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途-第4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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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便等于将自己放在火上烤,那是在刀尖之上跳舞,随时都有可能失足,没有谁愿意在黎明到来之前死去。
“孙哲,你可知这一战是有大风险的。萧氏兄弟必然会疯狂反扑,你,挡得住吗?”胡泽华上身前倾,两手按在大案之上。
“胡将军,即便我孙哲死了,建始也会在我们手中,直到将军您赶到。”孙哲大声道。
胡泽华点点头,“很好,我就喜欢你这股狠劲。我给你三千人,从现在起,你晋升为游骑将军,我会向兴灵都督府报备的。我磐石营名为磐石,我希望你在建始也犹如磐石,死死地钉在那里!”
“是!”
“三千人,除了你本部之外,其余两千人,你在全军之中任意调取,凡被选中的哨,队,其部长官不得有任何推娓,必须无条件地将其调入孙哲麾下。孙哲,就在这里,你挑吧!”
“是,末将明白!”孙哲脸露喜sè,眼也不眨地当即便报出了两个哨队的名称,被选中的所部将领一张脸顿时就成了一张苦瓜皮,孙哲极会挑,挑得都是磐石营中最jīng锐的部众,都是所部将领的心头肉啊!
“有眼光!”胡泽华哈哈大笑,看着两个嘴眼鼻都扭到一起的将领,喝道:“拉着张脸给谁看啊,能选中你们的部属,那是你们的荣幸,说明你们平时代表有方,要感到高兴才是。”
“是,胡将军!”心头滴血的两人勉强挤出一点笑容,转头看向孙哲,“兄弟,省着点用啊,到时候还给我们时好歹还留几个种子,别到时只剩一面旗子了。”
“各位将军放心。”孙哲向众人团团抱拳作揖,心里却是乐开了花,还你们,门儿都没有。
一天以后,一支步卒沿着羊肠小道向着建始方向急奔而去,相对于骑兵,步卒此时的优势倒是显露无遗,没有什么地形能让他们止步,没有路,那便淌出一条路来,大型军械不能携带,三千人的队伍只带了十张床弩,数十台霹雳火而已。他们将以常规武器来应对即将到来的对手的反扑。
相对于步兵可以随意挑道儿前进,骑兵可就不行了,他们可供选择的道路便有限,这也是胡泽华可以从容地布置兵力去堵他们的后路,因为萧氏兄弟就只有那么两条路好走。他要是敢学着步兵们去翻山越岭,那可当真是送货上门,自寻死路了。
出建始的道路有两条,其中一条年久失修,早就不堪使用,加之两边崇山峻岭,道路两边林木繁茂,道路破败不堪,孙哲只是在这里布署了五百人手加以jǐng戒,如果对手当真是从这条路出来,他们也无法行进得太快,自己调兵遣将也来得及。而另一条就麻烦了,这是征北都督府在夺得平阳府之后修建的驰道,道路宽敞,整条道路完全是由三合土奠基,夯实之后又铺上碎石,压平,即便是雨天,也不会妨碍道路的通行,原本是为了将平阳出产的铜铁矿经过初步冶练之后再运送出去的重要通道,经过这条路的一般都是重载马车,道路的修建自然是格外用心。
坚实的道路让现在的孙哲又是恼火,又是可惜。
“挖,快挖,挖得深一点,宽一点!”走在道路的坎沿之上,孙哲大声喝道。在长达数里的驰道之上,无数士兵正挥舞着铁钎,锄头,将平整的道路挖得一片凌乱,每隔上数十米,便有一个宽约两三米,长及整个道路的坑道。这数里驰道已经不成模样了。
天气已经较凉了,士兵们仍是挥汗如雨。
挖好坑道,将已经砍伐好的树木拖过来,粗粗地削掉枝丫,将粗壮的枝杆夯下地去,再将较细的上半截用铁抓钉在这些树杆之上,前头削得锋利之极,斜斜向上,后边埋在地中,在这两截树干形成的三角形孔洞之中,可以用来隐藏士兵,士兵藏于其中,既可以躲避对手的羽箭,又可以在敌军冲上来破坏这些障碍之时,从树桩的空隙之间将长长的刺枪从中捅出去,管他是人是马,戳出去就得了。挖出来的泥土就堆在两边,这些泥巴也不是没用的,堆集在这里,可以防备对手火攻,这些简易制成的障碍物都是木质,要是对手火攻的话,极易燃烧,那这些挖出来的湿泥就能发挥重要作用了。
一天多的时间,这条出平阳的通道便大变模样,数里长的范围之内,这种长着尖刺的障碍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整条道路并向两侧延伸,一直延伸到道路两边的山坡之上,孙哲将手中剩下的二千五百名士兵便布置在这其间,静候着敌军的到来。
孙哲坐在右侧山坡之上,看着山坡之上士兵们正在忙着布置一些小陷阱,喃喃地道:“两万骑兵,nǎinǎi的,想想都头痛。”第一次独挡一面,心里不免有些惴惴,纠结了半晌,站了起来,大声骂道:“他妈的,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怕个球啊,老子坚持个一天也就够了。够rì的蒙人光是拆这些障碍就够他忙活半天了。”
会宁府城,林牙终于看到了那高耸的城墙,心中不免兴奋起来,一个多月的苦战,自己终于抵达了最后的目标,这一个多月以来,共歼灭了霍震霆近两万的步卒,此时在会宁城中,他的兵力应当不足五千人了,即便他能组织起许多的青壮,那战斗力也根本不值一提,这些天的战斗,林牙对于第五营的战斗力还是很钦佩的,每一战,自己都是竭尽全力,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每一次自己都是以摆出狮子搏兔的架式,但到现在,自己仍然损失了超过五千骑。四比一的战损,并不能让林牙满意。
卢宁城是异常繁华的一个府城,因为这里便是原来潭州的鱼米之乡,拿下他,对于大元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看着城上飘扬的霍字旗,林牙眯起了眼睛,“霍震霆,我们终于又要见面了。不过这一次,却是生死相搏。”
“传令全军,准备攻击!”林牙厉声道。
当林牙在远处了望会宁府城的时候,霍震霆亦是站在城楼之上,看着远处黑压压的骑兵,“总算把你盼来了,比我预计的晚了一些。来吧,林牙亲王,我可是给你准备了盛大的欢迎仪式。”他哈哈笑着,“孟柱将军!”
铁塔般的孟柱跨前一步,“霍将军有何吩咐?”
孟柱,高山族人,云昭在完全征服高山族之后,招募高山族战士,组建了一支两千人的陌刀队,这支队伍成军之后,只在兴灵府城之下,协助当时的守将王强打过一仗,然后便又被雪藏了起来。而孟柱,便是这支军队的指挥官。身高八尺有余,门板宽的身材让巨大的陌刀在他的手中便像小孩的玩意儿一般。(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九章:心焦
() 霍震霆说得不错,陌刀队的确被林牙的搏命一击生生分成了数个小块,被分割开来,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蒙骑自己也被切割开来,以往蒙骑在对付步卒的时候,一旦完成对对手的切割,剩下的便是收割生命,收获胜利,但今天,他们显然遇到了不一样的状况。
这些全身都笼罩在铁甲之中的钢铁怪物不是普通步卒,羽箭shè在他们身上,很难造成伤害,锋利的马刀能破开一般士卒的盔甲,在这些陌刀手的身上,却只能留下一道印痕,反而是细长锋利的马刀纷纷折断。反而是对手的陌刀一旦挥起,落下之时必然会将人斩成两断,倒在陌刀之下的蒙骑几乎个个都是死无全尸,状况凄惨之极,这让蒙骑的士气大受打击。 。 。
骑兵们唯一对付他们的手段便是以高速冲击,连人带马重重地撞击,强大的冲击力会使这些重装步兵跌倒,倒下去的他们很难在自己爬起来,但让蒙骑焦虑的是,他们的速度在已经混乱的战场之上,根本无法起速。
陌刀队被分割开来,但付出更大代价的却是蒙骑。
孟柱手中的陌刀高高举起,呀呔一声喝叫,便会将一名蒙骑劈下马来,与其它的陌刀手相比,他身体更强壮,力量更足,虽然身着沉重的盔甲,身形却仍然灵活,居然还能在战场之上纵来跳去,不时地将落单的陌刀手给救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小队,陌刀队在他的串连之下。又有慢慢地集结的迹象。 。 。
他的神勇自然也吸引了更多的蒙骑对他的进攻。就像在黑暗之中的一盏明灯。吸引了更多的蚊虫。
孟柱不惊反喜。他出身于高山族家奴,如果不是征北军击败了高山族,孟柱一家永远也不能获得zì yóu身,世世代代都将是高山族贵族的奴隶,高山族下山,孟柱亦获得了zì yóu,更是因为他高大的身材,惊人的神力被选入第一批陌刀队。渐渐地崭露头解,在兴灵一战之中,表现突出,一步步地走到了这支陌刀队的首领的位置。
随着他不断地立功晋级,他的家庭在兴灵外围高山族聚居区的地位已经越来越高,他的父亲甚至担任了这个高山族聚居村子的里正。
孟柱渴望再立新功,他现在已经是游击将军了,他希望这一仗打完,回到兴灵的时候,自己能够晋升为游骑将军。而想要达成这一目标,当然是斩下更多蒙骑的头颅。
陌刀挥舞得如风车一般。被数十骑围住的孟高犹如杀神,在人群之中时隐时现,陌刀起落之间,血肉横飞,蒙骑的马刀对他造成的伤害有限,盔甲之上虽然已经出现了裂痕,但却仍能有效地替他挡住大部分的伤害,他要做的只是防备对手纵马对他进行的冲撞,敌骑围得越多,高速冲撞他的机率便越小,虽然被困在中间,但孟柱却一点也不担心。
在他左近的其它陌刀手看到首领被围,亦是奋力向他靠近,当十数名陌刀手汇聚到他身边,组成一个小型的刀阵的时候,这数十骑片刻之间便被斩成了碎片。
两侧的征北军并没有因为陌刀队被分割而加快速度,仍是以一种固定的节奏,在战鼓敲击的鼓点声中缓缓向战场zhōng yāng压进。如果加速,便有可能被敌骑分割,他们可不是陌刀队,一旦被分割开来,必然大败……
林牙看着战场之上,以骑兵为主力的己方居然处于绝对的劣势,双眼几乎喷火,在这里,骑兵的优势完全发挥不出来,自己被逼着在对手选定的战场之上进行绝战,未战之前,便等于将自己的优势给放弃了。
“鸣金,收兵!”林牙喝道。他心中另有一层隐忧,为什么霍震霆手中还有如此多的兵力,而这些士兵明显不是战场初哥,看他们从两侧压上的姿态,看他们面对血肉横飞的战场无动于衷的表情,便知道这是一支看惯了死亡,见惯了鲜血的老兵。
如果不能及识解决掉横亘在战场zhōng yāng的这支陌刀兵,等到征北军的两侧步卒压到战场zhōng yāng,对于蒙骑来说,是致命的。
虽然啃不动陌刀队,但蒙骑却仍占据着战场之上机动的主动xìng,收兵的金锣响起,蒙骑旋即打马回撤,而身着重盔的陌刀手显然是无法追赶的,而两侧的步卒更不会散了阵形去追击对手,那是一种自杀的行为。
蒙骑离去,陌刀手们旋即重新集结成队,面对着海cháo般退去的蒙骑,他们挥舞着陌刀,发出震天的欢呼之声,战场之上,蒙骑留下上千人尸马尸,而陌刀手们也倒下了超过两百人。陌刀手破骑兵,保持了一比五的战损比,这几乎可以说是一场完胜。
阵亡的陌刀手迅速被抬回到了城中,人牺牲了,但他们的盔甲却还得剥下来,留待传承者,而这副盔甲之上将刻上上一任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