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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轻吻冰蓝-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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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园在山麓之顶。石碑一层叠着一层,密匝匝地甚至让人觉得悲宏壮阔。
父亲的墓在一排小松树后,青色的石碑,刻着父亲名讳,天畏畏缩缩地冷,草有些湿,权昕用粉笔在墓前画了个白圈,并陆续把黄表纸、冥钱拿出来递我手上,我把它们先堆了一小堆,打着火机,从纸堆底下伸进去点燃。风渐渐来了,黄色的火焰旺了起来,凑在火堆前的手却一点也不暖,眼睛里的水一滴一滴向火头扑去,滋一声,火头会低一下,复又更旺地燃起。我跪在碑前,抬头望一眼,上面的字离我山高水远。
叫了声爸,四野寂寂,无人答言,陡然明白,原来,这就是诀别了。
……
父亲,来生唯愿我为你母,为你尝尽甘苦。
……
看完父亲回来后,我的泪便再也停不了,醒时梦时,行时笑时,眼泪总会不期而至。梅雨季节到了,浠浠沥沥的雨丝让寸寸思念都长出了霉斑。想向前尘挥挥衣袖,却舍不得在午夜梦回时啜泣着与父亲的魂魄相聚。于是放任悲伤暗涌,也曾想,终我一生,不知能不能完成这个告别的手势。
……
20
    第十五章
菲菲细雨过后,近几日的天空维持着晴朗,冷彻骨的心在归来的春阳里开始欣欣向荣。我也终于盼来的出院的日子。
我的阿姨在父亲去世后,已经回她老家居住。而权昕的父母因为公司在南非开了新业务,飞去了南非,所以,家里暂时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家原来的小楼做了我和权昕的新房。权昕跑来跑去的把客厅和我原先住的卧室重新装修了一下,算是建了新巢,燕尔的我们可以在漂亮的小窝里喁喁呢喃了。
出院那天,我与权昕站在医院门口相视着笑了很久。最终权昕说,答应我,小猪,永远不要再回这个地方来。
在玫红的朝阳里,我向他深深地点头。可以为爱做出承诺的人是幸运的。
……
回家的车子开到小红桥后,权昕拉开车门,探下身子就把我从座位上抱了起来,我见到院内有五六个带着小孩的邻居,正在池塘边聊天玩耍,蛮不好意思的,于是有些挣扎:“我自己会走,还是……”,权昕嘘了一声,“今天你可是做为新娘子,第一次迈进家门,脚怎么能沾地呢?”
仰着头看他,看到了眼中温情脉脉闪动,我被吸引着移不开视线,脸却羞赫的红成一团。那就由他抱吧,其实我不知道多喜欢他的怀呢,清新而敦厚的,我总想他的怀是泥土,而我的心每次与他接触,都能开出小而喜悦的百合来。
……
因为顾忌我的身体,权昕提出暂时分房睡,我点头答应,我们在出院那夜聊到夜深人静之时,我问他,权昕,你还记不记得,那天你跟方苏在病房里打架,曾说过一句让我很感兴趣的话,你说是不会拿方苏那些可怜的往事四处宣扬的,他大可以不可一世的活着。他有什么往事?给我讲讲好吗?
“没什么。只是他是个孤儿,生活过得很可怜罢了。”权昕说得很从容,但我感到自己所依靠的身体明显抖了一下,不用仔细辨别,我也知道他在说谎。
我抬起头直逼他的眼睛:不是这样的。你告诉我实情。
权昕有些涩涩地笑了,知道实情又能怎么样?
我轻轻摇着头,不知道呢。我一想到方苏就头痛,如果,不能看到他流泪流血,我的心也许永远也不会安宁。
听我说着话,权昕的双臂越来越紧地抱住了我,猪啊,我懂你的心情。其实方苏也是个可怜的人,他小时候在孤儿院,过得是非人的日子,遭受了很多的伤害。他心里的结一直也解不开,所以,行为方式极端。今天的这个后果,也许并不是他想看到的。他现在不再出现,可能是胆怯了吧?后悔了吧?这也是一种认输的表示,你已经胜了,所以对过往就不要再孜孜以求了吧?心里实在放不下的东西,就交给时间和我吧,生活会继续,一切也都会过去。我们伤痛终究会被抚平的,答应我忘记方苏,好吗?
权昕的语气低柔诚肯,他在肯求我呢。他从没如此婉求过我。
但这肯求也是坚定的,权昕在表明他的立场,他只要从今往后的幸福,他已经决定不再回头看了。我不可能再就方苏的事,从他嘴里问出些什么。
我想了一会儿,终于笑着跟他点头。好吧,不再追问了。好困,睡觉了。说着滑进被子里。权昕为我掖好被角,轻声道着晚安。我也向他微笑,却在他起身之际,抬头吻向他的脸,他回头俯向我,再一次地回归彼此相拥的形态。最终,我在他的怀里睡熟,一夜无话却好梦香甜,
……
第二天他去上班,我就在家蹿上跳下地跟保姆钱姨捣乱,说要自己做顿丰盛的晚餐,钱姨是权昕的父母临走前请的,为了照顾我。
拍蒜时,把蒜拍到水池里,倒油时没注意锅里有水,结果油花在三米之内火热逬溅。最终是把钱姨弄的七窍生烟,忍无可忍的她举着菜铲威胁我,如果再在厨房里出现,她就立即脱围裙走人。
好大一只母那个什么。
好凶啊,好嘛好嘛,不干就不干,不过商量商量,这些美味菜式可不可以加上一个署名――方小篆?
不行也得行,因为吃饭的时候保姆已经走了。我拉着权昕的手,邀赏似的让他尝这个尝那个,尝完了,我得意洋洋地跟他说,你刚才直喊美味的菜肴,其实呢,全是我的辛苦与心意。
权昕本来正在喝白菜虾米汤,听见我唧唧歪歪瓣着手指向他大吹法螺,一下就喷了。
愤恨恨地冲他示威,这是干嘛啊?我说错了吗?难道做菜的时候我没辛苦地站在旁边监工,没把满腹的爱意放里面吗?
权昕皱着眉头直揉胸脯,不是,不是,我只是觉得我老婆很可爱。
我是个肤浅的小女人,好不容易得到了一大堆幸福,就手足无措地摆弄不开,于是笑得春光灿烂,频频点头,那是当然的喽。
刚高兴了一下,谁知权昕眨眨眼又说,为了庆祝娶了一只会偷窃别人劳动成果的猪,他要给钱姨加人工。
死权昕,你就不能让我多陶醉一会儿?
……
一顿饭闹闹笑笑吃吃,从七点吃到九点,钟敲九下的时候我问他,对新家有什么愿望?他说大家开开心心、健健康康就是最大的愿望啦。我说,那我给你一个愿望吧。他问,是什么?我故作神秘,从卧室把拿出三只小熊宝宝,在饭桌上摆摆好,反问他,一个家,除了爸爸宝宝,妈妈宝宝,还缺什么呢?
他啊一声,眼睛狡猾地弯成了两只小蝌蚪,戏谑地说,不要诱惑我,我可是很纯洁的~
男人都在想什么啊?我抄起小熊,直接就扔他脸上了。
权昕依旧嬉皮笑脸,说,跟你想的一样呀。不过,你就这么把宝宝娃娃扔过来,他爸爸妈妈会伤心的。说着做出一副怜惜的样子,把小熊搂在怀里,轻声哄着,不怕不怕,妈妈凶,爸爸在这里,乖乖不要怕。
见他挺高兴的,我也阴险地嘿嘿,不是你想的那样了。我想明天去弄一个娃娃回来养,你说好不好?
结果说这句话的时候,权昕正好又去喝水,当然是又喷了一次,他不停地捶打着自己,半天都没缓过这口气。
过了好半天,他喘着气疑惑地说,弄……个孩子?……回来养?你去逛玩具店了?你是不是在说公仔熊啊?
我哈哈,哈哈地得意大笑,明天吧,明天会再给你一个惊喜的。我有个儿子,我想让你见见他。
权昕愕然。
……
我说的孩子是七十七。虽然在年龄上他可能要长于我,但他现在的智力……,我只能把他当成孩子。
我曾答应过给他一个家的。说话要算话。
这天的出行是我在住院后的第一次单独行动,心情走在春意盎然的街上,备感新鲜。
车子驶上末江大桥时,我看到了立于两旁的楼宇。其中有一个红红的尖顶子大厦在众重多建筑中脱颖而出,我认得,那是方苏住的楼。一瞬间,我脑海中闪过了很多念头,都是和方苏有关的。
在朗朗晴空下,他的名字突兀地浮上来,我竟打了个战,一瞬间备感阴冷。
浅滩处有一只水鸟,它似乎在对我嘲笑,它的长嘴一开一合,咕咕嘟嘟似乎在说着话,还好,你总算还没有忘记那个阴谋杀人者,你父亲等着你去向他复仇呢,只知道贪欢的小家伙。
是的,我想起来了。我要做事,不止是要接七十七回来,我还得找到方苏,他的诺言呢?是该让他实践诺言的时候了吧?我改主意了。下了末江大桥我打了右转的方向。
我并没有直接上清炎山,而是先拐到了末江北岸方苏的家。我听护士讲,手术进行时,方苏就站在医院的廓下抽烟,一直等到我脱离危险他才离去。可是,也就从那次后,他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认为,现在的局势我已完全掌握了主动,我从被追杀者变成了手握债权的债主,而方苏,则陡然背负了偿还鲜血的债务,我完全可以昂首挺胸地站在他的面前,凶他,打他,逼他把吞下去东西的连皮带肉吐出来。
做为讨要者,我的心情是愉快的,我几乎是迫不急待地想要见他。
所以,再走进那幢让我失去纯洁的大厦时,我几乎是在小跑。小跑着电梯,小跑着穿过走廊,小跑着来到他的门前。
人在喘息,心在快活的发颤,伸出去按门铃的手指几近痉挛。我用很大的努力才控制着让它点到了按钮上。
门铃只响了一下,就听见一个女音从门里传了出来,她问,你找谁?
我说,找方苏。……也可能叫苏唐吧,请问,他在吗?
门里的女人说,噢,你找他啊。这是出租的房子,他已经搬走了。
搬走了?什么时候?
好长时间了。连押金都没要回,就突然搬走了,似乎是说家里人出了事。
家里出了事?他说过他住美国的,那就是回美国去了?美国有多远?像是在天边。
我向女人道了谢。摇着头暗笑着从楼里退出来。方苏脚底抹油,溜了!是我自己傻,欠债的人谁会那么老实地等在原地让你去追讨啊?他们当然是有多快跑多快,有多远跑多远了,我揣测着方苏逃跑的样子,一定会是兴高采烈的,边跑还边唱着歌吧?
站在路边踌躇了一会儿,有些沮丧,有些恨恨。但又无计可施。我想到了父亲睡着后的面容和那盘录像带,我就突然执着的发了疯,街车太嘈杂,行人太喧闹,他们叽叽喳喳的说着话,我侧耳倾听,没人提及方苏,他们不认识他,他们不能帮我找到他,他们说着一些乱七八糟无聊的话。安静!都不要说话,让我听听方苏在哪儿呢?脑子有点昏沉沉的,心却焦躁如焚。我抓着自己的头发,不停地乱揪着,似乎这样就可以探询到方苏的影踪。
直到一个女人在我面前停下脚步,用惊惧地眼光打量我时,我才陡然意识到自己居然失态了,在对自己的暴怒情绪暗自心惊了一下后,我又开始为自己不雅的动作感到抱歉。影响市容了吧?
半个小时后,我已走进了一家私人侦探社,这个侦探社还是结婚前想杀方苏的时候,网友向我介绍的,并向我保证,他们找人最拿手。
侦探社的侦探是一个三十五岁左右的精壮男人,除了皮肤太黄,也可算是个美男子。
他开门时问我什么事,我说,找人。他说,我就是人。
结果一句话把我逗笑。并且马上就觉得能够委托他、信任他。
这位非法执业的侦探居然复姓司马,名斯。这种姓在现代已经很少见了。名字起的也十二分难听,我甚至怀疑他用的是假名。
不过他工作起来蛮专业的,起码比我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侦探要专业。
他很详细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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