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妾身求抱大腿-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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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敏眼泪一抹,立刻攒出明朗的笑来,唤人摆驾。
到书房所在的文安殿有半个时辰的路程,一路上甚是无聊,我索性唱个小曲解解闷,但身后跟着那么多人,怪不好意思的,我便以哼哼的方式唱了出来,“我是真的真的好想你,不是假的假的好想你,我真的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问我为什么挑这首歌,真没有别的意思,我穿越过来前,划到个新闻,正好就是这首歌的mv,来来回回就这么一句歌词,很容易便把我洗脑了。
七拐八拐来到文安殿,殿中灯火通明,达奚镇持剑守在门外,我大大方方的想要走进去,他却突然拦住我,道,“皇后娘娘,皇上正在和胡王习书写字,吩咐过不许任何人打扰,卑职冒犯了。”
胡王,胡王是个什么鬼?
我从达奚镇口中得知,胡王宇文孝伯是宇文邕的堂弟,竟然和他是同年同月同日所生,只差几个时辰,正因如此,他们从小便很投缘,长大后又一起学习。宇文邕即位后,曾想把他留在身边,但宇文护有所忌惮,一直不同意,前几天才许诺此事。
我在屋外站了一会,冻得直抽抽,忍不住要转身离开,文安殿的大门却突然打开,一个太监走出来,说皇上要传膳。传膳?我可不就是来送吃食的吗,正好有理由进去了。
一踏进文安殿,一股暖流迎面而来,别提有多暖和,多舒服。
我走到内殿,看到满地的绢纸竹简,不知道他们这是练了多久的字,不得不说的是,他们的字可真好看,不知道为嘛,古人的字怎么都写的那么好,也许是我自己不懂得欣赏书法,只要是毛笔字就觉得好看。
我进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瞅一瞅这个传说中的胡王,额,好吧,虽然没有宇文宪好看,比宇文邕也差点,但人倒是白白净净,也还好。
我把饭食摆好,宇文邕央宇文孝伯同食,敏敏赶紧给我使了个眼色,暗示我想办法和皇上独处,我把脑袋一歪,看不见啊看不见。
这个宇文孝伯但是个很有眼力见的人,乖乖作揖告退了,敏敏的脸上露出笑意来,我差点产生错觉,就像小三赶跑正室之后的微笑,小丫头啊,换个笑法吧,咱们是正面人物。
宇文邕活动了一下筋骨,做在食桌上,笑问我,“皇后怎么会过来,朕真有点意外。”说完瞄了眼宫娥们摆好的,还没掀开的器皿,问道,“准备了什么?”
额,额,我也不知道,没注意啊。
将器皿一个个掀开才知道,原来都是糕点,白色的,粉色的,黄色的,反正我一个也不认识。
宇文邕拾起筷子,尝了一口,品了品,赞道,“不错。”
我呵呵干笑两声,反正又不是我做的。
宇文邕看来真是饿了,一直埋头吃,都没怎么理我,我支着下巴看他,他的左边有一盏烛火,火光印在脸颊上,脸上一半明亮,一半暗淡,看起来比平日里还要英俊,我忍不住盯着他多看两眼。我不是花痴,是因为我喜欢他,才会这个样子,别的男人再好看,我也不会去盯的。
他突然抬头,我看见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又像湖水一样清澈,蓦然心慌。他不解道,“怎么了?”
我的大脑飞速运转,假装嫌弃的伸手去揩他的嘴角,撇着嘴说,“啧啧,吃得满嘴都是,啧啧。”
宇文邕信以为真,忙拾手擦,我忍不住想笑。
骗人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不,我刚骗了宇文邕,便受到了惩罚,脚上开始痒起来,都怪殿里太暖和了,冷热交替,使我的冻疮复发了。
在宇文邕面前,我可不好意思脱鞋去挠,只能两脚相交,使劲的蹭,蹭啊蹭,蹭啊蹭,越蹭越痒,真闹心。
☆、秘密
我的脚痒的难受,正蹭的酣畅淋漓,宇文邕放下手中的筷子,道,“是不是冻伤又严重了,朕送你回宫吧。”
听他这么说,我自然欣喜,但我想同他独处,不想这么多人跟着,于是遣了众人。
离开文安殿,天上又下起雪来,但是很小,身边没有人跟着,我们手边也没有伞,只能任由雪花打在身上,轻轻柔柔,十分舒服。冰天雪地里,一男一女,电视里看起来可浪漫了,但这么冷,实在和想象中差太多,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宇文邕将手臂抬起来放在我的头顶,用宽大的袖袍为我挡雪。我踌躇了半天,说了句谢谢。
宇文邕说突厥帮周国打齐国,赢了一场,虽然现在又退兵了,还是希望我能代他写封家书,答谢可汗。我虽然不懂突厥字,还是得乖乖答应。不过可汗可真不够意思,好好的怎么又变挂。
我一边走路,一边不停的用鞋子摩擦脚趾,缓解痒意,姿势自然有些怪异,加上路上很滑,我一不小心歪向一旁,虽然身边有个很帅的高手,但我并没有美美的滑在他怀里,再美美的打个转,而是顺手抓住他的胳膊,倒下时头顶在了他的腰上。
他将我扶正,叹道,“怎么还像个小孩子一样,路也不会走。”我心中不服气,虽然现在看起来十六,但我实际上都二十三了好吗,再说了,谁规定年龄大了平衡感就一定强。
我差点崴到脚,虽然没有扭伤,但也很疼。宇文邕突然微微蹲下身子,道,“朕背你。”
我的脸立刻烧起来,心慌极了,扫视了一下周围一个人影也没有,但还是觉得非常不好意思,红着脸道,“不用了,皇上。”
宇文邕没有理会,保持姿势,执意要背我,我犹豫了许久才趴到他的背上。其实被他这样背着,我更难受了,脚上没有办法蹭痒,手也袒在外面挨冻。
他身上的香味扑面而来,萦绕在我的鼻腔里,我心里乱糟糟的,一直在胡思乱想,他是不是喜欢我啊?
我觉得我是更喜欢他了,从很久很久以前,或许第一眼的时候,我就是喜欢他的,不然我怎么会轻易的愿意嫁给他。
我突然想起强练,如果找到了这个人,他真的有办法送我回去的话,我真的要离开吗?
我在想什么,怎么能犹豫,肯定是要回去的呀。
还在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宇文邕突然说,“你唱首歌吧,下雪的时候,突厥人最喜欢唱歌了。”
突厥人喜欢唱歌,可我不是突厥人。
我摇了摇头,道,“不会。”
宇文邕突然笑了一声,道,“你到底是不是突厥人,突厥人最会骑马,你不会骑,突厥人最会唱歌,你也不会。”
我心中自言道,“我还不会说突厥话,不会写突厥字。”
想了一会,我试探的问,“我会念诗啊,不如念首诗给你听吧。”
他做出洗耳恭听的姿势,我摇头晃脑的念起来,“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当年看《倚天屠龙记》的时候,看杨逍念这首诗,别提有多迷人,怎么自己念出来,那么轻浮的感觉。
宇文邕沉默了半晌,道,“此句清雅,你自己做的?”
我轻咳了声,道,“不是,在一本书上看到的。”沉默了一会,我又问,“皇上听懂这诗的意思了吗?”
宇文邕摇了摇头,“没有。”
我兴奋的同他解释,“这首诗说的是一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在很高很高的天上,住着一个天帝,他有七个女儿,最美丽的那个叫做织女,织女能织出美丽的晚霞,有一天。。。。。。最后,他们只能在银河两边遥遥相望,只每年七月七日在鹊桥上相会一次。”
寒冷寂静的夜晚,突然变得温暖起来,宇文邕的脚下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像天上的银河一般。我犹豫了许久,想要问宇文邕,他到底有没有喜欢我,可最终没有问出口,我怕答案不是我想要的,我不想失望。
我这一天都在跑来跑去,累得不得了,竟然直接趴在宇文邕的身上睡着了。哎,大学四年养的瞌睡虫,真不是盖的。
。。。。。。
冬天最冷的时候,皇宫中传来一件事,新兴公主将嫁给苏威为妻。
我被这个消息震惊到,苏威前些天还逃婚逃到了深山老林,怎么突然就要举办婚礼了。听说是他的叔父,每天坚持去劝说他,把他从寺院里拽了出来,下山后,他在大冢宰府前跪着谢罪,足足跪了三天。不知道他的叔父使了什么样的法子,竟然能让他回心转意。
新兴婚礼的前几天,是赵王宇文招的女儿千金公主六岁的生辰,所有人都在忙着为新兴的婚事准备,几乎没有人提千金公主生辰之事,我为新兴准备礼物的时候,随手包了个礼物送到了赵王府上,赵王很是客气,进宫面见宇文邕的时候,特意同我道了声谢。其实我这么做是有私心的,我在苏踔口中听说过,宇文招对宇文护越权之事,处于中立的态度,我是想尽量拉拢他。
宇文邕要求皇室中所有的人都得参加这个婚礼,即便他不说,我想也没有人会不参加的。好在大冢宰府大得像半个皇宫,多少人过去都乘得下。
可怜厍汗姬大着肚子,还要奔波,李娥姿有生孩子的经验,路上不停的帮她按虎口上的某个穴道,厍汉姬本来一直干呕,这么一按,竟然止住了。我不在宫中的这段时间,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什么,关系怎么变得这么好,搞得我像个外人一样。
新兴成婚的这日,晴空万里,天上的太阳暖洋洋的,我一下车便要去新兴房中看看,宇文护和他府上的人知道我和新兴挺熟,没有阻拦。我一进门,便看到仆人们有条不紊的准备着,我走上前,亲自帮她梳头发,很开心的同她说,天气突然转晴,这是个好兆头,他们一定能百年好合的。
新兴恢复了以往的活泼开朗,一会傻笑,一会紧张,不停的问我成婚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也这么紧张吗。我当然不是这个样子了,和宇文邕成婚的时候根本就不喜欢他,才不是这样,像个傻子似的。
不过看到新兴这么开心,我也替她高兴,因为我知道,苏威虽然对宇文护存有异心,但他是真心喜欢新兴的。一个男人会用那么深情的眼神盯着一个与女子有关的泥塑来看,如果不是真爱,就是变态。
苏威是汉人,新兴对他很好,为了尊重他的身份,执意用汉人的方式成婚。婚礼开始的时候,宇文护和宇文邕坐在正坐上,我只能和宇文宪、宇文直、宇文孝伯、宇文招坐在一排,李娥姿和厍汗姬坐在我后面。他们拜完天地拜父母,拜完皇上拜夫妻,很快就结束了。
新娘子一进洞房,便什么事也没了,所有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只等开饭。我觉得无聊,便到处逛逛。
这么一逛,我才知道大冢宰府有多奢华,高大的屋宇、雕花的墙壁、鎏金的窗檐,简直铺张浪费到极点,件件都是让人灭亡的东西。
拐了几个拐,乐声鞭炮声渐弱,我坐在一块石头上歇息。
要不人都说好动不是什么好事,我多跑了两步,本身是想清静清静,没想到却看到不远处一男一女正在幽会。我心知偷窥不是件好事,可按捺不住我这颗八卦的心,赶紧稍稍藏了藏,露出脑袋来看。男子完全将那个女子的身子挡住了,只从他的脚踝处看得到一个女子的衣服。
离得太远,而且锣鼓声响,完全听不到两个人在说些什么,我正觉遗憾,却看到男子侧了侧身,准备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