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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英雄信条-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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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和皮甲尽管是精良级,可唐顿已经不稀罕了。

“精良上品级别的戒指,激活后,可以释放一道战争二阶的攻击魔法,不过冷却时间高达两个小时,太长了。”荷玛用魔法侦测扫描后,给出了评价,“以你现在的魔能储备,释放一次,需要消耗五分之一,要谨慎使用。”

如何灌输更少的魔能,让魔道具激活出更大的威力,达到最优化的性价比,这一直是摆在魔法界的一个大难题,当然,同样是评价魔道具好坏的一个硬性指标。

将戒指戴在左手中指上,唐顿打扫战场,他知道麻烦远远没有结束,如果托尼失踪太久,罗宾逊和皮雷肯定会来找他。

“应该是那天晋阶的时候闹出的动静,让他们发现了我。”唐顿叹气,这个是没办法避免的。

“先别管罗宾逊了,你准备怎么对付那个偷吃脑子和内脏的家伙?”魔典汲取了托尼的灵魂残骸,压榨灵魂力量。

“我总觉得那家伙正躲在暗处,偷偷地注视着我!”唐顿并没有抬头张望,“布置一个陷阱吧!”

这三天来,唐顿发现,总有一个怪物趁着他冥想的时间,来偷吃尸体,起初连蜘蛛肉也不放过,可是随着他猎杀数目太多,那家一顿吃不掉,也开始变得挑剔起来,只要大脑和内脏了。

“也可能是几只怪物。”荷玛判断,“按照这种进食习惯,十有八九是一只进化出智慧的食尸鬼。”

“那它为什么不攻击我?有这种智慧的食尸鬼,最起码也是中阶吧?”唐顿郁闷,“不会是想让我当苦力,免费为它猎杀食物吧?”

“这是肯定的,你杀完银行的蜘蛛的那天,也就是你被攻击的日子。”荷玛安慰,“不过别灰心,就像人类存在天才一样,食尸鬼中,也有一些幸运儿,说不定它只是提前开启了智慧,但是实力还很弱小。”

“不管如何,我是不会逃的。”唐顿可不想做一条丧家犬,他准备对付那只食尸鬼,这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人类的脑子对于食尸鬼来说,可是无上美味,利用一下吧!”荷玛投影出一个箭头,指了下托尼。

“它搞不好会看到你的魔焰文字,如果是重要的话,还是在魔典上交流,或者你把文字投影成米粒大小,只要我看清楚就行。”唐顿压低了声音,“托尼的尸体别动,等会儿离开的时候,你在旁边布置一个监视魔法,先看看是个什么怪物?”

塞蕾丝双手提着一个布袋子吃力地飘了回来,里面装着十多磅魔石,要不是死亡女妖力气太小,还想把之前收集的魔石都拿来。

“不要,这些魔石可以让你更快速的晋阶。”唐顿拒绝了塞蕾丝的好意。

“为什么?”塞蕾丝泫然欲泣,两根手指又绞在了一起,“你讨厌我了?”

“无聊的自尊心呀!”荷玛感慨着,其实相当欣赏唐顿的决定,如果他没有底线的使用塞蕾丝的魔石,它会瞧不起这个男人的。

“别多想了,我怎么可能讨厌你?我如果要用魔石,会自己去找!”唐顿弹了塞蕾丝洁白的额头一下,“别耽误时间了,开始工作。”

为了不引起那只潜藏在暗处的怪物的怀疑,唐顿就像什么都没有察觉,继续杀蜘蛛。

唐顿使用一波流群杀战术,效率很高,大量的蜘蛛尸体贡献了很多的灵魂力量,不过依旧不够用,除了还债,还得修复魔典。

“最起码先把建立空间信标,构造传送门的威能开启。”唐顿也是有计划的,一旦传送门达成,那意味着他可以随时进出地下城了。

其实整天待在昏暗的波鲁斯纳,再开朗的性格,也会变得阴郁,人的成长,还是离不开灿烂的阳光和新鲜的空气。

耗尽魔能的唐顿回到小屋,把监视的事情丢给了魔典,赶紧去冥想,为应付即将到来的危机增添实力。

没等多久,荷玛喊醒了唐顿,目标出现了。

翻开的魔典书页上,显示着托尼尸体附近的街道,那是深渊之眼传回来的景象。

一只食尸鬼躲在街角,伸长了脖子四处张望,小心翼翼地模样就像一个正在行窃的小偷。

确定没有危险后,食尸鬼突然挺起了胸膛,扭动着屁股,踩着华尔兹圆舞曲的步点,转着圈圈,走过了长街,进了摆着托尼尸体的院子。

“哈,这家伙是个小丑吗?”唐顿忍俊不禁,不过食尸鬼的装备很快又让他皱起了眉头。

没错,这只食尸鬼和那些裸装的杂兵不同,穿着一身染满了血渍的皮甲不说,腰间是一柄弯刀,背上还遮着一块像龟壳似的大盾,至于长筒靴中,更是露着一柄匕首柄,显然时刻准备着阴人。

这绝对是一只开启了智慧的食尸鬼,因为它的手上还拎着一柄弩弓,上好了弩箭,要知道就算是一些中阶,也使用不了这类繁琐的武器,更多的还是靠着肉体力量战斗。

食尸鬼的眼睛泛着绿色的光芒,透着无尽的狡猾气息。

接近了托尼的尸体后,它扭头左右查看,再一次确定没有危险后,从口袋中取出了一块灰色的天鹅绒餐巾,围在了脖子上,随后拿出了刀叉。

“这货还是个绅士?”不只是唐顿,就连见多识广的荷玛都有些愕然,这只食尸鬼的行为实在是让人出乎意料。

“啊!”塞蕾丝喊了出来,一把抓住唐顿的胳膊,躲在了他背后,不敢再看。

院子中,食尸鬼用餐刀切下托尼的眼睛,接着餐叉扎住,送进了嘴巴中,细细地咀嚼。

一缕液体从嘴角流了出来。

食尸鬼一脸享受的表情,差点让唐顿以为它是坐在帝国的皇宫中,正在品尝宫廷厨师烹制出的大餐,而不是一颗死人的眼球。

“啧啧,这美食家范儿,优雅的无以复加呀,它身前不会是一个贵族吧?”荷玛突然对这货很感兴趣了,“一定要抓活的,这么特别的食尸鬼,极具收藏价值。”

“哈?”唐顿愕然,“我没听错吧?”

“庶民,你没听错,这么稀有的食尸鬼,就该装在铁笼子中,摆在宅邸中让人参观,不然太浪费了。”荷玛拥有双眼的话,此时绝对放光。

唐顿突然发现,除了习惯叫别人庶民,有点毒舌外,荷玛居然还有怪异的收藏癖。

“它应该是中阶吧?”唐顿看着食尸鬼娴熟的砸开托尼的脑壳,品尝脑浆,有些恶心了。

“怎么可能,最多也就是灵魂五、六阶的水准,你看它的脸庞,皮肉高度腐烂,还露着牙床。”荷玛讲解,“食尸鬼脑袋中的灵魂印章会从空间中汲取魔法能量,不用断的改造身体,使它们更加的强大,所以身体越完整的食尸鬼,实力越强。”

进食的这只食尸鬼,外观实在残破的有些让人惨不忍睹,它的下颚骨露着,满是裂纹,颧骨还丢了一块,至于两只手,还有不少骨节露着,用力过度,覆盖的肌肉还会往下掉碎屑。

“这显然是一只幸运到极点的食尸鬼!”虽然皮甲遮盖身体,不过从露出的部分来推测,荷玛估计它也好到哪去。

魔典猜得不错,这只食尸鬼除了本身资质不错外,还走过狗屎运,吃过一头超阶魔兽的大脑,才在低阶时期拥有了高阶时才能进化出的智慧。

对于食尸鬼来说,吞噬其他生命的尸体,尤其是脑浆、鲜血、内脏,不仅可以修复自己的身体,还是增加实力、快速晋阶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

不死一族的食尸鬼军团在战斗后,吞噬战场留下的尸体,曾经被评为最血腥、最恐怖的景象之一。

“就算是灵魂五阶,我也打不过呀!”唐顿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

“不一定,看它这幅全副武装、以及躲躲藏藏的模样,显然是一个怕死的胆小鬼。”荷玛分析,“先用魔仆试探一下,看看它的战斗方式。”

第六十一章食尸鬼日记

唐顿躲藏的地方在相邻的街道上,是为了尽量避开那只绅士食尸鬼的视线,不过距离停放托尼尸体的小院并不远,大概一百米都不到。

塞蕾丝抱着魔典,跟在唐顿身后,在长街上狂奔,魔仆已经放进了战争空间中,不仅方便,也不用担心它们奔跑弄出的噪音会引来亡灵怪物。

唐顿冲进了距离绅士食尸鬼十五米外的一幢院落中,里面的不死生物已经提前杀光,为的就是暂时隐藏。

五号被放了出来,为了不引起那只食尸鬼的怀疑,连铠甲都脱掉了。

“去吧!”唐顿挥了挥手,忠诚的魔仆立刻行动。

魔典书页上,显示着深渊之眼看到的景象。

绅士食尸鬼一边品尝着大脑,一边看着托尼的肚皮,大概是思考着从哪里下刀,才不会破坏掉内脏,影响到美观。

五号刚刚接近墙壁上的缺口,听到脚步声的绅士食尸鬼一把抄起了弩弓,窜向了屋子中,期间它还不停地回头张望,除了观察敌人,还有对这顿大餐的不舍。

“速度好快!”塞蕾丝惊叹,唐顿的面色也凝重了,这货居然比刺客托尼还要快。

五号进入院子,直接扑向了尸体,蹲在旁边,开始大吃大嚼。

魔仆们也是食尸鬼,自然可以通过吞噬生物尸体来增强自身的力量,只不过唐顿身为人类,不习惯这种做法,才禁止。

“滚开,那是杰克逊领主的午餐!”绅士食尸鬼看到只是一只连灵魂印章都没有凝结出的杂鱼食尸鬼,胆气立刻充满了身体,冲出了屋子,朝着五号低吼。

“这家伙是领主?”塞蕾丝不解。

魔兽的世界中,领主可不是自封的,而是用实力打出来的,还得抢下一块领地,所以一般冠以领主头衔,几乎都是超阶魔兽,这可是需要屠龙阶魔能者才有资格讨伐的强大存在。

“当然不是,它连代表着领主身份的食尸鬼臂章都没有。”唐顿摇头,杰克逊破烂的身体,倒像是刚被一群野狗啃过的。

“居然还是一只爱说大话的食尸鬼,必须抓活的收藏!”荷玛忍俊不禁,如果是领主,单靠灵魂威压,都能碾爆五号的脑袋了。

因为声带破损,导致杰克逊的嗓音沙哑难听,不过确确实实是日德兰语,而且还是带着北方地区那种略带翘舌的乡下口音。

五号放弃了进食,在唐顿的指挥下,盯着那只自称杰克逊的绅士食尸鬼,走了过去。

“都是我的错,尸体您拿走!”杰克逊突然双膝跪地,摆出了一脸谄媚的笑容。

唐顿和荷玛愣住了,他们还准备看一下绅士食尸鬼的实力,没想到它却做出了这么出人意料的举动。

“我没有看错吧?它在……下跪?”塞蕾丝一脸愕然,询问唐顿,“它绝对比五号厉害呀,为什么?”

“因为在示敌以弱,方便偷袭!”唐顿示意死亡女妖看书页上的景象。

杰克逊跪在地上,看着五号,表情卑贱的仿若一条讨好主人的忠犬,可是右手却隐蔽又快速地伸到背后,抓住弩弓,朝着五号的脑袋就是一发。

咻,弩箭射中五号的脖颈,钉在了上面,看这熟练的姿势和准头,绅士食尸鬼显然平时没少用弩弓。

“嘁!”杰克逊对于没有一击射杀敌人很不满,吐了口口水,抛掉弩弓,迅速地拔出弯刀,窜向了五号,猛砍它的脑袋。

五号闪避,同时伸出利爪,抓向了杰克逊的眼睛。

弯刀质量不行,嵌进五号的手臂,居然被卡主了,杰克逊果断的撒手,绕向了五号背后。

它的脚下陡然窜出了一个半径半米的暗绿色光环,让它的速度瞬间提升了两倍。

像一阵风似的,杰克逊出现在五号身后,手中拿着已经从长筒靴中拔出的匕首,狠狠地捅进了它的后脑。

脑浆飞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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