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圣人王阳明-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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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栽培,就是由当地推荐他去参加科举考试。这是大明立国之初的怪规矩,学子是不允许随便报名的,必须要由当地的教育部门进行政审合格之后,再行推荐。
单以王杰的才学而论,参加科举拿个名次,应该是不在话下的。但谁料得到,临到考试的时候,还是出事了。
话说自打有人类以来,不择手段的争名逐利就已经成为了常态。如王纲、王彦达、王与准这一连三代人都淡泊名利者,在人类历史上是极为稀有的。也就是说,虽然王家世世代代视功名利禄如粪土,但对更多的人来说,升官发财才是人生的正题。
要发财,先做官。要做官,那就得先去参加科举,考个状元固然心花怒放,拿不到状元也没关系,横竖榜上有名,大小你得给个官儿。等有了官位,再替老百姓琢磨出几个纳税的花样,高额赋税是低收入者的光荣嘛,如此这般大捞一番,就可以脱贫致富了——这是权力社会千年不变的法则。
也就是说,要发财,先得做官。要做官,先得科举考试榜上有名。
但这个榜上有名,可真有点儿不太容易,一来大家学得不是那么扎实,二来考题又太难为人……嗯,有了,事先在外边找几个枪手,写好文章带进去,到时候交上去,岂不是解决了问题吗?
作弊!
考试舞弊,却是科举时代的痼疾,大家进考场,可不是奔着什么思想学问来的,不过就是块儿敲门砖,你凭什么不让人家作弊?
可是作弊的多了,举报的也多,官府必须得管一管。可这种事怎么管呢?当时科技水平落后,考场里又没有摄像头,你又怎么知道考生是否作弊了呢?
办法就剩下一个了:
搜身!
因为有的考生会把小抄儿藏在头发里,所以进考场前,考生得先把头发打散,让考官看个清楚。又因为有的考生会把小抄儿写在肚皮上,甚至大腿上,所以你得脱光了衣服,让考官仔细地检查过之后,确信你真的没藏小抄儿,这才允许进入考场。
所以当王杰兴高采烈地来到考场门前的时候,发现他必须要打散头发,扒光衣服,像只煺毛的鸡一样,让一大群怪男人看个清楚。当时王杰呆怔了良久,说了句:
吾宁曳履衡门矣!
掉头就回家了。
你裸考,我拒考。
他说的这句话,意思是:老子宁肯饿肚皮,也不承受这等羞辱!
王杰罢考,急坏了当地的教育部门,他们苦口婆心对他做工作,却发现这工作根本就没法子做。
为什么呢?
因为王杰是一个有真材实料的人,他读书,只是为了探求学问,这个探求过程本身就是极大的乐趣,完全能够自娱自乐。学问的乐趣与考取功名利禄,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别的考生进考场的目的,是求官,为了当官连打小抄儿都做得出来,还会在乎你脱光了衣服搜身吗?而王杰却无意于功名,既然对功名利禄不感兴趣,又有什么理由为此承受羞辱呢?
地方官发现工作不好做,一气之下,就去找了王杰的妈妈,让这老太太出来说服儿子。
六代培养出来的小神童
受地方各级领导的重托,王杰的妈妈就劝儿子说:乖二宝,傻孩子,妈知道你无意于功名,只是喜欢读书。可生在这世道,权力压根儿就不承认知识与思想啊,非得让你在权力面前低下头,才有得饭吃。儿子啊,听妈一句话吧,你就低一下头吧,妈求你了……
老太太接连央求了儿子几年,万般无奈,王杰只好再去考场,脱光衣服,向考官们展示了自己的肋骨身材,然后进入考场,果然拿到了名次。
然后他就因为太过郁闷,死掉了。
王杰死后,留下一个儿子叫王伦,这却是一个极为风雅的人物,工诗文,善鼓瑟,每至月白风清,一定要点燃一炷香,于清冷的月光之下,吧啦吧啦嘣嘣嘣弹奏上一曲。弹完了琴,还要引吭高歌,唱得开心,再写两首诗。
总之,白衣秀士王伦,小日子过得甭提多舒服了。
为什么他的日子过得这么舒服?
因为他不去参加科举,不愿意做官,人生最大的理想,就是一亩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是喜欢个鼓瑟读书。
正当王伦的小日子过得快活之时,王伦的奶奶,也就是他爹王杰的妈妈,也是王与准的老婆兼师妹,忽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这老太太梦到一个美丽的仙女,衣袂飘飘,抱着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小婴儿,递到了她的手中,说了句:把这个小婴儿送给你吧,让你们家族,世世代代荣华无替……然后就听“哇”的一声,王伦的妻子,生产了。
得知重孙子出生,老太太拄着拐杖出来,说:这个小家伙,可是仙女送来的哦,就给他起名叫王华吧。
从王纲,王彦达,王与准,王杰,王伦,再到这个小王华,这已经是王家第六代人了。
小王华出生之后,仍然是承袭了王家的书香之风,拿起书本来过目不忘,而且这小家伙,对人情世故洞若观火,人品还极为端正。
史载,小王华六岁的时候,和小伙伴们到河边玩耍,忽然看到一只皮囊,小王华悄悄打开,发现里边装的都是金子。猜到这应该是在河边歇息的人丢的,他就趁小朋友们还没有发现之前,“扑通”一声,把皮囊丢进了水中。
小朋友们问:刚才“扑通”一声,是什么声音啊?
王华回答:我往水里扔了块儿石头哦。
小朋友们就没有起疑心,玩了一会儿都回家了。而王华却坐在河边,耐心地等待着,等不多久,就听远方有号啕大哭之声,接着一个人呼天抢地地奔了过来,到了河边就到处寻找。小王华问他:你找什么啊?那人大哭着:金子,我的金子丢了耶……王华问:金子那么贵重的东西,你怎么会丢掉呢?那人回答说:我是喝多了酒,走到河边洗脚,顺手把装金子的皮囊放在了一边,谁知道……我的金子啊,老天爷,你这不是要我的命吗……王华道:好了好了,乖,你不要哭了,你的金子我捡到了,因为怕别人抢夺,就扔到水中藏起来了,你自己下河捞上来吧……
醉汉跳到河里,果然捞出了金子。然后他扭着小王华,找到了小王华的家里,说出了这事,然后道:你们家人可都听好了,这孩子聪明绝顶又善良至极,长大以后铁定会有大出息,相信我吧,不会有错的。
不亦挨刀乎
春天,小王华进了私塾,开始读书。可是小朋友们都不爱读书啊,哭着闹着要求出去玩,先生只好说:那好吧,今天就不上课了,你们大家都去玩吧。小朋友们兴高采烈地飞奔进绿色的田野,放飞心灵。只有小王华仍然坐在座位上,拿着书本看个不停。先生问他:咦,你怎么不去观春?
小王华掷地有声地回答:观春何若观书?
看得出来,这孩子对文字有着一种病态的敏感,读书有成,那是必然的。
没过多久,县令来学校视察,学生们疯跑出去看,王华仍然端坐如故,读书不辍。别人问他:你不害怕知县吗?
王华诧异地问:知县和你我一样,也是一个鼻子两只耳朵,为什么要怕他?
这个故事旨在说明,幼年时代的小王华,就对于权力的运作规律,有着深刻的洞察与认知。这种认知,是许多人活一辈子都达不到的。别人之所以无法达成这一认知,仅仅是因为他们对文字没有感觉,对于文字所记载的思想,就更不可能有感觉了。
面对这个聪明绝顶的孩子,乡塾老师钱希宠哀叹曰:完了,最多不过一年,我就没东西教这孩子了……
眨眼工夫,王华已经十四岁了,他和几个朋友相约去龙泉山寺读书。传说这座寺庙闹鬼,如果有书生跑来读书,鬼怪就会呜嗷乱叫,抛砖掷瓦,打得书生头破血流,大哭而逃。可是当王华来到寺庙之后,鬼怪们似乎全都下班了,偌大的寺庙中,竟然悄无声息。
咦,妖鬼们怎么不出来闹事呢?
和尚们很诧异,就弄了根竹管,上系一只猪尿泡,猪尿泡上画上怪物嘴脸。先悄无声息地用竹管把猪尿泡送进王华的房间,然后往竹管里用力一吹,就见猪尿泡猛地鼓了起来,好怕人的青面獠牙,冲着王华张嘴欲噬。
却见王华读书如故: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挨刀乎……口中念着,顺手抓起枕边放着的一把小刀,“噗”的一声扎在猪尿泡上,猪尿泡“哧”的一声,泄了气,瘪了。听着王华的诵读声,和尚们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拎着瘪掉的猪尿泡,回房睡觉去了。
几天之后,和尚跟香客们说起这事,听到的人无不咋舌:那王华才不过十四岁,他咋就这么淡定呢?
事实上,王华他有可能并不是淡定,而是……而是什么呢?
这个事,只有见到绝色美女,才有可能见到真章。
谢绝一夜情
王华的名气越来越大,忽然有一天,有一巨富豪族,派人抬了轿子来,说是请王华去有事。王华不明所以地去了,到了地方先饮茶,聊天,那富豪有口无心地陪王华聊了几句,就吩咐下人送王华去客房休息。
王华进了客房,照旧拿出书本,叽里呱啦地开始读书。他这人有个怪毛病,一读起书来,就忘掉了时间,眨眼工夫读到了大半夜,正自越读越精神,忽然一阵香风掠过,房门轻启,进来一个绝色美女:嘿,帅哥,还在读书呢?
王华看了看她,继续朗读道: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原来你也知道好德不如好色啊。那美女凑过来,冲王华脸上吹了口气:嘘,帅哥,听说过啥叫一夜情吗?
王华:……一夜情,这也太超前了点儿吧?
美女轻笑道:帅哥,超前一点儿又有什么不好?你们读书人不是经常叹息吗,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宵,公子如玉,美人在怀,实乃人生至美事耳,你说对不对?
王华咳嗽了一声:首先,我表个态啊,一夜情这事……这事……这事你跟你老公商量过没有?
那女孩子哧哧地笑了起来:王公子,我要告诉你你可别不信,我来之前还真的商量过了。
王华乐了:……瞎掰,信了你才怪。
真的,不信你看!就见那美女一转身,纤纤玉手抖出一柄折扇,“哗”的一声,扇子打开:帅哥,你来看,这扇子上写的是什么?
王华定睛一看,只见那折扇之上,写着五个字:
欲借人间种!
啥意思呢?
略一思忖,王华恍然大悟。原来,他们王家六代传承,书香世族,传承到了他这一辈,基因质量已经是相当的有品,和他生下来的孩子,多半可能仍然是聪明绝顶,脱尘出俗。所以这家富豪就打算截和,让自己家的美姬来,和王华生个小孩,改善一下自己家族的基因质量。
这么一起策划,就称之为借种。富豪还担心王华过于书呆子气,美女来到,偏偏有贼心没贼胆儿,所以事先写在扇子上,意思是告诉王华小伙子,我看好你,你就大胆地上吧,没关系,那是咱们的老婆……
可是千不该,万不该,富豪他不应该多写这五个字!
为啥呢?
想想王家何以书香传承?
仅仅是因为,这户人家一代又一代,有一个共同的毛病,都是对文字特别敏感。如果不是对文字敏感之人,也不可能天天捧着书本,于文字的排列中体验到一种幸福的智慧。
对文字敏感的人,只要看到文字,大脑就会立马亢奋起来。
所以王华当时一看到扇子上的字,顿时亢奋得无以复加,劈手从美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