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东条英机送上绞刑架的中国人-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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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厚的物质待遇,并不能使梅汝璈减轻对祖国命运的牵挂。他每天早晨翻阅侍者送来的英文报纸,看到的是满目的凄凉:“饥饿的中国人在吃树皮、鼠肉和泥土”;“300万中国人在湖南奄奄待毙”;“满洲大规模内战爆发,中国殷切期待马歇尔特使返华调停”。
国破山河在,国家尊严何在?梅汝璈因此而不愿到餐厅去吃早饭,他只有按铃请侍者把早饭送到房间里来。其实,各国法官也天天看报,关于中国的坏消息是人人皆知的。梅汝璈在日记中写道———他们(外国法官)修养很好,绝口不谈中国政局问题,也绝不谈任何足以引起不快之感的国际时事。我想,在别的地方,修养差的人们一定不少,真要是问长问短,倒会使我们这“五强之一”的中国人难为情了。美军某下级军官曾毫不客气地说:“报上不是说几百万中国人在吃草根树叶吗?华侨又何必要比日本人好的配给呢?”“止谤莫如自修”,中国还得争气才行。不争气,人家口里不说,还不是“心照不宣”吗?
确实如此,在法官圈子之外,盛气凌人之徒并不少见。曾有一位美国青年记者在访问梅汝璈时,竟然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报上说几百万中国人在吃草根、树叶,请问这数字您以为可靠否?”“中国人刚刚打完日本,为什么自己又大打出手?请问国共两党争的是什么?”梅汝璈啼笑皆非,只能答以“无可奉告”。那天晚上,梅汝璈辗转反侧,直到夜里3点钟才勉强合眼。
在梅汝璈的日记里,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字样:“处身国外的人,对自己国家不争气最感痛苦。8年的惨重牺牲,刚刚换取到一点国际地位,假使我们不能团结一致努力建设,眼见这点地位就会没落了去。想到这里,真是令人不寒而栗。身处异国的人这种感觉最是灵敏,这类体会也最是真切。想到这些事,我几乎有两三个钟头不能闭眼。”
◆ 宝剑与壮士
让梅汝璈感到高兴的是,他刚到东京不久就遇到了老友、教育部次长兼中央大学校长顾毓秀。顾毓秀受政府之托前来考察战后日本教育现状。他们在东京的中国同仁及朋友为梅汝璈举行的欢迎宴会上见面后,顾毓秀郑重地赠送了一把宝剑给梅汝璈,此举的含义让梅汝璈既感激昂澎湃又觉使命重大。
这是一把装饰华贵的宝剑。梅汝璈深深鞠躬,双手过顶,严肃而恭敬地接过了宝剑,谦逊地说:“‘红粉送佳人,宝剑赠壮士’。可惜我不是壮士,受之有愧。”顾校长郑重地说:“你代表四万万五千万中国人民和千百万死难同胞,到侵略国的首都来惩罚元凶祸首。天下之壮烈事,以此为最。君不为壮士,谁为壮士!”
梅汝璈拔剑出鞘,看着寒光闪烁的剑锋,激动地说:“戏文中常有‘尚方宝剑,先斩后奏’之说,如今系法治时代,必须先审后斩。否则,我真要先斩他几个,方雪我心头之恨。我中华民族素来主张宽恕以待人,但为防止将来再有战争狂人出现,对这些战犯必予依法严惩。非如此,不能稍慰千百万冤死的同胞;非如此,不能求得远东及世界和平。我既受国人之托,决心勉力依法行事,断不使战争元凶逃脱法网!”一番话,令在座者无不击掌称快。
《大公报》记者肖南负责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全程跟踪报道。在宴会上,他目睹了梅汝璈“天降大任于斯人”的激动和欢欣。他不无担忧。他以一个记者的敏感以及对社会现实、国际利益的透彻了解,预感梅汝璈此行必定艰难。毕竟,梅汝璈是一个留学美国,回国后又多年从事教学和法院工作的学者型专家。
2.上 任(2)
回到饭店后,梅汝璈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想起了一位老朋友在得知自己将执法东京后吟诵出来的诗句:
法界推巨擘,中外早知名。
时也春正月,快哉此一行。
同仇增敌忾,官谳律长城。
我有拳拳意,非君孰与倾?
梅汝璈还想起了前不久全家在重庆为自己送行时的情景。30年前,自己从南昌赴北京读书,出发时母亲曾经把一袋炒米和锅巴塞在自己手中:“崽呀,你在路上慢慢吃吧。”30年后,自己从中国赴日本审判战犯,母亲又深沉地对自己说:“汝璈呀,你到了那边,切记要重重地审啊!”
亲人的嘱托,父老的期盼,四万万同胞的血和泪,在梅汝璈耳边汇成了一个巨大的声音:伸张正义,为国雪耻!
梅汝璈将宝剑敬起,默默起誓:一定不辱使命,依法严惩战犯。
这位“壮士”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在这场人类司法史上罕见的大规模国际审判中,受审的28名日本甲级战犯,除两名病死狱中,1名因精神病终止审判外,东条英机、广田弘毅、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等7人被判处绞刑,梅津美治郎等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有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 起诉
时间一天天过去,东京审判开庭日也因为方方面面的缘故一再向后延迟。盟军总部的国际检察局压力非常大,他们不仅要搜集证据、审讯犯人、录取口供,还要从日本政府的档案中查找可以作证的文件,采录证人证言。
到了1946年春天,国际检察局对在押战犯的经历、职务和罪行基本了解清楚,对战犯之间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也有了更多掌握。此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撰写起诉书。但撰写起诉书首当其冲的问题是:控诉这些被告犯罪行为的时候,从什么时间算起?
事实上,日本的军政首脑们推行侵略扩张政策由来已久。被国际检察局列为起诉对象而应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日本甲级战犯,其犯罪开始时间远远早于纽伦堡法庭审判的纳粹战犯的犯罪开始时间,尽管其罪行的终止都被认为是在1945年德国、日本宣布投降之时。但是,日本甲级战犯的犯罪开始时间究竟应该怎样确定?国际检查局内部对此发生了严重分歧。一种意见是:应该将1941年12月7日,日军偷袭珍珠港事件作为被告犯罪日期的起点———因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战犯们的罪行,而日本的对外侵略之所以变成世界大战的一部分是由于日军偷袭美国的珍珠港,进而引起了它对一系列国家的战争;另一种意见是:应该将1937年7月7日,日军在卢沟桥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作为被告犯罪日期的起点———因为日军之所以偷袭珍珠港并发动对太平洋国家的一系列战争,都是为了要打赢它对中国的战争,偷袭珍珠港不过是侵华战争的继续和延长;还有一种意见是:应该将1931年9月18日,日军对沈阳的侵占作被告犯罪日期的起点———因为1937年的卢沟桥事件不过是“九一八事变”的继续和延长,中日战争从1931年实际上就已经开始。除此之外,一种与事实更接近、更合乎逻辑的主张是中方检察官向哲浚向国际检察局郑重提出的:以1928年日本在中国制造“皇姑屯事件”作为起点。
1927年夏天,奉系军阀张作霖在北京组成军政府执掌政权,控制着山东、河北、平津和东北地区。张作霖曾经得到过日本人的支持,日本人也希望利用张作霖的势力来进一步霸占东北。但张作霖毕竟是中国人,对日本越来越过分的侵略要求,他不是委婉拒绝就是借故拖延。此时,驻扎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恼羞成怒,决意除掉张作霖。就在张作霖决定从北京撤回关外东北的时候,日本人觉得机会来了,决定在沈阳车站西北的皇姑屯附近桥洞炸毁火车。1928年6月4日早晨,侵华日军果然得手,在皇姑屯炸死了张作霖。这就是震惊全国的“皇姑屯事件”。
其实,要不要把日本军政首脑们在决定偷袭珍珠港、发动太平洋战争之前对中国和亚洲各国实施侵略战争的行为作为犯罪行为予以起诉的问题,实际上是中国人民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承担的牺牲、遭受的损害和做出的决定性贡献该不该被忽略、被淡忘的问题,是中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其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国际社会承认的问题。简单地讲,对美国开战是犯罪行为,对中国开战当然也应该是犯罪行为,其责任者都应该受到起诉和追究,这本来是不成问题的。它之所以会成为问题,只能说明当时国际社会中有些人(特别是一些大国的代表)对中国怀有轻蔑的态度。
国际检查局内部经过郑重的讨论,向哲浚的主张占了上风并最终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季南所接受。于是,1928年1月1日就被正式确定为对日本战犯起诉的起始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指控被告的犯罪行为从1928年开始到1945年为止,总共约18年。当然,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活动至少可以上溯到19世纪后期的甲午战争以前。
多年以后,梅汝璈法官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中写道:“最后的这个主张无疑是比较正确的,合乎逻辑的。从中国人的观点来说,也还算差强人意的。当然,这个日期还可以推得更久远一点,但是推得太久远了,取证是有困难的。”
2.上 任(3)
证据难找的原因,首先是由于日本在战争中就严令保守秘密,违者将会受到制裁;其次,日本投降后,盟军没有及时占领日本,给日本统治者毁灭罪证留下了时间。从1945年8月14日至30日这16天当中,日本有计划地销毁了大量侵略证据,东京政府大厦顶上一直浓烟滚滚。在日本各地,在中国和东南亚,凡有日本陆海空兵团和司令部的地方都在忙于销毁文件。他们干得是如此彻底,甚至连销毁文件的命令也被销毁了。而且,当时的中国国民政府在战争期间也未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
所以,中国检察官从国内带来的除了要起诉的11名战犯名单外,没有更多的证据。而日本对中国的侵略犯罪,将是整个东京审判中的重头戏,缺少足够的证据,后果将不堪设想。为此,工作人员后来多次前往中国过去的敌占区和遭受过侵略迫害的难民中寻找人证与物证。
证据之所以在远东国际法庭中如此重要,是因为这里的审判程序采用英美法系而不是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两种不同的审判方式:大陆法系采取究问制,以法官为中心,犯人一旦被提起诉讼,就基本确定他有罪。英美法系则采取对质制,以证据为中心,犯人在定罪之前首先假定他无罪;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辩论,法官如果认为证据不合法或不可信,可以当庭拒收。有没有证据、证据是不是有力、会不会被对方驳倒,对英美法系的诉讼非常重要。
由于东京审判为美国所操纵,审判的准备工作完全由美国单方面进行。澳大利亚和苏联对此表示不满。澳大利亚认为,东京审判不应由美国主导,而应由同盟国战争犯罪委员会和各同盟国政府共同负责。但在美国的反对和英国的劝说下,澳大利亚放弃了自己的主张。苏联认为,根据美国起草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东京审判跟纽伦堡审判有重大差异:法庭没有像纽伦堡审判那样设置预审官,陪席检察官也不能像纽伦堡审判那样可以独立行动。因而苏联没有立即派出代表参加东京审判。后经美苏间多次交涉及美国方面的一再敦请,苏联检察官C。A。戈伦斯基才于1946年4月13日到达东京。另外,姗姗来迟的检察官还有:荷兰检察官鲍格尔霍夫·马尔泰,1946年3月19日抵达;法国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