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夜魔-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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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夜魔 作者:聊聊
第一章:世事无常
我的世界:图书馆的谋杀密码
你或许会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那你就不必怀疑,它就是从斯蒂芬金的小说中而来,对,就是那篇关于涂鸦和忧郁的自杀者的故事。
我喜欢那篇故事,它抑郁低沉,让人心中充满忧伤,还有莫名的对生命的思考,特别是它的名字,《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是啊,生活是个奇怪的过程,一切人类所爱的都将被岁月带走,更何况个人的一些小秘密,或者是情爱和恨意。我想我是个忧郁的人,就像故事里的那个老男人,站在暴风雪的窗前默默的数着,将自己的生命交给上帝仲裁。但有些许不同,可连我自己都分不清那界线,谁知道呢,生活总是莫名其妙的。
我想到了死,自杀或他杀,强加于他人身上,而这一切有个不光彩的总称:谋杀。
心底有些阴冷,而这个念头却是真实的,甚至可以触摸到刀锋的边缘,那是死神的召唤。
不愿想起的事
我是个记者,但我喜欢寂静的图书馆,特别是午后时分,书柜间没有一个人,阳光洒在临窗的水泥地面上,半掩的轻纱般的窗帘被微风吹动,而室内充满书本的油墨气息,抬眼向四周看去,你会发现那些书整齐的排列,而透过书的间隙后面则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存在,同样充满阳光和智慧还有未知,等待着你的造访。
是的,在图书馆里存在着另一个世界,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
想不起第一次发现时是星期几,只模糊的记得自己浑身颤抖,像一个发现新大陆的探险者。就是那本斯蒂芬金的《世事无常》,在我翻到第六十三页时,那篇《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终于结束,那种深深的绝望及死灰的色的风雪仿佛在我眼前闪现。可这些并不让人惊异,让我感到血液加速的是有人在扉页上写下的那行字:永未发现,南海路,陈小亦,第三十二个。我立即意识到,这是真的,因为南海路上确发现一具年轻的无名女尸,她的头被人残酷切下,放在赤裸的两乳间,脸上挂着惊骇的表情,仿佛难以相信自己的遭遇。这条新闻是我独家报道,那时我刚从附近一幢大厦出来,是去采访一位给无毛猫纹身的行为艺术家,那位艺术家艺术的连厕所都不要,在阳台上放了只木桶大小便,憋的我膀胱都要爆了,于是一出来就到处找地方方便,但没一家让我进,于是钻进南海路上的那条小巷子。当尿液倾泄而出后我感到一身轻松,眼角却瞥到一只花猫正在左侧垃圾桶上,我拉上裤链,向那只花猫瞪眼,嘴里学狗凶恶的低吼,花猫叫了声跳下垃圾桶跑了,一阵风带起垃圾桶旁的塑料布,我看到一条光滑的腿在下边动了下,第六感告诉我那是年轻女人的腿。出于女性们不齿的目的,我左右张望后悄悄走过去蹲下,猛的掀起塑料布,看到全身,果如我所料没穿衣服,而且还有我没有料到的,她的头在垂向两边的乳房间摆着,牙齿呲出嘴唇,眼睛外突,直直的盯着我,散乱的长发掩住了断颈,看去仿佛头就是生在胸前一般。
这副画面整整折磨了我一个星期,吃什么都没有味道。但它是我的独家报道,并因此揭露出一个血腥变态的连环杀手,警方称之为:月夜魔,因为这个凶手只在有圆月的那几天犯案。警方说到南海路案件为止,已发现二十一起案件与之有关,但这本书里的人说是第三十二个,那么就是说还有十一起案件未被现发,我想也许警方太过于注重月夜而忽略了其他线索。
现在是下午两点十分,窗外一片寂静,燥热使人昏昏欲睡,甚至连蝉都哑了。
每日早报编辑部里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都不在,立式空调在墙角嗡嗡响着,冷气却吹不到不我桌前,全被前面的桌子挡住了。我点了支烟,云烟,假的,四块二一包,烟丝切的整齐而金黄,跟真的差不了多少,只是味道上辣了点。深吸一口,顺便抬起头看副主编张之芊上午刚贴的禁烟标志,觉得她画的画也就一般,凭这也能当美院高材生。
我鼻孔哼出两股烟,在眼前飘散。
我的皮肤很白,因为尼古丁过敏造成的。有时我常会想起那具女尸,陈小亦,她的皮肤白皙像和田羊脂,大概也是在过敏吧。可是我看见的只是尸体,一具失去了血液的尸体,她应该发蓝,可是却透着发亮般的白。特别是腰胯和乳房,与我之前见过的尸体完全不同,那么的美和不安。这让我莫名的激动,下边有些勃起。随之而来的是那张脸,还有眼睛,眼睑仿佛还在抖动,睫毛上粘了血变得粗长,眼睛鼻子还有唇间都有血迹,这表明她是在活着时被人割下了头颅。我闭上眼睛 ,努力把陈小亦的脸从想像中擦去,可耳边却仿佛听到了她嘶哑断续的呻吟,那是血流进了割断的气管,或许还夹杂着垂死扭动时骨节松脱的脆响,还有五官向外喷血线的细微响动。这下意识的肴梦也焕涠酰币踩梦腋械嚼Щ蟛唤猓鞘裁慈梦夷院V胁庋幕妫空隹郏嗉坷锶跃杉啪参奚皇俏页隽艘簧淼睦浜梗姑缭饩驳绨闳⒘似鹄础?br /》 或许是看车臣匪徒残杀俄罗斯士兵录像的后遗症吧。
主编室的门开了,我转动电脑椅回身看去,主编庄不非板着脸走来。
“耿重宙!你这期的稿子真真是一坨狗屎!你以为你是福尔摩斯?又是细节勘验又是线性推论,还警方忽略了这个那个,你丫能不能用点脑子?要这样发出去咱们报社还用不用混饭吃?要我说多少回?擦边球!三点前改出来!”
庄不非怒气冲冲的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无语,脑海里却忽的回想起童年看过的一个关于鱼盘的动画片,那个洋教士操着蹩脚的中国话说:这是我的,不是你的……主编室的门很响的关上,震的门旁的假花枝叶震动。我冷笑一声,转回电脑椅,盯着桌上的打印稿,上面用红笔画满圈子,圈子里划着大红叉,就像不及格的小学生作文。我耸耸肩膀,努力把散乱的思绪集中,还有时间,能赶上发稿。
我负责的是法制栏目,每周两期,每期一千五百字左右,一千字讲解案例,五百字左右解答读者提问。这种对大多数记者是简单的工作,对我来说却是件头痛的事情,因为我总把握不好尺寸,不是太血腥了就是太露骨了,有时总编又会说淡出鸟来。我提出过换人,但主编说我是正牌公安大学毕业的人,这个工作我最合适。每当主编说我是公安大学毕业的话时,我都会感到一阵阵头痛,因为我记得大学的教室和宿舍,还有许多的人,还有午夜翻墙出去喝酒打架,但让我回忆一下所学刑侦技术,非常遗憾,大概和一个经常看侦探小说的爱好者没什么区别。而且,我晕血,更确切的说是对殷红的血液有着本能的恐惧,在深深的恐惧中又有种莫名的渴望,像大脑里有两个人在不停争持,而我夹在中间,惊惧着,唯恐迷失自我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稿件一张张铺在电脑桌上,仿楠木的笔筒被遮去一半,用来写大字的毛笔歪向一边,红墨没有洗净,只是笔尖露出了干净的原色。十五寸的方正显示器占据近桌面一半,我拉近与键盘的距离,盯着散乱的稿件。
这一期做的青云路菜市场凶杀案,案发时间为傍晚八点二十一分。当时我在现场,刚结束一个同事的婚礼晚宴,喝了几瓶啤酒,有头晕,打算买点醒酒的酸味小菜,突然看见一个四十左右的汉子阴沉着脸从对面走过来,直觉告诉我这人有问题,几乎是本能握住了相机转身追随他的背影,结果真让我拍到了,惊人快的刀,一刀致命。我不停的连拍,好像刚换了512M的SD卡,内存不成问题。透过摄相框我看见那个汉子的手在抖,但落刀却非常稳,显然练过,不是屠户的话就是厨子。他用的刀是街头假藏民卖的管制刀具,三十几厘米,五六厘米宽,四五毫米厚,正是杀人越货的绝好利器。当那个女人的头被砍下时,一腔的血喷出来,旁边一个浓装艳摸的女人吓的瘫倒在地。那汉子被血没溅了一脸,凶性大发,一转身抓住那女人的长发提起,挥手一刀,又一颗人头被砍了下来,她的身体则软软的倒下,血像自来水般涌出。我抓住这个时机连按快门,把他行凶的过程全部拍了下来。菜市场里的人们终于醒悟过来,惊恐的尖叫着向出口挤去。我心跳的很快,因为那汉子转过头盯过来,妈的,他看见我了!
那汉子完全转过身来,手中还提着刚砍下的人头,那女人双眼紧闭,拼命的咬着牙在忍受痛苦,这给我一种错觉,她还活着。就在这时,那颗头忽然睁开了眼睛,溅上几滴血的面部表情也不再害怕,茫然的望着我,仿佛在询问我她是否还活着。
我想转身逃跑,但事实上我僵硬的站在原地没动,小腹有一涌烫人的热流顺着大腿根向下蔓延,我想我失禁了。腿在不停的抖,刚才拍摄的冲动已经荡然无存,只剩下恐惧。地上两具尸体,还有六七步外盯着我的一脸血的汉子。我感觉天旋地转,仿佛就要倒下了,但又被什么东西扯住,像具提线木偶,左右摇晃,却就是不倒。那汉子向我迈了一步,我抖了下,手指仍按在快门上,柯达6490继续拍摄。远处不知哪家的厨房火还开着,油锅里的菜咝咝的响,已经有糊味飘来,电风扇嗒嗒无力的旋转。我告诉自己不能晕,活着出去再晕血不迟。那汉子盯了我一会,眼睛里的凶光减弱了,他蹲了下去,然后抱住头呜咽起来,滴血的刀在头顶直立,像怪异腥红的公鸡鸡冠。我试图向后挪动,但腿只是抖了几下。此刻我满眼都是血,殷红一片,胃里的酒和菜几回涌到嗓子眼又被我咽了回去,嘴里浸满酸臭,这让人难受至极。时间仿佛停了,也不知那汉子哭了多久,他突然坐倒在血水里,横刀自刎,血从半插在脖子上的刀片间喷出,使刀片发出嗡嗡的鸣响,那声音太过奇妙,以至于我忘记了呼吸和惊恐。大概几分钟后那汉子仍坐在血水里,浑身上下全被血浸透了,头下垂,把刀柄压在胸前。我终于意识他已经死了,猛的转身想喊人报警,但一张嘴却吐了出来,同时倒在自己的呕吐物中。
当然,在报道中我不会这样写,只会强调自己的勇敢和无畏,甚至会虚构点与凶徒谈判斗智斗勇的片段。
这些并非我的本意,是主编的意思,用他的话说:什么是新闻?新闻就是眼球!
我厌恶眼球,但这是份不错的工作,活不重钱很多,还有四处旅游的机会。唯一的不足之处是要与人打交道,我宁可与猫在一起晒月光,伏在房顶注视着路灯下寂静的街道。
我皱了皱眉头,从回忆中醒来,发现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只要一想到现场的血,我就有呕吐的感觉。从昨晚到现在我什么都没吃,连水也没喝,嘴唇干裂,但我咽不下一滴水,甚至口水都让我感到恶心。时间不多了,我一把抓过桌上的稿件全部扯成碎片丢进纸篓,打开稿件文件夹,建立新的wps文档,开始写让主编能够满意的新闻稿,什么凶手背景、杀人动机、社会的责任,还有我自己的怯懦和麻木不仁,全让它们见鬼去吧!
两点四十七分,新的稿件打印出来,我刚要起身编辑室的门开了,校对室领今天新闻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