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死囚写遗书-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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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万万没想到,他之所以没有成为劳改犯而成为劳教分子,是因为他的生日帮了他的大忙:他犯案时,还没满十八岁,属于少年犯。
2 第二次“诉”讼:25岁……
请允许我比较详细地叙述那个天籁之夜,在那个柔美的姑娘面前的盗窃犯杜木。 一则是他的生命仅剩十多个小时时,自始至终,他谈的都是那位姑娘;二则他的第一次“诉”讼,与那位柔美的姑娘毫无关系。
那位柔美的姑娘叫作晓月。
晓月那年二十一岁,在重庆的一所大学念书。平时,她是住校的。杜木踩“点”的那几天,刚好她父母外出。在杜木偷进屋子前的一个多小时,晓月才回到家,因为太疲倦,她洗完澡,便只穿着短裤、戴着胸罩躺到床上,在恬静的月华中,她很快地进入了梦乡。也许女性与生俱来的天然警觉,在甜美的梦境里,她感觉有一束细小而灼热的光亮先从她的脚底移到她的头顶,然后又从她的头顶移到她胸前的某个敏感部位。她一下子警醒过来,还没等她惊恐地叫出声,一只手飞快地捂住她的嘴,一束刺眼的电筒光直直地射着她的眼睛。
她听到一个年轻男人低沉而凶恶地说道:“不许喊。你一喊我就杀死你。”
她吓得浑身发抖,电筒光照花了她的眼睛,她什么也看不见。她不知道对方手里到底有没有凶器,她只得颤颤抖抖地点点头。
“只要你答应我,”对方说,“我就不杀你。”
事后晓月才回忆起来,对方在问她的话时,声音也是颤抖的,也就是说,这时候对方如她一样,都处于心跳如野马狂奔的阶段。不过她当时太紧张、太惊吓,没注意到罢了。
一路“诉”讼(3)
她又一次颤颤抖抖地点点头。
事实上,在杜木那奇怪而大胆的想法里,他在另一间屋只偷到十多元钱,现在屋子里既然有了人,有人就有钱。他只想偷钱。他没想到晓月回家后,立刻到卫生间洗澡,衣服就放在卫生间里。因此,他先是用手电在床四周扫来扫去,没有发现装钱的衣服;后来,手电光扫到晓月白皙的肌肤上。
晓月比他大四岁,正是枫叶红似火的成熟季节。在这个充满天籁之声的月夜里,在这个花季少女面前,杜木违背了他们这一行“人进我出,人出我进”的宵小规则,他要仔细地看看这位漂亮的姑娘。
得到晓月明确的答复后,杜木松开了手,关了手电。如水的月华拥进窗口,不仅照着躺在床上的晓月,也照着杜木半个身子,在月光照不到的上半身,杜木的额上挂满了冷汗。
“你不要害怕,”杜木说,“我只想偷点钱,我以为屋子里没有人。”
这时候的晓月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但她还是害怕着。毕竟,站在床前的这个人,不仅是一个身强体壮的年轻人,还是一个随时都可能动邪念的强盗。她惊恐地坐起身,靠着床头,两只手护着胸部,惊恐地说:“我爸爸妈妈没在家,家里没有什么钱。”
“你看嘛,”杜木用手抹了一下额上的冷汗,从裤袋里掏出几张钞票和那块手表,“只有这点点搞头,油水太少了,划不来。”
说完话,他一屁股坐到床沿上。
晓月立刻浑身颤抖起来。
杜木伸手握住晓月的一个脚趾,问道:“你害怕吗?”
“我家里只有这一点点钱,我不骗你。”晓月带着哭腔说,“我求你不要害我。你害了我,我以后怎么嫁出去?要是被我男朋友知道了,我跟他一辈子都要打架。”
杜木松开手,在床沿上默默坐了一会儿。也许是如水的月华让他天良有所发现,也许是柔美的晓月带泪的声音引出了他的天良。他站起身从床头的衣柜里找出一床毛巾被,扔给晓月,说:“盖好。”
晓月盖上毛巾被,平静了许多。
杜木依旧坐回床沿上,先点燃一支香烟,然后问道:“你在哪儿上班?”
“我还是学生。”晓月答道,“在重庆某大学读书。”
两人就这样一问一答起来。
事情发展到后来连他们自己都觉得奇怪:一个是偷鸡摸狗的盗贼,一个是高等学府的大学生,况且又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情况下相识。在常人的推理中,这不仅有违生活的常规,而且根本不能理解。杜木没想到,先前这位在他面前浑身颤抖的女大学生,此刻不仅不感到害怕,反而叫他去搬一张椅子放到床前,坐到椅子上,双脚搁到床沿上。
晓月说:“这样舒服一些。”晓月自己则坐起来,背靠床头,一床毛巾被盖住她的身体。她对杜木谈的那些偷鸡摸狗的生活内容充满了好奇,每每听到若干惊险处,她就做出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若干次惊恐地嚷道:“真的哇?”她难以想象:眼前这位比自己还小几岁的男青年,居然拥有远远超过自己的非常刺激的生活内容。
更奇怪的事情发生在后面。
那时候,已经没有月光了,离天亮不会太远了。一阵倦意朝杜木袭来,他这才想起自己的身份“特殊”,不走不行了。
就在他走到门口时,晓月突然问道:“你又去翻墙吗?”
杜木答道:“我先前是翻墙进来的,现在只好又翻墙出去。”
晓月略略犹豫了一下,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在我家里睡,等明天上午再走。”
准确地说,此时已到凌晨。但是,在人们的习惯里,只有天光大亮了才是明天。
晓月的举动使杜木深感意外。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他能够与晓月平等、平静、平安地对话就算是奇迹了,他哪里想到晓月会作出更大的奇迹呢?作为小偷的杜木反而不好意思起来,他说:“万一明天人家看到了,你不好解释。”
一路“诉”讼(4)
“明天你一个人悄悄走,白天没有谁会注意你,解释什么?!”
于是,在这个没有月华的凌晨里,杜木在晓月的家里住了下来。他先是睡在另一间居室里,就是那间让他得手十多元钱的屋子。后来,他来到晓月的床前,厚着脸皮说:“我想跟你睡在一起。”
“不行。”晓月说,“我男朋友如果知道了,不得了。你不要害我嫁不出去。”
杜木举起一只手,如同发誓:“我只睡在你身边,绝不‘惹’你。”
晓月想了一下,居然同意了。她说:“好吧,我相信你。如果你‘惹’我,我们就一辈子都不要做朋友了。”
杜木和衣睡在晓月身边。静默了一会,他忽然间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晓月问道:“你笑什么?”
“没笑什么。”杜木答道,“生活中有许多事情,仔细想起来,有点发笑。”
“好了好了。”晓月疲倦极了,“睡吧睡吧。”
在这个美丽的夜晚,在天籁的柔美面前,杜木也渐渐地进入梦乡。
后来,在狱中,我试探着问杜木:“你跟晓月之间,真的没有‘故事’么?”
“兄弟,”杜木立刻瞪圆两只眼睛,一根手指点着脚上的铁镣,异常严肃地说:“哪个龟儿子说半句假话。你想嘛,我明天上午就飞钵钵(枪毙)了,我还何必绷什么假面子?”
我知道我错了。我急忙给他嘴里塞进一支香烟,为他点燃火。我试图用一种常规来推理这件事情。当我后来将这个故事讲述给我的一些朋友听时,他们断然下了结论:“他骗了你。这不符合生活逻辑,打死我都不相信。”
然而,我是相信的。我甚至无比坚信杜木与晓月之间的关系是异常清白的。问题在于,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
1987年,因犯盗窃罪,杜木被第二次提起“诉”讼: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3 第三次“诉”讼:31岁……
等到杜木刑满释放后,已到了1991年年底。那时候,晓月早已大学毕业,分配到重庆某公司工作。
不过,晓月依旧待字闺中,等待着那一份缘。
也许你会轻易地想到杜木身上去,如果是那样,就大错特错了。
自从若干年前那个柔美的天籁之夜过后,杜木今生今世就再也没走进过晓月的家门,尽管那道木门里曾经装下过他与晓月的传奇。当然,晓月也从未邀请过杜木再次“光临”她的家。毕竟,在小偷与大学生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俩之间的友谊——我是指那种“中性”友谊,那种没有生死之交的基础、没有利益均沾的交易、不会为对方的沉浮大悲大喜的友谊,纯粹就是四个字:轻松、放心。
杜木出狱没几天,就接到晓月的电话。
她说:“约好时间、地方,在哪个地方见一面。我好久没听你吹牛了。”
杜木想了一下,说:“星期天,在南温泉,好不好?”等晓月同意后,他又接着说道,“你是了解我的情况的哟,我刚下山(出狱),还没找到钱。这次,要用你的钱哟。”
晓月在电话里高兴地笑了起来,“我以为几年牢把你坐虚伪了,原来还是耿直嘛。”
在晓月看来,杜木能够将自己的窘迫状况如实告诉她,这是对她的信任,因此,她感到很高兴。
在南温泉,他们见了面。
晓月发现几年不见的杜木长高了,成了一个英俊的青年了。她笑着说:“人长标致了嘛。”
杜木开着玩笑:“你越来越漂亮了。为什么还不嫁出去?”
“我就是一辈子嫁不出去,都不会选择你。”
杜木故意装出一副伤心不已的样子,一只手掌捂住胸口,“哎哟,受伤的总是我。”
晓月有些着急地说:“你快点给我讲,山上(监狱)的生活到底如何?要讲真话,不许乱说。”
一路“诉”讼(5)
于是,在南温泉,在他俩整个的旅程中,晓月与其说在观察风景,不如说随着杜木的思路进入了一个对她而言完全陌生的世界。
一个劳改犯的世界。
中途,晓月打断了杜木的话,惊异地问道:“我为什么越听越像部队了?”
“对的。”杜木解释道,“山上(监狱)是实行军事化管理。当兵的叫服役,我们叫服刑。”杜木不好意思地挠着头皮,“不过,人家是保家卫国,我们是洗心革面,性质完全不同。”
晓月依旧惊异地问道:“山上(监狱)的称呼跟外面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太大了。”杜木说,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在晓月面前就像一位社会学教师一样,“外面互相称同志,里面叫同改;外面碰到公安人员称警察,里面叫管理;外面称强奸犯,里面叫幺三九(刑法第139条);外面称毒犯,里面叫六二六(每年的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外面清点人数叫点名,里面叫清钵;外面称女劳改犯,里面叫……”杜木的脸红了一下,“我不好意思说出口。”
“哎呀,你真的很讨厌。”晓月着急地催促起来,“快点讲,快点讲。”
杜木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犯。”
没料到晓月一听到那个×犯,竟然一下子蹲到地上笑起来,眼角里还笑出了泪花。她一边笑一边说:“笑死人,真是糟踏女娃娃。要改,要改,这个称呼要改。”
杜木开心地说:“我说你才笑死人。山上(监狱)全都是这样称呼,怎样去改?”
那个星期天对杜木和晓月来说,都是开心的。晓月一路听杜木述说那些完全陌生的劳改生活。这是晓月过去在大学里学不到的,在现在的公司里也是学不到的。他俩在旅途中的关系很奇怪:晃眼看去,似乎是一对谈笑风生的情侣;但是仔细观察,他俩却又连手都没有牵一下。说实话,生活中这类现象很多,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他俩“作恶”的开端,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