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块小说网 > 推理电子书 > 七大谜案 >

第6章

七大谜案-第6章

小说: 七大谜案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噢,她抓得如此紧,凶手有心拿走丝巾,也不能轻易办到”探长很们情地看着那死去歌星的脸。

  这时,法医正向科长报告验尸结果,“死因很明显,被害人光是中了两刀,但这并不是致命伤。在她激烈反抗时,被凶手用丝巾勒死。”

  老探长一惊,这不和罗宾的推理一样吗?

  “丝巾只有半截!”推理干事小声说。

  “这是因为凶手剪断另一半带走了。可能由于当时时间紧迫,被剪得参差不齐。”

  “真的和罗宾的推理一模一样。罗宾既然没有到过现场,他怎么会如此了若指掌?简直就像他亲眼目睹一般……唔,说不定这事是他干的……不可能,罗宾绝不会杀人的……那……啊……”葛尼玛苦思冥想起来。

  这时,推理干事说道:“凶手的作案动机必是谋财害命了?屋里的门锁被撬坏,衣柜、壁橱被翻得乱七八糟……可是,他究竟拿走了什么东西?科长,你怎么认为呢?”

  刑侦科长托兹依摇了摇头说:“被害者虽说是个歌星,可是并没什么出众之处,只不过长得比较迷人,很受欢迎罢了。目前可能是个人气巨旺的歌星。据说在两年以前,她到苏俄作巡回演出时,那儿有不少的贵族捧她的场,其中一个贵族送给她一颗非常名贵的蓝宝石。她的佣人曾说,自从她拥有那颗蓝宝石后,便以此为荣,十分珍惜,甚至很少戴在身上;可能把它藏在了一个秘密的地方。凶手也许就是为了那颗蓝宝石杀了她吧?”

  “那个佣人知道那颗蓝宝石藏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据说没有人晓得。看这个房间被翻得一塌糊涂,凶手很可能也不太清楚宝石的所在。”

  “把那个佣人叫过来问一下!”

  在严肃的询问之下,从佣人的回答中知道如下情况:被害人珍妮·索非并不似其他一般的歌星的生活奢侈无度。她的私生活非常检点。可是,自从一个月前的一天晚上22点半以后,每天她从剧院回来,都会有一个男的和她聊天,凌晨才离去。

  这位绅士长得英俊潇洒,据说他曾向珍妮求过婚。但是,从没有人看见过这位男士的面容。每当他经过公寓的门房时,都会把帽子压得低低的,而且把大衣的领子竖起遮住面孔。索非每次在这位绅士来之前,都会把佣人支使出去,或者让她回家休息,好像不愿意让她知道那绅士长什么样似的

  “如此看来,这个绅士也不是什么善类。”葛尼玛说道。

  科长接着说:“对!这家伙一定有问题,必须赶快查明他的来历,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吧!”

  “好的,科长。”葛尼玛充满信心地回答道。

  “虽然我心中有气,可是,罗宾的推测却同案件相吻合,不得不使人心服口服。”

  葛尼玛走在巴黎街头心中不禁苦笑。

  “看起来,凶手住的地方离新桥不远,而且在河的左岸,这很可能就是事实。

  但是,被害人却住在柏俄街。那么,凶手一定是在从新桥到柏俄街的路上买的蛋糕。”

  于是,老探长走遍那段路上所有的食品店。最后,在杉·罗兹车站附近的一家食品店里,发现那里包蛋糕和纸盒子和自罗宾那带回来的盒子是同一牌子。

  售货员说:“是的,昨晚23点多一点,有一个身着高贵大衣,并用竖起的皮领子遮住面孔的年轻绅士,曾来这里买了奶油蛋糕的巧克力夹心蛋糕。由于他戴着一副童眼眼镜,所以对他印象非常深刻。”

  “谢谢你。”

  罗宾的推理越来越接近事实。这个小子尽管很是嚣张,可是终于找到一条线索,心里安慰了许多。

  葛尼玛拿着那张可作为证据的烂报纸,到一个卖报摊上去询问。卖报的老者告诉他说:“唔,这是有关赛马新闻的报纸的碎纸片不过,这是报社直接邮寄给客户的。”

  “非常谢谢,”葛尼玛来到赛马新闻报社,查了一下订户的名单,记下了住在新桥附近订户的姓名和地址,特别是新桥左岸的。

  他返回到警局,向六名部下吩咐了些事,然后把他们派出去。晚上,19点钟左右,有一个属下急急忙忙赶回来说:“探长,我找到了一个人,他很像是凶手。”

  “嗯,他在哪住?叫什么?”

  “他住在欧尼斯特河岸边一家公寓的二楼,叫巴勒毕由,他长期订阅赛马新闻报。前天黄昏时分,他从门房那里拿了一封信和一份赛马新闻报后,便离开了公寓。

  当时,他穿着一件皮大衣,大约凌晨时才回来。这些都是门房告诉我的。”

  “他是否经常戴着一副单眼眼镜?”

  “没错,他是位时尚的绅士,酷爱赛马。自己有五、六匹,除了自己骑外,也租给别人。”

  葛尼玛不在意地回应了一声。心里想:“罗宾的推测够精确的了,我做刑警这么多年了,深信观察的眼光不会逊于任何人,可就是总输给罗宾,这小子的推理和敏锐的观察力,真叫人心悦诚服……这小子不简单……”葛尼玛不禁吐了下舌头,好像现在才知道罗宾具有这种非凡的本领。

  葛尼玛马上申请了张逮捕令,带着属下直奔欧尼斯特河岸大街,吩咐手下埋伏在公寓的各个出口,自己则去敲门,开门的是位女门房。

  “巴勒毕由先生在家吗?”葛尼玛问。

  “他去吃晚饭了,一般他吃完晚饭便会回来。”

  “那,我就等他一会吧!”

  “你到那边坐一会吧!”

  “不,谢谢你,我们就在这儿等他啦。”

  公寓的楼下是一般的小店,二楼的房间出租出去了。由于天气已晚,小店都已打烊了,他便藏在不远的一个角落里。

  当时钟指向9时,女门房打开葛尼玛藏身的二楼窗户,向葛尼玛喊:“喂,他回来了!”

  在塞纳河边的大路上,正有个男士慢慢朝这边走过来,他穿着皮大衣,领子竖着

  当他走到公寓门口时,葛尼玛从暗处走了出来,问道:“你就是巴勒毕由先生吧?”

  “是的,先生……请问,您是哪一位?”他吃惊地反问道。

  “我是警察局的,今……”与此同时,藏在暗处的几名警察冲了上来;巴勒毕由一看形势不对,马上转身就跑,跑到已打烊的店门口,背靠着门,警惕地摆出准备应付的架势。

  警察急忙包围过来。

  “滚开,我和你们这些警察没有关系!”他大声叫喊。这时,只见他的右手握着一根粗手杖,左手伸到背后,大概想打开店门。

  葛尼玛猜想这小子想从店面穿堂而过溜走,于是喝道:“甭打什么鬼主意了,给我乖乖站在那!”一面准备靠近他。突然,他记起罗宾曾告诉他凶手可能是个左撇子,“这小子没准想用左手拔枪,危险!”他急忙蹲下身。这时,只听“嗖”的一声,子弹擦身而过。

  “唿——”警察蜂拥而上。巴勒毕由被扑倒在地上,接着是手铐的声音。

  经过严词盘问,巴勒毕由的行为和作案经过水落石出。巴勒毕由只是其化名,他真名叫特莫·杜勒科,是个惯犯。警察在他的住处找到了同捆报纸一样的一团绳子。同时,又发现了一柄与被害人伤口极吻合的匕首。

  这小子一定是杀人凶手了,可是,他却可以证明当时他不在现场。他说在案发的当晚,他在芳莉·巴吉剧院里看戏,从始至终他都在影院里看戏。况且,他的口袋里有当天晚上的戏票和演出提纲,同时戏票上盖有可证明的日期、场次的印章然而,食品店的女售货员却指出他就是那晚买奶油蛋糕的男子。另外,公寓里的女佣人也指出,“就是这个绅士,每大晚上来找珍妮·索非歌星的。”

  可是,仅凭这些还无法说他就是凶手,必须有使他无法狡辩的确凿的证据。

  “假如有指纹,他就无法抵赖了,可是现场偏偏没有发现像凶手那样的指纹”

  推理干事建议葛尼玛道。

  “指纹?……那倒有的。”葛尼玛肯定似地点了点头,他突然想了起来,“对了,有指纹的,罗宾拿去的那半截丝巾上有凶手的带血指纹。”

  “推理干事,有指纹的……。”

  “啊?在哪里?……”

  “它在……”葛尼玛说到一半,突然缄口。

  “难道说在怪盗罗宾那里?这决不能告诉推理干事,如果说了出来,一定会被怀疑与罗宾有染,可另外那半截丝巾一定有凶手的指纹,一定可以指证巴勒毕由是杀人凶犯。那么,他不在现场的伪证便不成立了。”

  “另外那半截丝巾可以找到吗?”

  “不管怎么样,都要把那半截丝巾找出来不过,为了万无一失,必须把这半截带去,比较证实一下质地、颜色以及丝巾边的剪口。”

  “好吧,那么你就拿这半截丝巾去核实一下!”推理干事把它递给老探长。

  “罗宾曾对我说过,如果找到丝巾的话,12月28日上午10点钟去找他,同时,嘱咐我把另半截带去。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呢?这小子一定心怀诡计,必有什么阴谋。但是,我也不是呆子。

  “明天不就是28号吗?太好了!”

  晚上,葛尼玛呆在寝室里,翻来复去地观察这半截丝巾,可是并没有仟何可疑之处。这个和罗宾所拿的半截一模一样,甚至边上缀的珠子也分毫不差。

  “假如,一定要说两者有何区别,那就是这半截丝巾上没有沾上血迹罢了。可是,一定有原因。罗宾好像很希望得到另一半,就是看上、眼也满足了这小于诡计多端,不知又在搞什么鬼,那么我就来个扮猪吃老虎,设计把那半截丝巾弄过来。”

  于是,葛尼玛乘着夜色,来到那栋古宅里,搜查一下,除大门之外,是否其他地方也可以进出。然后返回住处,躺在床上谋划着种种对策。

  翌日一大早,葛尼玛便挑选了几名精明的属下,一同前往那栋古宅。

  “记住,那栋宅于只有一个正门,除此别无他处,那小子如果想逃走,必定是从止门溜出来。我一人进去,你们埋伏在正门前的一座咖啡馆里。如果,看见我从四楼的窗户里探出头向你们示意,便赶快冲进来;如果一个小时后我仍未有暗示,也没出来,那就是遭那小子毒手了,你们便立刻冲进来,不论里面有谁,都统统把他们抓起来。”

  葛尼玛有意没告诉手下,对方就是罗宾。因为他怕手下知道对手是神龙见尾不见首的飞天宝刚罗宾时,会因害怕而影响他们的斗志。

  他把手下留在咖啡馆里,独自从正门进去,宽阔的院子里鸦雀无声。他检查了下枪里的子弹是否上了膛,然后便把它插在右边的口袋里,以便随时拔枪自卫。葛尼玛侧耳倾听,四周了无声息。他轻轻推开正厅的门,正厅里也没有动静门窗关得严严的,屋里黑乎乎的,如此气氛使人喘不过气来,而且还暗藏杀机。

  他紧握手中的枪,鼓了鼓气,毅然走上楼梯。四楼和月余前一样,房门还是敞着,锁还是那个坏的。这栋住宅仿佛自上次以后,就再也没有人住过。四楼上有四个屋,正对咖啡馆的那个房间的窗户开着,同一个月前一样,可是渺无人踪。于是,他又去隔壁的房间看了看,也是空空如也,连个鬼影也没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