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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第43章

小说: 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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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莫迪小姐曾到过寓所。按照发现顺序的先后,这几样物证分别是:‘本克’纸
牌,这是卡莫迪小姐和她母亲独有的嗜好;熏有紫罗兰花香的‘公爵夫人’牌香烟,
这是卡莫迪小姐自己的品牌烟;卡莫迪小姐周一下午离家时减的帽子;还有她的鞋,
这也是她离家时穿的。
    “现在,我要向诸位解释的是,这些物证不但远远证明不了卡莫迪小姐曾来过
寓所,它们恰恰表明了她那天夜里根本就没来过。”埃勒里紧接道,“‘本克’纸
牌是无可指摘的,牌摆放得很合理,所以我们暂时先不考虑它。”
    “但这些烟蒂却将使我的解释更具启迪性。这些——”他举起了展示桌上的一
个烟灰缸——“这些烟蒂是在牌室的桌上发现的。”他从中拾出一个烟头,高高地
举了起来。
    “诸位都看到了吧,这支烟几乎被全部抽完了——实际上,只剩下了印着商标
的一小截。这个烟灰缸里有10至12个烟蒂,全都拍成了这样,无一例外。
    “另一方面,我们在弗兰奇家卡莫迪小姐的卧室里发现了这些烟蒂。”他举起
了另一个烟灰缸,从那乱糟糟、脏乎乎的一堆东西中掏出了一支残烟。“诸位都看
到了吧,这当然也是支‘公爵夫人’牌香烟,但这支烟抽了不到三分之一——卡莫
迪小姐显然只抽了几口就把它掐灭了。这个烟灰缸是在卡莫迪小姐的卧室里找到的,
缸里所有的残烟都是同一长度。”
    “换而言之,”他微微一笑,“我们发现了这么一个有趣的现象,即两个烟灰
缸里的烟按理说应该是由同一个人抽的,但却抽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我们在
调查中发现,卡莫迪小姐是个神经高度紧张的人,我们马上就会对此结论做出解释
——那些非常熟悉她的人都记得,她抽起烟来一贯如此,总那么浪费,总喜欢把残
烟弄得弯弯曲曲的,没有一次不是这样。”
    “由此能得出什么结论?”一个明显的停顿。“这个结论只能是:牌室桌上的
那些烟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另有人抽了这些烟或把这些烟蒂放在那儿,但他并不
知道卡莫迪小姐有个老的习惯,每支烟只抽三分之一就扔掉……”
    “说到那双鞋子和那顶帽子,”不等听众们仔细琢磨他的最新见解,埃勒里又
接着说道,“我们发现,那双爱捣鼓的手又动了些手脚。从表面上看,卡莫迪小姐
周一夜里似乎来过这儿。周一下午和晚上都下着雨,她被淋湿了。离开寓所前,她
脱掉湿透了的帽子和鞋,从卧室的壁橱里取出原
    先搁在这儿的衣物换上。但我们发现。帽子是帽沿朝下被塞进帽盒里的,而鞋
子的鞋跟则从袋口突了出来。
    “为验证这两样东西的习惯性摆放方式,我们做了实验。结果发现,绝大多数
女士在放置帽子时,习惯将帽沿朝上,帽顶朝下;而且,当她们放鞋时,如果鞋上
有大的装饰扣,就像这双,她们总是让鞋跟朝下的,这样,钮扣就不会挂在鞋袋上。
但壁橱中这两件物品的摆放方式却表明:摆放者对女性的习惯一无所知。结论同样
非常明显——那双鞋和那顶帽子并不是卡莫迪小姐搁在那儿的,这事是一个男人干
的。因为男性放帽子时习惯让帽沿朝下,而且男人根本无法理解钮扣的重要性。架
上所有鞋的鞋跟都露在外面,这是因为除这双鞋外,其他的鞋碰巧都没有钮扣;那
位把卡莫迪小姐的鞋放在鞋架上的人自然也就参照先例了,如果是个女人的话,她
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我承认,如果将这三件物品单独分开,一件件来看,那么,它们确实微不足
道,毫无说服力。但如果将三件东西结合起来看,它们所表明的强大事实则是不容
忽视的——烟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鞋帽也不是她摆在那儿的,所有这些都是另一
个人干的——一个男人。”
    埃勒里清了清嗓子,他的嗓音尽管越来越嘶哑,但却饱含着激情。
    “另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东西和这最新的推断有着密切联系。 ” 他接着说道。
“威弗先生和我在检查盥洗室时,发现了一起狡诈的偷盗事件。威弗先生的剃须刀
刀片在周二早上失踪了。 周一下午5点30后,威弗先生用他的安全剃须刀修了脸,
然后把它擦干净,放回了剃须器内,因为这是他的最后一把刀片,而且他也知道,
第二天早上,自己没准还得用它。威弗先生周一晚上很忙,所以忘了带新刀片。周
二早上,他很早就到了寓所——其实是8点30,因为弗兰奇先生9点就到,他得在老
板来之前处理完一些事情并准备好报告。他打算在寓所刮脸,这时他发现,昨天傍
晚还搁在那儿的刀片不见了。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弗兰奇先生没有备剃须刀,他从
不自己刮脸。
    “刀片为什么不见了?显然是有人在周一夜里或周二早上赶在威弗先生来之前
使用了刀片。可能是谁用了它?只有两个可能性:弗兰奇夫人或杀害她的凶手。弗
兰奇夫人可能把它当作某种切割工具使用;凶手可能用它剃须。
    “两个可能性中,第二个当然更站得住脚。请记住:凶手受条件的制约,不得
不在店里过夜。他呆在哪儿最安全?当然是在寓所里!如果他在黑乎乎的楼道内游
荡,或者躲在什么地方,他都不可能获得寓所提供的那份安全感——因为夜班员整
夜都在楼内巡逻。注意——我们发现有人使用了刀片。这自然令人想到了剃须这道
程序。为什么不呢?我们知道,凶手是店里的雇员或行政人员,上班时,他得收拾
得体面些。既然暂住在寓所里,为什么不趁这机会刮刮胡子呢?这家伙显然是个冷
血杀手,这件事不仅没有否认这一点,反而使我们对此更加确信不疑。刀片为什么
不见了?显然是出了些问题。是断了吗?为什么不可能呢!这把刀片反复用过多次,
已经很脆弱了,将剃须器合上时如果用劲稍猛,刀片很可能就会绷断。我们姑且假
设是这样,那么,凶手为什么不把坏刀片留在那儿?这是因为凶手不仅是个奸诈的
恶棍,而且,从某种意义上看,还是位出色的心理学家。如果将一把坏刀片留在那
儿,人们想到的肯定是前一天它还好好的,绝不会理所当然地以为它前一天就断了。
如果刀片消失了,引起人们怀疑或回忆的刺激物也就不见了。被改变之物对大脑产
生的刺激要比失踪之物产生的刺激强得多。如果我是凶手的话,我是会这么想的。
说实话,我觉得取走刀片之人干了件正确的事——在他看来,这是明智之举。事实
证明,他判断正确。若非我追问此事,威弗先生几乎就已经忘了这把失踪的刀片。
而我之所以追查此事,则是因为我一直本着一种公正无私的态度对待这次调查。”
    埃勒里说着,微微一笑。“诸位也明白,我刚才所说的一切都只是假设和多少
有些无力的推理,但如果将我在过去10分钟内所介绍的那些零碎、模糊的事实结合
起来,我想,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会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有人用刀片刮了脸,刀片
断了,那人就把刀片拿走了。所有的迹象都表明,这把刀片只是发挥了它的合理用
途,并未移作它用;这进一步说明,凶手是个男人。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暂时探讨
到这儿,接下来,我们将思考另一个全新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看,它也是整个调
查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听众席上发出一阵唏唏簌簌之声,那是身体和椅子发出的摩擦声和急促的呼吸
声,但所有的目光却始终驻留在埃勒里身上。
    “诸位可能认为,”他的声音平静、冷酷,“牵扯在这个案子中的不只一人。
你们可能完全无视香烟这一确凿罪证,仍执着地认为,即使鞋和帽子不是卡莫迪小
姐搁在那儿的,她仍有在场的可能,另一人——一个男人——在放置鞋帽时,她可
能就在边上站着或干着别的什么事。我立刻就能证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他扶着桌子,稍稍向前倾了倾身。“女士们,先生们,请问哪些人有权力进入
这套寓所?答案是:五把钥匙的持有者。他们分别是:弗兰奇先生和夫人,卡莫迪
小姐,玛丽安·弗兰奇小姐,威弗先生。奥弗莱赫提值班室的那把值班室钥匙看管
甚严,如果有人动了它,奥弗莱赫提或日间值班员奥山姆肯定会知道的。但据他们
反映,没人借过那把钥匙,所以,我们不必将值班室钥匙考虑在内。
    “总共有六把钥匙,但目前我们能找到的只有五把,弗兰奇夫人的那把不见了。
据了解,其他的几把一直都在各自的主人手里攥着。为寻找弗兰奇夫人的那把钥匙,
警方绞尽了脑汁,但仍一无所获。换句话说,它根本不在这幢楼里,尽管奥弗莱赫
提曾断言,周一晚上,弗兰奇夫人进店时,手里还拿着这把钥匙。
    “这场即兴论证会开始时,我就曾告诉过诸位,大概是凶手拿走了钥匙。我现
在要告诉诸位的是,他不仅拿走了钥匙,而且他不得不拿走这把钥匙。
    “我们已经掌握了凶手需要一把寓所钥匙的确证。周一下午,卡莫迪小姐溜出
家门没多久,管家安德希尔小姐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是卡莫迪小姐。
她让安德希尔小姐准备好卡莫迪小姐的寓所钥匙,说是马上派人来取。但就在当天
上午,卡莫迪小姐还对安德希尔小姐说,她那把钥匙大概是丢了,让安德希尔小姐
另借一把,替她配上!
    “安德希尔小姐怀疑打电话这人不是卡莫迪小姐。她断言,打电话之人身边肯
定还有另外一人。当安德希尔小姐提醒她钥匙已丢及早上的吩咐时,边上之人在给
她提示,她随后就不知所措地挂断了电话……
    “由此能得出什么结论?打电话的人显然不是卡莫迪小姐,而是凶手雇请之人
或他的帮凶。凶手之所以怂恿她打电话,目的是为了拿到寓所钥匙!”
    埃勒里深深吸了口气。“诸位肯定会慎重考虑这件事的,我就不多说了……现
在,请允许我带领你们穿过逻辑迷宫,走向另一个结论——以此展开我新的论述。”
    “凶手为什么需要钥匙?当然是为了进入寓所。如果他自己没有钥匙,那他只
能找一个有钥匙的人,借助这把钥匙进入寓所。他可能也预料到弗兰奇夫人会给他
开门,但在精心谋划这场犯罪时,他可能想到,当务之急还是应该有把自己的钥匙。
这样来,我们就明白那个电话以及所谓的‘取钥匙’之人是怎么回事了。这个解释
恰到好处!
    “凶手在寓所里杀害了弗兰奇夫人。他面对着一具尸体。他明白,自己得把她
扛到楼下的橱窗里。其中的种种原因,我刚才也已解释过了。这时,他突然有了主
意。他知道寓所的门上安着自动关合的弹簧锁。他自己没有钥匙,也没能取到伯尼
斯·卡莫迪的那把钥匙。他必须把尸体弄出寓所,但他还有许多善后之事要做——
擦干净血迹,放置‘栽赃’用的鞋帽、‘本克’纸牌和烟蒂。实际上,即便他先清
理完屋子,摆放完栽赃物,再把尸体扛下楼,他也得再返回寓所。他得悄悄地穿过
店堂去取毛毡、浆糊及粘护垫所需的其他用具。他如何再进寓所?而且,他显然还
打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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