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同人)楚留香同人之红衣欲燃人-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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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人?你莫不是开玩笑?香帅是什么人?怎么会下嫁?”
“哎,这你就不懂了,英雄难过美人关,香帅消失近三年,怕就是被这女人迷了心窍。”
“三年前香帅不是和薛家庄的大小姐有了情意。”
“情意?我倒是听说薛家庄大小姐面容平凡,好武悍斗,活脱脱一个母老虎,香帅怕是一时新鲜,或者,”那汉子挤眉弄眼一番,“听说那薛大小姐剑术不凡,怕是一剑架在香帅脖子上,霸王硬上弓,逼着香帅不得不从。”
薛红红在一旁听得一头的汗,我有这样吗
薛红红心虚的想到自己一见面就将剑架在那人的脖子上,那时那小偷还面不改色向她讨酒,当真是有趣的紧。
想到那人三年后的今天竟然要成亲,又是自嘲一笑,薛红红你还是太看得起自己,不是你将人推开的吗?如今做这幅样子又做什么。
“烂酒鬼,去去去,不要在这里睡了,我们还要开张做生意。”小二哥一脸嫌恶地将台阶下的那人。
薛红红寻声而去,目光一僵,随后叹了口气,走上前去摸了一块碎银子给小二,“小二哥,给我打两角酒给他。”
小二笑嘻嘻地拿着碎银子下去打酒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这人正是蝙蝠岛上原随云的下属,丁枫,一个本来早已死去的人。薛红红不用检查,就知道这人的手脚皆被人挑断,那一身武功也被废去。
“姑娘认错人了。”那人低着头慢慢道,声音虚弱而怯弱。
薛红红看到他的这幅样子,又想起那个惊才绝艳的人,世人熙熙攘攘,攘攘熙熙又是何必呢?转头都成空。
视线却被地上突然多出来的小金盒子吸引,心不自觉地跳动起来,薛红红拿起来小心打开,那盒子里放着两块素白的和田玉鸳鸯和一张素笺。
素笺上落笔写下,等我喝你的酒。
薛红红大笑出声,三年之后第一次笑得那么开怀。
“笑什么笑?疯婆子!”堂中刚刚说着八卦的汉子一脸不高兴地大喊。
“关你屁事!”薛红红心结一结,这个人神色飞扬起来。
“你这个不长眼的小娘皮。”大汉显然也是个暴脾气,抡起大巴掌就向薛红红脸上招呼,见到薛红红避也不避,他的嘴角浮现几分残忍的笑容。
薛红红浅浅一笑,右手终于伸出,分花拂柳一般一击一粘,那大汉就像□□控的布偶一样,直直地被摔出门外。
“真不好意思,我可不是什么母老虎,只是我的脾气确实不怎么好。”
闻言,大汉脸色刷的一下白的彻底。
薛红红牵起青驴,提上长剑扬长而去,薛红红才不管那些人如何,她现在只想将那人抢回去,不管不顾地让他真的“嫁人”。
寒夜如刀,薛红红匆匆赶到薛家庄外的小客店,正欲订房间的时候,一只熟悉的手探进了她的包袱。
薛红红抽出剑,直直地架在那个人的脖子上,她的剑依旧那么快,那么稳,她的眼睛依旧明亮,透着一种火焰般灵动的炽烈。
“小贼,偷拿别人东西可是要付出代价的。”
“那姑娘想怎么样?”
“不如以身相赔?”
“好,还望姑娘不要食言。”楚留香微笑着,将自己的小姑娘抱进怀里,真好,携手江湖,再不相离。
只是当消失那么多年的两人突然出现,出现之后更是闪电般要成亲,自然少不了一众好友的揶揄。
姬冰雁与胡铁花众人更是在别窦的怂恿下,一众人联合起来撂倒了楚留香,还将手软脚软的楚留香打包好送到薛红红面前,咳咳咳,我们的楚香香就在一众好友期待的目光中,被自己可爱的小姑娘扛进了洞房,至于最后,咳咳咳,谁抗谁,那是人家的夫妻情趣,我们见仁见智。
只记得那夜灯火摇曳,他吻上她的眼角,许下生生世世,潇洒江湖的誓言。
红衣欲燃,青丝纠缠。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完结,番外不要等,我找时间写,下一篇文打算重生耽美或者仙侠耽美,╮(╯▽╰)╭,想看的作收蠢作专栏,么么小天使们,感谢你们又追了近一年。
☆、番外二 一点红的大沙漠
远方的原野在秋天的寒风中茫茫苍苍,像是蛰伏着一只巨大的荒兽,夜间看不见少年的身后背着剑,巨大的剑身让他瘦弱的脊梁的呈现一种异于常人的弧度,少年只有十二三岁,身上蓝色的衣服不如说是衣服,还不如说是破布条。
他在沙漠里穿行了半个月,终于在大漠深处一座小木屋停下。
他年轻且带着风沙的脸上带上一抹笑容,像是回久别的故里,乡愁不再,终得开怀。
“老头,我回来了。”
下元冲着一豆灯光下的老人展开一个灿烂的笑,这个笑容带着年轻,带着活力,带着一种意气飞扬的自信。
老头从灯火下的阴影里抬起头,他的整张脸上带着一种与少年完全不同的年老与衰败,生命枯萎的气息像是传染病毒一样传递着。
“哦,你的房间准备好了。”
低沉嘶哑的声音从石头缝里传来,从快要死亡的生物带着腐朽的味道而来。
他已经老了。
每年少年都会来看老头,他从前曾受过伤,差点死在沙漠里,一个人住在沙漠里的老头救了他。
老头说,若是哪一年你来的时候发现我死了,记得把我葬在屋前第十四个坑里。
他应下了,从此后,每年他都会来沙漠看看这个老头。
老头年轻时爱过一个姑娘,为了她成为了天底下最无惧剽悍的勇士,也曾是世上最傻的傻瓜,那姑娘虽不是金尊玉贵的人,但要站在她的身边需要的身份地位是老头那样的毛头小子所没有的。
老头就拼命地去获取,一个只会武力的蛮夫想要又快又有效的获得身份地位与金钱是需要他用命去换,去搏的,老头的满身伤痕就是那时候留下的,老头说他伤得最严重的一次,身上被人刺了八刀,三剑,七处在腰部下,三处在胸前,一处对穿了他的右手,等到所有能站着的人中只剩下他时,他浑身已被自己身上流出来和从别人的身上流出来的血染红了,他最后支撑不住倒在血泊,灿烂的阳光照在他身上,就像在烘晒着一块腌肉,滋滋作响。
下元曾问老头你当时躺在温热的血泊中想了什么?有没有想起你的姑娘。
老头沉默了下,抬起头笑了笑,我没有想起她,当时太疼了,哪有空想那么多?
下元知道老头一定在说谎,他也曾那样躺在血泊里,茫茫荒野没有人烟,苍苍穹宇下无人可以求援,也无人将他收葬,母亲的面容与那个男人的身影交错,疼痛明晰到每一根毛发都在颤抖。
荒野中的乌鸦循着死亡的气味飞过来,在他的身上徘旋不去,就像在举行某种古老的祭祀,欢送魂灵进入另一个世界,身上的疼痛早就不值一提,亲人的面容在他的眼前破碎不堪,最后的最后便只有偏执的恨,如果我这次不死,我一定让那些人承受比之我更甚千百倍的痛苦。
“在想什么?”
“在想老头的姑娘看见你一身伤痕回去一定为你哭湿了她所有的帕子。”
“哈哈,小子你倒是很懂。只是她那样坚强的人又怎么会哭湿帕子,只会拿着剑威胁你,如果有下次,就。。。哎,她终究不是我的。”
下元觉得老头的笑就像掉在地上烂掉的果子,黏黏的充满让人不舒服的违和。
为什么?
其实还有什么其他原因呢?
姑娘是好姑娘,只不过不是他的,是另一个人的。
曾经说想要的一生一世一代人也逃不过那人的花言巧语,曾说的我最爱钱,其次便是你,他信了,她却背弃了,无惧任何东西执拗地和那个人在一起。
完了,便完了。
老头守着这片荒野,荒野的小屋前埋了他十三个兄弟,还有第十四个坑却是留给他的。
下元说,老头,你真不会讲故事,你就骗人吧。
说着拍了拍下摆沾上的沙土,跑到厨房准备晚饭了。
老头笑,躺在摇椅中不肯起来,老头其实不老,三十多岁穿着一身灰溜溜的长衫,长发随意地拿一根不知是什么木头的树杈别着,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的笑,眼中却无悲无喜像个看尽世事,再没有什么活力,他的轮廓带上年岁的腐朽,恍若枯木。
那个姑娘叫薛红红,嫁给了天下最风流的盗帅楚留香,生同衾,死同穴。
他们都说楚留香配不上她,风流多情的他配不上那样好的姑娘,也有说薛红红配不上楚留香,貌丑无盐好争爱斗,怎么值得君子如玉,只是配与不配有什么关系呢?
他们在站一起是那么契合,恍若神仙眷侣,悠游一世,永不分离。
而他们这些心存妄念的人也只不过是他们二人生命的过客罢了。
老头,吃饭了。
诶,来了。
而他呢?屋前埋着亏欠了一辈子的十三个兄弟,而他守着他的兄弟,看着夕阳慢慢的落下,他已很久没有拿起剑了。
那日之后的谈话,两人的关系并没有改善太多,老头依旧只管给下元做饭,余下的时间靠在那张躺椅上望着天边发呆。
每天每天,荒野里的大风来了又去,每天每天带着远方空气的味道。
少年依旧会离开,老头会躺在躺椅上看着夕阳慢慢落下,等着少年每年带来间或有关那人的事。
夕阳在沙漠里是最美的,但夕阳却慢慢在下沉。
天光不再!
作者有话要说: 和正文无关,当一点红喜欢上我们家红红,然后果断失恋之后的故事。。。。。。纯属恶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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