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舍志异 作者:郭中硕鼠(晋江vip2014-09-02完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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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那样靠着墙看着我说,我会保护你。那一刻,我心中不知道怎么的就生起了一种退意。
作者有话要说: 文文好冷≡ ̄﹏ ̄≡收藏我一下咩
☆、人之初5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我们常常凭着直觉而不是理智去判断一个人,有的时候讨厌一个人就是讨厌,不想做一件事情就是不想做,完全没有理由。比如我从小就十分讨厌数学,纵使我知道那很重要,但我还是讨厌它,再比如我明明知道立马答应李素遥的邀请是明智的,但是看到萧肃的那一刹那,我偏偏就犹豫了。
我对萧肃的感觉很奇怪,明明总是对着他那张像画一样漂亮的脸到了难以自持的地步,可是心里却一直在排斥着这个人,无缘无故地想要远离想要逃开。
我觉得自己不可理喻,却完全没有办法理智地去对待。我甚至并不讨厌萧肃这个人,我只是看着这样的他没有办法答应李素遥的要求,就仿佛嘴不是我自己的一样,声音卡在喉咙里一点儿也出不来。真是操蛋的感性!
我摸摸下巴,莫非是因为自个儿看到萧肃当时那反应觉得他有可能喜欢我所以觉得尴尬想要逃避吗?貌似还挺有可能的,我果然是一个纤细敏感的好骚年么!
“能给我一些考虑的时间吗?”我对李素遥说。
李素遥回答道,“当然可以。还有你要不要在我们那儿住一段时间。毕竟,你也知道,有人盯上你了,住在我们那儿总是安全一点的。”
我对此求之不得,欣然应允。
可是在诡舍住了一个礼拜以后,我觉得我的心脏有些难以承受了。
要知道,我最害怕的就是鬼怪这种东西了。每当诡舍有客人的时候我就被李素遥拉去做记录。昨天晚上来了个作家,还是个恐怖小说家。他极富张力的语言,活灵活现的表达,把我吓得彻夜未眠。
第二天早上我起来的时候,李素遥拍拍我的肩对我说,“别怕,以后你当了记录员以后搞不好还得和他们一起出任务呢!”
我,“……!”
沈毅听到这话,放下他手上的PSP跑过来堆着笑容对我说,“没错没错,有的时候如果一些任务需要的话,记录员会被要求陪同我们一起出任务。当然,如果我们自己要求的话,记录员也是不得不陪同我们一起出任务的。”
我一想到那些妖魔鬼怪的,心里就有些发怵。偏偏这个时候沈毅又用他明朗轻快的声音欢乐地说,“上一个记录员好像就是死命地想要陪同萧肃出任务结果就死在了那场任务之中的。”
我,“……!!!”
“诶,你也别害怕,毕竟你和那个记录员不一样。那只老狐狸一定会保护你的。”沈毅大力地拍拍我的肩,一副明媚诚恳的样子。但是我就是肯定,他一定是故意说那些话来吓我的。
我觉得我自己一定是脸色惨白血色褪尽一脸我很害怕的样子,因为我明显看到了沈毅这家伙眼中的幸灾乐祸。
萧肃和沈毅其实从骨子里是一样的人,虽然他们的外表看起来完全不一样。两人其实都喜欢整人,不过一个喜形于色,一个不动声色罢了,一样的小孩子心性。
李素遥也对这两人颇为无语,她轻叹一声对我说,“别管他们,他们的人生也就只剩下这么点乐趣了。”
沈毅对李素遥的话十分低赞同,他耸耸肩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亮晶晶地看向李素遥,说,“老大,还是你了解我,你怎么能这么了解我呢?活的太久也只能自己给自己找乐子了,要不然生活实在太无趣了。”
我看着他一副故作老成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搞得你好像有多老一样。”
沈毅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愚蠢的人类,我比你们最长寿的人都要活得久。”
我夸张地看着他说,“还愚蠢的人类呢,你以为你谁啊!这年轻人,年纪轻轻的,脑子怎么不太好啊?”
沈毅叫了一声挺了挺胸气势磅礴地说,“我不是人类!”
我眨眨眼说,“幼稚!”
沈毅哼了一声转过身嘴巴嘟起装作很生气的样子。
李素遥看到我们俩孩子般的斗气和善地笑了。我总觉得在这群人当中,李素遥才是年龄最大的,纵使她看起来比我差大不了多少,可她却让我感觉她像一个长辈一样。
然而像长辈一样的李素遥却对我说,“小凛,其实在这间诡舍里,除了记录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不是人类。而沈毅和你说的都是真话,他和萧肃都是活了上千年的老古董。”
我愣了足足一分钟才缓过神,我听到自己结结巴巴地说,“什什么?”
他们明明就是一副没长大的孩子一样啊!难道活了上千年的老古董不应该是一副深沉睿智深邃哀伤的样子么!
沈毅回过头,他的脸一半浸在昏暗的灯光下一半隐在阴影里,他火红的头发散落在脸颊两边一双圆圆的眼睛像是沾过水一样明亮而隐秘,“是真的哟,我们都不是人,连老大也不是。
不过老大还好,她不久之前还是个人,手上也没直接沾过人命。但是我和萧肃的手上都不知道有多少血了。你怕不怕,小铃铛?”
我吞了吞口水,还没说话就被旁边的人打断。萧肃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他站在我身边突然发声把我吓了一大跳。
他将我挡在身后,面上的表情一本正经语气淡漠的不能再淡漠地说,“我手上有没有血,你倒是知道了?”
沈毅冷哼一声不答。萧肃再接再厉语气一片漠然地说,“当然了,我敢肯定你手上有很多血。”
“为什么?!”沈毅不服气地叫道。
“因为你看到漂亮姑娘就喜欢流鼻血……”萧肃面无表情地飘出一句让人吐槽无能的话。
就这样,沈毅那二货居然跟了一句,“你以为老子的手只擦过鼻血吗?我告诉你我腿摔伤流血的时候,我也用手擦过!”
我,“……”
你们敢不敢让你们的话再有营养一点!
虽然这一段插科打诨让我感觉心情好了不少,但是我仍然不能忘记这俩二缺货不是人类的事实。
之后我吃饭喝茶,再看到他们的时候,心中总感觉有点怪怪的。就在这个时候,我的大学同学琳琳打电话给我,邀请我到她家的新别墅去玩。
我原本还是有些犹豫的,不过李素遥却对我说,“去吧,你这个假期都没出去过,还遇到了这样的事。和同学一起去散散心也好。”
我说,“可是……不是还有人要对付我吗?”
李素遥泡了杯茶给我,氤氲的茶香在空气中散开淡而雅,“这个你不需要担心。我这几天想了想,那个人,恐怕不会直接对付你。
你想啊,他既然都不惧怕玉佩,可以在那上面动手脚了,为什么不直接杀了你而是费尽心思地找那个女鬼来对付你?”
我问,“为什么?”
“不知道,但是我可以肯定,他一定有理由没办法直接出面对付你,只能找些孤魂野鬼来要你的命。”李素遥的脸上一直保持着某种令人心安的微笑,她让我觉得特别可靠。
“为了保证你的安全,我给你一样东西。”李素遥伸手将我脖子上的玉佩轻而易举地取了下来放在了我的腕部,那玉佩就变成了一只玉镯子。然后她又在我的胸前划了一个复杂的图案,念了几句咒语,我的胸前顿时出现了和萧肃给我的玉佩一样的玉佩。
“你有了这块玉佩,平常鬼怪近不得你身。如果碰到一些厉害的,可以碰到你的,那你就拿着玉佩大叫一声,那鬼会暂时地离开你。”李素遥对我说。
我还是不放心地追问,“那如果我叫过它再来呢?”
“那你就再拿着它叫一声。”
我,“……”
有了李素遥给我的护身符还有她的那一番话,我觉得安心了许多,于是就高高兴兴地答应了琳琳的邀约。
琳琳家的新别墅是在B市旁边的一个县里的小山上。需要坐车才能到那里。
作为一个富家小姐的琳琳,当然虽然她本人比起富家小姐更加像贞子一些,但是这不能否定她是一个富家小姐的事实,她从小是被娇宠着养大的。
所以当这个被娇宠着养大的富家小姐坚持要拖着行李爬上山的时候我十分诧异。
她告诉我的理由是她想尝试一下爬山的感觉。我对此十分的无语,果真是富贵人家,和我们这些穷人的想法一点也不一样。
我看着披着一头黑长直,脸色苍白形容秀丽的琳琳说,“那啥,你看前段时间刚下过雪,这山路也不一定能爬,我们还是坐车上去吧。”
大小姐哼了一声十分乌鸦嘴地说,“好啊,就听你的,说不准那车半路就抛锚了,到时候你还是得和我一起爬上去。”
我不得不说,有钱人和我们这些平民阶层果然不一样,连乌鸦嘴的准确率都特别高一些。我们俩坐的那辆看起来十分高大上的越野车开到了半山腰就抛锚了。
最终我还是不得不如大小姐的愿,拖着行李箱走到了山顶。
走到山顶的时候,天已经开始暗下来了。我看着渐渐跑出来的星星,心里发寒。老话说,越怕什么越来什么。但是我想说,越怕什么,就越会想那怕的东西。
顶着头顶那半暗的天空,我不禁想起了各种侦探恐怖小说之中的惯用手法。孤零零的山间别墅什么的,最容易出事了,而且最可怕的是,出了事,还求助无门无法逃脱。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时间以后改到每天十一点之前。我觉得文章进度太慢了,但是根据我罗嗦的本性,我觉得我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所以我打算多更一点要不然自个儿写起来也不尽性。于是我决定每周二和周四做到至少双更的节奏,就酱紫
☆、人之初6
我们是下午出发的,半途汽车抛锚,我们两个运动白痴拖着行李箱走到山顶的时候天已经暗下来了。
山里气温差本来就很大,太阳一下去周围的气温就骤然降了下去变得又阴又冷。
当然,如果仅仅只是阴冷也就算了。我们爬到山顶的时候,并没有看到琳琳所谓的她家的新别墅。
当时我们两个人看着光秃秃的山顶心都凉了,但是没办法,我们只能硬着头皮向前面爬。琳琳那家伙向我保证,她来过一次这儿,她知道该怎么走。我对此虽然半信半疑,但是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听她的。
可等到我俩走到天都快黑了还没看到半点建筑物的痕迹的时候,我的心终于开始焦躁起来。
“阴琳琳你个乌鸦嘴!”由于天色的变暗,山上铺着的石板路也在我的视线之中变得模糊起来,在一个不小心滑了一下以后,我忍不住地抱怨了一句。
本来出来就是为了躲避诡舍那些连篇的恐怖故事还有那俩个二货非人类,结果那儿刚刚逃了出来,这儿就碰上这种事,果真是流年不利。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喝凉水都要塞牙缝。
阴琳琳也被暗下来的天色和怎么都找不到的别墅给弄得心烦意乱,她回过头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别吵!你以为我想这样嘛!”
她原本就没什么血色的脸加上光线的效果回过头来这么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让我脚一软差点摔下去。阴琳琳及时拉了我一把说,“瞧你那胆儿,兔子都比你胆子大!”
我站稳了以后说,“我是女孩子嘛,怕一下也是正常的,毕竟这种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