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不容拒绝-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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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Party名义上是为凌云庆生,实际上是庆祝曲离和韩梅合作的一首歌——“生命终点”,获得了今年音乐大赏的最佳歌曲奖。
这本来没什么值得特别庆贺的,但是前来参与的影歌星、媒体却多不胜数,因为大家都想借此机会讨好曲离,谁叫他是目前音乐界最有名气兼最有钱的制作人。
天籁穿了一套水蓝色连身洋装,齐耳的短发柔软服贴,脸上略施薄粉,看上去清新雅致。她静静站在角落,淡淡地看着厅里的动态。
社会人士中没有一个人知道,那首得奖的歌其实是她写的。
她开始写歌,是在爸爸过世之后。爸爸在她毕业的前一天去世了,一场意外的爆炸,夺走了他的实验室和他的生命。
一夜之间,她失去了生活的重心,她没有了热闹熟悉的校国生活、没有了需要她照顾的爸爸。她变得沉默,常常发呆。她甚至以为,她会就这样茫然地过下去,直到死亡。就在这样的心境下,她写出了这首歌——“生命终点”。
或许她是遗传到***音乐细胞吧,所以毕业后她没出去工作,而是开始埋首创作,但是她不喜欢成为众人目光的焦点。所以,她写完歌后,就交给妈妈去发表。
她认为这是一种折衷的方式,既可以从事音乐工作,又可以远离舞台,而且妈妈也答应不会让她曝光。
突然,一抹红色的身影闯入了她的视线!是天娇。
大娇刚满十九岁,她完全承袭了妈妈耀眼的风采;在学校是个风云人物,还组织了一个摇滚乐队。
她穿了一身火红色的连身礼服,俨然是个艳光四射的小美人。
天籁知道自己是美丽的,也知道自己的美在妈妈和妹妹的光华下会黯然失色。但她不知道,她那迷茫的眼神、带着淡愁的气质、优雅的举止,使她散发出一种缥缈空灵的美,让男人不由自主地想要探索她的灵魂。
曲凌风一眼就注意到了那抹蓝色身影。
她站在那里,始终浅浅地微笑,但是笑意却未曾到达眼底。
她处于人群之中,思绪却游离于人群之外,像个迷路的精灵,找不到回家的路。
他从来就不相信爱情,更不相信什么狗屁的“一见钟情”,他只知道,他要是看上了某个女人,就走过去告诉她,然后带她上床;厌倦了,就像丢弃一只流浪狗一样丢掉。
不过,实际上,他很少主动去找女人,通常都是女人找他,而被他看上的女人,能够拒绝他的,更是少之又少。
他知道单凭外貌:大概能够吸引到百分之九十的女人,但是若加上他的财富和家世背景,则足以令所有女人趋之若骛。
他是个天生的掠夺者,在事业上强盗式的雾气,使他迅速成功,也令他得罪了很多人。但是,他有钱,所以没有人敢对他说一个“不”字。
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是强者,就可以拥有一切。
像过去的经验一样,他找到了狩猎目标,开始准备出挈。但这次,他中途停了下来,因为他看见他弟弟凌云跑到那个蓝精灵身边,摇着她的手撒娇。
凌云不喜欢亲近陌生人,她是谁?竟能征服凌云这个难缠的小鬼!
显然,他的问题也是在场许多人的疑问,此刻已经有记者向曲离夫妇打听天籁。
韩梅走到天籁身边,挽住她的手臂,“各位,容我介绍,这是我的大女儿佟天籁,去年刚刚大学毕业。”
说完,她又拉住天娇,“这是我的小女儿佟天娇,现在还在念大学。”
最后,她将凌云抱起,“这是我的小儿子凌云,是今天的寿星。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够拥有他们。”
她说得动情,眼睛里甚至有泪花闪动,却令曲凌风嗤之以鼻。
在很久以前,他就知道韩梅是个做作的女人,今天看来,果然本性难栓,十几年镁光灯下的生活,仍不能满足她的虚荣,还要将光彩延续到她的子女身上。
天籁有些措手不及,脸上有片刻的惊惶无助,但随即便恢复镇定,挂上礼貌而僵硬的微笑。
这个画面将曲凌风拉回到十二年前,一抹纤细秀气的影于与眼前的身影重叠……他想起来了!她不是什么精灵,而是他另一个继妹。
韩梅的女儿,他没兴趣。他退到一旁,准备找个视野好的地方,寻找下一个目标进行狩猎,或者等待被狩猎,无论如何,他今晚需要一个女人巳“天娇在学校是有名的主唱,趁今天的机会,为大家献唱一首吧。”一名曲离的友人似乎想要炒热气氛,于是怂恿着。
但天娇却将她姐姐推到大家面前,大声道:“我的歌声大家都听过了,但我姐姐的声音你们一定都没听过吧,她唱的才棒呢!”
“天娇!”韩梅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大家一窝蜂地起哄,要天籁献唱。
看着妈妈恳求的目光,天籁无奈地朝大家点头,走到钢琴旁边,坐下来。
音符从她指尖滑出,她弹着那首令妈妈骄傲的曲子,弹着那首她用寂寞和哀愁写成的歌——“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前方却依然长路漫漫,花花世界缤纷绚烂,为何我感到黑白一片。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停泊却依然不能靠岸,红尘俗事爱恨痴缠,为何我觉得毫不眷恋。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回头却看到狼备不堪,害怕寂寞害怕孤单,为何我还要苟延残喘。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呼吸却不能停止震颤,想要开心走上一程,为何我找不到人相伴。
爱也罢,恨也罢,恩也罢,怨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拾起它;来也罢,去也罢,生也罢,死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珍惜它……“
她的声音幽怨缠绵,如泣如诉,突然,琴音调高了一个声调,她的声音也随之高昂起来——“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
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此刻她脸上挂着一抹宁静而满足的微笑,仿佛音乐停止,她韵忧愁烦恼、寂寞孤单、呼吸生命,也都随之停止了。
歌声停止,整个大厅鸦雀无声,大家都沉浸在歌曲的意境中不可自拔。现在他们才听到这首歌的真正韵味,这首歌的原唱者根本没有将其韵味诠释出十分之一。
曲凌风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等他察觉时,他已经站在轰然雷动的人群中,用力鼓掌。
在他的记忆中,他不曾为任何人这样真切地鼓掌。如果在前一刻他因为她是韩梅的女儿而决定放弃她,那么这一刻他就因为她这首歌而决定掠夺她。
“天!她是个天才!”
“她是个天生的歌手!”
“韩女士,你有这样的女儿,为什么不早将她带进歌坛?”
“佟小姐,请问你有没有兴趣到我的公司来,这是我的名片。”
“佟小姐,请问你是哪个大学毕业的?学的是音乐吗?”
“佟小姐,如果你可以接受我们的独家访问,我们将……”
无数的询问几乎将天籁淹没,拥挤的人群令她窒息。
而凌云被大家挤到一边,委屈得要哭了。曲凌风见状,将他抱起来。凌云见到哥哥,就像见到天神,高兴地搂着他的脖子叫:“哥,你快救救大姐,她快被挤死了啦。”
“我知道。”他抱着凌云,像个所向披靡的勇士,分开人潮,抓住天籁的肩头,对围着她的那群人威严地道:“你们有什么问题,直接去找韩女士和曲制作,现在,让开,我妹妹需要休息了。”
话落,人群自动让出一条走道,因为在场没有人不认识曲凌风,没有人不知道曲凌风和爸爸不合,更加没有人不知道,曲凌风千万不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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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二楼,凌云小手用力牵着天籁,骄傲地道:“大姐,这是我哥哥,是我叫他救你出来的;他是不是很棒?我跟你说哦,他开了好多公司,有好多房子和好多汽车,还有私人飞机。”
“你好,刚才谢谢你。”天籁顺了顺凌乱的头发,礼貌地点头微笑。
她记得他,当年那个倨傲不驯的少年,如今已经变成高大威武的男人了。
他有一双犀利的眼睛,不像商人,更不像文人,较像武侠片里的强盗,不过他比强盗好看。她听说过他很厉害,却没想到他厉害到所有人都畏惧他。这样的他,同样莫名地让她畏惧。
曲凌风看着她那礼貌的微笑,心里不由得厌恶起来。
她那笑容令他觉得,她仿佛在应付一个极其讨厌,却又不能得罪的客户。
她是韩梅的女儿,不可能不知道他的身价,况且他刚刚才帮她脱因,她居然只给他一个礼貌的微笑,和一句客套的谢谢?
很明显的,她对他并不感兴趣,更不像那些故意摆高姿态的女人,表面上装作不在乎,眼底却有着贪婪。她的眼里,只有平淡。
有意思!韩梅居然可以生出这么性情淡薄的女儿。
“姐,”天娇随后也跟着冲上二楼,见到曲凌风,先是一愣,随即双颊泛出两朵红晕;讷讷地唤这:“哥。”
天籁看到妹妹那羞怯的姿态和热切的目光,明白了她对曲凌风的迷恋。
曲凌风也注意到了。更有意思了!他挑挑眉,嘴角勾起恶意的微笑。那个跟韩梅一样做作的黄毛丫头居然喜欢他?
他没兴趣的,对他有兴趣;他有兴趣的,却对他没兴趣,这种三角关系他还没试过,不妨在她们身上试试,也许会是场有趣的游戏。
反正,他要得到的是佟天籁,至于佟天娇,他不在乎会不会伤了她。
看到由凌风脸上不怀好意的笑,天籁无来由地打了个冷颤。直觉告诉她,最好离这个男人远一点。
她挽起妹妹的手,“天娇,我有点冷,带我回你房间好吗?”
天娇心不在焉地点头道:“好。”
“对不起,失陪了。”天籁优雅地朝他笑道。
正转身要走时,一件西装外套突然落在天籁肩上,将她密密包裹,接着曲凌风的呼吸便吐在她耳边,轻声道:“这样就不冷了。”
天娇小嘴张得大大的,愣看着那件西装外套,然后再移到曲凌风的手,看见它正亲呢地搭在姐姐的肩上。
“你……”天籁没料到他会有这一动作,她微微用力,挣脱了他的手臂,然后扯下衣服,“谢了,我还是跟妹妹上楼去。”
“也好,我还没参观过天娇的房间。”他理所当然地搭上天娇的肩头,又一把搂过天籁,修长结实的手臂像雨把铁钳,牢牢夹着她们走向三楼,顺便嘱咐:“凌云,回你自己房间去。”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凌云皱起困惑的小脸,喃喃道:“哥哥什么时候跟大姐二姐这么熟了?”
一走上三楼,离开了凌云的视线,天籁便开始挣扎,想离开曲凌风的箝制。
她不想在凌云面前跟他起冲突,但也不等于默许他这种强盗似的行径。
“嘘——”曲凌风加重力道,“你再动,肩带就要掉下来了。”
“放开我!”天籁沉声道,“还有天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