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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6章

煮酒点江山-第17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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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真是死了。”

在屋顶唐浑看到了那人的尸体,都不用近看,连脑袋都没有的人,能活下来的可能性应该是不存在的了。

屋顶的血腥味更加的浓重,还好因为角度的关系,那些血并没有顺着屋顶的破洞血到屋子里,否着天下血雨还真不是一般的可怕。

“咦,人呢?”

唐浑回到屋子里,确不见了那个受伤的男人,正当他庆幸麻烦自己离开的时候,一把冰凉凉的刀子架到了他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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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大爷,我叫你大爷总成了吧。我与你无冤无仇的,你抓我干什么呀。”

此时唐浑已经不在客栈里,半夜三更到后山溜达自然不是他的意愿,他是被人给刀架脖子架到这里来的。

以前看书的时候,唐浑总是感觉主角的命运是那么的离奇,这回好了,他是住个客栈都遇上事,比书里的主角也差不到哪去。只是书里的主角那是肯定不会死的,而他这里就不一定了,只要身后那个拿着刀的人一个不顺心,他这条珍惜了二十年的小命就得没了。

“把灯点起来。”身后那人没有理会唐浑的话,自顾的说道。

唐浑很想问一句“凭什么呀”,可惜刀把在人家的手里,跟本就轮不到他说话,只能老老实实的把从客栈里拿来的油灯给点上。

说起来倒霉的不只是唐浑一个人,那家客栈也挺倒霉的。收了他们几个客人,能赚多少那先不说,损失和麻烦肯定不会少。首先是屋顶上的那个死人,店老板就得解决了,还有就是特品的损失,看看唐浑身上大拿又抱的一大堆东西,什么棉被,毛毯,油灯可全都是客栈里的东西。

微弱的油灯,在屋子里就不怎么亮,这会到了室外就更不怎么样了。不过有总比没有强,至少他们相互之间可以看到对方的脸了。

唐浑忍不住又偷偷的瞄了这个男人一眼,你别说,就算是唐浑很不爽把他拿刀架在脖子上,却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长得真是非常的帅气。至少在唐浑认识的人里,没有人可以比靠了他的。

“把毛毯铺在地上。”那男人又给唐浑下了一个命令。

是的,就是命令的那种。这个男人应该是那种发惯了号令的人,虽然脸上苍白无血,说话的时候却很自然的带着一种霸气。要不是在汉唐开国大典的时候,唐浑远远见过胡忧一面,知道胡忧没有那么帅气,他几乎要以为这个人就是胡忧呢。

这个想法,让唐浑的心猛的跳了一下。这个人居然能给他胡忧的感觉,那是不是可以从另一个侧面表明这个人的身份,有可能是和胡忧平级的人物呢?

“不会吧。”

唐浑正在铺毯子的手顿了一下,世上的大人物什么时候那么不值钱了,随随便便都可以遇上?

虽然心里否认这样的可能,唐浑还是忍不住在心里猜着这个人的身份。他会是本田龟佑?赵尔特?朱大能?

唐浑一连在心里猜了好些个人,都没有一个让他满意的。本田龟佑太老,朱大能太胖,应该都不是他们。

“像这样的年纪,又长得那么帅的人,会是谁的?”

越是想不到答案,唐浑就越是想猜出他是谁。

“难道是秦明?”

猛的想起有一次听人说起秦明的长像,唐浑脱口而出。

背后男人手里的刀一颤,冷哼道:“你还真是聪明。”

聪明?

那是什么意思?

唐浑有些发愣,背后的男人为什么这么说?

“你……真是血修罗秦明?”

唐浑终于还是反应过来了。

没有那么邪门吧,怎么谁不好遇上,居然遇上这个主?

脑子里有关于秦明的传说,如同潮水一样,挡都挡不住的狂涌。细数每一个关于秦明的故事,似乎但凡是接近他的人,都没有谁有好下场呢。

唐浑真的很不幸运,他遇上的这个人,真的就是秦明。

秦明为了早日完成自己对白雪的承诺,在判断出胡忧已经可以有一统天风大陆希望的时候,帮了胡忧一把。从林正风开始,秦明单刀独马,一个一个的把挡在胡忧前面的那么碎石全给踢掉。到胡忧宣布建立汉唐帝国自立为王之时,秦明已经干掉了大大小小三百七十三个势力头目。可以说正是秦明的杀戮,帮胡忧完成了坐上皇位之前的最后一击。

杀人者被人差之。秦明杀了那么多的势力头目,那些势力自然不会放过秦明。大量的人视秦明为死敌,用尽一切手段,想尽一切办法杀秦明报仇。

这是一场没有摆上台面的战争,秦明的生活几乎是每一天都在追杀中渡过。

秦明很强,但是秦明也是人。三百多个势力,就算是有只一半想着为老大报仇的,那也不是一个小数。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秦明的受伤也就成为了必然的事。从第一次受伤开始,秦明的伤几乎就没有痊愈过。新伤旧伤大伤小伤,秦明是接连的受伤却又坚强的活着。他是想过干脆一死了之的,可是他曾经答过白雪,要好好的活着,直到无法再活下去,才可以到地下见他。

白雪早已经不在这个人世,但是她却一直在影响着整个天风大陆,因为她深爱的秦明在这里,他记得自己答应过白雪的每一句话,无论再怎么难,他都会按着他的承诺去做。

秦明对白雪的感情,是连胡忧都不知道的。秦明和白雪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感情最浓的时候,胡忧并不在天风大陆。那是注定不会被记入历史的五年,却也是秦明一生之中最开心的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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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浑不知道自己是应该笑好还是应该哭好,他意外遇上秦明,可以说算是一个故事。而帮秦明治伤,又是另一人故事,而这个故事,正在进行时。

秦明的伤真的很重,他还有力气杀人,却自己无力自救,要不然他也不会把唐浑抓到这里。

“也许会有一些疼。”唐浑看了眼那把深深插在秦明肚子上的匕首。他有些想不明白,这样在肚子上插一刀,究竟疼不疼的,为什么秦明的脸上会完全没有一点感觉痛的意思呢。

秦明冷冷的看了唐浑一眼,道:“你只管动手,只要你不耍花样,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这算是安慰吗?

唐浑感觉应该是了吧,虽然不是那么好听。

唐浑一点都不会怀疑,如果自己想要对秦明不利,秦明可以抢在他之前干掉他。秦明的眼神之中,已经给了他这样的信号。很明确的信号。

唐浑和胡忧不一样,虽然都有着不那么幸福的童年,唐浑却从来都没有给任何人治过伤,因为在他生存的环境里,从来都是自己给自己治伤的。牙断了和血吐,手断了自己治,永远都是自己。

借着晕暗的灯光,唐浑把酒倒进大碗,拿到秦明的嘴边,道:“喝一口,会感觉好一些。”

秦明看了唐浑一眼,一仰头喝了一大口,在他的嘴离开大碗的同时,唐浑把剩下的酒倒在了他的伤口上。

“嗯。”就算是秦明这样的铁人,也闷哼了一声。这个时候,能晕过去是最幸福的事了,不过秦明不可以那样做,先不出眼前这个年轻人是不是能信得过,就单单是那无所不在的追杀,他就不能有半点的大意。

杀了那么多人,走到今天这一步,真是走得很苦,但是秦明没有半点的后悔。在别人看来,他什么都没有得到,而在他自己的眼里,他已经得到了很多,很多……

唐浑在拔刀的时候,忍不住偷瞄了一眼刀伤以外的地方,目光所到之处,几乎没有一片完整的肉,各种各样的伤口,有已经全好的,有还没有好全的,新的旧的,只有你相不到,没有这里找不到的伤种。

他究竟是怎么过来的。

唐浑一直觉得自己的命挺苦的,可是相比起秦明,他那些经历还真不算什么。他就算是再怎么苦,也几乎没有什么生命的危险,而眼前这个人,毫无疑问的每时每刻都生活在生死的边缘。

猛的拨掉插在秦明肚子上的匕首,唐浑能很清楚的看到秦明的身上在剧烈的颤抖着。

原来他也有感觉的,他也知道什么是疼。

不怎么为什么,在得到这个答案的时候,唐浑有些开心。也许是因为这证明了秦明也是普通人吧。虽然秦明做了那么多不普通的事,可是他也和唐浑一样是一个普通人,他也知道痛,他也会死,也会饿,那是唐浑最开心的事。

秦明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做出了那么多让人瞠目结舌的事。秦明可以,唐浑自信自己也可以。他相信自己有一天,也会像秦明那样,让自己的故事,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唐浑是谁。

唐浑从来就不想只做一个小人物,之所前到现在他都还是一个不人物,那是因为他一直都没有迎来属于自己的机会。

而现在,很明显的机会来了。先遇上丫丫,后遇上秦明,再这后他还会到胡忧的手下做事,这难道还不是机会吗?

唐浑,你行的。

唐浑心情很兴奋,手脚也变得轻快起来。虽然以前没有给人治过伤,但是他有给自己治过,过程还算是挺顺利的,至于没有一个失手,把秦明给弄死了。

卷十六汉唐王朝1376章做朋友

唐浑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很久了。不是因为他贪睡,他实在是太累了。反正有秦明在,他这条小命已经不由自己做主,干脆好好的睡他一觉再说。

唐浑一睁开眼睛,就感觉到秦明的目光扫到他的身上。怪不得能经历那么多的磨难都不死,果然是够机警的。

“你好一些了吗?”唐浑犹豫了一下问秦明道。他本想称秦明为将军,又想起秦明也当过皇帝,可他现在又没有自己的国家了,叫他皇帝也不适合,干脆就什么都不叫了。

“还好,暂时死不了。”秦明对自己的伤很淡然,任谁像他那样受过那么多的伤,都会早就习惯的。就像是吃饭睡觉一样平常,用不着去想那么多。

“我去弄些吃的。”唐浑说着就站了起来,走了两步才想起自己现在是人家的俘虏,人家没有点头的情况下,自己似乎不应该那么随意的走动。

转头看了秦明一眼,秦明的目光也在他的身上,不过并没有什么表示。他是不再意唐浑跑呢,还是自信唐浑跑不了,对此唐浑是不知道的,不过他这会真的没打算跑。如果不知道眼前这人的身份,唐浑也许会想着自己跑,现在他却不会了。

秦明对于唐浑来说是一个传奇人物,平日里想向都见不过的人物。如果是一个甘于平凡的人,见到这样的人物并不会有什么收获,而唐浑却知道,如果能得到地秦明的指点,那他今后路就会顺利得多。

唐浑不会功夫,那手破箭法也不足以让他打到猎物。他所谓的找吃的,不过是弄回一些野菜,就着他身上的干粮煮点粥而已。

“你叫什么?”秦明的目光停留在唐浑架在火上烧的方铁盒上。这玩艺像锅又不是锅,不用的时候可以装吃的,需要的时候又可以煮吃的,还真是挺方便的物件。他以前见胡忧有过类似的东西,没想到唐浑这里也有一个差不多功能的。

唐浑把自己名字告诉秦明。相对于秦明的名满天下,‘唐浑’这个名字,对目前为止知道的人还真不是很多。不过,似乎知道这个人和这个名字的对上的,都是一些大人物。比较说丫丫、红叶、还是现在的秦明。

秦明听到唐浑的名字,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这对他来说也就是一个代号而已,用不着去做什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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