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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多少爱恨,生死一瞬-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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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妹妹不及开口。
  我捂着自己的血流不止,阴沉看这漂亮小男娃的个子比我还高,背比我还宽,我提脚,踹上他踝骨,用了我那点破三脚猫功夫,但劲是使足了才踹过去,他真是一点防备没生,就挨上了,扑腾跪在地上,半天不出声。
  喳喳乎乎,其他小孩都奔过来了,佣人小孩,或亲戚小孩,今天是家族大会吗?来这许多小不点。
  “欧阳—;—;”
  “大少爷—;—;”
  全都大惊失色,全都像恶狼一样扑上来,撕衣角的衣角,叫人的叫人,就要给我塞住汩汩出血的鼻子。
  我微微皱眉,指了指地上跪着的小孩,什么都不用说了,黑道的晚辈自有一套教训不轨异端的定律。
  殴打开始。
  妹妹脸白了白,我扫她,她犹犹豫豫,要叫停不叫。
  那边,却是十多个围拢一个,那一个却一声不吭,好象死人。
  —;—;“哥—;—;”还是开口,向着人群一步。
  “走吧,萃。”
  我却在此时挽她手,她看我模样,立刻扶好我,赶紧跟我走,但一直一直勾头往后看啊看。
  鼻血早已不流,我是心脏先天不足,鼻子完好无损,但我既然是别人戳一下就会死掉的怪物,当然值得关心。
  我和秦展的开始,肯定十分不美好。
  他要是个女娃,结局就会完全不同。我的恼火在于我的心胸狭窄,乖僻冷漠,也在于我既变不成一个普通小孩的生动活泼,也没有能力得到一个粉雕玉砌的美丽新娘。
  当晚,妹妹得到一个新的玩拌,这个鼻青脸肿的小子看上去不比洋娃娃还差,翠姨同意了,于是生就一张漂亮脸蛋的小子开始他为主卖命的生涯。
  我是主子,他是仆。
  教我功夫的是个女人,很老的女人,皱巴巴,还胖乎乎的,不用说,没人冀望我学得了任何功夫,如同没人担心我会因为习武而命丧练功场。
  拜兰师傅所赐,我基本上脸上是从没带过伤,我漂漂亮亮地进去练功,又整整齐齐地出来念书,反正多的是人替我卖命,反正我的身体是孱弱的,反正欧阳家多一个翩翩佳公子,世上少一个恶形恶状莽夫也没什么不好。
  父亲是个比狐狸还狡猾的霸主。
  我们藏龙卧虎的欧阳世家,一不缺佳人,二不缺高手。
  兰师傅像是个小丑,闯进宫殿,而非马戏团,我又何尝不是?
  “累吗?”
  我咬牙,不说话,让一个十岁少年站在底下遍布尖刀竹刺的梅花桩上,不给他喝水,不让他吃饭,足足三个小时,我不累我就是疯子。
  我眨眼,汗渗进去了,会让我眼花,看不清脚下。
  “累了就下来吧。”兰师傅已经喝腻了她的头道茶,开始赏起小瀑布下的零碎花草来,她弯下腰,拨拨里面水,很慈祥数落我:“算了,不要总逞强。我都忘了你身体不好。”
  我站着,心里肯定我没疯,是她疯。
  老实说,我小腿在打颤,我估摸我再逞强也撑不了一时半刻,但还没到时候,我只要比昨日多挨十分钟,那就算我赢了。
  “师傅,茶凉了就不好喝了。”我笑笑,又浪费我不少宝贵体力,殷勤招呼恩师,“威威,快沏壶新的。”
  威威哆哆嗦嗦蹲在那煮什么老太婆要的清冽山泉,熏得一脸漆黑,但精神还行,利索地跑过去沏了新茶,果然茶香扑鼻,是十年才一摘的桂廷龙井。
  兰师傅最爱喝茶,一壶茶,她能磨蹭品上个把钟头,还好老天有眼,要把她生得有容颜些,定是个磨死男人的罗刹女。
  她果然慢慢汲了口,眼一亮,又一口。
  好极。
  威威沉不住气,眼盯紧青瓷杯,闪闪发光,好在被柴火熏得一脸黑,逃过老妖婆毒眼。
  “师傅,我累了,今天就练到这吧。”
  我慢慢挨着梅花桩,掩饰我发抖的双腿,滑下来。
  一如以往,她没有半分反对,她一切随我,随心所欲,我高兴就好。
  从她见我还不到一刻,她就已制住我软肋,掐了我七寸,无非就是我的头脑不一定比她正常多少,无非我就也是个不要命的小疯子。
  “少爷—;—;”威威跟着我,小跑出广阔偏僻的练功场,嘴角上扬,笑得前仰后合。“她喝了她喝了。”
  我拍拍他头。赞他做得不错。
  无非也就在茶壶里下了点泻药,加了点秘方,算不上求生不得,欲死不能,无非就是折腾个把天,帮她掉几斤肥肉罢。
  正拐了拐角,威威还想说什么—;—;
  “欧阳少爷。”从那头迎面撞上的小孩,见到我先一惊,然后规规矩矩后退,对我鞠躬。
  我看看他,没留神。
  走了几步,才想起原来是妹妹的宠物。
  “他不会听到我们说什么了吧,少爷?”威威像小密探,过了热头劲就开始后怕,他回头张望,怕有人跟着我们。他也是怕兰师傅,自从那天她让他在潭里从天白泡到天黑,就为了抓条斑斓锦鲤,就是为了这个,我才不能不整整她,动我就算了,喊她一声师傅也就忍过,但怎么敢动我身边人?这就是明摆着不把我放在眼里。
  那个小宠物,敢吗?我想他向天借了胆也不敢。
  鞭子,不粗的竹鞭子,有点微微地晃眼睛。
  威威离吓昏不远,他一向被我折腾得紧,不习惯受外人欺负。
  戴总管很沉着,从他脸上一向看不出除了忠心以外的多余表情,他手肘仅抖了一抖,我闭了闭眼,“啪”地响过,威威低低叫唤了声—;—;
  威威的背上,多了条红印子。
  我继续坐在高位,拨手,茶杯摔在地上。
  “啪”地—;—;全裂开。
  仆人们低头不敢动,戴总管黑着脸不看我,刚还在看热闹的小孩闷住声响,我往里面看,眯着眼睛,研究那个小告密者的无辜面目。
  堂皇大厅,站个百八十人不成问题。
  是都在看戴威,和我欧阳念。
  我站起来,慢慢走到戴总管面前,十岁的我,还不到他的腰,我把头抬起来,看他;戴总管回我一眼,好似对我的威胁不屑一顾,却微微低头,我原就是主子。
  威威果然抽抽噎噎,半点带不来忠仆宁死不屈的义胆忠心—;—;这就对,已经什么时代?杀身成仁、前仆后继不是我欧阳念的黑帮帝国。
  人群外面停着一胖墩墩、和善善的身影,我就纳闷她怎么还能有力气爬出茅坑?怎么还能牢牢盯着我笑得一脸大度从容?
  谁说罗刹女就得貌美如花?我即刻的认知就是并不只是越漂亮的女人越恶毒。
  “少爷,请回避。”
  威威哽着声音哭。
  我瞧那鞭子尖梢一点红红的血,心里头有一蔟火。
  抬手,就狠狠扯了那鞭子过来—;—;戴总管看我面容却如以往平静,已经微微惊悸了几乎—;—;我左手顺着竹鞭子“呲啦”捋过,一下就刮出斑痕,手心破口淌血。
  所有人盯着静静发疯的大少爷。
  —;—;一下、两下,举起来,抽下去。
  威威不哭了,吓昏就好。
  用不着看其他人,我的仆人我自己教训。其他人看了也傻了,哆嗦看我挥鞭比戴总管还呼呼生风,顿时对心脏残缺,貌似无害的我有了新认识。
  我确是狰狞,攥紧着一手血,不容滴下;另一手就把自己的贴身仆人抽得奄奄一息,面无表情,眼神晦涩,好一派黑帮少主风范。
  到最后,我连是谁扯我手都分辨不情,挣脱的时候,是妈妈叫我:“念念—;—;”
  心脏微微疼痛,好象真的缺了一个口子,不是疼,而是缺憾。想要做的事,无能为力,只有转而求其次,做自己不想做的,貌似平静。
  我扔了手中的东西,拽领口,拽松,这么多人让我喘气都不顺溜;那个小孩,微微吊起的眼梢,对着我,清楚的惊悸。
  妹妹跑过来,闹过了,被威威赶跑,自从上次,威威在仆役心中的地位仿佛提升不少,他仗着“义仆”面目,连对萃儿的逐客令都下得毫不拖泥带水,以前他总是看到萃儿脸就慢慢红了,现在不比当初,威威的懵头懵脑真被我打醒了一样。
  连看那新小子被屡屡打得死去活来,他也学我,面不改色,先看了再说。
  无疑,是得我命令。
  虽然没人肯定就是他让我和威威都流了血,但似乎他生就是不讨同年纪人欢心的,漂亮的脸,虎虎的生气,看上去很有担当,从来不多话,而跟同龄人格格不入,还有就是他吸引了我们这座城堡的最美丽公主的全部吸引力,从他到来开始,孩童间微妙的平衡就发生着严重倾斜,他们的父亲同样是我父亲的部下,他们的人生同样也是安排好为我效忠到死,但他们的爱和不爱却由不得别人,我的小妹妹,有着美丽绝伦的面容,纯净无瑕的气质,和一点点的刁蛮任性,早就注定了风华绝代的浪漫雍容,不是最好的,怎能配她?
  多少人迷上她,就多少人憎恨他。显而易见。
  一个月后,妈妈突然送我一幅画,笔墨苍润,浓淡有致,青松曲干老柯、满目森然,长城壁垒雄峙、矢堞相连;“我山我水”仿佛真正从容。
  她落款—;—;自珍。
  意及自爱,自重,自不当为还是不要去为的好。
  谁说大门庭里尽是藏污纳垢?有我母亲这样一等一的女管事在,什么人都别去妄想作乱。
  自我见他,他就没脱了红肿青紫。
  这次也是,我出现,他正缩在小角落里挨打,照旧捂着头一声不吭,另三五人训练有素,尽挑软肋揍这小滑头,但我出现了,于是所有不长眼的小混蛋尽数被我放倒,一半是在恩师的循循训诫下我功夫确实突飞猛进,一半自不用说,我漂漂亮亮地、稳稳当当地站立在他面前。
  他抬头,眉目模糊。
  突然让我莞尔。
  我蹲下身,问:“你叫什么名字?小东西。”
  我比他高半头,略微凑个齐平。
  他眼神镇定,直至此时,仍旧如常,清冽如深潭,城府于心间,好似什么都不察又什么都了然,我有些奇异,有些吃味,心想妹妹没准就快溺毙。
  但他想了一想,是在计较什么。
  我等他。
  他平视我眼神,回我:“秦展。我比你大。”又计较:“大整一岁。”
  我只隐约记得曾有个护卫为父亲挡了一枪,也姓秦,有个没满月遗腹子。
  我探手,摸他眼睫,不仅温热潮湿,还鲜血淋漓。他沉默无语由我看似不忍,实是怒手下人办事不利,只交代打他不见人的地方,却换回一个血淋淋的不自珍。
  “秦展,你不如跟我?”撕片衣角,我拿它堵上他眼眶一处血口,和善询问。
  就没人动得了你。
  他原似想笑,无奈嘴角裂口,一动就是更大伤口,生生的少年俊美化作生生的痛苦难忍,他吸口气,才缓慢回我:“有我在,没人能伤萃小姐。”
  他回绝我,很不客气。眼里,刚猛一闪而过。
  我原来是个会伤害自己妹妹的毒物吗?
  一瞬间,我觉得秦展比我预想中值得花时间逗玩。
  逗和玩,都得跟有趣的人才会觉得有趣。
  叔叔伯伯都在听父亲说话,不用提高声音,每个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只有父亲一个人的掷地有声,用不着噤声,枭雄自然能得到众人服从。
  前提是他要有颗完整心脏。
  我自小熏陶在毒品和枪火的大染缸里,不敢出淤泥而不染,尽量保持与大人物们的协调一致,总有一天,他们的位置都将为“我的”所取代吧。
  我坐在最末位,兴致勃勃想象二叔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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