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块小说网 > 耽美电子书 > 噬血妖子 >

第36章

噬血妖子-第36章

小说: 噬血妖子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转过身子,背对着半蹲在我的面前。两支手掌从腰侧伸出向我上下扇手,见我没有动静。就扭过头说:“金爷爷今天心情好,背你,还不愿意?”
  我又笑了,这活宝。感觉轻松了不少。
  他背着我走在雪地上,还是很吃力的。
  他一边喘着热气,一边说:“在你找到刃之前我一直陪着你吧。好不好?”
  “恩。”
  我听到了他的笑声,他真的很开心很开心。
  “谢谢你。”

  第四十九章 希望

  后来,我们离开了迷香楼,到郊区买个小房子。
  为了赚钱生活,金翎当了大夫,我在家里帮他配药,和研制毒物。
  三年半后。当那种刻骨铭心的感情逐渐变为一种淡淡的思念,时间还是按照它固定的步伐没有停息。在回忆的时候微笑,也会有些苦涩和自嘲,一直一直找不到他,就会觉得自己被丢弃了。
  春季,院里的山茶花开了,密密麻麻地盛放在墙边,每一朵都开得圆圆的。红若火,白如雪。杨花顺着河风轻轻吹来,盘旋几个圈,然后小心地落在茶花瓣上。
  我的变化很大。
  我喜欢黑色。夏季黑色背心,衣衫,长纱,高靴,冬季黑毛衣,黑绒帽,最多披件银色的外套。后来头发又长长了,我就随便找了一根木簪把它高高地绾在脑后。我不常外出,不喜欢和除金翎以外的人相处。但若遇到有人搭讪,我会微笑,有礼地对待他们,但从不表示亲近,很谨慎地拉开我们的距离。所以我习惯独来独往。
  而金翎不一样,他总是人群的中心,整天帮人看病忙都忙不过来。瘦高的身材,一头短金发,笑起来两个酒窝,思考的时候咬大指的小动作都让他显得很阳光,很讨喜。有时候他和那些人总喜欢在一边议论,一边对我指指点点,我一看过去,就只有金翎的眼睛对我发光。问他的时候,他就说,嘿嘿,他们说你好恐怖哦~
  我送他一白眼,不理他,他就连忙吊住我的胳膊,嚷嚷,哎呀,是你太有魅力咯嘛……
  我外出,只可能是为三件事:寻药(毒),狩猎,乱逛。第一件很清楚,至于第三件,是为了打听江湖上各种消息,还不是为了找哥哥。第二件,是我不断放纵自己而养成的坏习惯吧,就像吸毒,到最后想戒也戒不掉了。
  本来只是到山野里去采药而已,可是一年多以前,我一时冲动,就杀了一个强盗。也许就是他的血刺激了我的本性,我很久都没有尝过血的滋味了……得到好处以后,每次不到一个月,就开始心神烦躁,只有再去杀人喝血才会让自己暂时舒畅一些。并且每一次看到猎物时,就不能自控,完事后记忆并不清晰。(具体情景楔子有讲)那种感觉很可怕,一开始我因此很难受,想办法用动物的血代替,可是一喝就吐,喝了也没效果。不过,时间久了也认命了,习惯了。
  关于这件事,金翎知道,他也想各种办法帮我治疗,可是都没有用。结论是,天生的。
  此刻,我和金翎推开门,沿着河边走。
  “今天有消息么?”
  我摇摇头。他立刻很理解地拍拍我的肩。
  “嘿嘿,怎么今天这么有心情,邀请本大少来散步?”还特意用手拨了一下头发。
  我仰着头,感受清爽的风。
  “我愿意~怎么,你不干?”
  “要要要……”
  这里的景色的确很美,不然怎么有‘花城’的名号呢?特别是像这样的春季,香飘满天。
  这里的人爱花,家家都种着花朵。此刻正开放的最常见的是杏花,桃花,白玉兰,海棠,风信子,山茶……花种多,可种的面积都较小,也不见都开得好。最美的是沿岸的景色。我家对面是零碎的杨树,倒真有‘新年鸟声千种啭,二月杨花落满飞’的味道。沿河再走不了一百步,便是一连片的樱花,粉色,白色的花朵织成一片,蜿蜒的白石子路上落满了花瓣,碧蓝的水里也沁着花儿,一瞥还真觉得一切都被染上了淡粉色,很温暖的感觉。
  况且只要看到樱花,就会想起白茗。大概两年前吧,在这里见到了他。
  同样是春天,同样樱花开得很美。
  见到他的时候,他一个人,骑着一匹黑马。一只戴着白色手套手拉着缰绳,单边耳钉,一身深蓝色的长袍,白色长靴。笔直的背脊,身材修长。
  惊讶得连躲也不及,他便在我面前跳下马,踩在花瓣上。他蓝色的发梢上也是花瓣,也许是花的作用,让他褪去了马上的傲慢,显得很柔和。
  他在颤抖,难以置信的样子,轻轻地唤:“妖子……是你吧。”
  我呆了,点头。
  他上前紧紧地抱住我,我一动也不动,稍微反应过来的时候,就伸出手臂回抱他。他用力地用下巴抵着我的头,瘦了很多。
  这么久了,我很想他。
  他说:“妖子,跟我走吧!”
  我摇头。
  “为什么?你还在为那件事生气吗?妖子,我已经帮你把灭你家族凶手找出来了,是一个叫九霄的男人!”
  “开玩笑也要个限度!九霄是我的父亲。”
  他说:“我知道你不信,可是的确是他。据他供认……”(概括为九霄和焰姬生下的孩子眼睛是红的,被认为是禁忌的魔鬼后裔,因此九霄是外来人,被认定是妖魔,在一个黄昏被处死,但他命大,没死,再加上庄主抢了他的老婆,就蓄谋了很多年想报仇,后来时机成熟,就干了……哦,至于妖子为啥没死,因为他们掉以轻心,以为还小不怕,再来妖子再大一些眼睛就变黑了,大少爷超喜欢他的……)
  我听得糊里糊涂的。
  他看我也不作答应的表示,便说:“若你不相信,我这就带你去听他亲口说。他还在牢里被关着。”
  我笑了:“不用了,我信你。”
  “那你答应了?”
  我还是摇头:“白茗,真的很谢谢你。不过是我太死心眼了吧,无论怎样我也无法放下他,除非我亲眼看到他的尸体……所以,这样的我真的不适合跟你在一起。”
  他沉默了。他肩头的花瓣变得很惨白。
  良久,他抬起眸子,恍若透明的蓝色。他的声音很低,有些沙哑,慵懒,却很动情。
  “你知道吗?你真的很特别。我从来都没有这样对一个人,遇到你之前,从来不怀疑自己的吸引力,呵呵,无论是谁,哪怕是皇帝,只要是我看上的,不到五天,我就会让他爱上我,随我玩弄。没有人敢违背我……除了你……我以为只要努力,只要有时间,你就会……”
  “我很喜欢你啊,跟你呆在一起很开心,很放心!”
  “但是你的喜欢跟我不一样对不对?”
  “……”
  他咬着下唇,转过头,想控制自己的心情。放在我肩上的手不自然地拿开。
  “呐,我输了。”他轻笑。
  “恩?”
  他很不自然地笑起来,眼角亮晶晶的。
  “作为补偿,下辈子你一定要爱上我,那个时候你哭我也不会放开你!”
  “好啊~我可要你哭着求我让你放开呢……”
  他转过身,拉起缰绳。幽蓝色的发丝荡漾。轻盈地跳上马,又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人。他吸了一口气,像是下了什么重大决定一样。
  “听好,你哥哥还没死。至于他现在在哪里我不清楚,只知道他是‘鬼’的成员,没来找你应该是任务还没完成,不过应该快了吧!……喂,你有没有听我说啊!”
  光是冲第一句话,已经是我当时兴奋的极限。我连忙点头,点个不停。
  “笨蛋!”他微笑,有些落寂,“所以,给个奖励吧。”
  点头。
  “什么都可以吗?”
  点头。
  “那你过来。”
  点头。缓慢蹭过来。
  樱花飞舞,蓝色的天,蓝色的发和眼,光芒一点一点被遮住,闭上眼,碰到软绵绵的嘴唇。
  他走的时候很没有风度,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话。记不清了,大概就这些。
  “笨蛋,想我的时候随时可以来找我。麻烦的话就让‘舞火麒麟’带信吧……该死,我为什么会爱上你呢?”
  白茗后来回京了。再不久就结婚了。对方是一位公主。
  妖子不知道,白茗成亲的那天,他小心翼翼地把‘月光’缠在她的手腕上,那位公主很美,她稍微颔首的样子像极了一个人,只是那人更加成熟,妖艳和倔强。他说:“好好戴着,永远都别再还给我。”公主奇怪他的‘再’字,却没吭声,因为她已经很满足了,对方是她暗恋了多年的人。
  我拿花瓣放在嘴边,用各种方式吹都不成功。
  “怎么?邀请我来,结果倒一个人想心事去了?”
  “哦,走神了。”
  “切!我回去了!”
  “恩。”
  “什么?你这什么态度?”你应该来追我,说不要走才对吧!(金翎的心声~)
  所以,哪怕还是一直找不到他,哪怕会很失望,还是感觉自己很幸运了。
  我知道他还活着,他一定生活在这里的某一个地方,想到这里,似乎都能够听到他的呼吸。
  哥,你现在在做什么?你也很想我吗?

  第五十章 完结

  “鬼”,十年内成立的黑暗组织,开始不受注目,后来换了领头人,不断兼并扩张,近五年开始,已经成为最有威胁的组织之一。我平时听到关于他们的消息倒不少,传言他们的人身法了得,最大的特点是无息无声,走路像飘,白衣滑在地上,像鬼。所以被他们暗杀的人往往根本就是在毫不知情下突然就死了。
  想到他还在,就会很开心,可是想到他又在做杀手,便会很担心。
  可是,我见到他了。哪怕等了近四年,可是也就那一瞥,那一点温馨的默契就会让我觉得一切都值得。
  青蝉知了知了地叫,阳光像是淡金色的浮沉漂荡在空气里。躺在草地上,感觉很耀眼,便用食指和中指衔着一片长叶,挡在眼睛上。昏昏欲睡。
  混着茶花香的风吹过,窗沿的风铃作响。
  长叶被吹走了。
  有些恼地用手背挡住光线,却无意间从指缝里瞟到屋檐上的人。
  他看着我,我看到了他。
  梦一样。
  他的全身都被染上了淡金色,轻盈,纯粹,风华绝代。
  我跃上去的时候,他没有动,可是我拉他的时候,他转身就走了。
  他的身上有着截然不同的气质。
  近看,才可以看清他的冰冷,锋利,就像他没有焦距的眼神,眼角边已经完全是黑色的刺青。就像他对待我的方式就像是陌生人。
  但他没走几步,就回过头看我,他的眼睛里,明明装得是与从前一样的眼神,很明亮,很纯净,但,还要更深切,看了更让人心痛。让我立刻感觉到,他跟我一样,是一样的……
  他转过头,却懒懒地拿着右手中的孔雀翎,手腕缓缓摇晃,蓝绿色的圆纹裹着金黄……
  我笑了,没有追上去。因为我知道他的意思是:在庙会见。
  小时候,参加庙会对于我们来说是幸事。故乡举行的庙会的卖点有鸡毛掸子,孔雀翎,玉佩,古董……每一次参加,我们都要卖很多孔雀翎,我会把它插进哥的发里,很好看,哥哥会用它们编成一个圈,戴在头上,圈在脖子上,弄得让别人把我误认为女孩子。后来玩多了,一看见孔雀翎自然而然地想起庙会。
  我想,这个城庙会一年一度,所以他不说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