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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诡舍志异 作者:郭中硕鼠(晋江vip2014-09-02完结)-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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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程当时只想着讨好女友,忍下心中不适跑上去嘘寒问暖,大骂自己一时鬼迷心窍。
  可女友一句也不听,她只是环顾了一周以后问,“你昨天穿的那件大衣在哪儿?”
  程哥也不隐瞒,当下一五一十地将事情给讲了。女友听了笑了笑,说,“你的红粉知己还真多啊!”然后灯光一闪,她就突然变了样子。
  她浑身湿淋淋地站在那里,面色青白一片,一双惨白的眼珠子不知道盯着哪儿。程哥当即吓傻了跌倒在地上。
  大约是程哥这副怂样儿取悦了她,她一咧嘴,哗啦一滩水就这样流了出来吐到了地上。程哥动都不能动,他立马尿了。
  那女鬼笑的越欢,她告诉他她很不爽很怨恨。只有两种方法能够平息她的怒气,一种是要了他的命,一种是要了他那些个红颜知己的命。
  她的声音不复生前的甜美充满了刻毒和尖利再也听不出一点人类的感觉。程哥被吓得半死,立马把他的“红颜知己”给出卖了,这也就导致了我后来经历的一系列的事情。
  人人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对于自己一听到程哥变成厉鬼就完全忘记了往昔的情谊然后疏远他这件事感到很惭愧,我很怀疑这是因为这种惭愧的心理导致了我做了一个这样的梦。一个为自己洗白把程哥抹黑的梦。
  一梦完毕,我在睡梦之中就升起了这样的念头。我在梦中懵懵懂懂的,虽然未必会真的认真思考思路清晰,但奇怪的是我经常在睡梦之中冒出一些带着些许哲理的念头。
  这个念头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又或是自我反省产生的,它就是这么突兀地冒出来钻入我的脑中,让我惭愧的心脏都隐隐作疼。
  我直觉觉得,这或许是某种真相也说不定。
  人们常说美梦成真,这个梦于我而言算不上美梦,但如若它是真的确实能让我自欺欺人一下。可是梦境之中直直冒出来的念头揭开了我虚伪的心理。就好像放了一面镜子在我面前,让我不得不直视自己丑陋的内心。
  无论你是猪八戒还是白骨精,到了梦境之中,原来我们都会被打得原形毕露。 
  现实就算再骨干,有的时候总也是要比这样的梦境要好一些的,于是为了逃避这样自我厌弃的梦境,我醒了过来。
  我醒来的时候自己睡在一个古香古色的房间里,连窗户都是纸糊的,如果不是我旁边那个穿着现代的女子,我都要以为我穿越了。
  “你醒了?”那个女人站起身将放在一边的香炉一拂,它里面冒出来的袅袅炊烟瞬间没有了,“可将你四人之间的因果都看清楚了?”
  那个女子穿着一袭运动装,剪着利落的短发,长相普通但是五官轮廓感觉很硬朗。
  我看着这个神神叨叨的女子头有些晕,“你在说什么?”
  那个女子笑道,“你刚刚所梦就是此事的因果,你将故事写到你手边的本子上,此番轮回因果就至此终结了。”
  这神神叨叨的样子让我想起了某性子恶劣的神棍。我拍拍脑袋,怀疑这又是一个自我欺骗的梦,奈何我的脑门儿上传来的实打实的痛感让我再也起不了半点疑心。
  然而现实归现实,诚然她说的话很对我胃口,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么至少我可以否定掉自己是个虚伪的卑鄙小人。但是我还是问,“你在说什么啊?你怎么知道我做梦了,难不成我说梦话了?”
  就算我在自欺欺人我也知道这女的说的话实在是既不现实也不靠谱。
  女子笑而不语。
  我吞了吞口水,换了另外一个非常紧要的话题。我虽然刚刚睡醒脑子不太灵光但也是知道自个儿身处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地方看起来实在不妙。我坚持地问道,“这儿是哪儿,你又是什么人?”
  “哦?你居然不知道?”那个女子挑挑眉,“你是萧肃带来的人居然不知道这儿?”
  哦?是和那神棍是一伙儿的?那她之前的行为就得到了解释,好像我之前晕倒的时候的确是被萧肃抱着的。这么说来着梦是真的?眼前的这个女的是个女神棍?
  那个女子身材不高不矮长相也极其普通,虽然她有着一双和萧肃一样的丹凤眼,但是她的五官太过冷硬这让她这双本来应该妩媚的丹凤眼一片冷厉。
  我吞了吞口水感觉对方的气势有点压人,“我,我,我和那神棍不熟!”
  那女子听到我这话扑哧一下笑了出来,“神棍?那老狐狸要是听到你这么叫他铁定得气死。”
  我摸摸后脑勺说,“不会啊,他就是这么跟我介绍自个儿的啊!”
  “哦?”那女子眼睛一眯饶有兴趣地打量我一番,“他居然这么说?有趣有趣……”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可有趣的当下闭了嘴。那女子自个儿有趣了一阵子渐渐地也败了兴致,她最终对我说,“我叫李素遥,而这里是萧肃那只老狐狸的老巢。其它的情况我等会儿和你介绍,我现在还有客人要招呼,你能先把东西写一下吗?”
  我想着虽然萧肃一点儿也不厚道但好歹人家还是救了我一命的,这么点要求我不能不应。于是我对李素遥的要求满口答应。
  说来也奇怪,从小学开始语文一直就是我的弱项,高考的时候我死憋活憋作文只憋出了五百字。我一直觉得要不是我语文太差,那我考个北大清华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这次想到要写东西的时候我就觉得脑瓜子直疼。但是出乎意料的是我拿起那本子就觉得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唰唰唰几页纸就给我写完了。
  我合上那本子,这时候才发现,原来这本子黑漆漆的封面上有着几个同样黑漆漆的凹凸字,上面写着诡舍志异这几个字。
  我眨眨眼,心想,这是山寨版的聊斋志异吗?诡舍诡舍,听起来果真够神神叨叨的,符合那神棍的本质!
  我拿着那本子跑出去发现原来这房子是有上下两层的而且房子非常之大,我估摸着,这儿估计是一个别墅。我跑下楼的时候,正好有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在往上走。
  楼梯有些窄,我侧着身子示意他先过。中年人抬头,他的面色泛黄看起来有些疲惫,他对我点了点头就走了。
  我隐隐觉得这个中年人很熟悉,回想之下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到这个中年人不正是前段时间刚上任的市长吗?!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连这种大人物都会来!!
  我抱着笔记跑下去,李素遥正坐在吧台后面数钱。听到脚步声她抬起头,我将笔记交给她,她看了看说,“出乎意料的好呢!你有没有兴趣当我们的记录员。”
  我来不及点头或者拒绝,门口就响起一阵叮当响动。我俩一致向那里看去,一个秃头的中年男人满脸憔悴地跑进来。
  李素遥展颜一笑划出一个极其专业的笑容,“欢迎来到诡舍,如果您碰到了任何不合常理的诡异的事情例如撞鬼见鬼一类的,并且这件事深深地影响到了您的生活工作学习,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我最近家里出了点事,最重要的是存稿也用完了,我又申请了榜单(申了它更新是要有字数要求的),所以下一更是在礼拜四,我得去码点存稿来
  萧肃:呵,不思上进的吃货
  肥硕(暗暗对手指)

  ☆、人之初2

  诡舍的装修很奇怪。明明从二楼看起来是复古中式的装修但是从一楼看起来却更像是咖啡馆。只不过,它并没有任何窗户。这让它看起来像是建在地下的一样。
  如此有个性而现代化的装修很难让我和那些东西联系在一起。
  我就这样毫无准备的就被李素遥拉着站到了这个“咖啡馆”的吧台后面。我茫然地站在那里,回头看李素遥。只见李素遥回头朝我眨眨眼,说,“谢谢你帮我们记录啦,真是太感谢你了!”
  我,“……”
  这是什么情况,我好像没答应啊!我看着李素遥一副理所当然的亲切微笑深吸一口气什么话都反驳不出来,只得站着。
  果然是那神棍的朋友,我心想,这压根儿就是物以类聚啊!都是腹黑货啊!
  进来的那位客人是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他的头是地中海式的,脸上堆满了肥肉手上金色的腕表闪闪发亮,身上穿着的西装纵使包裹着他饱满的肚皮依旧笔挺。我从他的穿着断定他就算不是一个功成名就的土豪,也是一个小有所成的大款。
  我以为世事总是如此,我们总觉得真正的土豪应该都是高富帅,一出场就是邪魅狂狷或者清贵疏离,可其实大部分都是肥的要死的中年猥琐大叔。就好比如我今天早上看到的许久不见的父亲又比如我之前见到过的我母亲的丈夫。
  没有什么人是十全十美的,财富的累积往往需要时间的沉淀,可是时间的流逝又必将带走你的美貌风华。我几乎没有功成名就的富商是可以做到年纪轻轻身体倍儿棒相貌一流性格忠贞,当然不是说一定没有,但是就算有,也不是我们能够看到的。
  由于诡舍的一楼用的灯光大多数都是照着桌子的点光源,整个厅堂里面看起来浪漫却并不亮堂。所以最初我在昏暗之中勉强辨别出他抿着的嘴时,以为他只是习惯性的严肃。
  一般来说但凡土豪都应该有点上位者气势,即使不是拽了吧唧的也应该得吓得了平凡人。所以他板着张脸应当是理所应当的事,可是直到他真正到我面前来的时候我才明白,他的脸上那种板着的神情并不是严肃,而是恐惧。
  地中海的脸色十分差劲,蜡黄的面颊上时不时地滴下几滴虚汗来。
  他坐到吧台前面的椅子上整个人看起来十分不安,他的双手放在台面上一直仅仅地绞着,眼珠子控制不住的左右转动,好像是在害怕着什么又或许是在寻找着什么看不见的东西。看的再仔细一些,我可以看到他的身体也在微微地颤抖。
  他那样子就像是活见鬼了一样,不过能来到这家店的话,他搞不好就真的是活见鬼了也说不定。
  大约是这类情况见多了,李素遥比我镇定多了。她脸上摆着公式化的微笑,适时地递上一杯柠檬水,笑容得体地说,“刘先生,您以前来过的,就应该知道我诡舍的规矩。你先要讲清楚前因后果我们才能帮你。”
  地中海可能是真的被吓惨了,支吾着半天也只说出了一些不成文的断句,让人完全听不懂他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李素遥极有耐心地听了一段以后用手敲了敲桌子,“刘先生请不要害怕,在这儿,你是安全的。”
  李素遥敲了两下桌子以后,我看到地中海神奇地安静了下来。眼睛也有神了,身体也不抖了。
  他喝了口水,微微叹了口气说,“我的情况想来你们也知道。”
  地中海名叫刘培,是我市著名的一个民营企业家。他年轻的时候和妻子一起打拼得来了现在的财富。和许许多多的富人一样,他有了钱以后就开始变了。
  他不顾妻子对他的恩情,包二奶找小三样样都来了。
  听到这里,我感觉有些恶心。怎么我最近碰到的男人都是一群极品渣男,先是娄建仁再是程哥,如今又来一个。难不成我是会吸引渣男的体质?
  还是说男人天生就是会喜新厌旧过河拆桥忘恩负义?
  想着想着,我开始神游,不由自主地就想到了萧肃。
  虽然萧肃是个神棍,但是看他长相了得,举止谈吐也颇为不凡,手上的欧米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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