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命的思考艺术-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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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那的「证据”大略如下:
(一)神是对客观道德价值的存在之最好的解释。
(二)神是对宇宙的开始之最好解释。
(三)宇宙最初期的条件是最适合生命存在;而神是对这事实的最好解释。
(四)神是对地球上的生命和理智的存在的最好解释。
(五)人们对自己感官和理性的能力那么信任;神是最好解释。
(六)神是对耶稣基督的生平、死亡和复活的最好解释。
按韩那的论证;宇宙的出现绝非偶然;宇宙现象既然那么有规律;当然有主宰这些
规律的神;又人文社会中既有道德观念;而这套道德观念有客观原则;既有客观原
则;则背后必然有一个超于万物的道德主宰了;是则;当然要归因于神的存在。韩那
其他四个论证大意相同;不再详述了。就以首两点;韩那已经自陷于不拔之地。
即使我们承认韩那所列举的六点完全成立;但我们仍不禁要问;韩那所说的主宰
大自然的神;是否与主宰道德价值的神同为一位呢?韩那曾经作了什么解释;去说
服人们;主宰道德原则的那一位;同时是主宰宇宙法则的那位;又同时是耶稣基督
所宣讲的那位天父呢?
在韩那的辩论中;根本就没有解释到上述问题;只是「推想”这六大方面都定有「一
位神”然后能作最合理的解释。但我们应反问一句;要是这六大方面「各有”一位
神为主宰;则韩那怎样能自圆其说。
假若韩那承认这「六位”并不一定有共通之处
;不一定是同一位;则以后的任何论
断全是白费功夫了;因为站在基督宗教的立场;绝对不能放弃「神”是至大唯一的
这一观念;连这一最基本的立场也守不住;韩那休想能够「证明”神的存在了。
当然;在韩那的辩词中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即使他意识到这问题;也必然不
能接受「二分”或「多分”的说法。
他必定死守他的「六位一体”
;但问题是;按照他对每一位神所下的定义及预设的
立论基础;我们看不出为什么韩那所指的六者必定是同一的神。
当然;作为一个天主教徒;我完全认同韩那的「每一点”。但认同不等于证明;对于
没有信仰的朋友;这六大点放在一起;无疑自相矛盾。笔者实在不明白;为什么韩那
在辩论中完全放弃从「爱”的角度去理解神
。这是整个基督教对神的最重要的「现
实”。是神存在的最重要明证。其他事实;只是这「爱”的结果而已;爱是一切主因;
但韩那竟然舍本逐末;仅在谈及基督降生时轻带一笔;明显地是错走了路头。
不过;话得说回来;韩那的错误并未为李天命所利用;以至双方在枝节问题上绕圈
子;亦是难以服人的怪事。李天命攻击韩那说他没有为神的概念下严格的定义;但
可惜李君本人也未有在这方面下功夫。而他引出一个古老的文字游戏;问神可否造
出一块他自己也举不起的石头;这个问题一直是反对基督教的人士所乐于采用的
;
李君既然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则李君心目中的神;应该就是一般基督教意念中的神
了。韩那以基督
教传教士的名义参战;他心目中的神亦肯定是基督教所意识的神了
。在这一点上
实在无需多加注明;而李天命竟以韩那未对神的概念作清楚解释
;说成是对韩那对
准死穴的一击;似乎有点自掘陷阱的嫌疑了。
最后;让我们也看看李天命的「石头”问题。这个问题由来太久;本来不值得再带
出来。李天命问「神能否造一块自己所举不起的石头
?”李君自问自答;说假如不能;
证明神并非全能;因而否定了基督教所说神是全能的观点;这一点笔者完全同意;
李君又说;假若能够;则仍旧表示神有所不能;这一点却是笔者所不敢苟同的。
「神造
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块”其实是包含两大要点
;先是神创造了一块石头;然后是神
使这块
石头不能为自己所举起。说清楚一点;就是神以自己的创造力(制造石头)去限制
自己(举不起石头)。明白基督教神学的人;定会了解到;神是一切力量的来源;神当
然也有力量可以限制自己。要是神不可能限制自己;这位「神”才不是全能的呢!
说神能够造成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并不是否定神的力量;相反;这是彰显出神
的完全自由;只有神能限制神自己。
平心而论;一场文化论战;无论所持立场如何;只要能诚于人诚于己;最终必能造福
社会。但笔者作为一个「重生”(套用基督教兄弟的字眼)的天主教徒;要亲自操刀
解决韩那的谬误;始终是十分难受的事。不过;真理是经得起考验的。
韩那的谬论即使在今日不被人抛弃;也终有一日成为我们思想的负累。而思索神
的存在的路向一旦遭人误导;遗祸之深将难以估计。与其回避这地雷;当作视而不
见;倒不如及早发掘它出来。拆掉信管;免得遗祸人间。
原载于《明报月刊》1988 年八月号
宗教与思辨回应李天命博士的「思辩与宗教”郑志诚
。。。。。。八七年十二月的《明报月刊》刊出了一篇辩论
;是八七年九月在中大校园举行
的;题目是「神不存在
?!”正方是传道士韩那
;反方是李天命博士。听众一千七百人。
辩后;八百名出席者中认为正方获胜的有一九'注'人;认为反方获胜的有三八'注'
人。
杨东川先生不满反方获胜;以《子非鱼
;安知鱼之乐耶?》一文表露自己的意见
;刊
于八八年三月《明报月刊》。
李天命博士的《思辩与宗教》;就是反击该文的文章。
对杨、李两文的得得失失;本文不予置评。由于李博士一再强调宗教问题不是理性
的;本文试将「九月辩论”的内容作个分析;衡量一下在那次有关宗教的论战中;
李博士拿出了多少思辨的成份。
本文所作的分析是根据《明报月刊》中《神不存在?!》所提供的资料。
辩论题目
该次辩论的题目有两个;一个是向外宣传所用的;一个是在辩论中用的。向外宣传
的题目是「上帝存在吗?”;辩论中用的题目是「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向
外宣传的题目有利于反方;正方比较难辩。因为正方要维护的立场是「上帝存在”
;
如果拿不出百份之百的论证来证明这一事实
;反方就可以很轻松的说:「正方未能
证明上帝一定存在。即是说;上帝存在未必是事实;所以‘上帝存在’这一论点未能
成立。”战果便是反方占优;反方可以毫不费力地赢一仗。
现在辩论中用的题目是「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
?”辩论起来正方就容易得多。
因为辩「上帝存在”;正方要证明的是个存在的事实。如果不能证明上帝存在是事
实;就是未能维护自己的立场。相反;辩论「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正方要维
护的不再是神存在的「事实”
;而是相信神存在的「态度”合理
。所以;即使未能提
出足够的论证证明神「一定”存在;而只证明了神「很可能”存在;就已经能结论
「相信神的
存在是更合理”。
所以;对正方来说;「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这一题目
;比较「上帝存在吗
?”
更易辩。而对反方来说;辩题「上帝存在吗?”比较「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
较有利。
正方立场
在该辩论中;辩题是「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
?”正方的立场是:相信神的存在比
较合理。
韩那维护他的立场;所用的方法是证明神存在。如果反方攻不破他的论证;神存在
就是获得了证明;相信神存在自然比较合理。如果反方只削弱了他论证的力度;而
不是完全推翻他的论证;则神仍旧是被证明可能存在。那么;「相信神存在更合理”
这个立场仍旧可以屹立。只有反方将正方的证明全部推翻;正方的立场才被推翻。
反方立场
正方是「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反方的立场可以是「相信神的存在不是更合
理”;也可以是「相信神的存在是更不合理”
。李天命在辩论中选择了前者;而韩那
则建议李天命维护后者。
选择「相信神的存在不是更合理”
;只需要攻破对方的论据便成。既然对方不能证
明「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那么;相信神的存在就不是更合理。
如果要维护「相信神的存在是更不合理”
;则攻破对方的论证还不够;还要证明不
信神是更合理。因为;对方若能证明信神合理;信神就是合理;若不能证明信神合理;
信神就不是合理;信神不是合理
;不就表示「信神是更不合理”
;而可能是「信神”
和「不信神”同样合理
。因此;主张「相信神的存在是更不合理”
;除了要攻破对方
的论证之外;还要提出其他论据来证明「不信神”是更合理。
在辩论中;韩那提出六个论证来证明信神更合理;如果李天命不能攻破那些论证;
「信神更合理”就是获得了证明;如果李天命攻破了那些论证;「信神更合理”
就是得不到证明;就不能说信神更合理;但可以和「不信神”同样合理
。由于韩那建
议李天命采取「信神是更不合理”的立场;所以在辩论中要求李天命除了要摧毁
那六个论证之外;还要他「拿出一个比神更合情理的解释”。
李天命本人不接受韩那的建议;扬弃「相信神的存在比较不合理”的论点;而以「有
神论并非合理过无神论”作为他要维护的立场
。也即是说;李天命主张「相信神的
存在不是更合理”。
李天命要证明信神不是合理过不信神;所用的方法不是将证明神存在的论证全
部击破;使对神的信仰没有任何根据;因而变成不是更合理。他用的方法却是指出
人类根本没有可能用理由去证明神存在;所以信神没有理论根据;因此信神并不
「合理”;更加不会「比较合理”。
如果将韩那证明神存在的理由全部击破;胜方自然是李天命。不过;这只是在辩论
中的胜利;只是胜了韩那。如果还有其他证明是韩那没有在辩论中用过的;自然李
天命也没有在辩论中推翻过。那些论证因而可能是有效的;合理的。那么;
「信神比较
合理”虽然在辩论中站不住脚;但在辩论之外;在事实上;仍然可能是正确的。现在;
李天命不是逐个击破韩那的论证;而是证明「信神”根本不可能用任何理由来支
持;那么;在「神存在”这事件上
;不独韩那的论证全部失效;连任何其他论证也一并
失色。甚至人类目前尚未发现而将来会出现的所有论证都一下子被摧毁了
。这手法
可说是斩草除根;简单俐落。
。。。。。。
思辨与三段式
思辩和思辨不同;思辩是指以思想来作辩论;思辨是以思想、以理性去辨别事理。
思辨是个人思考内的事;思辩则是与别人作思想交流。有思辨才能作思辩;思辩应
含有思辨在内。
思辩而无思辨;则是强词夺理。
在辩论内寻思辨内容;应从论证入手。包括选定立场;提出论据;反击对方论据和保
卫自己的论据。
不论是提出还是保卫自己的论据;抑或是反击对方的论据;如果有思想成份在;则
最简明的表达方式是三段式推理。
笔者曾将正反双方的论据和反驳用三段式重组。
三段式是由三个句子组成;第一句叫大前题'编按:原文如此;前提之「提”
;在郑氏
书内一律称作「题”
';第二句叫小前题;第三句是结论。正方的第一、第五和第六论
证;反方的第一论证之'一'和第三论证;都有三段式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