃散的清兵立即又在他们突破的方向上再布一层。于是江枫就觉得清军好像无穷无尽一般,总也杀不出去。江枫的内力就是再深厚,也经不住这么消耗,征战了不到半个时辰,江枫就觉得手脚酸软,手中的大刀重的像山岳一般。而他身后的平天军,也只剩下了六七十人,其余的都已经战死沙场。

陈雷的武功不错,这时还跟在江枫的身边。不过他的样子也很凄惨,肩膀上挨了一刀,半尺长的伤口让他流了不少血,把半边身子都染红了。大腿上也挨了一枪,前后透明的窟窿让他举步维艰。其他的小伤口不计其数,整个人都成了血人。他受了这么重的伤,若是别人可能早就躺下了,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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