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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网游之无限秒杀-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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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攻击力:950~970

附加点数:

力量+250

敏捷+250

体质+250

解封属性:

物理攻击力上限+150

暴击率+2%

吸血属性+3%

……

别的不看,单单是看这吸血属性就足以让人为之一振,带上它之后,别说是练级打王,就算是群p的时候也能发挥很大的作用。

只不过有些郁闷,以我现在61级的等级,估计要奋斗些日子才能装备上这件宝贝了,特娘的,真是望眼欲穿啊!

得,不想那么多了,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给自己整装备弄武器,把自己的等级追上去。

不过,正当我的双脚刚刚踏入拍卖行的大门口时候,却与独恋秋雨不期而遇了,独恋秋雨一把将我拽了出來:“买什么装备,我都已经给你弄好了!”

不等我说话,她直接点开了赠送模式,将一套属性不错的金属套装和一把银光闪闪的利刃递给了我,

第二部 重现曙光 第二百零九章 这个公爵有点娘

(今天第四更,收工,)

【落岩胸甲】

品阶:青铜级

装备类型:金属甲

使用等级:60

基础属性:

物理防御力:600

魔法防御力:150

附加点数:

力量+30

敏捷+15

体质+30

解封属性:

物理防御力+200

【落岩护腿】

品阶:青铜级

装备类型:金属甲

使用等级:60

基础属性:

物理防御力:400

魔法防御力:100

附加点数:

力量+22

敏捷+11

体质+22

解封属性:

血量+500

【落岩肩甲】

品阶:青铜级

装备类型:金属甲

使用等级:60

基础属性:

物理防御力:300

魔法防御力:75

附加点数:

力量+15

敏捷+8

体质+15

解封属性:

装备耐久度+60%

【落岩护手】

品阶:青铜级

装备类型:金属甲

使用等级:60

基础属性:

物理防御力:300

魔法防御力:75

附加点数:

力量+15

敏捷+8

体质+15

解封属性:

攻击速度+1%

【落岩战靴】

品阶:青铜级

装备类型:金属甲

使用等级:60

基础属性:

物理防御力:300

魔法防御力:75

附加点数:

力量+15

敏捷+8

体质+15

解封属性:

移动速度+0。1/秒

套装属性:

血量+800

魔法防御力+250

……

【狂狼之爪】

品阶:白银级

装备类型:金属甲

使用等级:50

基础属性:

物理攻击力:440~450

附加点数:

力量+90

敏捷+90

体质+90

解封属性:

物理攻击力+35

血量+650

……

独恋秋雨非常了解我,她知道我是不愿意欠别人的人情的,所以她就给我准备了一套很实用的青铜套装,这套装备加上狂狼之爪这武器,估计价格应该在5万块左右,对于她的消费能力來说不过是九牛之一毛,而对于现在的我來说,也不算太大的数额,作为礼物,我完全可以接受。

所以,大恩不言谢,我直接装备上了。

这套装备说不上太好看,黑油油的闪烁着金属光泽,甲胄显得傻大笨粗,穿起來比奥特曼寒碜多了,只是令我感到非常震惊的是,我的属性居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非一般

种族:人类

职业:隐龙斗士

称号:布鲁格族的救星

等级:61

血量值:25600

物理攻击力:9289~9299

物理防御力:3720

魔法防御力:2065

暴击率:7%

声望值:122000

幸运值:2

……

血量比以前当盗贼的时候提升了老大一块,这一点很容易理解,毕竟我现在的体质档是12档,物理攻击力不降反升,也可以理解,因为金属甲附加的力量点数要比比它高一阶的同级皮甲來的丰厚,而且我现在的力量档比之前还高了一档,也可以理解,物防和魔防,高的有点惊人,我琢磨了半天之后,这才想到,原來是龙之胄这个被动技能在捣鬼,中级的龙之胄,毕竟可以提升20%的装备物防和40%的魔防,这可是很多职业千金难买的极品属性,更可贵的是,它是被动技能,洠в衏d,无需开启。

当我把这个属性贴给独恋秋雨的时候,她也看傻了,半天之后才喃喃道:“好家伙,厉害啊!臭小子,赶紧去练级吧!等你把级别练高了,姐姐我奖励你一套品阶高一点的装备!”

我难言心中的兴奋:“姐,那我去了哈!”

“去吧!”她抿嘴笑道:“我现在都想把挖菲儿的墙角了!”

这也难怪,换了是我,我也会这么想的。

于是,和独恋秋雨挥手告别,我兴冲冲的朝着修理店走去,要说卖给独恋秋雨装备的这家伙真不是东西,这套装备的持久连修都洠蕖

药水是不需要补给了,因为包裹里各种中级药剂塞的很满,而且在卖掉了弓之后,我也不需要再买什么铁箭银箭醉银箭了,反而节省了不小的一笔开支。

走到了传送师的身边,交纳了六十个金币,一张飞机票直达海蓝城。

……

眼前的景致再次清晰,周围依稀可以听见海浪的声音,海蓝城,是位于中国区北方沿海的一座二级主城。

不出我的意料,除了我之外,这里几乎看不到玩家,除了npc也就只剩下了阿猫阿狗,原因很简单,进入这座主城需要10万点声望值,别说是一般的玩家,恐怕像独恋秋雨和叶锋这种高端玩家都未必能有这么多的声望值,而且这是一座被赛诺国的叛军占据的城市,玩家通常在这里很难接到任务,如果不是我声望够用又有任务可以拿,恐怕也不会來这里冒险了,万一和那些叛军聊得不投机,人家刀子一挥,我的脑袋和身子就得说拜拜了。

但是,现实的情况却让我大跌眼镜,那些盔明甲亮的npc士兵此刻正在帮着老百姓盖房、植树甚至是扶着老太太过马路呢?他们的脸上挂着友善的微笑,怎么看也和凶神恶煞的叛军联系不到一块。

于是,我也放下了警惕的心理,走向了城东的城主府。

只是让我想不到,当我走到城主府门前的时候,那一桩桩低矮的民房更是让我大开眼界,民房之中,有一个两米來高的帐篷,地图坐标显示,这个帐篷就是莱特公爵的办公场所。

我顿时对这位npc公爵产生了好感,作为叛军首领,他还真是挺亲民的,比赛诺国的那些当权者强多了,那些狗…日…的,只知道抽烟喝酒跳霹雳,吃喝嫖赌耍奸计……

我很快就走到了帐篷前,门口两个看守士兵很有意思,一个是暗精灵剑士,另外一个则是狼兽人战士,一个生性高傲,一个生性粗犷,这两个种族平时可是老死不相往來的,如今却可以站在一起,为一位公爵站岗放哨,这也可以说是莱特公爵很成功的地方。

暗精灵一见我过來,目光中略带警觉,但语气仍旧非常的友善:“请问,您是來找莱特大人的吗?”

我点点头,从背包中拿出了兵书:“我是來把这件物品还给公爵大人的!”

暗精灵看了我手中的兵书,不由一愣,随即道:“请稍等,我通报一声!”

说着,他快步走进了帐篷。

不大一会儿,只听见里面传來了一声中性而不失沉稳的声音:“请进!”

很奇怪,这声音怎么那么好听,甚至不太像一个糙老爷们的声音,更像是一个很儒雅的绅士。

我走进了帐篷,只见两侧各坐着一排将领,一个个身强体壮,器宇轩昂的。

至于莱特公爵,则有点神秘,是一个个子大约只有一米七左右的年轻人,他的头上遮着半扇面具,挡住了自己的脸上半边脸,只能看到他有些干裂的嘴唇,不过,那两片嘴唇缺少了一股阳刚之气,却有几分秀气,想必,这公爵摘掉面具的话,应该是花样美男吧!

不过,这长相在现实中抢手,在这个剑与魔法的时代却不为人们所认同,很多魔幻世界中的小姑娘们,还是喜欢留着大胡子,孔武有力的糙老爷们。

我很快递上了兵书,他接过來的一刹那,那面具下的双眸居然闪烁了一下,之后,他非常仔细的将兵书翻了一遍,爱不释手的样子让认不忍打扰。

大约五分钟之后,他才将兵书放入了自己的怀中,冲着我浅浅鞠躬:“请问勇士,你怎么称呼!”

我琢磨了一下,干脆我给自己起一个西方名字吧!这样也好记:“我叫罗杰!”

“罗杰先生,我难以用语言來表达对你的感谢了,这本兵书是我父亲留给我的唯一信物,我以为这辈子都找不到了!”

看得出,他很激动。

“我也是偶然在野外捡到的!”

他听了这句话之后,只是淡淡一笑:“勇士,事情绝对不会像你说的那么简单,这兵书,应该是从那该死的半兽人洛尔克莱的手里夺过來的吧!它是一个不可小觑的角色,你能杀死它夺得这兵书,说明你有非常强大的实力!”

我装逼道:“我也只是运气好而已!”

他笑了笑后,表情变得很严肃:“罗杰,人人都说莱特军团是十恶不赦的叛军,为什么你拿到兵书之后,不去交给赛诺王庭,却要把这兵书交给我呢?”

我不假思索:“因为我从來洠в屑泻煤玫恼翰蛔。焯熳≡诿穹空逝窭锩娴墓簦 

这时,他身旁的一个满面络腮胡子的人族将领站了起來,彪悍的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哈哈哈,大人,这小子倒是蛮会说话的,我挺喜欢他!”

我差点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这大哥脑门上顶着一排小字,。

“莱特军团万夫长 马努哈克”

莱特公爵说道:“罗杰,别太介意,马努哈克这家伙洠в卸褚獾模幌蛉绱耍 

马努哈克上下打量着我:“小子,我对你的实力有所怀疑,你愿意不愿意证明一下自己的实力给我们看看呢?”

(这几章的剧情看似比较平淡,实际上是在为后面的激烈场面做引子,习惯了雪碧热血风格的亲们,希望大家耐心看下去,雪碧写东西比较注重剧情的刻画,不太习惯于一味的刷怪、升级、推王,那样的话,剧情就未免太模式化,变成流水账了,想必那样的文,大家也不爱看,请大家相信,明天的剧情会更加精彩,)

第二部 重现曙光 第二百一十章 彪悍的攻击力

心头窃喜,哟呵,老家伙这是要给我发任务啊!这敢情好啊!

莱特公爵则是一脸的顾虑:“马努哈克,那个地方对于他來说,可能有些危险,还是让他提升一下自己之后再去吧!”

马努哈克则挑衅道:“那个地方可是真正能锻炼出勇者的地方,他如果不去,不能成为真正的勇者!”

莱特公爵手下的那些将领们也议论纷纷起來,绝大多数人都赞同马努哈克的意见。

我则笑了笑:“老家伙,别小瞧了自己的人族同胞,是什么地方,说出來听听,我是吃饭长大的,可不是被吓大的!”

听见我这么一说,莱特公爵也只能把期待的目光对准了我:“罗杰,在距离海蓝城东十公里外的德罗夏森林里,有一座地下迷宫,由于邪恶的魔族气息在森林中缭绕难散,所以那个迷宫就成为了亡灵生物聚集的地方,凡是有能为的勇者,都曾经进入过那个迷宫,挑战过里面实力强大的魔性生物,可是很少有人能走到迷宫的尽头,不是被杀死就会吓得跑出來,我是说,如果在你心甘情愿的情况下,你能不能涉险进入那个迷宫!”

话音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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